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浙東事功派與理學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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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袵矣。
”說者以為孔氏之門,五尺童子,皆羞稱王伯(霸),孟子力論伯者“以力假仁”。
而夫子之稱如此,所謂“如其仁”者,蓋曰似之而非也。
觀其語脈,決不如說者所雲。
故伊川所謂“如其仁者,稱其有仁之功用也”。
(《又乙巳春書之二》) 這是說,管仲以霸見仁,故不是朱熹說的“小器”之人。
按陳亮的這些引論,管仲助齊稱霸,是王道的需要;王道又正需要以霸道來體現。
所以霸本于王,王霸并用。
而後來的王霸紛争,實際上就是從禹、湯、武王、周公的所謂王道而來,所以他說,“謂之雜霸者,其道固本于王也”(《又甲辰秋書》)。
陳亮這種王霸之論,多少符合曆史的真實。
朱熹與陳亮由王霸的争辯進而涉及義利的問題。
按照朱熹的說法,三代的王道是内本天理,外行仁政,而漢、唐的霸道,從内到外都是人欲、私意,即所謂“心乃利欲之心,迹乃利欲之迹。
”因此在朱熹稱頌王道、貶斥霸道的時候,也必然崇義绌利,義利不兩立。
而陳亮認為王霸并用,義要體現在利上,故利也就是義,義利雙行,缺一不可。
陳亮所謂利,不是無節制的一己私利,而是泛指“生民之利”。
這個利和功一樣,也為三代所講求。
他問:“禹無功,何以成六府?乾無利,何以具四德”(《宋元學案》卷五十六《龍川學案·簽判蘆隐先生偘》)?所謂“六府”,是指形成天地萬物的水、火、木、金、土、谷;所謂“四德”,是指元、亨、利、貞。
陳亮在這裡的意思是說,三代聖王不做功業,何以能成天地萬物?不計利,何以能有仁義?至于後世儒者說三代無利欲,那是被孔子美化了的。
他對朱熹說:“秘書以為三代以前都無利欲,都無要富貴底人。
今《詩》《書》載得如此淨潔,隻此是正大本子。
亮以為才有人心便有許多不淨潔,‘革’道止于革面,亦有不盡概聖人之心者。
聖賢建立于前,後嗣承庇于後,又經孔子一洗,故得如此淨潔”(《又乙巳秋書》)。
這裡說的利欲,是本于人心,是“生民”的自然需要。
而後世儒者誦念儒家經典的“正大本子”,是經過“孔子一洗”,就把三代本來也講求的“生民”利欲洗淨了,結果隻能是正其義而不謀其利,明其道而不計其功,使義理與利欲對立起來。
關于三代至漢、唐在義與利、理與欲、邪與正的辯論,朱熹說,漢、唐是“假仁借義以行其私”,“無一念不出于人欲”(《寄陳恭甫書》六),“其全體隻在利欲上”,所以“堯舜三代自堯拜三代,漢祖唐宗自漢祖唐宗,終不能合而為一也”(同上八)。
于此,陳亮首先提出不能離事而空言義利、理欲,主張在事中察其“真心”。
他給朱熹複信說,應當“大其眼以觀之,平其心以參酌之”,要“眼目既高,于駁雜中有以得其真心故也。
波流犇迸,利欲萬端,宛轉于其中而能察其真心之所在者”(《又乙巳春書之二》)。
所謂“察其真心”,就是從“波流犇迸,利欲萬端”中,辨其義利、理欲。
他認為漢高祖、唐太宗是本領宏大、開廓,震動一世,能“禁暴戢亂,愛人利物”,建國立業的帝王,則其心“發于仁政”,真心“皎然”,不可“汩沒”。
陳亮還在《策》論中,具體地指出漢高祖、唐太宗是“無一念之不在斯民”。
這在他談到漢、唐“君臣遇合”時,做了充分的表述。
他說: 周室之衰,以迄于秦,天下之亂極矣。
斯民不知有生之為樂,而急于一日之安也。
高祖君臣獨知之,三章之約以與天下更始,禁綱疏闊,使當時之人闊步高談,無危懼之心。
雖禮文多阙,而德在生民矣。
曹參以清淨而繼“畫一”之歌,此其君臣遇合之盛,無一念之不在斯民也。
魏(征)相之奉天時、行故事,丙吉之不務苛碎,不求快意,以供奉宣帝寬大之政,亦不負君臣之遇合矣。
唐承隋舊,其去隋文安平之日未遠,天下不能無望于紀綱制度之舉而緻治之隆也。
太宗君臣獨知之,興仆植僵,以《六典》正官,以進士取人,以租庸調任民,以府衛立兵。
雖禮樂未講,而天下之廢略舉矣。
房、杜謀斷相先,而卒與共濟斯美,此其君臣遇合之盛,亦無一念之不在斯民也。
……自漢唐以來,雖聖人不作,而賢豪接踵于世……蓋天人之相合,而一代之盛際也,此豈可常之事哉?(《集》卷十一《策·肖、曹、丙、魏、房、杜、姚、宋何以獨名于漢唐》) 朱熹說,漢、唐“無一念不出于人欲”,所以漢、唐不能與三代比隆。
陳亮在這裡反駁說,漢、唐“無一念不在斯民”,所以漢、唐有“三代之隆”,體現了三代的義理。
按照陳亮的這種說法,義利就在利欲中,故利體現了義,人欲體現了天理。
所以他說:“王霸可以雜用,則天理人欲可以并行”(《又丙午秋書》)。
這就是陳亮提出的有名的“義利雙行,王霸并用”的觀點。
對于陳亮這種“整兩漢而下,庶幾及見三代之英”(《集》卷二十四《祭呂東萊文》)的說法,朱熹加以指責,說陳亮“于漢唐事迹上尋讨個仁義出來,便以為即王者事”,是如同把曹操篡漢,視為“舜禹之事”(《語類》卷一二三)。
陳亮指出,朱熹對漢、唐的看法,就像是當年老、莊看待三代一樣,看不見三王的功業。
他說,當年禹、啟“大戰”有扈氏,湯“放桀于南巢”,武王“伐纣”,周公“舉兵”勝武庚等,這些征伐和戰亂,本為天理、王道之事,可是“老、莊氏思天下之亂無有已時,而歸罪于三王”。
在老、莊看來,“使若三皇五帝相與共安于無事,則安得有是紛紛乎”?可是孔子并不是這樣,他按照曆史事實,肯定了夏、商、周三代在中國曆史上的作用。
如果沒有三代,也就沒有春秋時代。
因此,作為孔子的後學,也不應當菲薄曆史,而應當充分地肯定漢代和唐代在中國曆史上所建立的功業。
同樣,在王霸、義利的論辯中,陳亮認為漢、唐的功業具有三王的“真心”,故“漢唐之心迹”,上接“三王之心迹”。
他由此提出“心之用有不盡而無常泯,法之文有不備而無常廢”的問題(《又乙巳春書之一》)。
所謂“心”,又稱“真心”“心迹”,是指三代“聖人之心”(又乙巳秋書》);聖人,主要指被儒者美化的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等。
所謂“法”,又稱“法度”“制度”,諸如“至堯而法度始定”,“夏、商、周之制度”,概指三代的政治制度和禮儀規則,亦稱“三代之文”(《又乙巳春書之一》)。
總之,陳亮說的“心”“法”,是指“堯、舜相傳之心、法”(《又乙巳春書之二》)。
陳亮提出這個問題,所要說明的是,三代心、法相傳,到了漢、唐,雖然有“不盡”“不備”的地方,如漢代與三代比較,“雖禮文多缺”,但總的來說,堯舜相傳的心、法是“無常泯”“無常廢”,是一直延續下來的。
所以,他責問朱熹:“心有時而泯可也,而謂千五百年常泯可乎?法有時而廢可也,而謂千五百年常廢可乎?”(同上)。
顯然,陳亮是要說明堯舜三代的相傳心、法,也傳之于漢、唐。
這正如他在前面說的道也傳之于漢、唐一樣,是為漢、唐的功業張目的,即朱熹說的陳亮是意在“推尊漢唐”(《寄陳恭甫書》八)。
這也是陳亮與朱熹關于王霸義利之辯中的又一個問題。
朱熹為堅持三代與漢、唐“不能合而為一”,以貶抑漢、唐,于是抓住陳亮說的,既然堯舜心、法在後世是“無常泯”“無常廢”,那就會“有時”泯、“有時”廢了。
朱熹指出,這個“有時”的“時”,正是漢、唐之時,所以堯舜心、法傳不到漢、唐,因為它被漢、唐的利欲所泯廢了。
不唯如此,朱熹還從“有時”泯、“有時”廢出發,進而提出如何使其不泯、不廢的辦法,這就是所謂“惟精惟一”的“工夫”。
他在複陳亮的信中說: 來書“心無常泯、法無常存”一段,乃一書之關鍵。
鄙意所同,未有多于此段者也;而其所異,亦未有甚于此段者也。
蓋有是人則有是心,有是心則有是法,固無常泯常廢之理。
但謂之“無常泯”,即有時而泯矣;謂之“無常廢”,即有時而廢矣。
蓋天理人欲之并行,其或斷或續,固宜如此。
至若論其本然之妙,則惟有天理而無人欲。
是以聖人之教人,必欲其盡去人欲而複全天理也。
若心則欲其常不泯而不恃其“不常泯”也;法則欲其常不廢而不恃其“不常廢”也。
所謂“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者,堯舜禹相傳之密旨也。
……夫豈任人心之自危而以有時而泯者為當然?任道心之自微而幸其須臾之不常泯也哉?(《寄陳恭甫書》八) 這是說,堯舜相傳的心、法,有時泯、有時廢,其原因是天理與人欲,也就是道心與人心“疊為勝負”。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主觀上雖然希望堯舜相傳的心、法不泯不廢,但又不可恃之以為“不常泯”“不常廢”,而任人心、人欲放任自流,即所謂“自危”“自微”。
因此,要有戒慎悚懼、誠惶誠恐的“惟危”“惟微”的精神,去做“惟精惟一”的“工夫”,簡單地說,就是所謂道德修養的“聖學工夫”。
這就是朱熹說的“堯舜相傳之密旨”。
所謂“密旨”,就是以“誠”“敬”為修持冥悟的理學修養方法。
相反,如果不做這種“聖學工夫”,卻做“英雄豪傑”的功利事業,便成了所謂“心以為利”,“全然不顧義理”(同上)。
由此他責備陳亮是“推尊漢唐,以為與三代不異;貶抑三代,以為與漢唐不殊”(同上)。
對此,陳亮認為,古今時宜不同,三代與漢、唐當然會不一樣。
他在複朱熹的信中說,“來谕謂亮推尊漢唐以為與三代不異,貶抑三代以為與漢唐不殊,如此則不獨不察其心,亦并與其言不察矣”(《又乙巳春書之二》),說朱熹未弄明白他的意思。
他指出,漢唐與三代比較起來是:“本領宏闊,工夫至到,便做得三代;有本領無工夫,隻做得漢唐”(《又乙巳秋書》)。
“本領”指經世的功業,“工夫”即朱熹說的“惟精惟一”的“聖學工夫”。
可以看出,陳亮承認朱熹說的漢、唐不如三代有“工夫”,但漢、唐也有“本領”。
問題是:漢唐所做的,是不是同三代一樣具有功業的“本領”?朱熹說,“漢唐并無些子本領,隻是頭出頭沒,偶有暗合處,便得功業成就”(見《又乙巳秋書》)。
陳亮認為漢、唐是有建功立業的本領。
他說,“亮以為漢唐之君,本領非不宏大開廓,故能以其國與天地并立,而人物賴以生息”(《又甲辰秋書》),使道在漢、唐“光明盛大”。
又說,要論漢、唐與三代之間的同異,固然要從“工夫”上去看,但主要是看“愛人、利物”方面是做得盡,還是做得不盡?因為有“愛人利物”方面的功業“本領”,才是王道、天理的主要内容。
陳亮認為,如果從這一點來比較,則漢、唐雖然與三代一樣是做的功業“本領”,但又不如三代做得盡。
他對朱熹說: 某大概以為三代做得盡者也,漢唐做不到盡者也,故曰:“心之用有不盡而無常泯,法之文有不備而無常廢。
”惟其做得盡,故其盛時,三光全而寒暑平,無一物之不得其生,無一人之不遂其性。
惟其做不到盡,故雖其盛時,三光明矣而不保其常全,寒暑運矣而不保其常平,物得其生而亦有時而夭阏者,人遂其性亦有時而乖戾者。
(《又乙巳春書之二》) 陳亮指出,盡與不盡,是在于能否順乎自然?能否使物得其生、人遂其性?而漢、唐做得不盡,也是從這方面而言的。
所不同者,隻是漢、唐“有時而夭阏”,“有時而乖戾”而已,但從基本方面來說,它與三代并非絕對不同,因為漢、唐還是“三光明”,“寒暑運”,人與物仍然得其生、遂其性。
陳亮以這種盡與不盡的說法去比較三代、漢唐,就把朱熹以“惟精惟一”的“聖學工夫”作為比較三代、漢唐的說法,排抑在次要地位上。
從漢、唐與三代比較其盡與不盡的争論中,朱熹是強調道德修養的工夫,陳亮是強調功利事業的本領。
可以看出,陳亮這一頗費周折的論辯,是在于反駁朱熹所謂三代以天理行,漢、唐以人欲行,緻使漢、唐不如三代的說法,從而論證他的“義利雙行、王霸并用”的觀點。
三、對“成人之道”的争論 朱熹與陳亮之間,由道到王霸義利的争論,不是為古而古,即陳亮對陳傅良說的,“亮與朱元晦所論,本非為三代、漢唐設”(《集》卷二十一《與陳君舉》),“非專為漢唐分疏”(《又乙巳春書之一》),而是通過曆史的“得失較然”,哪些“可以法、可以戒”?以便在現實社會中如何立身處世,如何做人?這就是朱熹與陳亮在王霸義利之辯中的所謂“成人之道”的問題。
朱熹說,管仲是急功計利的“小器”,“當不得一個人”;漢高祖、唐太宗固為一世之雄,但陷溺于利欲場中。
這些都不可為今人效法。
君子當“盡心知性”,“學道愛人”,行天理去人欲,做一個道學“聖人”。
所以,“成人之道,以儒者之學求之”;如果“不以儒者之學求之,則吾恐其畔繩墨,脫略規矩,進不得為君子,退不得為小人”(《寄陳恭甫書》八)。
這在他同陳亮關于王霸義利之辯中,就已反複強調了。
那麼,朱熹所謂做“聖人”的标準是什麼呢?他說: 绌去義利雙行、王霸并用之說,而從事于懲忿窒欲、遷善改過之事,粹然以醇儒之道自律。
(《寄陳恭甫書》四) 鄙意更欲賢者百尺竿頭,進取一步,将來不作三代以下人物,省得氣力為漢唐分疏,即更脫灑磊落耳。
(同上六) 今乃欲追點功利之鐵,以成道義之金,不惟費卻閑心力,無補于既往,正恐礙卻正知見,有害于方來也。
……今乃無故必欲棄舍自家光明寶藏,而奔走道路,向鐵爐邊查礦中拔取零金,不亦悮乎。
(同上九) 若如鄙意,則須是先得吾身好,黨類亦好,方能得吾君好,天下國家好。
(同上十五) 為今日計,但當窮理修身,學取聖賢事業,使窮而有以獨善其身,達而有以兼善天下,則庶幾不枉為一世人耳。
(同上十) 奉告老兄,且莫相撺掇,留閑漢在山裡咬菜根,與人無相幹涉,了卻幾卷殘書;與村秀才子尋行數墨,亦是一事。
(同上十四) 名教中自有安樂處。
(同上五) 朱熹這一番話,不能視為一堆道學腐儒的廢話。
第一,他是針對陳亮在王霸義利之辯中,要學漢、唐“大有為”的功利思想而發的。
他認為,陳亮為“漢唐分疏”,追慕功利,等于從爐渣裡枉尋金子,故應當省得這個心力,“绌去義利雙行、王霸并用之說”。
第二,朱熹的“成人之道”,是不做三代以下的漢、唐英雄,而要以“醇儒之道自律”。
所謂“醇儒之道”,就是“惟精惟一”的這個相傳不絕的“密旨”。
這個“密旨”也叫作“秘寶”和“正法眼藏”,說穿了,它不過是要人們安坐冥悟先驗的道德;而先驗的道德,具體來說,又不過是封建三綱五常。
顯然,朱熹的“成人之道”,就是安坐不動,“獨善其身”,做一個道德自我完善的君子儒,而不過問國家存亡,也不問“生民之利”。
盡管當時金人步步進逼,僅有東南半壁的南宋已岌岌可危,但朱熹卻要人們隻管“吾身好”,哪怕窮守深山吃菜根,也不要有所作為。
雖然朱熹也有過反對投降派秦桧的言論,但他這種兀然端坐、拱手無為的做人方法,實是坐等亡國,這與秦桧比較起來,隻不過是五十步與百步之遙。
針對朱熹這種“成人之道”的說法,陳亮提出“志在天下”,反對朱熹的“獨善其身”;主張做“大有為”的“英雄豪傑”,反對朱熹以“醇儒自律”的君子儒。
陳亮這種“成人之道”的思想由來已久。
據陳亮自述,他早在十八九歲時,因憂心時事,即袁桷說的“急于當時之利害”(《清容居士集》卷四十九《書朱氏精舍圖詩後》),緻使“胸中耿耿”,“慨然有經略四方之志”。
其後,在《上孝宗皇帝》三書中,更反複陳言,謂以今日之勢,“不可苟安以玩歲月”,當求“天下豪傑之士”,以論“今日之大計”。
所以他“窮天地造化之初,考古今沿革之變,以推極皇帝王伯之道,而得漢魏晉唐長短之由”(《集》卷一《上孝宗皇帝第一書》)。
其所論王霸之道,是為今日“陳國家立國之本末而開大有為之略,論天下形勢之消長而決大有為之機”(同上《上孝宗皇帝第二書》)。
為此,他力勸孝宗起用有“風雨雲雷”精神的豪傑之士,而不可以“籠絡小儒,驅委庸人,以遷延大有為之歲月”(同上)。
陳亮以天下為己任,認為儒者應當過問天下國家之事,與朱熹主張終身以“涵養”“積累”的“醇儒”思想對立。
他在給朱熹的信中說: 研窮義
”說者以為孔氏之門,五尺童子,皆羞稱王伯(霸),孟子力論伯者“以力假仁”。
而夫子之稱如此,所謂“如其仁”者,蓋曰似之而非也。
觀其語脈,決不如說者所雲。
故伊川所謂“如其仁者,稱其有仁之功用也”。
(《又乙巳春書之二》) 這是說,管仲以霸見仁,故不是朱熹說的“小器”之人。
按陳亮的這些引論,管仲助齊稱霸,是王道的需要;王道又正需要以霸道來體現。
所以霸本于王,王霸并用。
而後來的王霸紛争,實際上就是從禹、湯、武王、周公的所謂王道而來,所以他說,“謂之雜霸者,其道固本于王也”(《又甲辰秋書》)。
陳亮這種王霸之論,多少符合曆史的真實。
朱熹與陳亮由王霸的争辯進而涉及義利的問題。
按照朱熹的說法,三代的王道是内本天理,外行仁政,而漢、唐的霸道,從内到外都是人欲、私意,即所謂“心乃利欲之心,迹乃利欲之迹。
”因此在朱熹稱頌王道、貶斥霸道的時候,也必然崇義绌利,義利不兩立。
而陳亮認為王霸并用,義要體現在利上,故利也就是義,義利雙行,缺一不可。
陳亮所謂利,不是無節制的一己私利,而是泛指“生民之利”。
這個利和功一樣,也為三代所講求。
他問:“禹無功,何以成六府?乾無利,何以具四德”(《宋元學案》卷五十六《龍川學案·簽判蘆隐先生偘》)?所謂“六府”,是指形成天地萬物的水、火、木、金、土、谷;所謂“四德”,是指元、亨、利、貞。
陳亮在這裡的意思是說,三代聖王不做功業,何以能成天地萬物?不計利,何以能有仁義?至于後世儒者說三代無利欲,那是被孔子美化了的。
他對朱熹說:“秘書以為三代以前都無利欲,都無要富貴底人。
今《詩》《書》載得如此淨潔,隻此是正大本子。
亮以為才有人心便有許多不淨潔,‘革’道止于革面,亦有不盡概聖人之心者。
聖賢建立于前,後嗣承庇于後,又經孔子一洗,故得如此淨潔”(《又乙巳秋書》)。
這裡說的利欲,是本于人心,是“生民”的自然需要。
而後世儒者誦念儒家經典的“正大本子”,是經過“孔子一洗”,就把三代本來也講求的“生民”利欲洗淨了,結果隻能是正其義而不謀其利,明其道而不計其功,使義理與利欲對立起來。
關于三代至漢、唐在義與利、理與欲、邪與正的辯論,朱熹說,漢、唐是“假仁借義以行其私”,“無一念不出于人欲”(《寄陳恭甫書》六),“其全體隻在利欲上”,所以“堯舜三代自堯拜三代,漢祖唐宗自漢祖唐宗,終不能合而為一也”(同上八)。
于此,陳亮首先提出不能離事而空言義利、理欲,主張在事中察其“真心”。
他給朱熹複信說,應當“大其眼以觀之,平其心以參酌之”,要“眼目既高,于駁雜中有以得其真心故也。
波流犇迸,利欲萬端,宛轉于其中而能察其真心之所在者”(《又乙巳春書之二》)。
所謂“察其真心”,就是從“波流犇迸,利欲萬端”中,辨其義利、理欲。
他認為漢高祖、唐太宗是本領宏大、開廓,震動一世,能“禁暴戢亂,愛人利物”,建國立業的帝王,則其心“發于仁政”,真心“皎然”,不可“汩沒”。
陳亮還在《策》論中,具體地指出漢高祖、唐太宗是“無一念之不在斯民”。
這在他談到漢、唐“君臣遇合”時,做了充分的表述。
他說: 周室之衰,以迄于秦,天下之亂極矣。
斯民不知有生之為樂,而急于一日之安也。
高祖君臣獨知之,三章之約以與天下更始,禁綱疏闊,使當時之人闊步高談,無危懼之心。
雖禮文多阙,而德在生民矣。
曹參以清淨而繼“畫一”之歌,此其君臣遇合之盛,無一念之不在斯民也。
魏(征)相之奉天時、行故事,丙吉之不務苛碎,不求快意,以供奉宣帝寬大之政,亦不負君臣之遇合矣。
唐承隋舊,其去隋文安平之日未遠,天下不能無望于紀綱制度之舉而緻治之隆也。
太宗君臣獨知之,興仆植僵,以《六典》正官,以進士取人,以租庸調任民,以府衛立兵。
雖禮樂未講,而天下之廢略舉矣。
房、杜謀斷相先,而卒與共濟斯美,此其君臣遇合之盛,亦無一念之不在斯民也。
……自漢唐以來,雖聖人不作,而賢豪接踵于世……蓋天人之相合,而一代之盛際也,此豈可常之事哉?(《集》卷十一《策·肖、曹、丙、魏、房、杜、姚、宋何以獨名于漢唐》) 朱熹說,漢、唐“無一念不出于人欲”,所以漢、唐不能與三代比隆。
陳亮在這裡反駁說,漢、唐“無一念不在斯民”,所以漢、唐有“三代之隆”,體現了三代的義理。
按照陳亮的這種說法,義利就在利欲中,故利體現了義,人欲體現了天理。
所以他說:“王霸可以雜用,則天理人欲可以并行”(《又丙午秋書》)。
這就是陳亮提出的有名的“義利雙行,王霸并用”的觀點。
對于陳亮這種“整兩漢而下,庶幾及見三代之英”(《集》卷二十四《祭呂東萊文》)的說法,朱熹加以指責,說陳亮“于漢唐事迹上尋讨個仁義出來,便以為即王者事”,是如同把曹操篡漢,視為“舜禹之事”(《語類》卷一二三)。
陳亮指出,朱熹對漢、唐的看法,就像是當年老、莊看待三代一樣,看不見三王的功業。
他說,當年禹、啟“大戰”有扈氏,湯“放桀于南巢”,武王“伐纣”,周公“舉兵”勝武庚等,這些征伐和戰亂,本為天理、王道之事,可是“老、莊氏思天下之亂無有已時,而歸罪于三王”。
在老、莊看來,“使若三皇五帝相與共安于無事,則安得有是紛紛乎”?可是孔子并不是這樣,他按照曆史事實,肯定了夏、商、周三代在中國曆史上的作用。
如果沒有三代,也就沒有春秋時代。
因此,作為孔子的後學,也不應當菲薄曆史,而應當充分地肯定漢代和唐代在中國曆史上所建立的功業。
同樣,在王霸、義利的論辯中,陳亮認為漢、唐的功業具有三王的“真心”,故“漢唐之心迹”,上接“三王之心迹”。
他由此提出“心之用有不盡而無常泯,法之文有不備而無常廢”的問題(《又乙巳春書之一》)。
所謂“心”,又稱“真心”“心迹”,是指三代“聖人之心”(又乙巳秋書》);聖人,主要指被儒者美化的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等。
所謂“法”,又稱“法度”“制度”,諸如“至堯而法度始定”,“夏、商、周之制度”,概指三代的政治制度和禮儀規則,亦稱“三代之文”(《又乙巳春書之一》)。
總之,陳亮說的“心”“法”,是指“堯、舜相傳之心、法”(《又乙巳春書之二》)。
陳亮提出這個問題,所要說明的是,三代心、法相傳,到了漢、唐,雖然有“不盡”“不備”的地方,如漢代與三代比較,“雖禮文多缺”,但總的來說,堯舜相傳的心、法是“無常泯”“無常廢”,是一直延續下來的。
所以,他責問朱熹:“心有時而泯可也,而謂千五百年常泯可乎?法有時而廢可也,而謂千五百年常廢可乎?”(同上)。
顯然,陳亮是要說明堯舜三代的相傳心、法,也傳之于漢、唐。
這正如他在前面說的道也傳之于漢、唐一樣,是為漢、唐的功業張目的,即朱熹說的陳亮是意在“推尊漢唐”(《寄陳恭甫書》八)。
這也是陳亮與朱熹關于王霸義利之辯中的又一個問題。
朱熹為堅持三代與漢、唐“不能合而為一”,以貶抑漢、唐,于是抓住陳亮說的,既然堯舜心、法在後世是“無常泯”“無常廢”,那就會“有時”泯、“有時”廢了。
朱熹指出,這個“有時”的“時”,正是漢、唐之時,所以堯舜心、法傳不到漢、唐,因為它被漢、唐的利欲所泯廢了。
不唯如此,朱熹還從“有時”泯、“有時”廢出發,進而提出如何使其不泯、不廢的辦法,這就是所謂“惟精惟一”的“工夫”。
他在複陳亮的信中說: 來書“心無常泯、法無常存”一段,乃一書之關鍵。
鄙意所同,未有多于此段者也;而其所異,亦未有甚于此段者也。
蓋有是人則有是心,有是心則有是法,固無常泯常廢之理。
但謂之“無常泯”,即有時而泯矣;謂之“無常廢”,即有時而廢矣。
蓋天理人欲之并行,其或斷或續,固宜如此。
至若論其本然之妙,則惟有天理而無人欲。
是以聖人之教人,必欲其盡去人欲而複全天理也。
若心則欲其常不泯而不恃其“不常泯”也;法則欲其常不廢而不恃其“不常廢”也。
所謂“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者,堯舜禹相傳之密旨也。
……夫豈任人心之自危而以有時而泯者為當然?任道心之自微而幸其須臾之不常泯也哉?(《寄陳恭甫書》八) 這是說,堯舜相傳的心、法,有時泯、有時廢,其原因是天理與人欲,也就是道心與人心“疊為勝負”。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主觀上雖然希望堯舜相傳的心、法不泯不廢,但又不可恃之以為“不常泯”“不常廢”,而任人心、人欲放任自流,即所謂“自危”“自微”。
因此,要有戒慎悚懼、誠惶誠恐的“惟危”“惟微”的精神,去做“惟精惟一”的“工夫”,簡單地說,就是所謂道德修養的“聖學工夫”。
這就是朱熹說的“堯舜相傳之密旨”。
所謂“密旨”,就是以“誠”“敬”為修持冥悟的理學修養方法。
相反,如果不做這種“聖學工夫”,卻做“英雄豪傑”的功利事業,便成了所謂“心以為利”,“全然不顧義理”(同上)。
由此他責備陳亮是“推尊漢唐,以為與三代不異;貶抑三代,以為與漢唐不殊”(同上)。
對此,陳亮認為,古今時宜不同,三代與漢、唐當然會不一樣。
他在複朱熹的信中說,“來谕謂亮推尊漢唐以為與三代不異,貶抑三代以為與漢唐不殊,如此則不獨不察其心,亦并與其言不察矣”(《又乙巳春書之二》),說朱熹未弄明白他的意思。
他指出,漢唐與三代比較起來是:“本領宏闊,工夫至到,便做得三代;有本領無工夫,隻做得漢唐”(《又乙巳秋書》)。
“本領”指經世的功業,“工夫”即朱熹說的“惟精惟一”的“聖學工夫”。
可以看出,陳亮承認朱熹說的漢、唐不如三代有“工夫”,但漢、唐也有“本領”。
問題是:漢唐所做的,是不是同三代一樣具有功業的“本領”?朱熹說,“漢唐并無些子本領,隻是頭出頭沒,偶有暗合處,便得功業成就”(見《又乙巳秋書》)。
陳亮認為漢、唐是有建功立業的本領。
他說,“亮以為漢唐之君,本領非不宏大開廓,故能以其國與天地并立,而人物賴以生息”(《又甲辰秋書》),使道在漢、唐“光明盛大”。
又說,要論漢、唐與三代之間的同異,固然要從“工夫”上去看,但主要是看“愛人、利物”方面是做得盡,還是做得不盡?因為有“愛人利物”方面的功業“本領”,才是王道、天理的主要内容。
陳亮認為,如果從這一點來比較,則漢、唐雖然與三代一樣是做的功業“本領”,但又不如三代做得盡。
他對朱熹說: 某大概以為三代做得盡者也,漢唐做不到盡者也,故曰:“心之用有不盡而無常泯,法之文有不備而無常廢。
”惟其做得盡,故其盛時,三光全而寒暑平,無一物之不得其生,無一人之不遂其性。
惟其做不到盡,故雖其盛時,三光明矣而不保其常全,寒暑運矣而不保其常平,物得其生而亦有時而夭阏者,人遂其性亦有時而乖戾者。
(《又乙巳春書之二》) 陳亮指出,盡與不盡,是在于能否順乎自然?能否使物得其生、人遂其性?而漢、唐做得不盡,也是從這方面而言的。
所不同者,隻是漢、唐“有時而夭阏”,“有時而乖戾”而已,但從基本方面來說,它與三代并非絕對不同,因為漢、唐還是“三光明”,“寒暑運”,人與物仍然得其生、遂其性。
陳亮以這種盡與不盡的說法去比較三代、漢唐,就把朱熹以“惟精惟一”的“聖學工夫”作為比較三代、漢唐的說法,排抑在次要地位上。
從漢、唐與三代比較其盡與不盡的争論中,朱熹是強調道德修養的工夫,陳亮是強調功利事業的本領。
可以看出,陳亮這一頗費周折的論辯,是在于反駁朱熹所謂三代以天理行,漢、唐以人欲行,緻使漢、唐不如三代的說法,從而論證他的“義利雙行、王霸并用”的觀點。
三、對“成人之道”的争論 朱熹與陳亮之間,由道到王霸義利的争論,不是為古而古,即陳亮對陳傅良說的,“亮與朱元晦所論,本非為三代、漢唐設”(《集》卷二十一《與陳君舉》),“非專為漢唐分疏”(《又乙巳春書之一》),而是通過曆史的“得失較然”,哪些“可以法、可以戒”?以便在現實社會中如何立身處世,如何做人?這就是朱熹與陳亮在王霸義利之辯中的所謂“成人之道”的問題。
朱熹說,管仲是急功計利的“小器”,“當不得一個人”;漢高祖、唐太宗固為一世之雄,但陷溺于利欲場中。
這些都不可為今人效法。
君子當“盡心知性”,“學道愛人”,行天理去人欲,做一個道學“聖人”。
所以,“成人之道,以儒者之學求之”;如果“不以儒者之學求之,則吾恐其畔繩墨,脫略規矩,進不得為君子,退不得為小人”(《寄陳恭甫書》八)。
這在他同陳亮關于王霸義利之辯中,就已反複強調了。
那麼,朱熹所謂做“聖人”的标準是什麼呢?他說: 绌去義利雙行、王霸并用之說,而從事于懲忿窒欲、遷善改過之事,粹然以醇儒之道自律。
(《寄陳恭甫書》四) 鄙意更欲賢者百尺竿頭,進取一步,将來不作三代以下人物,省得氣力為漢唐分疏,即更脫灑磊落耳。
(同上六) 今乃欲追點功利之鐵,以成道義之金,不惟費卻閑心力,無補于既往,正恐礙卻正知見,有害于方來也。
……今乃無故必欲棄舍自家光明寶藏,而奔走道路,向鐵爐邊查礦中拔取零金,不亦悮乎。
(同上九) 若如鄙意,則須是先得吾身好,黨類亦好,方能得吾君好,天下國家好。
(同上十五) 為今日計,但當窮理修身,學取聖賢事業,使窮而有以獨善其身,達而有以兼善天下,則庶幾不枉為一世人耳。
(同上十) 奉告老兄,且莫相撺掇,留閑漢在山裡咬菜根,與人無相幹涉,了卻幾卷殘書;與村秀才子尋行數墨,亦是一事。
(同上十四) 名教中自有安樂處。
(同上五) 朱熹這一番話,不能視為一堆道學腐儒的廢話。
第一,他是針對陳亮在王霸義利之辯中,要學漢、唐“大有為”的功利思想而發的。
他認為,陳亮為“漢唐分疏”,追慕功利,等于從爐渣裡枉尋金子,故應當省得這個心力,“绌去義利雙行、王霸并用之說”。
第二,朱熹的“成人之道”,是不做三代以下的漢、唐英雄,而要以“醇儒之道自律”。
所謂“醇儒之道”,就是“惟精惟一”的這個相傳不絕的“密旨”。
這個“密旨”也叫作“秘寶”和“正法眼藏”,說穿了,它不過是要人們安坐冥悟先驗的道德;而先驗的道德,具體來說,又不過是封建三綱五常。
顯然,朱熹的“成人之道”,就是安坐不動,“獨善其身”,做一個道德自我完善的君子儒,而不過問國家存亡,也不問“生民之利”。
盡管當時金人步步進逼,僅有東南半壁的南宋已岌岌可危,但朱熹卻要人們隻管“吾身好”,哪怕窮守深山吃菜根,也不要有所作為。
雖然朱熹也有過反對投降派秦桧的言論,但他這種兀然端坐、拱手無為的做人方法,實是坐等亡國,這與秦桧比較起來,隻不過是五十步與百步之遙。
針對朱熹這種“成人之道”的說法,陳亮提出“志在天下”,反對朱熹的“獨善其身”;主張做“大有為”的“英雄豪傑”,反對朱熹以“醇儒自律”的君子儒。
陳亮這種“成人之道”的思想由來已久。
據陳亮自述,他早在十八九歲時,因憂心時事,即袁桷說的“急于當時之利害”(《清容居士集》卷四十九《書朱氏精舍圖詩後》),緻使“胸中耿耿”,“慨然有經略四方之志”。
其後,在《上孝宗皇帝》三書中,更反複陳言,謂以今日之勢,“不可苟安以玩歲月”,當求“天下豪傑之士”,以論“今日之大計”。
所以他“窮天地造化之初,考古今沿革之變,以推極皇帝王伯之道,而得漢魏晉唐長短之由”(《集》卷一《上孝宗皇帝第一書》)。
其所論王霸之道,是為今日“陳國家立國之本末而開大有為之略,論天下形勢之消長而決大有為之機”(同上《上孝宗皇帝第二書》)。
為此,他力勸孝宗起用有“風雨雲雷”精神的豪傑之士,而不可以“籠絡小儒,驅委庸人,以遷延大有為之歲月”(同上)。
陳亮以天下為己任,認為儒者應當過問天下國家之事,與朱熹主張終身以“涵養”“積累”的“醇儒”思想對立。
他在給朱熹的信中說: 研窮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