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朱熹的理學思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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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朱熹的“格物緻知”論和“持敬”說
朱熹的認識論就是他的有名的“格物緻知”論,而其涵養工夫則是“持敬”說。
一、朱熹的“格物緻知”論 格物緻知論,是朱熹從《大學》“緻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這兩句話推演出來的,是朱熹認識論的核心。
朱熹在《大學》“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兩句處注雲:“此謂知本”這四字是衍文,“此謂知之至也”“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結語耳。
”因此,特地寫了一章他所認為的阙文,把它作為《大學》傳的第五章獨立起來,補在他所謂的四章之後、六章之前。
全文如下: 右傳之五章,蓋釋格物緻知之義,而今亡矣。
間嘗竊取程子之意以補之,曰:所謂緻知在格物者,言欲緻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
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
惟于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
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
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衆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
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
這就是朱熹的格物緻知論。
後世學者對之有誤解,以為這是朱熹的有關求知的科學思想。
這點應該澄清。
(一)所謂“物”與“心” 什麼叫格物?什麼叫緻知?朱熹在《大學章句》裡注雲:“格,至也。
物,猶事也。
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
”又注雲:“緻,推極也。
知,猶識也。
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
”又注“物格而後知至”雲:“物格者,物理之極處無不緻也。
知至者,吾心之所知無不盡也。
”從表面看來,好像朱熹的意思是要探求客觀世界的真理似的。
事實并不然。
朱熹認為,格物緻知的目的,在乎“知所止”。
“物格知至,則知所止矣。
”“止者,所當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
知之,則志有定向。
”可見格物緻知的目的,是要求認識所當止的“至善之地”,使“志有定向”,不在乎求科學之真,而在乎明道德之善。
這是朱熹格物緻知論的本質。
朱熹格物緻知論易于使人誤解的,是他所說的“即物而窮其理”的“物”,是“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的“天下之物”,是“衆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的“衆物”。
這個“物”,這個“天下之物”,這個“衆物”,好像指的是客觀世界的種種物,而其實不然。
《近思錄》卷三(格物窮理)載程頤論“格物窮緻事物之理”一段語錄,謂“窮其理亦多端,或讀書講明義理,或論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應接事物而處其當,皆窮理也”。
朱熹解釋說:“如讀書以講明道義,則是理存于書。
如論古今人物以别其是非邪正,則是理存于古今人物。
如應接事物而處其當否,則是理存于應接事物。
”這三條窮理途徑,都與研究探讨客觀世界的科學真理了不相涉,而隻是對這幾方面所體現的天理的體驗認識。
那麼這個物到底是什麼,不是很清楚的嗎?後人把近代自然科學譯作格緻之學,是沿襲了《大學》“緻知在格物”的說法,特别是受了朱熹《大學補傳》“格物緻知論”的影響,以緻混淆了科學與理學的界限。
這是學術史上的一樁憾事。
程、朱的确有時也說到客觀世界的“物”。
程頤說:“一草一木皆有理,須是察。
”有人問:“草木當如何格?”朱熹回答說:“此推而言之,雖草木亦有理存。
如麻麥稻粱,甚時種,甚時收。
地之厚薄不同,宜植某物,亦皆有理。
”朱熹還說:“若萬物之榮悴,與夫動植小大,這底可以如何使,那底可以如何用,皆所當理會。
”草木、麻麥稻粱、土地、動植大小,當然都是“物”。
這些都要察,這似乎是要研究探讨客觀世界的“物”了。
然而不然。
朱熹明确指出,“格物之論,伊川意雖謂眼前無非是物,然其格之也,亦須有先後緩急之序,豈遽以為存心于一草木器用之間,而忽然懸悟也哉?今為學而不窮天理、明人倫、講聖言、求世故,乃兀然存心于草木器用之間,此是何學問!如此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其成飯也。
”朱熹的意思很清楚,格物緻知,主要是存心于“窮天理,明人倫,講聖言,求世故”,不在于“草木器用之間”。
所以朱熹的“物”,意指天理、人倫、聖言、世故。
格物緻知的目的,不在求關及草木器用的科學之真,而在乎明天理、人倫、聖言、世故的道德之善。
這是必須實事求是地予以理解的。
朱熹所謂“人心之靈,莫不有知”的“人心”,“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的“吾心”,即朱熹的所謂“心”到底是指什麼。
朱熹從認識論的角度诠釋了所謂“心”。
他認為,心是一身的主宰。
指認識的主體,這個主體具有神明不測的作用。
“虛靈,自是心之本體”(《語類》卷五)。
靈,是神明不測,是知覺,是思維。
心具衆理,能思維,能應萬事。
心的思維活動範圍,十分廣大,該遍萬理萬物,上天下地,無所不在。
心能藏往知來。
藏往,即有記憶能力;知來,即有預見能力。
心的主宰作用,貫乎動靜。
動的時候,心在起主宰作用;靜的時候,心也未嘗寂然無所用。
朱熹認為,心量十分廣大,所以要“盡乎此心之量”。
如何才能夠“盡乎此心之量”?關鍵在是否“窮夫理”。
《孟子集注》《盡心·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章》注雲:“人有是心,莫非全體。
然不窮理,則有所蔽,而無以盡乎此心之量。
故能極其心之全體而無不盡者,必其能窮夫理而無不知者也”,“盡心,則知至之謂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無不盡也。
”吾心之所知無不盡,并不是指人對客觀世界的認識能力充分發揮了,而是指對封建道德的體驗已經盡其“心之量”了。
問題仍然歸到了道德論的範圍。
研究朱熹的認識論必須始終掌握它的這個特點。
因為他的格物緻知論是與正心、誠意、修身、齊家等道德問題聯系在一起的。
朱熹論“心”,與佛教教義有聯系。
《六祖壇經》雲:“心量廣大,猶如虛空。
……既空,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一切草木。
……性含萬法是大,萬法盡是自性。
”這裡,很明顯的可以看出,朱熹的所謂心體“湛然虛明”,“心量廣大”,心體“萬理具足”等,在概念上沿襲了《壇經》。
華嚴宗也論及心量廣大。
《華嚴經探玄記》說:“十心,并所緣境,無限量,故令心攝亦無限也。
……無限,故廣大也。
”朱熹用來自佛說的這些概念構成自己認識論的若幹内容。
理學思想的佛說淵源,這也是一個佐證。
理解《大學補傳》所說的“天下之物”的“物”及“人心之靈”的“心”,到底講的是什麼,對理解朱熹格物緻知論的本質,有重要意義。
(二)“即物窮理”與“緻吾之知” 朱熹在格物緻知論中提出了“人心之靈,莫不有知”,“天下之物,莫不有理”的命題。
《朱子語類》卷十五說:“推極我所知,須要就那事物上理會。
緻知是自我而言,格物是就物而言。
若不格物,何緣得知?”在這裡,朱熹仿佛提出了主體與客體相對待的問題。
“人心之靈,莫不有知”,指具有認識能力的“心之用”與人心所固有的“知”的“心之體”。
“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指與主體相對待的客體都具有天理。
心之體,體現了天理。
朱熹說:“心之全體,湛然虛明,萬理具足”,“心具衆理”。
萬理即一理,就是天理。
心具天理,物具天理。
“即物窮理”,就能夠“緻吾之知”,這就是用吾心的天理與外物的天理相印證,這就是做到了“衆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全無不明。
”“衆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就是“物格”,“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就是“知之至。
”通過“即物窮理”以達到“緻吾之知。
”“即物窮理”是手段,“緻吾之知”是目的。
這就是“即物窮理”與“緻吾之知”的關系。
以天下之物所體現的天理,來印證吾心所固有的天理,内外相證,就是格物緻知。
對此,朱熹稱之為“合内外之理”。
《語類》卷十五:“問:格物須合内外始得?曰:他内外未嘗不合,自家知得。
物之理如此,則因其理之自然以應之,便見合内外之理。
目前事事物物,皆有至理。
……自家知得萬物均氣同體,見生不忍見死,聞聲不忍食肉,非其時不伐一木……此便是合内外之理。
”“緻知格物,隻是一個。
”所謂“一個”,就是外而格物,内而緻知,“合内外之理”本是“一個”天理。
物理既不是客觀世界“草木器用”的知識,“吾心之知”亦不是從客觀世界的研讨中取得的認識。
《語類》卷十五:“如今說格物,隻晨起開目時,便有四件在這裡,不用外尋,仁、義、禮、智是也。
”體現天理的封建道德仁、義、禮、智等就是“天下之衆物”,也就是“吾心之所知”,體認這些,就是格物緻知,就是“合内外之理”。
這樣的格物緻知,這樣的即物窮理,緻吾之知,實在談不上有什麼科學的意味。
二、朱熹的“持敬”說 持敬是程朱的涵養工夫。
這種涵養工夫曾經被高度重視,程、朱本人固然身體力行,對門人又進行反複的教導。
《語類》卷十二載: 大凡學者,須先理會“敬”字。
“敬”是立腳去處。
程子謂“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緻知”。
此語最妙。
“敬”字工夫,乃聖門第一義,徹頭徹尾,不可頃刻間斷。
“敬”之一字,真聖門之綱領,存養之要法。
因歎“敬”字工夫之妙,聖學之所以成始成終者,皆由此。
敬既是學者要首先理會的工夫,既是立腳去處,既是聖門第一義,則什麼是敬呢?《二程粹言》卷一載程頤的一段語錄說明了這個問題: 或問敬。
子曰:“主一之謂敬。
”“何謂一?”子曰:“無适之謂一。
”“何以能見一而主之?”子曰:“齊莊整敕,其心存焉。
涵養純熟,其理著矣。
” 程頤的這段話十分重要,說明所謂敬,就是“主一無适”,即精神專注于一,而不要有所遊移。
但是其深意還在通過外表的莊嚴整肅,使内心有所“存”。
存,就是“操之則存”的“存”,存心就是心不放逸。
敬的工夫,涵養到純熟,就會出現“其理著”的結果,即出現天理昭著的結果。
所以敬的涵養工夫,是體認天理的重要途徑。
朱熹認為,持敬要求做到此心常惺惺。
《語類》卷十二說: 人心常烱烱在此,則四體不待羁束,而自入規矩。
……心既常惺惺,又以規矩繩檢之,此内外交相養之道也。
心常惺惺,自無客慮。
大抵學問須是警省。
且如瑞岩和尚每日間常自問:“
一、朱熹的“格物緻知”論 格物緻知論,是朱熹從《大學》“緻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這兩句話推演出來的,是朱熹認識論的核心。
朱熹在《大學》“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兩句處注雲:“此謂知本”這四字是衍文,“此謂知之至也”“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結語耳。
”因此,特地寫了一章他所認為的阙文,把它作為《大學》傳的第五章獨立起來,補在他所謂的四章之後、六章之前。
全文如下: 右傳之五章,蓋釋格物緻知之義,而今亡矣。
間嘗竊取程子之意以補之,曰:所謂緻知在格物者,言欲緻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
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
惟于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
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
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衆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
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
這就是朱熹的格物緻知論。
後世學者對之有誤解,以為這是朱熹的有關求知的科學思想。
這點應該澄清。
(一)所謂“物”與“心” 什麼叫格物?什麼叫緻知?朱熹在《大學章句》裡注雲:“格,至也。
物,猶事也。
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
”又注雲:“緻,推極也。
知,猶識也。
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
”又注“物格而後知至”雲:“物格者,物理之極處無不緻也。
知至者,吾心之所知無不盡也。
”從表面看來,好像朱熹的意思是要探求客觀世界的真理似的。
事實并不然。
朱熹認為,格物緻知的目的,在乎“知所止”。
“物格知至,則知所止矣。
”“止者,所當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
知之,則志有定向。
”可見格物緻知的目的,是要求認識所當止的“至善之地”,使“志有定向”,不在乎求科學之真,而在乎明道德之善。
這是朱熹格物緻知論的本質。
朱熹格物緻知論易于使人誤解的,是他所說的“即物而窮其理”的“物”,是“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的“天下之物”,是“衆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的“衆物”。
這個“物”,這個“天下之物”,這個“衆物”,好像指的是客觀世界的種種物,而其實不然。
《近思錄》卷三(格物窮理)載程頤論“格物窮緻事物之理”一段語錄,謂“窮其理亦多端,或讀書講明義理,或論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應接事物而處其當,皆窮理也”。
朱熹解釋說:“如讀書以講明道義,則是理存于書。
如論古今人物以别其是非邪正,則是理存于古今人物。
如應接事物而處其當否,則是理存于應接事物。
”這三條窮理途徑,都與研究探讨客觀世界的科學真理了不相涉,而隻是對這幾方面所體現的天理的體驗認識。
那麼這個物到底是什麼,不是很清楚的嗎?後人把近代自然科學譯作格緻之學,是沿襲了《大學》“緻知在格物”的說法,特别是受了朱熹《大學補傳》“格物緻知論”的影響,以緻混淆了科學與理學的界限。
這是學術史上的一樁憾事。
程、朱的确有時也說到客觀世界的“物”。
程頤說:“一草一木皆有理,須是察。
”有人問:“草木當如何格?”朱熹回答說:“此推而言之,雖草木亦有理存。
如麻麥稻粱,甚時種,甚時收。
地之厚薄不同,宜植某物,亦皆有理。
”朱熹還說:“若萬物之榮悴,與夫動植小大,這底可以如何使,那底可以如何用,皆所當理會。
”草木、麻麥稻粱、土地、動植大小,當然都是“物”。
這些都要察,這似乎是要研究探讨客觀世界的“物”了。
然而不然。
朱熹明确指出,“格物之論,伊川意雖謂眼前無非是物,然其格之也,亦須有先後緩急之序,豈遽以為存心于一草木器用之間,而忽然懸悟也哉?今為學而不窮天理、明人倫、講聖言、求世故,乃兀然存心于草木器用之間,此是何學問!如此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其成飯也。
”朱熹的意思很清楚,格物緻知,主要是存心于“窮天理,明人倫,講聖言,求世故”,不在于“草木器用之間”。
所以朱熹的“物”,意指天理、人倫、聖言、世故。
格物緻知的目的,不在求關及草木器用的科學之真,而在乎明天理、人倫、聖言、世故的道德之善。
這是必須實事求是地予以理解的。
朱熹所謂“人心之靈,莫不有知”的“人心”,“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的“吾心”,即朱熹的所謂“心”到底是指什麼。
朱熹從認識論的角度诠釋了所謂“心”。
他認為,心是一身的主宰。
指認識的主體,這個主體具有神明不測的作用。
“虛靈,自是心之本體”(《語類》卷五)。
靈,是神明不測,是知覺,是思維。
心具衆理,能思維,能應萬事。
心的思維活動範圍,十分廣大,該遍萬理萬物,上天下地,無所不在。
心能藏往知來。
藏往,即有記憶能力;知來,即有預見能力。
心的主宰作用,貫乎動靜。
動的時候,心在起主宰作用;靜的時候,心也未嘗寂然無所用。
朱熹認為,心量十分廣大,所以要“盡乎此心之量”。
如何才能夠“盡乎此心之量”?關鍵在是否“窮夫理”。
《孟子集注》《盡心·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章》注雲:“人有是心,莫非全體。
然不窮理,則有所蔽,而無以盡乎此心之量。
故能極其心之全體而無不盡者,必其能窮夫理而無不知者也”,“盡心,則知至之謂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無不盡也。
”吾心之所知無不盡,并不是指人對客觀世界的認識能力充分發揮了,而是指對封建道德的體驗已經盡其“心之量”了。
問題仍然歸到了道德論的範圍。
研究朱熹的認識論必須始終掌握它的這個特點。
因為他的格物緻知論是與正心、誠意、修身、齊家等道德問題聯系在一起的。
朱熹論“心”,與佛教教義有聯系。
《六祖壇經》雲:“心量廣大,猶如虛空。
……既空,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一切草木。
……性含萬法是大,萬法盡是自性。
”這裡,很明顯的可以看出,朱熹的所謂心體“湛然虛明”,“心量廣大”,心體“萬理具足”等,在概念上沿襲了《壇經》。
華嚴宗也論及心量廣大。
《華嚴經探玄記》說:“十心,并所緣境,無限量,故令心攝亦無限也。
……無限,故廣大也。
”朱熹用來自佛說的這些概念構成自己認識論的若幹内容。
理學思想的佛說淵源,這也是一個佐證。
理解《大學補傳》所說的“天下之物”的“物”及“人心之靈”的“心”,到底講的是什麼,對理解朱熹格物緻知論的本質,有重要意義。
(二)“即物窮理”與“緻吾之知” 朱熹在格物緻知論中提出了“人心之靈,莫不有知”,“天下之物,莫不有理”的命題。
《朱子語類》卷十五說:“推極我所知,須要就那事物上理會。
緻知是自我而言,格物是就物而言。
若不格物,何緣得知?”在這裡,朱熹仿佛提出了主體與客體相對待的問題。
“人心之靈,莫不有知”,指具有認識能力的“心之用”與人心所固有的“知”的“心之體”。
“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指與主體相對待的客體都具有天理。
心之體,體現了天理。
朱熹說:“心之全體,湛然虛明,萬理具足”,“心具衆理”。
萬理即一理,就是天理。
心具天理,物具天理。
“即物窮理”,就能夠“緻吾之知”,這就是用吾心的天理與外物的天理相印證,這就是做到了“衆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全無不明。
”“衆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就是“物格”,“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就是“知之至。
”通過“即物窮理”以達到“緻吾之知。
”“即物窮理”是手段,“緻吾之知”是目的。
這就是“即物窮理”與“緻吾之知”的關系。
以天下之物所體現的天理,來印證吾心所固有的天理,内外相證,就是格物緻知。
對此,朱熹稱之為“合内外之理”。
《語類》卷十五:“問:格物須合内外始得?曰:他内外未嘗不合,自家知得。
物之理如此,則因其理之自然以應之,便見合内外之理。
目前事事物物,皆有至理。
……自家知得萬物均氣同體,見生不忍見死,聞聲不忍食肉,非其時不伐一木……此便是合内外之理。
”“緻知格物,隻是一個。
”所謂“一個”,就是外而格物,内而緻知,“合内外之理”本是“一個”天理。
物理既不是客觀世界“草木器用”的知識,“吾心之知”亦不是從客觀世界的研讨中取得的認識。
《語類》卷十五:“如今說格物,隻晨起開目時,便有四件在這裡,不用外尋,仁、義、禮、智是也。
”體現天理的封建道德仁、義、禮、智等就是“天下之衆物”,也就是“吾心之所知”,體認這些,就是格物緻知,就是“合内外之理”。
這樣的格物緻知,這樣的即物窮理,緻吾之知,實在談不上有什麼科學的意味。
二、朱熹的“持敬”說 持敬是程朱的涵養工夫。
這種涵養工夫曾經被高度重視,程、朱本人固然身體力行,對門人又進行反複的教導。
《語類》卷十二載: 大凡學者,須先理會“敬”字。
“敬”是立腳去處。
程子謂“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緻知”。
此語最妙。
“敬”字工夫,乃聖門第一義,徹頭徹尾,不可頃刻間斷。
“敬”之一字,真聖門之綱領,存養之要法。
因歎“敬”字工夫之妙,聖學之所以成始成終者,皆由此。
敬既是學者要首先理會的工夫,既是立腳去處,既是聖門第一義,則什麼是敬呢?《二程粹言》卷一載程頤的一段語錄說明了這個問題: 或問敬。
子曰:“主一之謂敬。
”“何謂一?”子曰:“無适之謂一。
”“何以能見一而主之?”子曰:“齊莊整敕,其心存焉。
涵養純熟,其理著矣。
” 程頤的這段話十分重要,說明所謂敬,就是“主一無适”,即精神專注于一,而不要有所遊移。
但是其深意還在通過外表的莊嚴整肅,使内心有所“存”。
存,就是“操之則存”的“存”,存心就是心不放逸。
敬的工夫,涵養到純熟,就會出現“其理著”的結果,即出現天理昭著的結果。
所以敬的涵養工夫,是體認天理的重要途徑。
朱熹認為,持敬要求做到此心常惺惺。
《語類》卷十二說: 人心常烱烱在此,則四體不待羁束,而自入規矩。
……心既常惺惺,又以規矩繩檢之,此内外交相養之道也。
心常惺惺,自無客慮。
大抵學問須是警省。
且如瑞岩和尚每日間常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