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陳淳的理學思想

關燈
這裡,不想全面論述這部書的内容,隻分析幾個主要問題以見其與《四書集注》的理論淵源。

     首先是宇宙論。

    陳淳認為,宇宙間最高的主宰是理。

    “二氣流行,萬古生生不息,不成隻是個空氣,必有主宰之者,曰理是也。

    理在其中,為之樞紐,故大化流行,生生未嘗止息”(《命》)。

    理是大化流行的樞紐,是生生不息的主宰。

    陳淳說:“天無言,做如何命?隻是大化流行,氣到這物,便生這物,氣到那物,又生那物。

    便是分付命令他一般”(《命》)。

    天命,就是氣化流行。

    萬物的生成,是氣化流行的結果。

     陳淳論述了天道流行的真實無妄。

    程、朱認為,自然之理,真實無妄。

    真實無妄,叫作“誠”。

    陳淳說:“誠字,後世多說差了。

    到伊川方雲無妄之謂‘誠’,字義始明。

    至晦翁又增兩字,曰:真實無妄之謂‘誠’,道理尤見分曉”(《誠》)。

    天道流行,又如何真實無妄的呢?陳淳說:“天道流行,自古及今,無一毫之妄。

    暑往則寒來,日往則月來。

    春生了便夏長,秋收了便冬藏。

    元亨利貞,終始循環,萬古長如此,皆是真實道理為之主宰。

    如天行一日一夜一周而又過一度,與日月星辰之運行躔度,萬古不差,皆是真實道理如此。

    又就果木觀之,甜者萬古甜,苦者萬古苦。

    青者萬古常青,白者萬古常白,紅者萬古常紅,紫者萬古常紫。

    圓者萬古常圓,缺者萬古常缺。

    一花一葉,文縷相等對,萬古常然,無一毫差錯。

    ……都是真實道理,自然而然。

    此《中庸》所以謂其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

    而五峰(指胡宏)亦曰,誠者,命之道乎。

    皆形容得親切”(《誠》)。

    陳淳又說:“維天之命,元而亨,亨而利,利而貞,貞而複元,萬古循環,無一息之停,隻是一個真實無妄道理。

    而萬物各具此以生,洪纖高下,各正其所賦受之性命。

    此是天之忠恕也”(《忠恕》)。

    陳淳又說:“天隻是一元之氣流行不息如此。

    即這便是大本,便是太極。

    萬物從這中流出去,或纖或洪,或高或下,或飛或潛,或動或植,無不各得其所欲,各具一太極去。

    個個各足,無有缺欠。

    亦不是天逐一去妝點,皆自然而然,從大本中流出來”(《一貫》)。

    自然界日月星辰的運行,草木花果的甜苦青紅,文縷等對,元亨利貞的循環不息,是自然而然,萬古不差。

    但是這個自然而然,背後有一個“命”,有一個“維天之命”,有一個“生物不測”,“為物不貳”的“大本”在起規定作用。

    稱它為“誠”也好,稱它為“真實無妄道理”也好,總之,它是上帝的代名詞。

     氣化流行,生成萬物,在自然界是如此,在人類社會的貴賤賢愚,也是如此。

    陳淳說:“得氣之清者,不隔蔽,那義理便呈露昭著。

    如銀盞子中滿貯清水,自透見盞底銀花子,甚分明,若未嘗有水然”,“或清濁相半,或清底少濁底多,昏蔽得厚了,如盞底銀花子看不見。

    欲見得,須十分加澄治之功”(《命》)。

    人,是個銀盞子,氣之清,氣之清濁相半,氣之清少濁多,決定人的賢愚,決定盞底的銀花子看得分明與否。

    以至堯舜“貴為天子,富有四海……享國皆百餘歲。

    ”孔子“栖栖為一旅人……僅得中壽七十餘歲”(《命》)。

    這都是“命”決定的,都是歸之天命。

     問題深入探讨。

    這個“天之所命”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四書性理字義》載:“問:天之所命,果有物在上面安排分付之否?曰:天者,理而已矣。

    古人凡言天處,大概皆是以理言之。

    程子曰:夫天,專言之則道也,天且勿違是也。

    又曰:天也者,道也。

    《論語集注》‘獲罪于天’,曰:‘天即理也’;《易本義》‘先天弗違’,謂意之所為,默與道契。

    後天奉天,謂知理如是,奉而行之。

    又嘗親炙文公,說‘上帝震怒’,也隻是其理如此。

    天下莫尊于理,故以‘帝’名之。

    觀此,亦可見矣。

    故上而蒼蒼者,天之體也。

    上天之體以氣言。

    上天之載以理言”(《命》)。

    這段話,似乎是自然神論的調子,其實并沒有排除人格神的影子。

    天下莫尊于理,故以最高的“帝”來稱它。

    獲罪于天,上帝震怒,指的都是理,都是其理如此。

    這種統治一切的理,不是客觀規律,而是“絕對精神”。

    它是“上帝”的同義語。

     作為“維天之命”的補充,陳淳又強調事物的偶然性。

    同樣是下雨,“天油然作雲,沛然下雨,其為雨則一。

    而江河受去,其流滔滔,不增不減。

    溪澗受去,則洪瀾暴漲。

    溝浍受去,則朝盈暮涸。

    至于沼沚坎窟,盆甕罂缶,螺杯蚬殼之屬受去,或有鬥斛之水,或隻涓滴之水。

    或清甘,或污濁,或臭穢。

    随他所受多少般樣不齊,豈行雨者固為是區别哉!”又如播種菜子。

    “治一片地,而播之菜子,其為播種一也。

    而有滿園中森森成行伍出者,有擲之蹊旁而踐蹂不出者,有未出為鳥雀啄者。

    有方芽為雞鵝齧者,有稍長而芟去者,有既秀而連根拔者,有長留在園而旋取葉者。

    有日供常人而羹食者,有為葅于禮豆而薦神明者,有為齑于金盤而獻上賓者,有丐子烹諸瓦盆而食者。

    有脆嫩而摘者,有壯茂而割者,有結實成子而研為齑汁用者,有藏為種子到明年複生生不窮者。

    其參差如彼之不齊,豈播種者所能容心哉”(《命》)!行雨而無所區别,播種而不容用心,但是結果千差萬别。

    什麼道理呢?陳淳說:“天之所命則一,而人受去自是不齊,亦自然之理,何疑焉。

    ”天之所命,如上文所述,是自然之理。

    人受去不齊,也是自然之理。

    這就是把偶然性也作為自然之理的一個方面來看待了。

    同是下雨,到了地面,這是江河之水,那是溪澗之水;這是盆甕罂缶之水,那是螺杯蚬殼之水;或清或濁,或甘或穢。

    同樣播種菜子,有的生長得很好,有的被蹂踐而不能出;在生長到成熟的過程中,還有許多不同的遭遇。

    所有這些,都意味着偶然性。

    而偶然性也與天命一樣,都是自然之理。

    雖然都是自然之理,但是天命是根本,是主宰,而偶然性隻是其補充。

    首先要有“行雨者”,然後才有各種各樣的水;首先要有“播種者”,然後才有菜的各種各樣生長情況。

    陳淳雖然沒有說得那麼清楚,但是他把“大化流行”作為天命,則天命是涵蓋一切的,偶然性不能外于天命,不能與天命相對等。

     除了論述天命等自然之理而外,《四書性理字義》又論述了“道”與“理”。

    什麼是“道”?什麼是“理”?陳淳說:“道與理,大概隻是一件物,然析為二字,亦須有分别。

    道,是就人所通行上立字。

    與理字對說,則道字較寬,理字較實。

    理有确然不易底意。

    故萬古通行者,道也;萬古不易者,理也”(《理》)。

    陳淳着重論述了“道”。

    他說:“道,猶路也。

    當初命此字,是從路上起意。

    人所通行,方謂之路;一人獨行,不得謂之路。

    ”這個人們萬古通行的路,是個什麼樣的路呢?陳淳說:“道之大綱,隻是日用間人倫事物所當行之理,衆人所共由底,方謂之道。

    大概須是就日用人事上說,方見得人所通行底意親切”(《道》)。

    陳淳所說的“日用間人倫事物所當行之理,衆人所共由底”,指“君臣有義”“父子有親”“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等(《道》)。

    這些,是封建的倫理道德,是封建社會統治階級處理人倫關系的準則。

    由孟轲提出,經董仲舒進一步闡述的五倫和三綱就是這一套貨色。

    這些東西,加上上帝的命令,就是封建社會套在人民身上的四大繩索。

    陳淳,作為朱熹的弟子,根據程朱理學的說教,把天道或天理的外衣加在四大繩索上面,就把它們合“理”化了。

    正如董仲舒所說的那樣,“道之大原出于天”,陳淳也說,推原道的來曆,“其根原皆是從天來。

    ”“一元之氣流出來,生人生物,便有個路脈。

    恁地,便是人物所通行之道。

    此就造化推原其所從始如此。

    ”這是造化生人生物,人物所通行之道。

    陳淳說,“《易》說:‘一陰一陽之謂道。

    ’陰陽,氣也,形而下者也。

    道理,也隻是陰陽之理,形而上者也。

    孔子此處,是就造化根原上論。

    ”這個造化根原,生人生物,是形而上的理。

    所以陳淳說:“論道之大原,則是出于天。

    自未有天地之先,固先有是理。

    ”至于日用人事所當行之理,即踐履封建道德,這個道,根原雖然也是從天來,但與造化生人生物不是一回事。

    陳淳說:“至子思說‘率性之謂道’,又是就人物已受得來處說。

    随其所受之性,便自然有個當行之路,不待人安排着。

    其實道之得名,須就人所通行處說,隻是日用人事所當然之理,古今所共由底路,所以名之曰道”(《道》)。

    這就是說,封建倫理道德,是人從天禀受得來的,是“不待人安排着”的,是“自然有”的“當行之路”。

    陳淳在這裡,把天道、天理與人性牽合在一起,把人性和封建道德牽合在一起。

    由此可知,“天即理也”,“性即理也”,程朱理學的這些天理論的哲學命題,乃是其宇宙觀和道德論的核心。

     陳淳還論述道器關系問題,但是歸宿點卻落在封建倫理道德上。

    這是理學家的當行本色,同唯物主義的道器觀不一樣。

    陳淳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

    自有形而上者言之,其隐然而不可見底,則謂之道。

    自有形而下者言之,其顯然可見底,則謂之器。

    其實道不離乎器,道隻是器之理。

    人事有形狀處,都謂之器。

    人事中之理,便是道。

    ”陳淳又說:“道,非是外事物有個空虛底,其實,道不離乎物。

    若離物,則無所謂道。

    且如君臣有義,義底是道,君臣是器。

    ……父子有親,親底是道,父子是器。

    ……”又說:“若就事事物物上看,亦各自有個當然之理。

    且如足容重,足是物,重是足當然之理;手容恭,手是物,恭是手當然之理。

    如視思明,聽思聰,明與聰,便是視、聽當然之理。

    ……以類而推,大小高卑,皆有當然恰好底道理,古今所通行而不可廢者”(《道》)。

    “理無形狀,如何見得?隻是事物上一個當然之則,便是理。

    則是準則,法則。

    ……如為君止于仁,止仁便是為君當然之則。

    為臣止于敬,止敬便是為臣當然之則。

    為父止于慈,為子止于孝,孝、慈便是父子當然之則……”(《理》)。

    陳淳的這些說法,在前半截講道與器不能分離,“道不離乎器”“道不離乎物”“道隻是器之理”等,這些原是唯物主義的命題。

    但是他講的道器關系,不是指客觀的物質世界與從中抽象出來的規律性之間的關系,而是封建人倫與封建道德之間的關系,是耳目手足與視聽言動的封建規範之間的關系。

    可見陳淳的道器觀是剽竊了唯物主義道器觀使之與封建倫理相結合的一種僧侶說教,從根本上歪曲了唯物主義的命題。

     陳淳承襲朱熹的天理論,認為“未有天地之先,固先有是理”(《道》)。

    又說:“畢竟未有天地萬物之先,必是先有此理。

    ”“老氏說,道在天地之先,也略有此意。

    ”太極“立乎天地萬物之表,而行乎天地萬物之中,在萬古無極之前,而貫乎萬古無極之後
0.09380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