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胡宏的理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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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宏是南宋有造詣的理學家,著述不多,然而其理學思想卻有獨到之處,于本體論、人性論、理欲觀以及道物、名實諸關系方面,其見解頗别開生面,具有非正宗的思想傾向,因而遭到正宗學者的非難。
全祖望對其學問十分推崇,謂“中興諸儒所造,莫出五峰之上”,“卒開湖湘之學統”(《宋元學案》卷四十二《五峰學案》),說明胡宏之學在宋代理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胡宏的主要著作有《知言》六卷和《皇王大紀》八十卷。
此外,尚有《易外傳》、書、表、記等。
本章着重研究《知言》的理學思想及其特點。
第一節 胡宏的家學淵源 胡宏(公元?—1161年)[1]字仁仲,胡安國的少子,學者稱之五峰先生。
他一生不耽于仕途,初蔭補右承務郎,不調;後秦桧當國,留意于“故家子弟”,拟起用,遭其婉言謝絕。
他在《與秦桧之書》中說,功名利祿為其“志學以來所不願也”,謂自己志在“立身行道”,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丈夫”。
他所理想的“大丈夫”是“傑然自立,志氣充塞乎天地,臨大節而不可奪,有道德足以贊時,有事業足以撥亂,進退自得,風不能靡,波不能流,身雖死矣而凜凜然長有生氣如在人間者”(《五峰集》卷二)。
他這種潔身自好、不求富貴利達、不阿權勢者的思想性格,與其父胡安國的為人處世極為相似。
秦桧死,胡宏被召,以疾辭,終避不出,竟卒于家。
雖然胡宏無意于仕途,但這并不表明他不關心國事。
相反地,他時刻以社稷的安危為念。
他曾為此向高宗上萬言書,陳述其治國安邦的政治主張。
首先,他建議人主整饬三綱,認為三綱為“中國之道”,治國之本;隻要三綱立而“邊鄙之叛逆可破也”(同上《上光堯皇帝書》),把維護封建綱常同抗擊金人、收複中原失地聯系起來。
其次,他建議人主要有“愛民之心”,“視民如傷”,反對朝廷“科斂無已”。
他說:“夫國之有民,猶人之有腹心也;國之有兵,猶身之有手足也。
手足雖病,心能保之;心腹苟病矣,四肢何有焉!是故欲富國者務使百姓辟其地,欲強兵者務使有司富其民”,而不能“行誅剝之政,縱意侵民以奉冗卒,使田萊多荒,萬民離散”(同上)。
這是對儒家傳統的重民、仁民思想的具體發揮,表明胡宏對人民的疾苦的同情。
第三,他建議人主要重視人才,認為“欲成王業者必用王佐之才。
所謂王佐之才者,以其有王者事業素定于胸中也”(同上)。
此外,他還提出大興屯田、罷度牒、裁汰冗兵等措施,希望高宗勵精圖治,振興宋室。
這說明胡宏所說的“立身行道”,始終是同“治國平天下”的經世思想緊密聯系在一起的。
然而,胡宏生平志在大道,以振興道學自任,謂“道學衰微,風教大頹,吾徒當以死自擔”(《宋元學案》卷四十二《五峰學案》);又潛心于學術,視“為學是終身事”,認為隻要“斷之以勇猛精進,持之以漸漬熏淘”,必能“有常而日新”(同上)。
其學術淵源,據張栻說,先生“自幼志于大道,嘗見楊中立(按楊時)先生于京師,又從侯師聖(按侯仲良)于荊門,而卒傳文定公(按胡安國)之學,優悠南山之下餘二十年,玩心神明,不舍晝夜,力行所知,親切至到”(《知言·序》)。
《宋史》本傳和《宋元學案》也本此說:“幼事楊時、侯仲良,而卒傳其父安國之學”(《宋史》本傳);“嘗見龜山(楊時)于京師,又從侯師聖于荊門,卒傳其父之學”(《宋元學案》本學案)。
清人在評述《知言》時也稱:“宏作此書,亦仍守其家傳”(《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九十二)。
所謂“卒傳其父之學”,顯然是針對胡宏早年師事楊時、侯仲良而言的。
有關胡宏與楊、侯之間的師承傳授關系,文獻有缺,無法考定。
至于“卒傳其父之學”則大體可信。
例如論治道,胡安國在宋哲宗紹聖四年的進士策試裡曾“以漸複三代為對”,主張恢複古制(詳見本書第六章)。
胡宏在《知言》中也大倡此說,認為“井田者,聖人均田之要法也”,“三王之所以王者,以其能制天下之田裡”(卷三),而“封建諸侯,可以持承平,可以支變故”(卷二);自秦、漢以來,“三代之道不行”,“井法不立,諸侯不建,天下蕩蕩無綱紀”,緻使世道多變故(卷三),公然把複井田,行封建,視為治道的綱紀。
這種崇複“三代”古制的複古理論,直接承其父之學甚明。
當然,這種複古理論也是儒家的傳統思想,孔、孟唱之于前,世儒應之于後,曆代相傳,構成儒家正統曆史觀的重要部分。
就此而論,胡宏的治道論可謂源遠流長。
又如,胡宏《知言》中的《春秋》說也是明顯地繼承父說的。
孔子為何作《春秋》?曆來是說經家的一大論題。
胡安國認為,孔子作《春秋》意在“遏人欲于橫流,存天理于既滅”(《春秋傳·序》)。
胡宏秉其父之說,認為“天理人欲莫明辨于《春秋》,聖人教人清人欲複天理,莫深切于《春秋》”(《知言》卷四),把孔子作《春秋》說成是為了“明辨”“天理人欲”,完全按照宋儒的倫理道德說教解釋《春秋》。
關于《春秋》“筆法”,胡安國認為,其于“天象”隻書“災異”不書“祥瑞”,意在戒“人主之慎所感”(《春秋傳》卷八)。
胡宏也持此說,謂“孔子作《春秋》必記災異,警乎人君,萬世不死也”,“不書祥瑞者,懼人君之自滿”(《知言》卷五)。
可見胡宏的《春秋》說也是本自家學。
至于論治學,胡安國重在匡世,他著《春秋傳》就是為了闡明“聖王經世之志”,以供時君世主取法(《春秋傳·序》),其目的性甚明。
胡宏也十分強調治學的目的性,指出:“學道者正如學射,才持弓矢,必先知的,然後可以積習而求中的矣。
……君若不在于的,苟欲玩其辭而已,是謂口耳之學,曾何足雲”(《知言》卷四)!在他看來,為學不“求中的”無異于空談,毫不足取。
這種反對空談以“求中的”的治學态度,實際上是要求“通經緻用”
全祖望對其學問十分推崇,謂“中興諸儒所造,莫出五峰之上”,“卒開湖湘之學統”(《宋元學案》卷四十二《五峰學案》),說明胡宏之學在宋代理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胡宏的主要著作有《知言》六卷和《皇王大紀》八十卷。
此外,尚有《易外傳》、書、表、記等。
本章着重研究《知言》的理學思想及其特點。
第一節 胡宏的家學淵源 胡宏(公元?—1161年)[1]字仁仲,胡安國的少子,學者稱之五峰先生。
他一生不耽于仕途,初蔭補右承務郎,不調;後秦桧當國,留意于“故家子弟”,拟起用,遭其婉言謝絕。
他在《與秦桧之書》中說,功名利祿為其“志學以來所不願也”,謂自己志在“立身行道”,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丈夫”。
他所理想的“大丈夫”是“傑然自立,志氣充塞乎天地,臨大節而不可奪,有道德足以贊時,有事業足以撥亂,進退自得,風不能靡,波不能流,身雖死矣而凜凜然長有生氣如在人間者”(《五峰集》卷二)。
他這種潔身自好、不求富貴利達、不阿權勢者的思想性格,與其父胡安國的為人處世極為相似。
秦桧死,胡宏被召,以疾辭,終避不出,竟卒于家。
雖然胡宏無意于仕途,但這并不表明他不關心國事。
相反地,他時刻以社稷的安危為念。
他曾為此向高宗上萬言書,陳述其治國安邦的政治主張。
首先,他建議人主整饬三綱,認為三綱為“中國之道”,治國之本;隻要三綱立而“邊鄙之叛逆可破也”(同上《上光堯皇帝書》),把維護封建綱常同抗擊金人、收複中原失地聯系起來。
其次,他建議人主要有“愛民之心”,“視民如傷”,反對朝廷“科斂無已”。
他說:“夫國之有民,猶人之有腹心也;國之有兵,猶身之有手足也。
手足雖病,心能保之;心腹苟病矣,四肢何有焉!是故欲富國者務使百姓辟其地,欲強兵者務使有司富其民”,而不能“行誅剝之政,縱意侵民以奉冗卒,使田萊多荒,萬民離散”(同上)。
這是對儒家傳統的重民、仁民思想的具體發揮,表明胡宏對人民的疾苦的同情。
第三,他建議人主要重視人才,認為“欲成王業者必用王佐之才。
所謂王佐之才者,以其有王者事業素定于胸中也”(同上)。
此外,他還提出大興屯田、罷度牒、裁汰冗兵等措施,希望高宗勵精圖治,振興宋室。
這說明胡宏所說的“立身行道”,始終是同“治國平天下”的經世思想緊密聯系在一起的。
然而,胡宏生平志在大道,以振興道學自任,謂“道學衰微,風教大頹,吾徒當以死自擔”(《宋元學案》卷四十二《五峰學案》);又潛心于學術,視“為學是終身事”,認為隻要“斷之以勇猛精進,持之以漸漬熏淘”,必能“有常而日新”(同上)。
其學術淵源,據張栻說,先生“自幼志于大道,嘗見楊中立(按楊時)先生于京師,又從侯師聖(按侯仲良)于荊門,而卒傳文定公(按胡安國)之學,優悠南山之下餘二十年,玩心神明,不舍晝夜,力行所知,親切至到”(《知言·序》)。
《宋史》本傳和《宋元學案》也本此說:“幼事楊時、侯仲良,而卒傳其父安國之學”(《宋史》本傳);“嘗見龜山(楊時)于京師,又從侯師聖于荊門,卒傳其父之學”(《宋元學案》本學案)。
清人在評述《知言》時也稱:“宏作此書,亦仍守其家傳”(《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九十二)。
所謂“卒傳其父之學”,顯然是針對胡宏早年師事楊時、侯仲良而言的。
有關胡宏與楊、侯之間的師承傳授關系,文獻有缺,無法考定。
至于“卒傳其父之學”則大體可信。
例如論治道,胡安國在宋哲宗紹聖四年的進士策試裡曾“以漸複三代為對”,主張恢複古制(詳見本書第六章)。
胡宏在《知言》中也大倡此說,認為“井田者,聖人均田之要法也”,“三王之所以王者,以其能制天下之田裡”(卷三),而“封建諸侯,可以持承平,可以支變故”(卷二);自秦、漢以來,“三代之道不行”,“井法不立,諸侯不建,天下蕩蕩無綱紀”,緻使世道多變故(卷三),公然把複井田,行封建,視為治道的綱紀。
這種崇複“三代”古制的複古理論,直接承其父之學甚明。
當然,這種複古理論也是儒家的傳統思想,孔、孟唱之于前,世儒應之于後,曆代相傳,構成儒家正統曆史觀的重要部分。
就此而論,胡宏的治道論可謂源遠流長。
又如,胡宏《知言》中的《春秋》說也是明顯地繼承父說的。
孔子為何作《春秋》?曆來是說經家的一大論題。
胡安國認為,孔子作《春秋》意在“遏人欲于橫流,存天理于既滅”(《春秋傳·序》)。
胡宏秉其父之說,認為“天理人欲莫明辨于《春秋》,聖人教人清人欲複天理,莫深切于《春秋》”(《知言》卷四),把孔子作《春秋》說成是為了“明辨”“天理人欲”,完全按照宋儒的倫理道德說教解釋《春秋》。
關于《春秋》“筆法”,胡安國認為,其于“天象”隻書“災異”不書“祥瑞”,意在戒“人主之慎所感”(《春秋傳》卷八)。
胡宏也持此說,謂“孔子作《春秋》必記災異,警乎人君,萬世不死也”,“不書祥瑞者,懼人君之自滿”(《知言》卷五)。
可見胡宏的《春秋》說也是本自家學。
至于論治學,胡安國重在匡世,他著《春秋傳》就是為了闡明“聖王經世之志”,以供時君世主取法(《春秋傳·序》),其目的性甚明。
胡宏也十分強調治學的目的性,指出:“學道者正如學射,才持弓矢,必先知的,然後可以積習而求中的矣。
……君若不在于的,苟欲玩其辭而已,是謂口耳之學,曾何足雲”(《知言》卷四)!在他看來,為學不“求中的”無異于空談,毫不足取。
這種反對空談以“求中的”的治學态度,實際上是要求“通經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