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閩學幹城——蔡元定與蔡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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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學派被稱為閩學。
它在南宋福建地區的流傳與影響僅是一個雛形,但反映出理學在全國及後世的影響。
元、明以後,作為體系最廣、影響最大的正宗思想,它統治了思想界數百年,直至二十世紀初期。
朱熹當時的門人大都能恪遵師訓。
蔡元定與蔡沈及其著作《皇極經世指要》與《書經集傳》,在學術史和社會史上都有一定的影響。
全祖望在《宋元學案·九峰學案》中說:“蔡氏父子,皆為朱學幹城。
”現将二蔡學術思想,結合朱學的流傳,論述如下。
第一節 蔡元定的《皇極經世指要》和《律呂新書》 蔡元定(公元1135—1198年)字季通,福建建陽人,是朱熹最親密接近的朋友和學生。
二人年齡相差五歲,朱熹初次與蔡見面論學時,便說“此吾老友也,不當在弟子之列”(《宋史·蔡元定傳》)。
其後數十年從學朱熹,直至甯宗慶元二年(公元1196年)因僞學黨禁,以布衣編管湖南道州,還與朱熹書信往還。
慶元四年殁于道州。
蔡元定和朱熹都是所謂僞學的主要代表人物。
蔡赴道州時,朱熹及從遊者送别,尚與蔡元定共同讨論一部道教的名著《參同契》。
蔡臨行時态度不異平時,而送行者座中有流涕者。
朱熹說:“友朋相愛之情,季通不挫之志,可謂兩得之矣”(同上)。
蔡死後,朱熹的祭文中說: 嗚呼季通,而至此耶。
精詣之識,卓絕之才,不可屈之志,不可窮之辯,不複可得而見矣。
(《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七《又祭蔡季通文》) 這裡反映出作為理學家的朱熹對學生的最高要求,而蔡元定是達到了。
這種堅持自己的學術見解,不屈服于壓力,所謂“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論語·微子》),這在理學傳統中有其可取之處。
當然這在大部分假道學中是辦不到的。
一些宋末明末的理學家為“夷夏之防”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不能說不與這傳統有關聯。
朱熹在《與劉孟容書》中又說: 交遊四十年,于學無所不講,所賴以祛蒙蔽者為多。
不謂晚年乃以無狀之迹,株連及禍,遂至于此。
聞之痛怛,不知涕泗之流落也。
(引自《蔡氏九儒書》卷二) 除了師徒的感情以外,這裡應注意的是,蔡元定對朱熹學術所起的輔助作用。
蔡元定的學生翁易(字粹翁,福建崇安人)在宋理宗淳祐七年(公元1247年)記載: 晦菴(指朱熹)疏釋“四書”,因先生(指蔡元定)論辯有所啟發者非一。
……六經、《語》《孟》《學》《庸》之書,先生與之讨論講貫則并馳其功焉。
《易學啟蒙》一書,先生研精覃思,屢年而後就,晦菴複删潤之,始克成書。
(同上卷首《蔡氏諸儒行實》) 可見朱熹的《四書集注》和後代《性理大全》與《性理精義》中收入的那部著名的《易學啟蒙》,是蔡元定參與草定的。
朱熹在《答蔡季通書》中曾談到,“《啟蒙》修了未?早欲得之”(《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四)。
便足為佐證。
又說,“季通平生著述多謙讓,寄寓于熹書集中”(引自翁易《蔡氏諸儒行實》),也說明二人合作的親密無間。
關于蔡元定本人的學術傾向,可以從以下材料得到說明: 牧堂老人(指蔡元定之父蔡發)以程氏《語錄》、邵氏《經世》、張氏《正蒙》授先生曰:此孔孟正脈也。
先生(蔡元定)深涵其義。
(《宋元學案·西山蔡氏學案》) 把程、邵兩個途徑不同的著作合在一起,同時再加上張載,都稱為“孔孟正脈”。
盡管這種說法不完全正确,但可反映出蔡元定的學術兼有義理和象數學兩個方面。
這是和朱熹一緻的。
蔡本人著作很多。
著名的有《皇極經世指要》和《律呂新書》。
《皇極經世指要》一書,宋末的黃瑞節說: 西山(即蔡元定,号西山)先生始終以《易》疏其說,于是微顯闡幽,其說大著。
學者由蔡氏而知《經世》,由《經世》而知《易》,默而通之可也。
(引自明嘉興徐必達編《邵子全書》卷二十四附錄) 清代著名的《易》學家王植說: 《纂圖指要》(指《皇極經世指要》的第一部分)所疏最為醒暢,較邵伯子[1]之說更優。
故各圖說一以西山為主。
(《皇極經世全書解·例言》) 按《纂圖指要》是《皇極經世指要》的前半部,大部解釋邵雍的各種圖像。
明初《性理大全》的編者說: 西山蔡氏著為《經世指要》一書足以盡乎五十篇之義(指邵雍《皇極經世書》六十四篇中除《觀物内外篇》共十四篇以外,為五十篇),而晦菴朱子謂其于康節之書,推究缜密矣。
故今不複具載康節全書,但取蔡氏《指要》諸圖,列于内外十四篇之首。
(引自《皇極經世全書解》卷首《總論》) 可見蔡元定的《皇極經世指要》是一部對邵雍學術的全面而又明晰的概括。
他的學術方向是遵循朱熹的主張,不像二程那樣置象數學于不顧。
蔡元定的另一部著作《律呂新書》不但是中國音樂史上的名著,也是反映出蔡氏學術傾向的著作。
中國古代音樂中的十二律,是指十二個音調。
其高低的比例是以一個音調為基數,先用三分減一的方法(即以基數乘),産生第二音調,然後再用三分益一的方法(即以第二音調乘)産生第三音調,以後疊次用、……相乘,得出十二個音調的數字。
這些數字便是十二個音調的音高之間的比例。
這種計算方法叫三分損益法。
蔡元定的《律呂新書》也是用這方法來排定十二律的。
同時他以象數學家的本色把十二天幹配合上十二律,把一年中的十二個月也加以配合。
現根據蔡書中《黃鐘生十一律第三》(黃鐘本身為一律,再派生出十一律,共為十二律)及《八十四聲圖第八》綜合列表如下: 時辰 律名 月份 比例 1.子 黃鐘 十一月 一分 2.醜 林鐘 六月 三分二 3.寅 太簇 正月 九分八 4.卯 南呂 八月 二十七分十六 5.辰 姑洗 三月 八十一分六十四 6.巳 應鐘 十月 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 7.午 蕤賓 五月 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 8.未 大呂 十二月 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二十四 9.申 夷則 七月 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 10.酉 夾鐘 二月 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 11.戌 無射 九月 五萬九千四十九分三萬二千七百六十八 12.亥 仲呂 四月 一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六萬五千五百三十六 上表1、3、5、7、9、11,也就是子、寅、辰、午、申、戌六個時辰稱為陽辰,2、4、6、8、10、12,即醜、卯、巳、未、酉、亥六個時辰為陰辰。
而單數的六個律即黃鐘、太簇、姑洗……是陽律,雙數的六個律即林鐘、南呂、應鐘……是陰律。
陽律又稱為律,陰律又稱為呂。
六個陽律稱六律,六個陰律稱六呂(或稱六同)。
陽律都是三分減一下生陰律,如黃鐘是1,林鐘便是1×。
陰律都是三分益一上生陽律,如林鐘是,太簇便是。
這樣一直推到第十二律仲呂是,便形成了各個律、呂的比例。
然而這裡産生一個問題,即第8、10、12三個陰律大呂、夾鐘、仲呂,都是清音,在審音的時候音調高了一倍,要用加長樂管一倍的方法來調協。
所以第七個律陽律
它在南宋福建地區的流傳與影響僅是一個雛形,但反映出理學在全國及後世的影響。
元、明以後,作為體系最廣、影響最大的正宗思想,它統治了思想界數百年,直至二十世紀初期。
朱熹當時的門人大都能恪遵師訓。
蔡元定與蔡沈及其著作《皇極經世指要》與《書經集傳》,在學術史和社會史上都有一定的影響。
全祖望在《宋元學案·九峰學案》中說:“蔡氏父子,皆為朱學幹城。
”現将二蔡學術思想,結合朱學的流傳,論述如下。
第一節 蔡元定的《皇極經世指要》和《律呂新書》 蔡元定(公元1135—1198年)字季通,福建建陽人,是朱熹最親密接近的朋友和學生。
二人年齡相差五歲,朱熹初次與蔡見面論學時,便說“此吾老友也,不當在弟子之列”(《宋史·蔡元定傳》)。
其後數十年從學朱熹,直至甯宗慶元二年(公元1196年)因僞學黨禁,以布衣編管湖南道州,還與朱熹書信往還。
慶元四年殁于道州。
蔡元定和朱熹都是所謂僞學的主要代表人物。
蔡赴道州時,朱熹及從遊者送别,尚與蔡元定共同讨論一部道教的名著《參同契》。
蔡臨行時态度不異平時,而送行者座中有流涕者。
朱熹說:“友朋相愛之情,季通不挫之志,可謂兩得之矣”(同上)。
蔡死後,朱熹的祭文中說: 嗚呼季通,而至此耶。
精詣之識,卓絕之才,不可屈之志,不可窮之辯,不複可得而見矣。
(《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七《又祭蔡季通文》) 這裡反映出作為理學家的朱熹對學生的最高要求,而蔡元定是達到了。
這種堅持自己的學術見解,不屈服于壓力,所謂“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論語·微子》),這在理學傳統中有其可取之處。
當然這在大部分假道學中是辦不到的。
一些宋末明末的理學家為“夷夏之防”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不能說不與這傳統有關聯。
朱熹在《與劉孟容書》中又說: 交遊四十年,于學無所不講,所賴以祛蒙蔽者為多。
不謂晚年乃以無狀之迹,株連及禍,遂至于此。
聞之痛怛,不知涕泗之流落也。
(引自《蔡氏九儒書》卷二) 除了師徒的感情以外,這裡應注意的是,蔡元定對朱熹學術所起的輔助作用。
蔡元定的學生翁易(字粹翁,福建崇安人)在宋理宗淳祐七年(公元1247年)記載: 晦菴(指朱熹)疏釋“四書”,因先生(指蔡元定)論辯有所啟發者非一。
……六經、《語》《孟》《學》《庸》之書,先生與之讨論講貫則并馳其功焉。
《易學啟蒙》一書,先生研精覃思,屢年而後就,晦菴複删潤之,始克成書。
(同上卷首《蔡氏諸儒行實》) 可見朱熹的《四書集注》和後代《性理大全》與《性理精義》中收入的那部著名的《易學啟蒙》,是蔡元定參與草定的。
朱熹在《答蔡季通書》中曾談到,“《啟蒙》修了未?早欲得之”(《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四)。
便足為佐證。
又說,“季通平生著述多謙讓,寄寓于熹書集中”(引自翁易《蔡氏諸儒行實》),也說明二人合作的親密無間。
關于蔡元定本人的學術傾向,可以從以下材料得到說明: 牧堂老人(指蔡元定之父蔡發)以程氏《語錄》、邵氏《經世》、張氏《正蒙》授先生曰:此孔孟正脈也。
先生(蔡元定)深涵其義。
(《宋元學案·西山蔡氏學案》) 把程、邵兩個途徑不同的著作合在一起,同時再加上張載,都稱為“孔孟正脈”。
盡管這種說法不完全正确,但可反映出蔡元定的學術兼有義理和象數學兩個方面。
這是和朱熹一緻的。
蔡本人著作很多。
著名的有《皇極經世指要》和《律呂新書》。
《皇極經世指要》一書,宋末的黃瑞節說: 西山(即蔡元定,号西山)先生始終以《易》疏其說,于是微顯闡幽,其說大著。
學者由蔡氏而知《經世》,由《經世》而知《易》,默而通之可也。
(引自明嘉興徐必達編《邵子全書》卷二十四附錄) 清代著名的《易》學家王植說: 《纂圖指要》(指《皇極經世指要》的第一部分)所疏最為醒暢,較邵伯子[1]之說更優。
故各圖說一以西山為主。
(《皇極經世全書解·例言》) 按《纂圖指要》是《皇極經世指要》的前半部,大部解釋邵雍的各種圖像。
明初《性理大全》的編者說: 西山蔡氏著為《經世指要》一書足以盡乎五十篇之義(指邵雍《皇極經世書》六十四篇中除《觀物内外篇》共十四篇以外,為五十篇),而晦菴朱子謂其于康節之書,推究缜密矣。
故今不複具載康節全書,但取蔡氏《指要》諸圖,列于内外十四篇之首。
(引自《皇極經世全書解》卷首《總論》) 可見蔡元定的《皇極經世指要》是一部對邵雍學術的全面而又明晰的概括。
他的學術方向是遵循朱熹的主張,不像二程那樣置象數學于不顧。
蔡元定的另一部著作《律呂新書》不但是中國音樂史上的名著,也是反映出蔡氏學術傾向的著作。
中國古代音樂中的十二律,是指十二個音調。
其高低的比例是以一個音調為基數,先用三分減一的方法(即以基數乘),産生第二音調,然後再用三分益一的方法(即以第二音調乘)産生第三音調,以後疊次用、……相乘,得出十二個音調的數字。
這些數字便是十二個音調的音高之間的比例。
這種計算方法叫三分損益法。
蔡元定的《律呂新書》也是用這方法來排定十二律的。
同時他以象數學家的本色把十二天幹配合上十二律,把一年中的十二個月也加以配合。
現根據蔡書中《黃鐘生十一律第三》(黃鐘本身為一律,再派生出十一律,共為十二律)及《八十四聲圖第八》綜合列表如下: 時辰 律名 月份 比例 1.子 黃鐘 十一月 一分 2.醜 林鐘 六月 三分二 3.寅 太簇 正月 九分八 4.卯 南呂 八月 二十七分十六 5.辰 姑洗 三月 八十一分六十四 6.巳 應鐘 十月 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 7.午 蕤賓 五月 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 8.未 大呂 十二月 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二十四 9.申 夷則 七月 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 10.酉 夾鐘 二月 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 11.戌 無射 九月 五萬九千四十九分三萬二千七百六十八 12.亥 仲呂 四月 一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六萬五千五百三十六 上表1、3、5、7、9、11,也就是子、寅、辰、午、申、戌六個時辰稱為陽辰,2、4、6、8、10、12,即醜、卯、巳、未、酉、亥六個時辰為陰辰。
而單數的六個律即黃鐘、太簇、姑洗……是陽律,雙數的六個律即林鐘、南呂、應鐘……是陰律。
陽律又稱為律,陰律又稱為呂。
六個陽律稱六律,六個陰律稱六呂(或稱六同)。
陽律都是三分減一下生陰律,如黃鐘是1,林鐘便是1×。
陰律都是三分益一上生陽律,如林鐘是,太簇便是。
這樣一直推到第十二律仲呂是,便形成了各個律、呂的比例。
然而這裡産生一個問題,即第8、10、12三個陰律大呂、夾鐘、仲呂,都是清音,在審音的時候音調高了一倍,要用加長樂管一倍的方法來調協。
所以第七個律陽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