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朱熹的理學思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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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是本然之妙(自然之理),動靜是所乘之機(理搭于氣而行)。

    太極是形而上之道,陰陽是形而下之器。

    陰陽之氣所以有動靜,原于太極之理有動靜。

    (五)動之前有靜,靜之前又有動。

    推而上之,其始無端;推而下之,以至未來之際,其卒無終。

    “動靜無端,陰陽無始”,看來隻是一個實理。

    朱熹在《齋居感興二十首》的第二首中寫道:“吾觀陰陽化,升降八纮中,前瞻既無始,後際那有終?至理諒斯存,萬世與今同。

    誰言混沌死?幻語驚盲聾”(《文集》卷四)。

    這首詩闡發了“動靜無端,陰陽無始”的道理,闡發了動靜陰陽無始無終的道理。

     把朱熹的陰陽二氣看成物質,把動靜看成運動,則朱熹的“動靜無端,陰陽無始”的理論,接觸到了運動和物質的關系問題。

    馬克思主義認為,運動是物質存在的形式,是物質的十分重要的不可缺少的屬性。

    世界是永恒運動着的物質。

    運動的泉源則在物質本身之中。

    朱熹則認為,陰陽之化,陰陽之升降,無始無終,這是萬古常新的至理。

    陰陽運動的泉源則在“太極之理有動靜”。

    朱熹說:“太極是理,陰陽是氣,理無形而氣有迹。

    氣既有動靜,則所載之理亦安得無動靜?某向以太極為體,動靜為用,其言固有病。

    後已改之,曰:太極者本然之妙也,動靜者所乘之機也。

    此則庶幾近之。

    ”朱熹的這段話,上半段比較好,很明白,閃爍着真理的光芒。

    下半段不好懂,所謂“動靜者所乘之機”,說得有些玄虛。

    因為他要把陰陽運動歸之于天理的必然,而天理則又超脫物質,超脫時間和空間,隻是“淨潔空闊底世界”。

     第三節 朱熹的人性論 一、人性與物性的異同 朱熹的性論,其主要内容涉及宇宙論問題。

     朱熹認為,性是一切有生命的生物如草木、鳥獸、昆蟲、人類所具有的天理。

    天所賦予生物的這種天理,是一切生物“所得以生之理”。

    《孟子集注》雲:“性者,人物之所得以生之理也”(《離婁·天下之言性也則故而已矣章》)。

    所謂人物,包括人與物兩類,人指人類,物指草木、鳥獸、昆蟲(但是,有時朱熹又把草木除外)。

     朱熹認為,性作為“人物所得以生之理”這一點,人與物是相同的。

    例如知覺運動等生理作用,人與物相同。

    但是從社會道德的角度考察,人性與物性,畢竟又不盡相同。

    《孟子集注》雲,“愚按:性者,人之所得于天之理也;生者,人之所得于天之氣也。

    性,形而上者也;氣,形而下者也。

    人、物之生,莫不有是性,亦莫不有是氣。

    然以氣言之,則知覺運動,人與物若不異也;以理言之,則仁、義、禮、智之禀,豈物之所得而全哉?此人之性所以無不善,而為萬物之靈也。

    告子不知性之為理,而以所謂氣者當之。

    徒知知覺運動之蠢然者,人與物同,而不知仁、義、禮、智之粹然者,人與物異也”(《告子·生之謂性章》)。

    朱熹的這段注文,是要從理氣對立來論證人性與物性之同異。

    性,作為天之所賦,包括兩方面因素,一是理的因素,一是氣的因素。

    理的因素,人類禀賦得全,物禀賦得不全。

    因此,人類得仁、義、禮、智等道德的粹然者,而物不能得其全。

    這樣,就判分了人性與物性的殊異。

    氣的因素,人的禀賦與物的禀賦“若不異也”。

    因此,“知覺運動之蠢然者,人與物同。

    ”把朱熹的上述論點概括起來,那就是,禀賦于天之氣,因而表現為知覺運動之蠢然者,人類與鳥獸、昆蟲無所異;禀賦于天之理,因而表現為仁、義、禮、智等道德之粹然者,人類與鳥獸、昆蟲有所不同;仁、義、禮、智之禀,物禀賦得不全;隻有在人性中,這些道德才是全具的。

    這套理論是朱熹性論的核心。

     朱熹的同一精神的論述,又見于《孟子集注》《離婁·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幾希章》。

    注文雲:“人、物之生,同得天地之理以為性,同得天地之氣以為形。

    其不同者,獨人于其間得形氣之正,而能有以全其性,為少異耳。

    雖曰少異,然人、物之分,實在于此。

    ”這段注文認為,“得天地之理以為性”,“得天地之氣以為形”,這是人和物相同的。

    但是人得形氣之正,從而能夠全其性,禽獸不能得形氣之正,從而不能夠全其性,這是人和物不相同的。

    《語類》卷四論證這個道理,舉例說,蜂蟻有“君臣之義”,“隻是他‘義’上有一點子明”。

    虎狼有“父子之親”,“隻是他‘仁’上有一點子明”。

    “其他更推不去。

    恰如鏡子,其他處都暗了,中間隻有一、兩點子光。

    ”這是說,禽獸昆蟲所具的仁、義、禮、智,都是偏而不全,隻有人是能夠全其性的。

    馬克思主義認為,在階級社會裡,人性是人的社會性,仁、義、禮、智是階級的道德。

    朱熹論性,把人和禽獸昆蟲相提并論,把仁、義、禮、智等階級道德,說成人與禽獸昆蟲隻是禀得全、禀得不全的不同。

    這種說法顯然是謬妄的。

     值得注意的是,朱熹在這裡論述了天地之理與天地之氣對人性的關系。

    這種論述是張載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理論的發展,對後世倫理思想及教育思想影響很大,不能漠然置之。

     二、對張載“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的發揮 張載在《正蒙·誠明篇》中論述了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說道: 形而後有氣質之性。

    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

    故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

     《誠明篇》對性有許多論述:例如說,“性者萬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天能謂性,人謀謂能”,“天所性者通極于道,氣之昏明不足以蔽之”,“天性在人,正猶水性之在冰,凝釋雖異,為物一也”,“性于人無不善,系其善反不善反而已”,“天地之性,久大而已矣”,等等。

    在這許多論述中,程頤、朱熹,特别贊賞關于天地之性、氣質之性的論述。

    程頤說:“論性不論氣,不備。

    論氣不論性,不明。

    二之,則不是。

    ”意思是,論性,則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都得提到,二者不能分開。

    如果光講天地之性,不講氣質之性,那就是講得不周全(不備)。

    如果光講氣質之性,不講天地之性,那就講不明白(不明)。

    如果論性而把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截然分開(二之),那又是錯了(不是)。

    朱熹根據程頤的說法,加以解擇:“如隻說個仁、義、禮、智是性,世間卻有生出來便無狀底,是如何,隻是氣禀如此。

    若不論那氣,這道理便不周匝,所以不備。

    若隻論氣禀,這個善,這個惡,卻不論那一原處隻是這個道理,卻又不明。

    ”朱熹認為,張載、程頤“發明氣質之性”,“極有功于聖門,有補于後學。

    ”對此做了發揮。

     朱熹的“天地之理”,“天地之氣”的論述,顯然是從張載的“天地之性”,“氣質之性”理論發展而來。

    特别在“氣質之性”方面,朱熹有比較詳細的論述。

    朱熹在《四書集注》裡,認為“性即天理”。

    例如《孟子集注》《告子·性猶湍水也章》注雲:“性即天理,未有不善者也。

    ”又如《告子·性猶杞柳也章》注雲:“性者,人生所禀之天理也。

    ”《盡心·萬物皆備于我矣章》注雲:“大則君臣父子,小則事物細微,其當然之理,無一不具于性分之内也。

    ”《告子·人皆可以為堯舜章》注雲:“性分之内,萬理皆備。

    ”朱熹反複論證“人性即天理”,繼承了孟子的性善論,又是張載“天地之性”,“性于人無不善”理論的發展。

    從這一理論出發,就得出“率性就是循天理”的結論。

    朱熹又在《大學章句》裡把“天地之性”稱作“天命之性”,是“天之明命”賦予人性以神聖的性質。

     張載認為“氣質之性”要“善反之”,即加以人為的修養,使它回複到“天地之性”。

    因此,“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即君子不以氣質之性為性。

    然而朱熹卻确認氣質之性為性,做了許多論證。

    《論語集注》《季氏·生而知之者上也章》,把人分為四等:生而知之,學而知之,困而學之,困而不學。

    朱熹注雲,“人之氣質之異,大約有此四等”,把這四等人的區分,歸因于氣質之異。

    所謂氣質,指天氣地質,或者說,陰陽是氣,五行是質。

    人的精神品質,是由所禀的陰陽五行氣質決定的。

    陰陽調和,五氣全備,就成為聖人。

    偏重不全,就在精神品質上有偏至。

    《語類》卷四,對此有詳細論述: 性隻是理,然無那天氣地質,則此理沒安頓處。

    但得氣之清明,則不蔽锢此理,順發出來。

    蔽锢少者,發出來的天理勝。

    蔽锢多者,則私欲勝。

    便見得本原之性,無有不善。

    ……隻被氣質有昏濁,則滆了, 又雲: 人之性皆善。

    然而有生下來善底,有生下來惡底,此是氣禀不同。

    ……日月清明,氣候和正之時,人生而禀此氣,則為清明渾厚之氣,須做個好人。

    若是日月昏暗,寒暑反常,皆是天地之戾氣,人若禀此氣,則為不好底人何疑。

    ……看來吾性既善,何故不能為聖賢?卻是被這氣禀害。

    如氣禀偏于剛,則一向剛暴;偏于柔,便一向柔弱之類。

    ……須知氣禀之害,要力去用功克治,裁其勝而歸于中,乃可。

     又雲: 禀得精英之氣,便為聖為賢,便得理之全,得理之正。

    禀得清明者,便英爽;禀得敦厚者,便溫和;禀得清高者,便貴;禀得豐厚者,便富;禀得久長者,便壽;禀得衰頹薄俗者(“俗”應為“濁”之誤),便為愚、不肖,為貧,為賤,為夭。

     又雲: 人性雖同,禀氣不能無偏重。

    有得木氣重者,則恻隐之心常多,而羞惡、辭遜、是非之心,為其所塞而不發。

    有得金氣重者,則羞惡之心常多,而恻隐、辭遜、是非之心,為其所塞而不發。

    水火亦然。

    唯陰陽合德,五性全備,然後中正而為聖賢也。

     按照朱熹的理論,天地之性(天命之性)決定人性是全善的。

    但是禀于氣質,則有善又有惡。

    而且人的剛、柔,也受氣質的影響。

    人的賢愚、貧富、貴賤、壽夭,也受氣質的影響。

    這就是說,氣質影響到人的性情、資質,以及社會地位、壽命長短等。

    出生時候的日月氣候狀況,陰陽五行配置,構成人的禀賦的條件,影響到人的許多方面,影響到人的一生。

    這種說法,與算命先生的一套,沒有什麼不同。

    《語類》卷四有一條,那就說得更直接明白了: 問:以堯為父而有丹朱,以鲧為父而有禹,如何?曰:這個又是二氣五行,交際運行之際,有清濁,人适逢其會,所以如此。

    如算命推五星陰陽之氣,當其好者則質美,逢其惡者則不肖,又非人之氣所能預也(指遺傳)。

     朱熹認為,氣質之性與人的物欲有關。

    朱熹說,“陽是善,陰是惡,陽便清明,陰便昏濁”,“陽明勝,則德性用。

    陰濁勝,則物欲行”,“人心虛靜,自然清明。

    才為物欲所蔽,複黑暗了”。

    物欲既是黑暗的源泉,則遏止物欲,也就成為“變化氣質”的一種工夫。

     朱熹論述氣質之性,是人性論在封建等級制條件下的發展,是要從先天氣禀的不同來論證人間的賢愚善惡,從而說明封建社會的善惡标準、是非品骘是有先天根據的。

     附帶說明一下,朱熹性論中提到的人性善惡剛柔中的說法,是從周惇頤的《易通》關于人性剛柔善惡中五類承襲而來的。

     朱熹的性論,還有關于心、情、欲、意、志、才等方面的論述,是前人性論的發展,把人性的分析推向深刻和細密。

     *** [1]《黑格爾〈邏輯學〉一書摘要》,《列甯全集》第38卷第19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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