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胡宏的理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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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謂“誠為未當”。
說明胡宏的人性論并非理學的正統理論,其非正宗的思想傾向十分清楚。
胡宏在反對以善惡言性的同時,又提出“好惡為性”的命題:“好惡,性也。
小人好惡以己,君子好惡以道,察乎此則天理人欲可知”(同上)。
他認為,人皆有好惡之性,隻是所據以好惡的标準不同:“小人”以“己”,“君子”以“道”。
說明好惡之性本身無所謂善與惡,隻有從好惡的标準、對象、内容看,才有所謂善與惡。
因此,性有好惡仍然屬于性無善惡論的觀點。
朱熹早就覺察到這一點,指出胡宏的“性但有好惡”“即性無善惡之意”(同上)。
胡宏關于性有好惡的觀點不但不與性無善惡論相矛盾,而且是這一人性學說的不可缺少的理論環節。
宋代理學家并不都籠統地反對性有好惡的觀點。
朱熹就認為“好惡固性之所有”;但又認為不可“直謂之性”。
在他看來,好惡本身不能謂之性,隻有“好善而惡惡”才可謂之性,這樣的性就是善。
實際上,這是對性有好惡做了符合于性善論的解釋。
胡宏則直謂“好惡即性”。
他所謂的“好惡”,是指人的生理要求和願望,即所謂情欲,與告子的“食色,性也”是一個意思。
他說:“夫人目于五色,耳于五聲,口于五味,其性固然,非外來也”(《知言》卷一)。
又說:“天命之謂性,流行發見于日用之間”(同上卷五)。
這樣,他就把被正統儒學所神化了的性,從天上拉回到了人間;而他所說的好惡之性,實質上是人的自然屬性。
像這樣的好惡之性不僅與程朱理學的“天命之性”不同,而且與其所謂的“氣質之性”也有所區别。
程朱理學的“氣質之性”有善與不善,胡宏的好惡之性則是人的自然屬性,無善與不善之分。
如果說,程朱理學的人性論屬于儒家正統的性善論,其實質是唯心主義先驗論;那麼,胡宏的性無善惡的人性論則是屬于非儒家正統的自然人性論,其實質是接近于唯物主義的感覺論。
胡宏人性論的這一非正宗性質,是其理學思想的重要特點之一。
三、“天理人欲同體異用”的理欲觀 “天理人欲,同體異用”,是胡宏基于自然人性論而提出的有别于其他宋儒的理欲觀,也是其理學思想的又一大特色。
天理人欲之辨,始見于《禮記·樂記》:“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
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
”其中關于天理人欲截然對立的觀點,為宋代理學家所本。
他們提出“存天理,去人欲”,就是視天理、人欲為水火,“不容并立”。
然而,以封建倫常辨天理人欲,則是程朱理學所發明。
他們直以“仁、義、禮、智、信”,“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為“天理”(《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九),而以違反封建倫常的思想言行、要求願望為“人欲”。
胡宏反對程朱理學離欲言理、視天理人欲勢不兩立的觀點,認為天理人欲本同一體。
他說:“天理人欲,同體異用,同行異情,進修君子,宜深别焉”(引自朱熹《知言疑義》)。
朱熹認為,“此章亦性無善惡之意,與好惡性也一章相類,似恐未安”。
不過,他并不反對“同行異情”之說。
相反,他本人即主此說:“蓋天理莫知其所始,其在人則生而有之矣。
人欲者,梏于形、雜于氣、狃于習、亂于情而後有者也。
然既有而人莫之辨也,于是乎有同事而異行者焉,同行而異情者焉”(同上)。
說明由于人們不能分辨天理、人欲,因此有同一件事而做起來不一樣,同一行為而所得的結果迥異。
朱熹感到“不安”并極力加以反對的,是胡宏關于“同體異用”之說。
因為在他看來,“本體實然隻一天理,更無人欲”,二者不能混為一體;而謂“天理人欲,同體異用”,就是“以天理人欲混為一區”(同上)。
這就與正宗理學的理欲觀對立起來了,所以胡宏的觀點當然要遭到朱熹的非難。
朱熹對胡宏的“天理人欲,同體異用”說的非難,可以說是抓住了問題的實質,大體符合胡宏的原意。
因為根據胡宏的性本論,所謂“體”即“性”之“體”,所謂“用”即“心”之“用”。
就是說,天理人欲同以“性”為“體”,同處于“性”體之中,本質相同,無善惡之分,故謂之“同體”;及“性”之發,則有“心”之“用”:或“發而中節”,或“發不中節”,于是有是非、正邪、善惡之分,故謂之“異用”。
由此可見,胡宏關于“天理人欲,同體異用”的理欲觀包括如下幾層含義: 一是天理人欲不相離。
按照朱熹的解釋:“胡子之言,蓋欲人于天理中揀别得人欲,又于人欲中便見得天理,其意甚切”(同上)。
就是說,天理人欲是互相包含的:天理中自有人欲,人欲中自有天理,分離不得。
朱熹對于胡宏此論持反對态度,認為“不免有病”。
呂祖謙則對于胡宏此論持肯定态度,認為“卻似未失”,因為天理人欲“實未嘗相離也。
同體異用,同行異情,在人識之爾”(同上)。
清初思想家陳确也持胡宏這一觀點,認為“天理正從人欲中見,人欲恰好處,即天理也”(《瞽言》四)。
二是天理人欲無先後、主次之别。
胡宏在論好惡之性時,曾經有“小人好惡以己,君子好惡以道”,“則天理人欲可知”之說。
朱熹指出,“君子好惡以道,是性外有道也。
察乎此則天理人欲可知,是天理人欲,同時并有,無先後、賓主之别也”(引自朱熹《知言疑義》)。
顯然深以胡宏此論為非。
因為在他看來,天理在人,與生俱來,是先天的;人欲則是後天的,是氣拘、物蔽的結果。
從胡宏以人欲為性來看,天理、人欲無軒轾之分,其義也是十分明白的。
所以朱熹謂胡宏上述之言,“是天理人欲,同時并有,無先後、賓主之别”,無疑是說對了的。
三是天理人欲,本無善惡。
這和胡宏的“好惡性也”,“性無善惡”的自然人性論觀點是一緻的。
不過,這是指“性”之未發而言;及其已發,則有是非、正邪、善惡:“發而中節”為“是”、為“正”、為“善”,亦即“天理”;“發不中節”為“
說明胡宏的人性論并非理學的正統理論,其非正宗的思想傾向十分清楚。
胡宏在反對以善惡言性的同時,又提出“好惡為性”的命題:“好惡,性也。
小人好惡以己,君子好惡以道,察乎此則天理人欲可知”(同上)。
他認為,人皆有好惡之性,隻是所據以好惡的标準不同:“小人”以“己”,“君子”以“道”。
說明好惡之性本身無所謂善與惡,隻有從好惡的标準、對象、内容看,才有所謂善與惡。
因此,性有好惡仍然屬于性無善惡論的觀點。
朱熹早就覺察到這一點,指出胡宏的“性但有好惡”“即性無善惡之意”(同上)。
胡宏關于性有好惡的觀點不但不與性無善惡論相矛盾,而且是這一人性學說的不可缺少的理論環節。
宋代理學家并不都籠統地反對性有好惡的觀點。
朱熹就認為“好惡固性之所有”;但又認為不可“直謂之性”。
在他看來,好惡本身不能謂之性,隻有“好善而惡惡”才可謂之性,這樣的性就是善。
實際上,這是對性有好惡做了符合于性善論的解釋。
胡宏則直謂“好惡即性”。
他所謂的“好惡”,是指人的生理要求和願望,即所謂情欲,與告子的“食色,性也”是一個意思。
他說:“夫人目于五色,耳于五聲,口于五味,其性固然,非外來也”(《知言》卷一)。
又說:“天命之謂性,流行發見于日用之間”(同上卷五)。
這樣,他就把被正統儒學所神化了的性,從天上拉回到了人間;而他所說的好惡之性,實質上是人的自然屬性。
像這樣的好惡之性不僅與程朱理學的“天命之性”不同,而且與其所謂的“氣質之性”也有所區别。
程朱理學的“氣質之性”有善與不善,胡宏的好惡之性則是人的自然屬性,無善與不善之分。
如果說,程朱理學的人性論屬于儒家正統的性善論,其實質是唯心主義先驗論;那麼,胡宏的性無善惡的人性論則是屬于非儒家正統的自然人性論,其實質是接近于唯物主義的感覺論。
胡宏人性論的這一非正宗性質,是其理學思想的重要特點之一。
三、“天理人欲同體異用”的理欲觀 “天理人欲,同體異用”,是胡宏基于自然人性論而提出的有别于其他宋儒的理欲觀,也是其理學思想的又一大特色。
天理人欲之辨,始見于《禮記·樂記》:“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
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
”其中關于天理人欲截然對立的觀點,為宋代理學家所本。
他們提出“存天理,去人欲”,就是視天理、人欲為水火,“不容并立”。
然而,以封建倫常辨天理人欲,則是程朱理學所發明。
他們直以“仁、義、禮、智、信”,“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為“天理”(《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九),而以違反封建倫常的思想言行、要求願望為“人欲”。
胡宏反對程朱理學離欲言理、視天理人欲勢不兩立的觀點,認為天理人欲本同一體。
他說:“天理人欲,同體異用,同行異情,進修君子,宜深别焉”(引自朱熹《知言疑義》)。
朱熹認為,“此章亦性無善惡之意,與好惡性也一章相類,似恐未安”。
不過,他并不反對“同行異情”之說。
相反,他本人即主此說:“蓋天理莫知其所始,其在人則生而有之矣。
人欲者,梏于形、雜于氣、狃于習、亂于情而後有者也。
然既有而人莫之辨也,于是乎有同事而異行者焉,同行而異情者焉”(同上)。
說明由于人們不能分辨天理、人欲,因此有同一件事而做起來不一樣,同一行為而所得的結果迥異。
朱熹感到“不安”并極力加以反對的,是胡宏關于“同體異用”之說。
因為在他看來,“本體實然隻一天理,更無人欲”,二者不能混為一體;而謂“天理人欲,同體異用”,就是“以天理人欲混為一區”(同上)。
這就與正宗理學的理欲觀對立起來了,所以胡宏的觀點當然要遭到朱熹的非難。
朱熹對胡宏的“天理人欲,同體異用”說的非難,可以說是抓住了問題的實質,大體符合胡宏的原意。
因為根據胡宏的性本論,所謂“體”即“性”之“體”,所謂“用”即“心”之“用”。
就是說,天理人欲同以“性”為“體”,同處于“性”體之中,本質相同,無善惡之分,故謂之“同體”;及“性”之發,則有“心”之“用”:或“發而中節”,或“發不中節”,于是有是非、正邪、善惡之分,故謂之“異用”。
由此可見,胡宏關于“天理人欲,同體異用”的理欲觀包括如下幾層含義: 一是天理人欲不相離。
按照朱熹的解釋:“胡子之言,蓋欲人于天理中揀别得人欲,又于人欲中便見得天理,其意甚切”(同上)。
就是說,天理人欲是互相包含的:天理中自有人欲,人欲中自有天理,分離不得。
朱熹對于胡宏此論持反對态度,認為“不免有病”。
呂祖謙則對于胡宏此論持肯定态度,認為“卻似未失”,因為天理人欲“實未嘗相離也。
同體異用,同行異情,在人識之爾”(同上)。
清初思想家陳确也持胡宏這一觀點,認為“天理正從人欲中見,人欲恰好處,即天理也”(《瞽言》四)。
二是天理人欲無先後、主次之别。
胡宏在論好惡之性時,曾經有“小人好惡以己,君子好惡以道”,“則天理人欲可知”之說。
朱熹指出,“君子好惡以道,是性外有道也。
察乎此則天理人欲可知,是天理人欲,同時并有,無先後、賓主之别也”(引自朱熹《知言疑義》)。
顯然深以胡宏此論為非。
因為在他看來,天理在人,與生俱來,是先天的;人欲則是後天的,是氣拘、物蔽的結果。
從胡宏以人欲為性來看,天理、人欲無軒轾之分,其義也是十分明白的。
所以朱熹謂胡宏上述之言,“是天理人欲,同時并有,無先後、賓主之别”,無疑是說對了的。
三是天理人欲,本無善惡。
這和胡宏的“好惡性也”,“性無善惡”的自然人性論觀點是一緻的。
不過,這是指“性”之未發而言;及其已發,則有是非、正邪、善惡:“發而中節”為“是”、為“正”、為“善”,亦即“天理”;“發不中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