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程端蒙、董铢、程端禮的教育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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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這種教育對象的特點,以闡述如何做人為宗旨,以誘發存善去惡為内容,将“明理”和“存理”視作存善去惡的手段和目的,這就更加鮮明地揭示出理學即性命義理之學的内在本質,體現了理學家将性論同認識論相聯系的傳統特點和心性說的本來面貌。
從性論起講,比較淺近,符合理學入門書的基本要求。
程端蒙《性理字訓》的社會效果,從元代程端禮《讀書分年日程》中可窺見一斑。
該《日程》将《性理字訓》(程若庸增廣者)列為學齡前(八歲前)兒童的必讀書,要求“日讀字訓綱三五段”,以此代“千字文最佳”。
《千字文》為唐代的兒童識字課本,内容雖以“夫貞婦節,君聖臣良”之類的封建綱常為核心,但比較粗俗,而且沒有同《四書》中的範疇相銜接,顯得缺乏理性思維。
從朱熹開始,就十分注重童蒙教育的理學化、知識化、通俗化三者的結合,寫了《童蒙須知》以及《訓蒙詩百首》,做了普及理學宣傳的嘗試。
程端蒙《性理字訓》比較完滿地實現了朱熹的意願,以簡短的文字,整齊的韻語,對偶的形式,傳統的範疇,使兒童諧于唇吻,易于記誦,幼小的心靈就受到理學的熏陶。
在他前後,這類通俗讀物有的還加上插圖,如李元綱《聖門學業圖》,将《大本達道》《進修倫類》《為學之序》《存心要法》《求仁捷徑》等繪為十圖,使青少年見圖知義,經久不忘。
清代還出版了漢文、滿文、蒙文對照的通俗讀物,力圖将理學及其所宣揚的封建禮教灌輸到人民中間去。
第二節 《程董二先生學則》——理學教育小學階段的培養目标 程端蒙除編撰理學的啟蒙教材外,還同董铢合作,制訂《程董二先生學則》。
根據朱熹的說法,理學教育分為小學和“成人”教育兩階段,小學教的是灑掃應對進退之節之類的基本行為規範,以及日用的知識技能,《程董二先生學則》就是關于這一方面的規定,可以說,它提出了理學教育中,小學階段的培養目标。
董铢(公元1152—?年)字叔重,稱槃澗先生。
江西德興人。
與黃榦同師。
據《江西通志》記載,著有《性理注》《解易注》。
朱熹曾為《程董二先生學則》作跋,他說:“道不遠人,理不外事,故古之教者,自其能食能言而所以訓導整齊之者,莫不有法,而況于家塾黨庠遂序之間乎。
彼其學者所以入孝出弟(悌),謹信群居,終日,德進業修而暴慢放肆之氣不設于身體者繇此故也。
番(鄱)昜(陽)程端蒙與其友生董铢共為此書,将以教其鄉人子弟而作新之,蓋有古人小學之遺意矣。
餘以為凡為庠塾之師者,能以是而率其徒,則所謂成人有德小子有造者,将複見于今日矣。
于以助成後王降德之意,豈不美哉”(《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二)!這裡,朱熹強調辦教育要有法(即學則),他向所有學校的師長推薦《程董二先生學則》,認為如能依此訓導學生,就能培養出有德性、有造就、為封建帝王服務的人才。
《程董二先生學則》共十八條,基本上是對朱熹的許多箴言和銘記的概括與發揮。
起首兩條為學生規定了在朔望(每月初一、十五)和晨昏所應進行的儀式,末條是關于懲處的辦法。
餘皆為學生律己、待人、接物時所必須遵循的原則,它涉及封建社會日常生活的許多方面。
其中,講行為的有八條。
地主階級要求其培養的人才具有本階級所認為的美德,其标準是所謂“居處必恭”,“步立必正”,“視聽必端”,“言語必謹”,“容貌必莊”,“衣冠必整”,“飲食必節”,“出入必省”等八項。
這八項标準對于人們的衣食住行、談吐舉止,以及容貌視聽都做了煩瑣的、使人缺乏生機活意的規定。
如“居處必恭”要求根據年齡、長幼,排定座位次序,不能亂序。
坐時必直身正體,不能盤腿傾倚,交胫搖足,如朱熹所說的“端席”,如後來陳淳所說“坐當如屍”,特别是反對學生白天睡覺,因為孔子就曾經斥責白天睡覺的宰我是“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
”就是說,人們在居處的時候,要如敬天敬神那樣肅恭。
如“步立必正”,規定走路時徐行,站立時拱手,不能超越長者而行,不能背向尊者而立,不能踐踏門檻,不能跛颠偏倚,如朱熹所說“足容必重,手容必恭,擇地而蹈”那樣,舉手投足不能有一點差錯。
又如“視聽必端”,規定目不能流轉張望,隻能直視,耳不能傾頭左右,隻能正聽,還要求人們說話時輕聲細語,時時控制自己的喜怒情感。
至于穿戴,既不能穿奇裝異服,又不能簡單随便,即使在安閑休息時,也不能“衩袒露頂”,在盛暑也不能脫鞋去襪。
如此等等。
理學家就是把這一類宗教色彩很濃的修養方法,視為讀書士子們德行的标志。
講學習的有五條:“讀書必專一”,“寫字必楷敬”,“幾案必整齊”,“堂室必潔淨”,“修業有餘功、遊藝有适性”。
朱熹曾說:“為學之道,莫先于窮理,窮理之要,必在于讀書”(《朱文公文集》卷十四)。
所以中心是讀書,其要求有五:一、先正心肅容。
二、在讀誦上下功夫。
每一書都規定了應讀的遍數,如遍數已足而不能背誦,必須再讀至能背誦為止。
如遍數未足,已能背誦,也必須再讀,讀滿遍數。
學生的學習活動就是埋頭于背書與誦經。
三、非聖賢之書勿讀,無益之文勿觀,嚴防學生離經叛道。
四、保持學習環境的整齊與清潔。
五、課餘時可适當彈琴習射等。
這同孔子的做法有别。
孔子将彈琴習射等納入教學内容,培養學生成為具有多種技能的人,而理學家則将之列入課餘,反映出儒家教育思想的日趨沒落。
講待人接物的有兩條:“相呼必以齒”,“接見必有定”。
這兩條規定了處理師生、長幼、朋友之間關系的原則,強調師道尊嚴,強調“非其類”不能親近,表現出對勞動人民的鄙視。
綜觀上述各條,其基本精神是力圖按照道學家的模式塑造學生的形象,使他們個個“道貌岸然”,成為木雞式的小學究。
黃榦的門人饒魯在評論《程董二先生學則》時認為,《學則》講述了“群居日用之常儀”,朱熹《白鹿洞書院教條》(内容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則發揮了“學問之宏綱大目”。
饒魯主張将兩者并舉,才能“本末相須,内外交養,而入道之方備矣”(引自《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也就是主張将小學和“成人”教育的培養目标融為一體。
所以,在真德秀制訂的《教子齋規》中,第一條就是《學禮》,以下才是《學坐》《學行》《學立》《學言》等。
在饒魯、真德秀兩人看來,《學則》經如此充實,才更加完備。
程端蒙《性理字訓》《程董二先生學則》所反映出的理學教育思想,實際上就是引導學生脫離生産活
從性論起講,比較淺近,符合理學入門書的基本要求。
程端蒙《性理字訓》的社會效果,從元代程端禮《讀書分年日程》中可窺見一斑。
該《日程》将《性理字訓》(程若庸增廣者)列為學齡前(八歲前)兒童的必讀書,要求“日讀字訓綱三五段”,以此代“千字文最佳”。
《千字文》為唐代的兒童識字課本,内容雖以“夫貞婦節,君聖臣良”之類的封建綱常為核心,但比較粗俗,而且沒有同《四書》中的範疇相銜接,顯得缺乏理性思維。
從朱熹開始,就十分注重童蒙教育的理學化、知識化、通俗化三者的結合,寫了《童蒙須知》以及《訓蒙詩百首》,做了普及理學宣傳的嘗試。
程端蒙《性理字訓》比較完滿地實現了朱熹的意願,以簡短的文字,整齊的韻語,對偶的形式,傳統的範疇,使兒童諧于唇吻,易于記誦,幼小的心靈就受到理學的熏陶。
在他前後,這類通俗讀物有的還加上插圖,如李元綱《聖門學業圖》,将《大本達道》《進修倫類》《為學之序》《存心要法》《求仁捷徑》等繪為十圖,使青少年見圖知義,經久不忘。
清代還出版了漢文、滿文、蒙文對照的通俗讀物,力圖将理學及其所宣揚的封建禮教灌輸到人民中間去。
第二節 《程董二先生學則》——理學教育小學階段的培養目标 程端蒙除編撰理學的啟蒙教材外,還同董铢合作,制訂《程董二先生學則》。
根據朱熹的說法,理學教育分為小學和“成人”教育兩階段,小學教的是灑掃應對進退之節之類的基本行為規範,以及日用的知識技能,《程董二先生學則》就是關于這一方面的規定,可以說,它提出了理學教育中,小學階段的培養目标。
董铢(公元1152—?年)字叔重,稱槃澗先生。
江西德興人。
與黃榦同師。
據《江西通志》記載,著有《性理注》《解易注》。
朱熹曾為《程董二先生學則》作跋,他說:“道不遠人,理不外事,故古之教者,自其能食能言而所以訓導整齊之者,莫不有法,而況于家塾黨庠遂序之間乎。
彼其學者所以入孝出弟(悌),謹信群居,終日,德進業修而暴慢放肆之氣不設于身體者繇此故也。
番(鄱)昜(陽)程端蒙與其友生董铢共為此書,将以教其鄉人子弟而作新之,蓋有古人小學之遺意矣。
餘以為凡為庠塾之師者,能以是而率其徒,則所謂成人有德小子有造者,将複見于今日矣。
于以助成後王降德之意,豈不美哉”(《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二)!這裡,朱熹強調辦教育要有法(即學則),他向所有學校的師長推薦《程董二先生學則》,認為如能依此訓導學生,就能培養出有德性、有造就、為封建帝王服務的人才。
《程董二先生學則》共十八條,基本上是對朱熹的許多箴言和銘記的概括與發揮。
起首兩條為學生規定了在朔望(每月初一、十五)和晨昏所應進行的儀式,末條是關于懲處的辦法。
餘皆為學生律己、待人、接物時所必須遵循的原則,它涉及封建社會日常生活的許多方面。
其中,講行為的有八條。
地主階級要求其培養的人才具有本階級所認為的美德,其标準是所謂“居處必恭”,“步立必正”,“視聽必端”,“言語必謹”,“容貌必莊”,“衣冠必整”,“飲食必節”,“出入必省”等八項。
這八項标準對于人們的衣食住行、談吐舉止,以及容貌視聽都做了煩瑣的、使人缺乏生機活意的規定。
如“居處必恭”要求根據年齡、長幼,排定座位次序,不能亂序。
坐時必直身正體,不能盤腿傾倚,交胫搖足,如朱熹所說的“端席”,如後來陳淳所說“坐當如屍”,特别是反對學生白天睡覺,因為孔子就曾經斥責白天睡覺的宰我是“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
”就是說,人們在居處的時候,要如敬天敬神那樣肅恭。
如“步立必正”,規定走路時徐行,站立時拱手,不能超越長者而行,不能背向尊者而立,不能踐踏門檻,不能跛颠偏倚,如朱熹所說“足容必重,手容必恭,擇地而蹈”那樣,舉手投足不能有一點差錯。
又如“視聽必端”,規定目不能流轉張望,隻能直視,耳不能傾頭左右,隻能正聽,還要求人們說話時輕聲細語,時時控制自己的喜怒情感。
至于穿戴,既不能穿奇裝異服,又不能簡單随便,即使在安閑休息時,也不能“衩袒露頂”,在盛暑也不能脫鞋去襪。
如此等等。
理學家就是把這一類宗教色彩很濃的修養方法,視為讀書士子們德行的标志。
講學習的有五條:“讀書必專一”,“寫字必楷敬”,“幾案必整齊”,“堂室必潔淨”,“修業有餘功、遊藝有适性”。
朱熹曾說:“為學之道,莫先于窮理,窮理之要,必在于讀書”(《朱文公文集》卷十四)。
所以中心是讀書,其要求有五:一、先正心肅容。
二、在讀誦上下功夫。
每一書都規定了應讀的遍數,如遍數已足而不能背誦,必須再讀至能背誦為止。
如遍數未足,已能背誦,也必須再讀,讀滿遍數。
學生的學習活動就是埋頭于背書與誦經。
三、非聖賢之書勿讀,無益之文勿觀,嚴防學生離經叛道。
四、保持學習環境的整齊與清潔。
五、課餘時可适當彈琴習射等。
這同孔子的做法有别。
孔子将彈琴習射等納入教學内容,培養學生成為具有多種技能的人,而理學家則将之列入課餘,反映出儒家教育思想的日趨沒落。
講待人接物的有兩條:“相呼必以齒”,“接見必有定”。
這兩條規定了處理師生、長幼、朋友之間關系的原則,強調師道尊嚴,強調“非其類”不能親近,表現出對勞動人民的鄙視。
綜觀上述各條,其基本精神是力圖按照道學家的模式塑造學生的形象,使他們個個“道貌岸然”,成為木雞式的小學究。
黃榦的門人饒魯在評論《程董二先生學則》時認為,《學則》講述了“群居日用之常儀”,朱熹《白鹿洞書院教條》(内容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則發揮了“學問之宏綱大目”。
饒魯主張将兩者并舉,才能“本末相須,内外交養,而入道之方備矣”(引自《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也就是主張将小學和“成人”教育的培養目标融為一體。
所以,在真德秀制訂的《教子齋規》中,第一條就是《學禮》,以下才是《學坐》《學行》《學立》《學言》等。
在饒魯、真德秀兩人看來,《學則》經如此充實,才更加完備。
程端蒙《性理字訓》《程董二先生學則》所反映出的理學教育思想,實際上就是引導學生脫離生産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