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朱熹的理學思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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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深厚。

    這在南宋時期是很少人能夠同他匹敵的。

    不重讀書的陸九淵固然不能與之相比,即使得中原文獻之傳的呂祖謙也因享年不永,成就未至,而相形見绌。

     第六,朱熹努力奠定理學的學術基礎與範圍,确立理學的曆史統緒。

    從孝宗乾道四年到淳熙二年(公元1168—1175年)這八年間,是朱熹集中力量從事這項工作的時期。

    有記錄可考者如下: 乾道四年,成《程氏遺書》二十五篇。

     乾道八年,成《西銘解義》。

     乾道九年,成《太極圖說解》《通書解》。

    又成《程氏外書》十二篇,又成《伊洛淵源錄》。

     淳熙二年,編《近思錄》。

     以上著作說明,朱熹編了理學家二程的著作及其門人的記錄,編了周惇頤、二程、張載的理學著作選集《近思錄》,并從本體論、方法論、立身處世、辨異端等方面,為理學思想體系初步确立了範圍及基礎。

    注解了重要的理學著作《太極圖·易說》《易通》《西銘》。

    編著了最早的理學史著作《伊洛淵源錄》,為理學的開創及傳衍明确了曆史統緒。

    所有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學術活動。

    而這些活動,是集中在一個時期内進行的。

     第七,為了維護理學的學術地位,批判不與程朱理學相同的其他學派,朱熹與永康事功之學、陸氏頓悟之學、反對周惇頤、張載的林黃中進行辯論。

    又寫了《雜學辨》,批評《蘇氏易解》《蘇黃門老子解》《張無垢中庸解》《呂氏大學解》,以維護正統的理學觀點。

    即使對二程的大弟子尹焞,也進行了批評,批評其不符合二程之說的觀點,寫了《尹和靖手筆辨》。

    所有這些,是朱熹學術活動的又一重要方面。

     第八,朱熹建立精舍,廣收門徒,長期講學,栽培了大量學生。

    《文集》中與朱熹有書信往還的門人就有二百多人。

    《語類》所列,記有朱熹語錄的就有九十多家。

    通過這些門人,朱熹的理學思想就傳播開來,從而形成了一個有力量、有影響的學派。

    朱熹的門下,生活比較儉素,平日是“脫粟飯”。

    例如有名的學生輔廣,被形容為“聞說平生輔漢卿,武夷山下啜殘羹”,過着艱苦生活。

    《行狀》載他“自奉則衣取蔽體,食取充腹,居止取足以障風雨。

    人不能堪,而處之裕如也。

    ”這應該是實錄。

     第九,朱熹從政時間不長,任地方官九年,任經筵侍講四十餘日,還是有一些建樹的。

    如浙東救災、按地方腐敗官吏、修複江州白鹿洞書院與潭州嶽麓書院、對朝廷奏陳修攘之計等,都是一些比較重大的政事,有些對後世還産生了深遠的影響。

    所以朱熹也不是一個隻知終日靜坐的無所作為的讀書人。

    他在湖南安撫任内,鎮壓了少數民族,這是他的劣迹。

    朱熹以剛直見稱,實際有些偏執,在按唐仲友的問題上,尤其顯得突出。

    尚論古人應該這樣全面的看。

     第二節 朱熹的天理論 一、所謂“天理” 朱熹理學思想體系的核心是天理論。

    理或天理是朱熹理學思想的最高哲學範疇。

    朱熹的天理論承襲程頤,但是有所發展,更嚴密、更精緻、更深刻了。

     朱熹認為,理或天理是宇宙的根源、根本。

    “合天地萬物而言,隻是一個理”,“未有天地之先,畢竟也隻是理。

    有此理,便有此天地。

    若無此理,便亦無天地。

    無人無物,都無該載了。

    有理便有氣,流行發育萬物”(《語類》卷一)。

    可見理是宇宙的根本。

    天地,因理而有;人物,因理而有。

    “該載”,是囊括承荷的意思。

    天地、人、物,都由最根本的理所産生、囊括、承荷。

    有理,就有氣,氣化流行,就發育萬物。

    天地萬物總起來說,就是那麼一個理。

     朱熹在《中庸章句》裡引程子的一段序說,謂《中庸》“始言一理,中散為萬事,末複合為一理。

    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于密。

    ”這裡講的是《中庸》一書所說的理,同時也正講了理本身。

    一理統馭萬事,萬事統于一理。

    理,散之則為萬事,合之則為一理。

    從宏廓來說,理彌滿天地,涵蓋天地,其大無外;從隐微來說,理退藏于密,其小無内。

    應該指出,朱熹所引這段序說,是程朱理學關于“天理論”宇宙觀的綱領性論述,它提出了作為其理學思想體系的最高哲學範疇“理”,闡述了一理與萬事的關系,闡述了“理”的無不包攝,無所不在。

    朱熹關于“理”的許多論述,是與這段序說聯系着的。

     朱熹說:“未有天地之先,畢竟是先有此理。

    ”又說:“萬一山河天地都陷了,畢竟理卻在這裡”(《語類》卷一)。

    這是說,理是無始無終的。

    天地有始,而理無始。

    天地有終,而理無終。

    未有天地之先,已有此理。

    天地陷了之後,理還存在。

    理是不依賴天地萬物而永恒存在的,又是不依賴天地萬物而獨立存在的。

     朱熹論述了理與氣的關系,認為:“有是理,便有是氣,但理是本。

    ”又說:“天下未有無理之氣,亦未有無氣之理。

    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

    ”“或問:必有是理,然後有是氣,如何?曰:此本無先後之可言。

    然必欲推其所以來,則須說先有是理。

    然理非别為一物,即存乎是氣之中。

    無是氣,則是理亦無挂搭處。

    ”“或問:先有理後有氣之說。

    曰:不消如此說。

    而今知得他合下是先有理後有氣邪?後有理先有氣邪?皆不可得而推究。

    然以意度之,則疑此氣是依傍這理行。

    及此氣之聚,則理亦在焉。

    蓋氣則能凝結造作,理卻無情意,無計度,無造作。

    隻此氣凝聚處,理便在其中。

    且如天地間人物、草木、禽獸,其生也莫不有種,定不會無種子,白地生出一個物事。

    這個,都是氣。

    若理,則隻是個淨潔空闊底世界,無形迹,他卻不會造作。

    氣,則能醞釀、凝聚生物也。

    但有此氣,則理便在其中”(同上)。

    朱熹在回答黃道夫及劉叔文的信裡,說明了理與氣的關系。

    朱熹說: 天地之間,有理有氣。

    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

    氣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

    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後有性。

    必禀此氣,然後有形。

    其性其形,雖不外乎一身,然其道器之間,分際甚明,不可亂也。

    (《文集》卷五十八《答黃道夫(一)》) 周子曰:“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

    ”所謂“真”者,理也。

    所謂“精”者,氣也。

    (同上) 所謂理與氣,此決是二物。

    但在物上看,則二物渾淪,不可分開各在一處,然不言二物之各為一物也。

    若在理上看,則雖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

    然亦但有其理而已,未嘗實有是物也。

    大凡看此等處,須認得分明,又兼始終,方是不錯。

    (同上卷四十六《答劉叔文(一)》) 夫“真”者理也,“精”者氣也。

    理與氣合,故能成形。

    (同上《答劉叔文(二)》。

    按這也是解釋周惇頤《太極圖·易說》“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含而凝”這幾句涵義的。

    ) 把朱熹的這些答書與上引《語類》幾條參看,可以歸納出朱熹理氣說的要點:(一)天地之間,有理有氣,而理是本。

    (二)理是形而上之道,生物之本;氣是形而下之器,生物之具。

    道器之間,分際甚明,不可亂。

    (三)若在理上看,雖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

    然亦但有其理而已,未嘗實有是物。

    這就是說,理在物先,理在氣先。

    (四)理氣渾淪不可分,不可說先後。

    如果一定要推究所從來,“則須說先有是理”。

    (五)以人物之生為例,無極之真(理),二五之精(氣),妙合而凝,“理與氣合,故能成形”。

    所謂二五,指陰陽二氣,水火木金土五行。

    陰陽為氣,五行為質,即所謂氣質。

    朱熹說:“陰陽是氣,五行是質。

    有這質,所以做得物事出來”(《語類》卷一)。

     朱熹的天理論,以理氣說為中心内容。

    究明理氣說的本質與表現形式,對闡發朱熹的天理論有重要意義。

     朱熹論太極,認為太極是天地萬物之理。

    《語類》卷一:“問:太極不是未有天地之先,有個渾成之物,是天地萬物之理總名否?曰:太極隻是天地萬物之理。

    在天地言,則天地中有太極;在萬物言,則萬物中各有太極。

    ”又雲:“太極隻是一個理字。

    ”“若無太極,便不翻了天地?”可見在朱熹的哲學體系裡,太極是理或天理的同義語。

    沒有太極,也就沒有了天理,天地也得翻轉來了,就得天翻地覆了。

    “太極是天地萬物之理”雲者,就是說,太極是天地萬物的秩序。

     《語類》卷一,陳淳記錄:“問太極是天地萬物之理總名否?”夔孫記錄:“問理與氣。

    曰:伊川說得好,理一分殊。

    合天地萬物而言,隻是一個理。

    及在人,則又各自有一個理。

    ”這是說,宇宙是一理,而萬物又各自有一理。

    萬物各自的一理,體現了宇宙的一理。

    宇宙的一理是天地萬物之理的總名,也就是太極。

    程頤對這種理一分殊的理論,說得更分明些,就是“一理攝萬理”,“萬理歸于一理”。

    其來源為釋氏的水月、鏡燈之喻。

    《語類》卷九十四:“本隻一個太極,而萬物各有秉受,又各自全具一太極爾。

    如月在天,隻一而已,及散在江湖,則随處而見。

    ”又《語類》卷十八雲:“釋氏雲,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攝。

    這是那釋氏也窺見得這些道理。

    ”其實不是“那釋氏也窺見得這些道理”,而是釋氏先窺見了這些道理,而程、朱則随後襲取了釋氏的道理。

    事情正是應該這樣倒轉來說才符合實際。

     根據以上論述,朱熹的所謂理或天理,具有幾個基本性質。

    第一,理不依賴任何事物而獨立存在。

    它無始無終,永恒存在。

    天地萬物有成毀,而理則超然于成毀之外。

    第二,理是宇宙的根源、根本,是天地萬物的根源、根本,是天地萬物的總原則。

    第三,理和氣聯系着,“有理,便有氣,流行發育萬物”。

    理是本,而氣是造成天地萬物的材質,必須依傍理而運行。

    但沒有氣,理也就沒有挂搭處。

    理隻是一個“淨潔空闊底世界”,沒有形迹,無所作為。

    但是它無物不照,無所不在。

    第四,理與周惇頤在《太極圖·易說》中根據《易傳》而提出的太極是同義語。

     在物質世界之外,有一個不依賴于物質世界而獨立地永恒存在的理或天理,它是物質世界的根源、根本;它是一個“淨潔空闊底世界”,卻涵蓋了天地萬物,天地萬物各自體現了它。

    這樣的理或天理不是從客觀世界抽象出來的規律或法則,它沒有物質基礎,隻是出于唯心主義的臆想。

    我們認為,觀念是物質世界的反映,不依賴物質世界而獨立存在的觀念隻能出于虛構。

     理或天理,如果理解為客觀規律,那麼,它應該是從自然界、人類社會生活中引申出來的。

    但是朱熹的天理論卻颠倒了過來,認為世界是天理的産物,為天理所創造。

    正如列甯對黑格爾的《邏輯學》所分析的那樣,“世界是觀念的異在”[1],列甯嘲諷說:哈哈!觀念“成為自然的創造者。

    ”對朱熹的天理論,也可以做這樣的分析。

    如果認為,規律體現了自然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發展,那無疑是正确的。

    但是朱熹不是這樣,而是颠倒過來,認為全部自然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發展體現了天理。

    這樣,天理就“成為自然的創造者”,成為“神”。

    朱熹的天理論就這樣具有了客觀唯心主義的本質。

     二、關于“理一分殊” 上文已初步觸及“理一分殊”,這裡再做具體說明。

     所謂“理一分殊”,就是一理攝萬理,猶一月之散而現為江湖河海之萬月,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萬理歸于一理,猶散在江湖河海的萬月其本乃是天上的一月。

    從一個太極散而為物物之各具一太極,又由物物之各具一太極歸本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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