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胡宏的理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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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說:“故務聖人之道者,必先緻知,及超然有所見,方力行以終之”(同上)。
就是說,為學、務“道”,以“緻知”始,以“力行”終。
所謂“力行”即是“緻用”之意。
這與其父治學重在“經世”的思想是一脈相承的。
宋儒言“道”多沿襲《易傳》“形而上”之說,含義極其抽象、神秘。
胡安國則認為“道”即在人們的日常物用之中:“冬裘夏葛,饑食渴飲,晝作入息……隻此是道”(《宋元學案》卷三十四《武夷學案》),毫無抽象、神秘可言。
胡宏也有類似的觀點,認為道不離物,又以性為道之體,而聲、色、食、味即是性(《知言》卷一)。
可見在道的問題上,胡氏父子的思想觀點是相通的,其家學淵源十分清楚。
其弟子張栻,與朱熹、呂祖謙齊名,時稱“東南三賢”。
總之,胡宏學有淵源,而“卒傳其父之學”,此論斷大體符合事實。
當然,由于胡安國沒有理學的專書,因此對于胡宏理學思想的家學淵源尚難詳論,上舉數例,隻能窺其一斑而不能觀其全豹。
第二節 胡宏理學思想的主要内容和特點 胡宏的理學思想,主要反映在《知言》一書中。
該書是著者平日論學言治的随筆劄記,連綴成篇,屢經改訂而成。
原書無篇名,明人遂仿《論語》,以每篇開頭兩字命名,故與其内容往往不符。
清人認為這是“明人傳刻古書好意為竄亂”的通病。
該書唯永樂大典所藏本尚不失其真,可資研究胡宏理學思想的依據。
《知言》對于理學諸重要範疇,如道、理、心、性等,均有所論述,而尤其重在言性。
門人張栻曾經指出這一點:“今先生是書,于論性特詳焉”(《知言·序》)。
因此,弄清胡宏論性的實質和特點,是了解其理學思想的關鍵。
宋儒論性,大體本《中庸》的天命說和孟子的性善說,而又有所發揮,如程、朱直接以“理”“天理”“正理”論性與天命;更分性為二,即所謂“天命之性”與“氣質之性”:前者又稱“義理之性”,指仁、義、禮、智等封建倫常;後者指人的生理要求和願望,如耳之于聲,目之于色,口之于味,饑吃、渴飲等。
他們認為,“天命之性”是人的本然之性,禀受于天,孟子謂性本善,即指此而言;“氣質之性”則由後天氣禀而成,氣禀有昏、明,故“氣質之性”有善與不善;所謂“去人欲、存天理”,就是去其不善以複其本然之善,實質上是使人性複歸于天理,即以人合天。
這是對思、孟以來正統儒家關于“天人合一”思想的繼承和發揮。
胡宏論性,雖本《中庸》的天命說,因而未能從根本上突破正統儒家關于“天人合一”的思想體系,然而又有其新意,他敢于對孟子的性善說和宋儒的上述觀點提出異議,因而表現出與正統儒學相離異的思想傾向。
在道物和名實諸關系方面,胡宏的觀點還包含着若幹合理的思想因素。
這是胡宏理學思想的基本特色。
對此,我們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加以說明。
一、性本論的宇宙觀 性為宇宙本體,是胡宏論性的重要特點之一,也是其理學思想的一大特色。
宇宙本體問題,是宋明理學的重大論題之一。
理學家們依其對此問題的不同觀點而分成程、朱和陸、王兩派:程朱派以“理”為宇宙本體,陸王派以“心”為宇宙本體。
胡宏則于“心”“理”之外,提出以“性”為宇宙本體。
他說: 天命之謂性。
性,天下之大本也。
(引自朱熹《胡子知言疑義》) 性也者,天地所以立也。
(同上) 大哉性乎,萬理具焉,天地由此而立矣。
(《知言》卷四) 萬物皆性所有也。
聖人盡性,故無棄物。
(同上) 非性無物,非氣無形,性其氣之本乎!(同上卷三) 像這樣立天地、包萬物、具萬理、主形氣的性,其為宇宙本體之義十分清楚。
那麼,作為宇宙本體的性,其實質是什麼呢? 如果性指的是宇宙萬物的性質或本質;那麼,它應該是在宇宙萬物之中,為宇宙萬物所固有。
可是,胡宏所講的性,是指作為“天下之大本”,“天地所以立”的宇宙萬物的根源:它在宇宙萬物之先而又派生宇宙萬物,它獨立于宇宙萬物之外而又君臨于其上,它體現天的意志,故說“天命之謂性”。
像這樣的性,隻能是一種脫離客觀世界的物質基礎而永存的抽象原則或“絕對精神”的化身。
就此而言,它與程、朱的理,本質是相同的,可謂之名異而實同,同屬于客觀唯心主義的範疇。
這就是被胡宏作為宇宙本體的性的實質。
這樣的“性”,與“理”“心”等理學範疇又是怎樣的一種關系呢? (一)性與理 在胡宏看來,性與理既有其同的一面,又有其異的一面。
所謂同,是指同屬于天命。
他說:“性,天命也”(同上卷一),“夫理,天命也”(同上卷四)。
程、朱也有類似的觀點,如程頤說:“理也,性也,命也,三者未嘗有異。
窮理則盡性,盡性則知天命矣”(《遺書》卷第二十一下);朱熹說:“天即理也,命即性也,性即理也”(《朱子語類》卷五)。
說明胡宏與程、朱在性理觀上也有相同之處,他們都把性、理與天命直接聯系起來,視性、理同屬天命。
所謂異,是指性、理的基本屬性不同,因而它們在與天命的關系方面也不相同。
胡宏認為,性是宇宙本體,而理則不具有這一基本屬性。
他凡言“理”,所着重強調的,一是“物之理”,即事物的規律: 物之生死,理也;理者,萬物之貞也。
……物之理,未嘗有“無”也。
(《知言》卷一) 萬物不同理,死生不同狀,必窮理然後能一貫也。
知生然後能知死也。
(同上卷四) 二是與“義”連稱的倫常之理和治世之理: 為天下者,必本于理義。
理也者,天下之大體也;義也者,天下之大用也。
理不可以不明,義不可以不精。
理明然後綱紀可正,義精然後權衡可平。
綱紀正,權衡平,則萬事治,百姓服,四海同。
(同上) 以理義服天下易,以威力服天下難。
理義本諸身,威力假諸人。
就是說,為學、務“道”,以“緻知”始,以“力行”終。
所謂“力行”即是“緻用”之意。
這與其父治學重在“經世”的思想是一脈相承的。
宋儒言“道”多沿襲《易傳》“形而上”之說,含義極其抽象、神秘。
胡安國則認為“道”即在人們的日常物用之中:“冬裘夏葛,饑食渴飲,晝作入息……隻此是道”(《宋元學案》卷三十四《武夷學案》),毫無抽象、神秘可言。
胡宏也有類似的觀點,認為道不離物,又以性為道之體,而聲、色、食、味即是性(《知言》卷一)。
可見在道的問題上,胡氏父子的思想觀點是相通的,其家學淵源十分清楚。
其弟子張栻,與朱熹、呂祖謙齊名,時稱“東南三賢”。
總之,胡宏學有淵源,而“卒傳其父之學”,此論斷大體符合事實。
當然,由于胡安國沒有理學的專書,因此對于胡宏理學思想的家學淵源尚難詳論,上舉數例,隻能窺其一斑而不能觀其全豹。
第二節 胡宏理學思想的主要内容和特點 胡宏的理學思想,主要反映在《知言》一書中。
該書是著者平日論學言治的随筆劄記,連綴成篇,屢經改訂而成。
原書無篇名,明人遂仿《論語》,以每篇開頭兩字命名,故與其内容往往不符。
清人認為這是“明人傳刻古書好意為竄亂”的通病。
該書唯永樂大典所藏本尚不失其真,可資研究胡宏理學思想的依據。
《知言》對于理學諸重要範疇,如道、理、心、性等,均有所論述,而尤其重在言性。
門人張栻曾經指出這一點:“今先生是書,于論性特詳焉”(《知言·序》)。
因此,弄清胡宏論性的實質和特點,是了解其理學思想的關鍵。
宋儒論性,大體本《中庸》的天命說和孟子的性善說,而又有所發揮,如程、朱直接以“理”“天理”“正理”論性與天命;更分性為二,即所謂“天命之性”與“氣質之性”:前者又稱“義理之性”,指仁、義、禮、智等封建倫常;後者指人的生理要求和願望,如耳之于聲,目之于色,口之于味,饑吃、渴飲等。
他們認為,“天命之性”是人的本然之性,禀受于天,孟子謂性本善,即指此而言;“氣質之性”則由後天氣禀而成,氣禀有昏、明,故“氣質之性”有善與不善;所謂“去人欲、存天理”,就是去其不善以複其本然之善,實質上是使人性複歸于天理,即以人合天。
這是對思、孟以來正統儒家關于“天人合一”思想的繼承和發揮。
胡宏論性,雖本《中庸》的天命說,因而未能從根本上突破正統儒家關于“天人合一”的思想體系,然而又有其新意,他敢于對孟子的性善說和宋儒的上述觀點提出異議,因而表現出與正統儒學相離異的思想傾向。
在道物和名實諸關系方面,胡宏的觀點還包含着若幹合理的思想因素。
這是胡宏理學思想的基本特色。
對此,我們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加以說明。
一、性本論的宇宙觀 性為宇宙本體,是胡宏論性的重要特點之一,也是其理學思想的一大特色。
宇宙本體問題,是宋明理學的重大論題之一。
理學家們依其對此問題的不同觀點而分成程、朱和陸、王兩派:程朱派以“理”為宇宙本體,陸王派以“心”為宇宙本體。
胡宏則于“心”“理”之外,提出以“性”為宇宙本體。
他說: 天命之謂性。
性,天下之大本也。
(引自朱熹《胡子知言疑義》) 性也者,天地所以立也。
(同上) 大哉性乎,萬理具焉,天地由此而立矣。
(《知言》卷四) 萬物皆性所有也。
聖人盡性,故無棄物。
(同上) 非性無物,非氣無形,性其氣之本乎!(同上卷三) 像這樣立天地、包萬物、具萬理、主形氣的性,其為宇宙本體之義十分清楚。
那麼,作為宇宙本體的性,其實質是什麼呢? 如果性指的是宇宙萬物的性質或本質;那麼,它應該是在宇宙萬物之中,為宇宙萬物所固有。
可是,胡宏所講的性,是指作為“天下之大本”,“天地所以立”的宇宙萬物的根源:它在宇宙萬物之先而又派生宇宙萬物,它獨立于宇宙萬物之外而又君臨于其上,它體現天的意志,故說“天命之謂性”。
像這樣的性,隻能是一種脫離客觀世界的物質基礎而永存的抽象原則或“絕對精神”的化身。
就此而言,它與程、朱的理,本質是相同的,可謂之名異而實同,同屬于客觀唯心主義的範疇。
這就是被胡宏作為宇宙本體的性的實質。
這樣的“性”,與“理”“心”等理學範疇又是怎樣的一種關系呢? (一)性與理 在胡宏看來,性與理既有其同的一面,又有其異的一面。
所謂同,是指同屬于天命。
他說:“性,天命也”(同上卷一),“夫理,天命也”(同上卷四)。
程、朱也有類似的觀點,如程頤說:“理也,性也,命也,三者未嘗有異。
窮理則盡性,盡性則知天命矣”(《遺書》卷第二十一下);朱熹說:“天即理也,命即性也,性即理也”(《朱子語類》卷五)。
說明胡宏與程、朱在性理觀上也有相同之處,他們都把性、理與天命直接聯系起來,視性、理同屬天命。
所謂異,是指性、理的基本屬性不同,因而它們在與天命的關系方面也不相同。
胡宏認為,性是宇宙本體,而理則不具有這一基本屬性。
他凡言“理”,所着重強調的,一是“物之理”,即事物的規律: 物之生死,理也;理者,萬物之貞也。
……物之理,未嘗有“無”也。
(《知言》卷一) 萬物不同理,死生不同狀,必窮理然後能一貫也。
知生然後能知死也。
(同上卷四) 二是與“義”連稱的倫常之理和治世之理: 為天下者,必本于理義。
理也者,天下之大體也;義也者,天下之大用也。
理不可以不明,義不可以不精。
理明然後綱紀可正,義精然後權衡可平。
綱紀正,權衡平,則萬事治,百姓服,四海同。
(同上) 以理義服天下易,以威力服天下難。
理義本諸身,威力假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