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楊萬裡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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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化發展規律的。

    “易之道一陰一陽而已”(《誠齋易傳》卷十七《系辭》)。

    他在《易傳序》裡,明确地認為《易經》言“變”的具體内容,是包括上自天體,下至人類萬物的變化發展。

    他說:“易者,何也?易之為言變也。

    易者,聖人通變之書也。

    何謂變?蓋陰陽太極之變也,人與萬物五行之變也,萬事(人)與萬物之變也”(同上)。

    他還指出古代“聖人”是運用這種“易之道”來“變而通之”“以利天下”的,但這并非是“聖人”的作用,而是反映宇宙萬物變化發展規律的“易之道”的作用。

     楊萬裡在這裡所說的變易之“道”,很清楚是指陰陽二氣變化發展的道理和法則。

    他在同書的另一處則說:“其陰陽未形之初乎肇而一謂之‘元’;一而二,謂之‘氣’;運而無息,謂之‘道’”(同上卷一)。

    這既說明了從混沌無形的“元氣”演化為陰陽二氣的變化發展;同時也表明了“道”即是陰陽二氣運動發展的法則。

     楊萬裡在《庸言》中,還從動靜觀念來表述“道”的本質。

    他說:“陰動之謂陽,陽靜之謂陰,動靜不息之謂道”(《誠齋文集》卷十六《庸言》十一)。

    這是用陰陽之對立,來說明産生動靜不息的道理,這和上面所述的“易之道,一陰一陽而已”,“運而無息,謂之道”的觀點是基本一緻的,隻是各自論述的角度不同。

    這就說明了楊萬裡在唯物主義宇宙觀的指導下,也在探索宇宙萬物的變化發展的道理和法則。

     他還從陰陽對立統一的觀點出發,提出了“天非和不立,物非和不生”(《誠齋易傳》卷一)的命題。

    他說:“融而無偏謂之和”(同上)。

    即指異類物之會聚而均衡,則産生新的事物。

    因此,他所謂的“和”,意味着兩種對立面之合一,或是集多種事物的對立面以得一個新的統一。

    而且他還指出事物之所以能夠如此,在于它有共同的物質基礎。

    雖然天地間芸芸萬物,多至不可勝數,但天下之物皆“五行”(金、木、水、火、土)之所構成,其根本又都是陰陽二氣之所聚。

    如說:“謂天之物皆五行也,五行陰陽也。

    陰陽散于五行,五行散于萬物,其本一也。

    其本既一,其物豈有不合哉”(《誠齋文集》卷二十九《羅允中尚書集說序》)!這裡,他繼承了張載《正蒙·乾稱篇》的“二端(指陰陽二氣——引者),故有感;本一,即能合”的這種“一物兩體”的樸素辯證法思想。

    他以下雨為例,認為“天地之氣,陰陽和則雨”。

    就是說,陰陽二氣對立面的發展達到了新的統一,則産生了新的事物——雨;反之,就不能有雨。

    所以他把密雲不雨的原因歸之于“陰陽不和”,“陰陽不均”,“陰陽不交”的結果。

    用現在的哲學語言來說,就是兩種對立物之發展未能達到新的統一(合一)。

    因此,他的“天非和不立,物非和不生”的命題,正是指的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處于對立統一之中,都是對立物之統一(合一)。

    這樣,他的“和”“合”的觀念,即自發地猜測到客觀自然界之事物具有對立統一的辯證關系。

     在這問題上,楊萬裡對事物轉化的規律也有所認識。

    他在《庸言》中這樣寫道:“或問物有相反相成,何也?楊子曰:反者激之極,成者反之定。

    故饴之甘,其極必酸;荼之苦,其極必甘”(同上卷十六《庸言》十二)。

    又說:“虛者盈之終,息者消之初”(同上)。

    這裡,他已初步認識到事物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會走向反面,也就是他自己所說的“反者激之極”。

    用通常的話來說,就是“物極必反”。

    正如“饴之甘,其極必酸;荼(苦菜)之苦,其極必甘”的相互轉化。

    此外,他在《誠齋易傳》中,把陰陽、大小、剛柔、強弱等對立面的相互轉化,看作是“理之自然”。

    如說:“大者勝,則小者衰;剛者動,則柔者退;強者長,則弱者消;理之自然也”(卷九)。

     楊萬裡還力圖應用事物轉化的思想來觀察自然界。

    他認識到事物的變化都有量變和質變的不同區别。

    他以問答方式寫道:“或問知變化之道,何謂變化?楊子曰:榮變而枯,末離而本不離;鬒變而素,色改而質不改,此變也;鷹化為鸠,見鸠不見鷹,草化為螢,見螢不見草,此化也。

    變者迹之遷,化者神之逝”(《誠齋文集》卷十五《庸言》三)。

    他把形迹上的量變,叫作“變”;而把根本上的質變叫作“化”。

    認為像樹木雖由榮變枯,但樹木的本質并未變。

    又如稠密的頭發——鬒,顔色雖變了,但頭發還是頭發,其質并未變。

    這種變化隻是“迹之遷”,即形迹上的變化,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量變。

    而鷹化為鸠,草化為螢,則是“神之逝”的質變,因為它們之間已變成不同的品種了。

    楊萬裡在《誠齋易傳》中還認為,事物的量變和質變的轉化是自然萬物的普遍現象。

    他說:“曷為變?曷為化?是不可勝窮也。

    嘗試觀之雲行乎,炳而黃,黯而蒼,此雲行之變也;倏而有,忽而亡,此雲行之化也。

    變者迹之遷,化者神之逝,天地造化皆若是而已”(卷一)。

    楊萬裡從事物轉化的觀點出發,進而得出自然界普遍存在量變和質變的現象和區别,在當時是一個較為深刻的辯證觀點。

     但也要指出,楊萬裡的發展觀,還存在循環論的傾向。

    他說:“始而終,終而始,始而複終,終而複始,終而複終,始終變化而未已,此陰陽不測之妙也”(《誠齋易傳》卷一)。

    又說:“陰陽消長如循環也”(同上卷十二)。

    說明他雖然認識到事物都處在運動變化之中,但其過程,基本上還是循環的,周而複始的,而不是螺旋式的上升、前進。

     三、知行觀 在認識論上,楊萬裡肯定了人的認識來源于客觀世界,它是客觀世界的反映。

    他在《庸言》中提出了“易者,天地之肖也”的觀點。

    他自問自答道: 或曰:作《易》者誰乎?非聖人孰能之?楊子曰:非也。

    然則孰作之?曰:天地。

    然則天地能作《易》乎?曰:天地不能作《易》,而能有《易》。

    有《易》者具是理,作《易》者書是理,猶繪事焉。

    物必有其生,繪乃肖其生。

    世無日、星,何從而繪日、星。

    ……是故天地者,《易》之生也。

    《易》者,天地之肖也。

    (《誠齋文集》卷十七《庸言》十九) 認為《易經》之所以産生,并非“聖人”們的先知和創造,而是因為有了“天地”,然後才有反映“天地”變化發展的《易經》出現。

    《易》理是“天地”的産物,書其理者隻不過是像繪畫者那樣,把它繪書出來而已。

    如果世上沒有太陽和星辰,人們也就無法繪出太陽和星辰。

    由此,他最後得出了《易經》即是“天地”的産物,是“天地”客觀世界的反映。

    人的認識來源于客觀世界這一唯物主義的觀點,在他的《誠齋易傳》中說得更加明白:“聖人作《易》之道,本乎天地;而天地之道,本乎陰陽”(卷十七《系辭》)。

    他明确告訴我們,《易經》中的道理和法則(即“《易》之道”)是天地自然規律(即“天地之道”)的反映,而“天地之道”卻又是以陰陽二氣變化發展為依據的。

     既然《易經》的道理法則是天地自然規律的反映,是根據天地自身法則所得出的,那麼,人們即應以自然規律去治理天地。

    因此,楊萬裡進而提出了“以天地理天地”的觀點,他說: “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何謂也?曰:易之未作也,法天地之道,以為易之道,故曰“準”。

    準之言,法也,如《太玄》,準易之準也。

    易之既作也,還以易之道而理天地之道,故曰“綸”。

    綸之言,經理也。

    如君子以經綸之綸也。

    “彌”之言,滿也,經理之而該遍也。

    惟其準則乎天地,故能遍經乎天地,非以易而理天地也,以天地理天地也。

    (同上) 這裡,他明白告訴“易之道”是“法天地之道”的,是以天地的自身法則為根據的,所以反轉過來,即能用它來經理天地,也就是依據天地的法則去利用自然界。

    他一再強調這并不是以《易經》的法則去經理天地,而是以天地自身的法則去經理天地。

     在認識論方面,楊萬裡還十分強調後天學習的重要性,認為先天的能力對人們的認識并不起決定性的作用,起決定作用的是後天的學習。

    他寫道:“或曰:學者莫上于敏,莫下于鈍;然敏或以窒,鈍或以通,何也?楊子曰:不可怙者天,不可畫者人”(《誠齋文集》卷十五《庸言》七)。

    意思是說,沒有比聰敏更好,比愚鈍更壞的了。

    但是聰敏和愚鈍不是一成不變的,聰敏者可能因聰敏而變得窒塞,愚鈍者可能因愚鈍而變得通達。

    其原因就在于先天的資質是不可仗恃的,後天人為的努力才是不可限量的。

    正因為如此,他對孟子、程颢的所謂“聖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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