第二十二章 程朱理學的修正者——黃震及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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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黃震的生平與著作 《宋元學案》卷八十六《東發學案》載全祖望案語雲:“四明之傳,宗朱氏者,東發為最。

    ……晦翁生平不喜浙學,而端平以後,閩中、江右諸弟子支離、舛戾、固陋,無不有之,其能中振之者,北山師弟為一支,東發為一支,皆浙産也。

    ”這是說,黃震是浙江甯波宗朱熹之學的代表人物;而且他與何基等“北山四先生”同為宋代端平以後,閩、浙、贛地區朱熹後學中的翹楚。

    同卷所載黃百家案語又說,黃震“折衷諸儒,即于考亭亦不肯苟同,其所自得者深也。

    今但言文潔之上接考亭,豈知言哉?”這是說,黃震對朱熹并不盲目信從,而是有所立異,因而不應把他僅僅視為朱學的繼承者。

    這兩則案語,前者概括出,黃震作為程朱理學的繼承者,在宋末理學史上的地位;後者則透露出,黃震具有程朱理學修正者的思想風格。

     黃震,字東發,浙江慈溪人,學者稱為于越先生。

    逝世後,門人尊稱為文潔先生。

    其生年,據《寶祐四年登科錄》推算,應為宋嘉定六年(公元1213年),其卒年當在元代初年[1]。

     關于黃震的學術淵源,《宋元學案》卷六十四《潛庵學案》載:“王文貫,字貫道,鄞縣(今浙江省甯波市鄞州區)人。

    早嗜學,與鄉先生餘端臣遊。

    登進士第,教授真州,除宗學谕。

    從遊嘗數百人,黃文潔公震,其弟子也。

    ”可見,黃震曾師事王文貫,而王文貫則曾師事餘端臣。

    又據《鄞縣志》記載:“餘端臣,字正君,精毛氏詩,學宗慶源輔氏,以溯朱子之傳”(鹹豐六年刊本,卷十四《人物》)。

    所謂“慶源輔氏”,是指輔廣。

    《宋元學案》卷六十四載:“輔廣,字漢卿,号潛庵,其先趙州慶源人也。

    ……始從呂成公遊,已問學于朱文公,留三月而後返。

    ……僞學禁嚴,學徒多避去,先生不為動。

    文公曰:‘當此時立得腳定者甚難,惟漢卿風力稍勁。

    ’……與魏文靖公善,每相過,必出文公言語文字,雒誦移晷而去。

    ”由此可知,輔廣雖兼為朱熹與呂祖謙的及門弟子,但其為學趨向卻與朱熹為近。

    而黃震,就是輔廣的三傳弟子。

     黃震在《祭叔祖機察壺隐先生墓》一文中,曾這樣談到自己的家世:“在昔先人,來從東嘉,富而好德,樸不務華。

    迨我叔祖,始以文振。

    ……南北講解,公亦歸老。

    築台白沙,放懷詩酒。

    ……赍志莫售,爰俟來者。

    笃教猶子,彬彬儒雅”(《黃氏日抄》卷九十五。

    以下簡稱《日抄》)。

    這段話透露出,黃震的先世雖然富有,但卻并非書香門第。

    他的叔祖(黃得一,号壺隐先生)雖然是這個家族第一個薄有文名的人,但終其一生也沒有踏入仕途。

    在失意之餘,他把全部心血都用來教育自己的“猶子”(侄子),使之成為一介儒士。

    這個“猶子”就是黃震的父親黃一鹗。

     黃震的少年時代,其家庭已經敗落。

    他曾多次談道,“某生長田闾,身經艱苦”(同上卷九十三《特轉朝奉郎謝廟堂》),“親曾種田”(同上卷七十八《鹹淳八年勸農文》),“餘以家貧厄,少時以外侮告,先人辄令勤學”(同上卷四十六《讀史一·史記》),等等。

    可知他早年曾親自參加農業生産勞動,這就使他對農民的困苦生活有一定了解。

    在做官以前,他曾“授書糊口”(同上卷九十三《撫州到任謝廟堂》),生活并不富裕,所以他曾以“浙間貧士人”(同上卷七十八《鹹淳八年春勸農文》)自稱。

     宋理宗寶祐四年(公元1256年),黃震中進士第。

    這時,下距宋朝覆亡隻有二十年,民族矛盾與階級矛盾都異常尖銳。

    開慶元年(公元1259年)冬,黃震被任命為吳縣尉(據《日抄》卷七十《申府乞免躬親擾民及理索狀》)。

    這裡的地方豪富一向與尉司相勾結,向佃客追索欠租,屢屢将佃客迫害緻死。

    黃震上任後,不僅“不受貴家告”(《宋史》本傳),而且還向上司要求“備給闆榜,下本司釘挂,永不許幹預理索,以緻囚死人命”(《日抄》卷七十《申提刑司乞免一路巡尉理索狀》),并主張在其他地方也應一并照此辦理。

     景定元年(公元1260年),黃震攝華亭縣,繼攝長洲縣。

     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黃震被任命為鎮江轉般倉分司(據《日抄》卷七十二《發孫提刑書》)。

    這時,正值獨攬朝政的賈似道推行公田法,并設置官田所,以便施行。

    黃震也被改任提領官田所,先後被命于鎮江、常州設置分司。

    他力陳“公田之弊”,指出:“朝廷買公田正欲免和籴之擾,而州縣催公租又反效和籴之擾”(同上卷七十三《申省控辭改差充官田所幹辦公事省劄狀》)。

    并認為如果設置分司,其結果必然是:“百姓良苦,尚何以飽吏卒之欲”(同上)? 鹹淳四年(公元1268年),黃震被任命為史館校閱(據《日抄》卷七十四《第五任史館校閱》),“與修甯宗、理宗兩朝國史實錄”(《宋史》本傳)。

    這年七月,他在輪對時,針對在蒙古兵威脅下險象叢生的南宋政局,極言時弊,并“請罷給僧、道度牒,使其徒老死即消弭之,收其田入,可以富軍國,纾民力”(《續資治通鑒》卷一七八)。

    黃震提出這一建議是有具體背景的:“時宮中建内道場,故震首及之”(同上)。

    宋度宗為此惱羞成怒,将黃震“批降三級。

    用谏官言,得寝,出通判廣德軍”(同上)。

     在黃震任廣德通判期間,當地由于官置社倉,“倉官至取倍稱之息,州縣展轉侵漁”,緻使“民不堪命,或至自經”(《日抄》卷八十七《撫州金谿縣李氏社倉記》)。

    可是“人以為熹(朱熹)之法,不敢議”(《宋史》本傳)。

    黃震則堅決主張予以改革。

    他說:“法出于堯舜三代聖人,猶有變通,安有先儒為法,不思救其弊耶?況熹法,社倉歸之于民,而官不得與。

    官雖不與,而終有納息之患”(同上)。

    他所采取的具體改革措施是:“買田六百畝,承代人戶納息。

    且使常年不貸,惟荒年則貸之,而不複收息。

    凡費皆取辦于六百畝官田之租”(《日抄》卷八十七《撫州金谿縣李氏社倉記》)。

    這樣就将社倉法的納息制度取消了。

    與此同時,他還禁止、取締了當地禱祈祠山廟等淫祀、迷信活動。

    當時,廣德郡守賈蕃世“以權相(賈似道)從子,驕縱不法。

    震數與論是非,蕃世積不堪,疏震撓政,坐解官”(《宋史》本傳)。

     鹹淳六年(公元1270年),黃震任紹興通判(據《日抄》卷九十四《紹興府學先聖殿》)。

    第二年又被改任撫州知州[2]。

    這時,撫州大饑,餓殍遍野。

    黃震一方面向富室勸粜,對于屢勸不聽的富室,或則強行發廪,開倉平粜,或則封籍解州(據《日抄》卷七十八《委周知縣發廪第二榜》);另一方面則要求百姓“小心聽候告粜”,“不可胡亂作事,有犯到官,決不輕恕”(《日抄》卷七十八《四月初十日入撫州界,再發曉谕貧富升降榜》)。

    當時,轉運司分派給撫州和籴米七萬餘石,黃震起初是向上司“詳述民情”,要求免派,後來“以沒官田所入應之”(《宋史》本傳),從而使當地的負擔有所減輕。

     鹹淳八年(公元1272年),黃震升任江西提舉常平倉司。

    次年,改任江西提點刑獄。

    “有貴家害民,震按之,貴家怨。

    又強發富人粟與民,富人亦怨”(同上)。

    因而受到彈劾,被賈似道免職。

     德祐元年(公元1275年),賈似道罷相後,黃震出任浙東提舉常平,但第二年南宋小朝廷就覆亡了。

     宋亡後,黃震采取了與元朝政府不合作的态度,隐居于寶幢山,“誓不入城市,故居之圖籍、器物為人掠盡,亦不問”(《宋季忠義錄》卷十《黃震》),“日惟一食,仰天長歌,祈速死”(鹹豐《鄞縣志》卷二十四《寓賢》),終于“餓于寶幢而卒”(《宋元學案》卷八十六《東發學案》)。

     黃震的著作有: (一)《黃氏日抄》(即《慈溪黃氏日抄分類》)。

    此書本九十七卷。

    其中,前六十八卷,系黃震閱讀經、史、子、集諸書的劄記。

    關于這部分内容,《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謂“是編以所讀諸書随筆劄記,而斷以己意”(卷九二),是符合實際的。

    六十九卷以下,收錄作者的奏劄、申明、公移、講義、策問、書、記、序、跋、啟、祝文、祭文、行狀、墓志銘等作品。

    這部書原佚第八十一卷、第八十九卷、第九十二卷,實存九十四卷[3]。

     (二)《古今紀要》十九卷。

    此書上起傳說中的三皇時代,下迄北宋哲宗時期。

    撮舉諸史,括其綱要。

    請汪佩锷《黃氏日抄紀要序》認為,此書“實與日抄相輔而行”。

     (三)《古今紀要逸編》一卷。

    此書又名《理度兩朝紀要》。

    全祖望《東發先生史稿跋》以此書為《理度兩朝政要》(見《宋元學案》卷八十六《東發學案》),誤。

     (四)《戊辰修史傳》一卷。

    此書即全祖望《東發先生史稿跋》中所說的《戊辰史稿》,内為有關杜範、真德秀、洪咨夔、袁甫、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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