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程端蒙、董铢、程端禮的教育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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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和社會實踐,而專事“空口講誦”。
它帶來了嚴重的流弊,當時就受到陳亮(陳亮與程端蒙同年生)的批判。
他指出,理學教育将人培養成無一技之長的廢物,“為士者恥言文章行義,而曰盡心知性。
居官者恥言政事書判,而曰學道愛人。
相蒙相欺,以盡廢天下之實,則亦終于百事不理而已”(《龍川文集·送吳允成運幹序》)。
他用“各務其實”的功利主義同理學的教育思想相對立。
第三節 程端禮《讀書分年日程》——理學教育的教學方法和計劃 程端禮(公元1271—1345年)字敬叔,号長齋,人稱畏齋先生,受學于史蒙卿。
祖籍江西鄱陽,後遷徙至鄞縣(今浙江省甯波市鄞州區)。
著有《讀書分年日程》三卷,《畏齋集》六卷。
胡文楷曾為《讀書分年日程》作跋,他說:“宋朱子有讀書法六條,曰居敬持志,曰循序漸進,曰熟讀精思,曰虛心涵泳,曰切己體察,曰著緊用力。
元程畏齋因編為此書,其自稱分年日程,一用朱子之意修之。
如此讀書學文,皆辦世之欲速好徑失先後本末之序,雖日讀書作文而白首無成者可以觀矣。
此法似乎迂闊,而收可必之功,如種之獲雲雲。
《元史》本傳稱其著有讀書日程,國子監以示郡邑校官為學者式。
……明初諸儒讀書大抵奉為準繩。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端禮本其法(指朱子讀書法)而推廣之,雖每年月日讀書程限不同,而一以六條為綱領。
”這兩段話,說明《讀書分年日程》是得自朱熹的真傳,若依此讀書,就可以收到實效,因而成為明初學者讀書的準繩。
《朱子讀書法》散見于《四書集注》《朱子語類》以及《朱文公文集》等著作中。
據程端禮說,是朱熹門人“會粹朱子平日之訓而節取其要,定為讀書法六條”(《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以下簡稱《日程》)。
所謂“居敬持志”,朱熹說:“心之為物,至虛至靈,神妙不測,常為一身之主,以提萬事之綱,而不可有頃刻之不存者也。
……誠能嚴恭寅畏常存此心,使其終日俨然不為物欲之所侵亂,則以之讀書,以之觀理,将無所往而不通,以之應事,以之接物,将無所處而不當矣,此居敬持志所以為讀書之本也”(《朱文公文集》卷十四)。
這裡,強調讀書應心思專一,不受外界物欲的擾亂,要充分發揮人的認識主體(心)在思維活動中的主導作用。
程端禮對“居敬”的解釋是:“無事時敬以自持,凡心不可放入無何有之鄉,須是收斂在此,及應事時敬于應事,讀書時敬于讀書,便自然該貫動靜心無不在”(《日程》)。
即所謂無事時敬在心上,有事時敬在事上。
無事時敬在心上,是集中注意力使心不受外界的物質引誘;有事時敬在事上,是使處理事情合于封建道德标準。
就是說,讀書時,思想固然不能受外界物欲的擾亂;閑暇時,思想也不能受外界物欲的幹擾。
這是對朱熹“存心”“居敬”說的發揮。
至于“持志”,程端禮認為即“立志”。
他說:“朱子谕學者曰,學者書不記熟讀可記,義不精細思可精,惟有志不立真是無著力處。
隻如今人貪利祿而不貪道義,要作貴人而不要作好人,皆是志不立之病”(《日程》)。
“四書”中有不少關于“立志”的說教,孔子說:“吾十有五而志于學”,是講立志;又說:“好學不厭”,是講立志而能笃守。
顔淵說:“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是講志大而堅定。
孟子的“尚志”,是講立志的切要。
朱熹也說:“立志不定,如何讀書”(《朱子語類輯略》卷二)。
但都說得比較原則。
程端禮對“立志”做了明确而具體的規定,認為讀書的宗旨在發明義理,而不在謀求功利;讀書的目的是做好人(道學家),不當貴人(事業家)。
經過程端禮的解釋,“居敬持志”,實際上是指讀書的宗旨和目的,欲為聖賢,欲為蒲柳,有系于此,這是讀書之本,故被列為《朱子讀書法》首條。
所謂“循序漸進”,朱熹《論語集注》注:“‘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雲,“此但言其反己自修,循序漸進耳”(《憲問·莫我知也夫章》)。
“循序”,指的是修養工夫,循先“下學”(人事)後上達(天理)的程序。
“漸進”,指的是如流水盈科而後進、音樂成章而後達那樣,學習也要在前一段學得較好的基礎上才能有所進展。
在《行宮便殿奏劄二》裡,朱熹根據孔子“欲速則不達”,孟子“進銳退速”的說法,反對兩種學習态度,一種是“怠忽間斷”,一種是“貪多務廣”,認為這兩者都必無所成(《朱文公文集》卷十四)。
朱熹的這個觀點,是同他的性論中不求頓悟的論點一緻的。
程端禮在解釋“循序漸進”時,則偏重于讀書的具體做法上。
他說:“朱子曰,以二書言之,則通一書後及一書。
以一書言之,篇章文句,首尾次第,亦各有序而不可亂也”。
以字句言之,“字求其訓,句索其旨”。
以進度言之,“其旨未得乎前,則不敢求乎後;未通乎此,則不敢志乎彼”(《日程》)。
這是說,讀書時甯可點滴積累,逐步深化,也不要好高骛遠,流于空虛。
他批評陸王心學“不是上面欠工夫,乃是下面無根腳”(《日程》)。
“循序漸進”,既是讀書時應持的态度,又是求學問的規律。
所謂“熟讀精思”,朱熹說:“大抵觀書先須熟讀,使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繼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之心,然後可以有得爾”(《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四)。
又說:“學便是讀,讀了又思,思了又讀,自然有意。
若讀而不思,又不知其意味,思而不讀,縱使曉得,終是卼臲不安,一似請得人來守屋相似,不是自家人,終不屬自家使喚。
若讀得熟,而又思得精,自然心與理一,永遠不忘”(《朱子語類輯略》卷二)。
這裡,朱熹認為,人們的學習活動,就是熟讀書中的詞句,精思書中的義理,除此再無别的途徑;一個人學問的高低,不在于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而是看能否“讀了又思,思了又讀”,達到神秘的所謂“心與理一”。
程端禮則更加強調背誦的功用,他說:“百遍時自是強五十遍時,二百遍時自是強一百遍時”(《日程》),讀的遍數越多越好。
理學家有所謂“讀書千遍,其義自見”之說,這個“義”當指封建道義,絕非科學真理。
所謂“虛心涵泳”,朱熹說:“學者讀書,須是斂身正坐,緩視微吟,虛心涵泳”(《朱子語類輯略》卷二)。
又說:“看文字,須是虛心,莫先立己意”(同上)。
這也是他所反複強調的治經必守家法的思想。
如讀《易》,應以胡瑗、石介、歐陽修、王安石、程頤、張載、呂大臨、楊時等人的注疏為依據,反對傍取異說,“慢侮聖言”;否則,就是經學之賊,文字之妖。
程端禮的解釋是:“學者看文字不必自立說,隻
它帶來了嚴重的流弊,當時就受到陳亮(陳亮與程端蒙同年生)的批判。
他指出,理學教育将人培養成無一技之長的廢物,“為士者恥言文章行義,而曰盡心知性。
居官者恥言政事書判,而曰學道愛人。
相蒙相欺,以盡廢天下之實,則亦終于百事不理而已”(《龍川文集·送吳允成運幹序》)。
他用“各務其實”的功利主義同理學的教育思想相對立。
第三節 程端禮《讀書分年日程》——理學教育的教學方法和計劃 程端禮(公元1271—1345年)字敬叔,号長齋,人稱畏齋先生,受學于史蒙卿。
祖籍江西鄱陽,後遷徙至鄞縣(今浙江省甯波市鄞州區)。
著有《讀書分年日程》三卷,《畏齋集》六卷。
胡文楷曾為《讀書分年日程》作跋,他說:“宋朱子有讀書法六條,曰居敬持志,曰循序漸進,曰熟讀精思,曰虛心涵泳,曰切己體察,曰著緊用力。
元程畏齋因編為此書,其自稱分年日程,一用朱子之意修之。
如此讀書學文,皆辦世之欲速好徑失先後本末之序,雖日讀書作文而白首無成者可以觀矣。
此法似乎迂闊,而收可必之功,如種之獲雲雲。
《元史》本傳稱其著有讀書日程,國子監以示郡邑校官為學者式。
……明初諸儒讀書大抵奉為準繩。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端禮本其法(指朱子讀書法)而推廣之,雖每年月日讀書程限不同,而一以六條為綱領。
”這兩段話,說明《讀書分年日程》是得自朱熹的真傳,若依此讀書,就可以收到實效,因而成為明初學者讀書的準繩。
《朱子讀書法》散見于《四書集注》《朱子語類》以及《朱文公文集》等著作中。
據程端禮說,是朱熹門人“會粹朱子平日之訓而節取其要,定為讀書法六條”(《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以下簡稱《日程》)。
所謂“居敬持志”,朱熹說:“心之為物,至虛至靈,神妙不測,常為一身之主,以提萬事之綱,而不可有頃刻之不存者也。
……誠能嚴恭寅畏常存此心,使其終日俨然不為物欲之所侵亂,則以之讀書,以之觀理,将無所往而不通,以之應事,以之接物,将無所處而不當矣,此居敬持志所以為讀書之本也”(《朱文公文集》卷十四)。
這裡,強調讀書應心思專一,不受外界物欲的擾亂,要充分發揮人的認識主體(心)在思維活動中的主導作用。
程端禮對“居敬”的解釋是:“無事時敬以自持,凡心不可放入無何有之鄉,須是收斂在此,及應事時敬于應事,讀書時敬于讀書,便自然該貫動靜心無不在”(《日程》)。
即所謂無事時敬在心上,有事時敬在事上。
無事時敬在心上,是集中注意力使心不受外界的物質引誘;有事時敬在事上,是使處理事情合于封建道德标準。
就是說,讀書時,思想固然不能受外界物欲的擾亂;閑暇時,思想也不能受外界物欲的幹擾。
這是對朱熹“存心”“居敬”說的發揮。
至于“持志”,程端禮認為即“立志”。
他說:“朱子谕學者曰,學者書不記熟讀可記,義不精細思可精,惟有志不立真是無著力處。
隻如今人貪利祿而不貪道義,要作貴人而不要作好人,皆是志不立之病”(《日程》)。
“四書”中有不少關于“立志”的說教,孔子說:“吾十有五而志于學”,是講立志;又說:“好學不厭”,是講立志而能笃守。
顔淵說:“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是講志大而堅定。
孟子的“尚志”,是講立志的切要。
朱熹也說:“立志不定,如何讀書”(《朱子語類輯略》卷二)。
但都說得比較原則。
程端禮對“立志”做了明确而具體的規定,認為讀書的宗旨在發明義理,而不在謀求功利;讀書的目的是做好人(道學家),不當貴人(事業家)。
經過程端禮的解釋,“居敬持志”,實際上是指讀書的宗旨和目的,欲為聖賢,欲為蒲柳,有系于此,這是讀書之本,故被列為《朱子讀書法》首條。
所謂“循序漸進”,朱熹《論語集注》注:“‘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雲,“此但言其反己自修,循序漸進耳”(《憲問·莫我知也夫章》)。
“循序”,指的是修養工夫,循先“下學”(人事)後上達(天理)的程序。
“漸進”,指的是如流水盈科而後進、音樂成章而後達那樣,學習也要在前一段學得較好的基礎上才能有所進展。
在《行宮便殿奏劄二》裡,朱熹根據孔子“欲速則不達”,孟子“進銳退速”的說法,反對兩種學習态度,一種是“怠忽間斷”,一種是“貪多務廣”,認為這兩者都必無所成(《朱文公文集》卷十四)。
朱熹的這個觀點,是同他的性論中不求頓悟的論點一緻的。
程端禮在解釋“循序漸進”時,則偏重于讀書的具體做法上。
他說:“朱子曰,以二書言之,則通一書後及一書。
以一書言之,篇章文句,首尾次第,亦各有序而不可亂也”。
以字句言之,“字求其訓,句索其旨”。
以進度言之,“其旨未得乎前,則不敢求乎後;未通乎此,則不敢志乎彼”(《日程》)。
這是說,讀書時甯可點滴積累,逐步深化,也不要好高骛遠,流于空虛。
他批評陸王心學“不是上面欠工夫,乃是下面無根腳”(《日程》)。
“循序漸進”,既是讀書時應持的态度,又是求學問的規律。
所謂“熟讀精思”,朱熹說:“大抵觀書先須熟讀,使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繼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之心,然後可以有得爾”(《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四)。
又說:“學便是讀,讀了又思,思了又讀,自然有意。
若讀而不思,又不知其意味,思而不讀,縱使曉得,終是卼臲不安,一似請得人來守屋相似,不是自家人,終不屬自家使喚。
若讀得熟,而又思得精,自然心與理一,永遠不忘”(《朱子語類輯略》卷二)。
這裡,朱熹認為,人們的學習活動,就是熟讀書中的詞句,精思書中的義理,除此再無别的途徑;一個人學問的高低,不在于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而是看能否“讀了又思,思了又讀”,達到神秘的所謂“心與理一”。
程端禮則更加強調背誦的功用,他說:“百遍時自是強五十遍時,二百遍時自是強一百遍時”(《日程》),讀的遍數越多越好。
理學家有所謂“讀書千遍,其義自見”之說,這個“義”當指封建道義,絕非科學真理。
所謂“虛心涵泳”,朱熹說:“學者讀書,須是斂身正坐,緩視微吟,虛心涵泳”(《朱子語類輯略》卷二)。
又說:“看文字,須是虛心,莫先立己意”(同上)。
這也是他所反複強調的治經必守家法的思想。
如讀《易》,應以胡瑗、石介、歐陽修、王安石、程頤、張載、呂大臨、楊時等人的注疏為依據,反對傍取異說,“慢侮聖言”;否則,就是經學之賊,文字之妖。
程端禮的解釋是:“學者看文字不必自立說,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