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後三十回的《紅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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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此。
這原不算錯。
但他卻不該重新說回來,讓他們“沐天恩”“延世澤”。
第五回說,“運終數盡”,我們應當注意這“終”“盡”兩字,第十八回點《豪宴》是以嚴東樓之敗比況賈氏之将來。
第二十九回說《南柯夢》,這劇中底結果是“充軍煙瘴”,“斬首雲陽”,不曾有複興的事情。
第七十四回說,“自殺自滅”,“一敗塗地”,可見沒有恢複祖業底希望了。
這都是作者原意所在,高鹗卻未曾見到。
佚本底詳細内容究竟是如何的,我也不敢妄說,隻看評注裡所說的,處處和原本相映射,可見佚本是部較近真的續書了。
評注裡又說後數十回内,寶玉貧寒不堪,這是佚本最優越之點,決非高本所能及。
我們試看:作者晚年流落窮途,證一;八十回内說“一事無成,半生潦倒”,“蓬牖茅椽,繩床瓦竈”,“貧窮難耐凄涼”,等等,證二。
我們看: “以此一句,留與下部後數十回,‘寒冬噎酸齑,雪夜圍破氈’等處對看。
”(第十九回,“襲人見總無可吃之物”句下注。
) 高本寫寶玉為僧,是從堂堂榮國府内出走的,何嘗有什麼“酸齑”“破氈”呢?可見這是佚本底一最大特色了。
佚本所補,最惬我意。
我在沒有知有這本以前,曾和颉剛讨論,以為從各方面參證,寶玉應如此下場的;那裡知道,百餘年前竟有這麼的一種本子,所抱的意見完全和我相同,這真是可欣喜的事。
至于說這樣寫法,較高本好些,這是我個人底偏見,不是定論。
譬如颉剛,他雖承認作者原意是要使寶玉落入窮途,可是他在另一方面,又替高鹗作辯護士。
他說: “寫寶玉貧窮方面太盡緻,也蹈了俗濫小說的模樣,似乎寫了正面必得寫反面似的。
寶玉怎樣的貧窮,原文中絕少說及,也不容易補作。
……否則高氏這般留心,不緻連極重要的寶玉一贊也忘記。
”(十,六,十,來信。
) 這是贊成高本,最有力的論辯。
因為佚本無存,所以我們也不能分别究競孰優孰劣,隻可付之不論。
惟颉剛以為高鹗不緻于忘記《寶玉贊》,這也是沒有憑據的。
佚本寫寶玉,不但窮苦,且終于做和尚: “然寶玉有情極之毒,亦世人莫忍為者,看至後半部,則洞明矣。
……故後文方有懸崖撒手一回。
……豈能棄而為僧哉?”(第二十一回,注。
) 這便是佚本寫寶玉做和尚的鐵證。
他為什麼要如此?注上說是“情極之毒”。
但這是什麼,依然使人迷惑。
至于他怎樣出家,佚本也不可深考。
雖注中引有一句,卻也在可解不可解之間: “伏甄寶玉送玉。
”(第十八回《仙緣》戲目下注。
) 《仙緣》是《南柯夢》劇中最後的一出,說的是盧生随“八仙”而去,正是寶玉出家底影子。
但是說甄寶玉送玉,這很奇怪。
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也沒有人能知道。
以我揣想,大概和高本是差不多的,(高本第一百十五回,和尚來送通靈玉。
)不過把和尚換了個甄寶玉罷了。
這個揣想是不是呢?我不敢知。
如果是的,那麼,在這一點上,兩本便是“魯衛之政”了。
評中還有一節,我疑心也和寶玉出家有關連的。
第二十一回,“賢襲人嬌嗔箴寶玉”,總評上說:“此回‘嬌嗔箴寶玉’……後回‘薛寶钗借詞含諷谏’,……今隻從二婢說起,後文乃直指其主。
然今日之襲人之寶玉,亦他日之襲人,他日之寶玉也。
……何今日之玉猶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他既前後對提,可見寶钗所諷谏的亦是寶玉。
諷谏些什麼,已無可考;但總是和襲人所說過的相仿佛,叫他留心“經濟”“孔孟”之道,不要罵人家“祿蠹”等等鬼話。
這兒說不可箴,可見那時的寶玉,已不複肯降心相從,委婉敷衍,大有決撒之兆了。
試想第二十一回時,寶玉又何嘗真肯受人箴規;今日之可箴不過如此,其所謂他日之不可箴可知。
我想,寶玉在那時候,已有撒手之意,所以寶钗婉施諷谏,他卻不聽,于是終于懸崖撒手。
這是寶玉為僧以前的一件公案。
現在還可以約略考知。
除掉叙賈家及寶玉外,全書底主幹便是十二钗。
佚本在這些地方的叙述和高本、我們所揣想的,都差不甚遠;這因為在第五回内,有冊子曲子,斷定她們底終身,拘束着底緣故。
但細微之歧點卻是很多的。
現在可考見的,佚本叙十二钗底事,也不完全得很。
粗略說來,稍有些異同的,是黛玉、寶钗、湘雲、鳳姐、探春、惜春這六個人。
以外所寫的諸人,或者是評注沒有提到,或者是和高本看不出什麼差别,現在隻好從略不說。
又副冊底人物,說到的隻有兩人(襲人,麝月)。
副冊中人沒有說到的。
叙香菱事能否改正高鹗底大錯,也不可知;隻是從戚本第八十回之目,“姣怯香菱病入膏肓”看去,似乎佚本不緻于和高鹗犯同一的毛病。
她們底結局,令人最無可懷疑的,是寶钗、黛玉。
而黛玉尤無問題。
大凡稍有常識的人,都相信她倆底姻緣不會團圓的。
果然團圓了,豈不是《紅樓夢》可以不作?這話原不必多說。
寶钗底結局(嫁寶玉,守寡),從别一方面想,或稍有些可疑;(我在第十章中詳及。
)若從大體上看,金玉姻緣總是先團圓而後離散的。
這類證據在八十回中多極了,不在這篇舉引,想讀者自然随處可以找得。
因為如此,佚本在這些地方,也沒有什麼特色,大緻和高本相同(黛死,钗寡)。
惟在佚本裡,钗黛兩人各有一段佚事,為高本所不載。
這其間并不發生顯著的優劣問題,隻是在佚本中,有這兩事,我們應當知道。
先說黛玉,在第一回中有還淚之說,是寶黛底一段大因緣;想其情理,到她臨死時,淚債還盡了,應當有一個照應。
評注上說: “以及寶玉軋玉,颦兒之淚枯。
……”(第二十一回,注。
) “……将來淚盡夭亡已化烏有。
”(第二十二回,注。
) 一說淚枯,再說淚盡,且和寶玉軋玉作對文。
可見黛玉淚盡,在這本上或另有一段主要文字,不僅如高鹗在第九十七回,以“一點淚也沒有了”一語了之。
再說寶钗,她諷谏寶玉,在佚本另有一回書,前論
這原不算錯。
但他卻不該重新說回來,讓他們“沐天恩”“延世澤”。
第五回說,“運終數盡”,我們應當注意這“終”“盡”兩字,第十八回點《豪宴》是以嚴東樓之敗比況賈氏之将來。
第二十九回說《南柯夢》,這劇中底結果是“充軍煙瘴”,“斬首雲陽”,不曾有複興的事情。
第七十四回說,“自殺自滅”,“一敗塗地”,可見沒有恢複祖業底希望了。
這都是作者原意所在,高鹗卻未曾見到。
佚本底詳細内容究竟是如何的,我也不敢妄說,隻看評注裡所說的,處處和原本相映射,可見佚本是部較近真的續書了。
評注裡又說後數十回内,寶玉貧寒不堪,這是佚本最優越之點,決非高本所能及。
我們試看:作者晚年流落窮途,證一;八十回内說“一事無成,半生潦倒”,“蓬牖茅椽,繩床瓦竈”,“貧窮難耐凄涼”,等等,證二。
我們看: “以此一句,留與下部後數十回,‘寒冬噎酸齑,雪夜圍破氈’等處對看。
”(第十九回,“襲人見總無可吃之物”句下注。
) 高本寫寶玉為僧,是從堂堂榮國府内出走的,何嘗有什麼“酸齑”“破氈”呢?可見這是佚本底一最大特色了。
佚本所補,最惬我意。
我在沒有知有這本以前,曾和颉剛讨論,以為從各方面參證,寶玉應如此下場的;那裡知道,百餘年前竟有這麼的一種本子,所抱的意見完全和我相同,這真是可欣喜的事。
至于說這樣寫法,較高本好些,這是我個人底偏見,不是定論。
譬如颉剛,他雖承認作者原意是要使寶玉落入窮途,可是他在另一方面,又替高鹗作辯護士。
他說: “寫寶玉貧窮方面太盡緻,也蹈了俗濫小說的模樣,似乎寫了正面必得寫反面似的。
寶玉怎樣的貧窮,原文中絕少說及,也不容易補作。
……否則高氏這般留心,不緻連極重要的寶玉一贊也忘記。
”(十,六,十,來信。
) 這是贊成高本,最有力的論辯。
因為佚本無存,所以我們也不能分别究競孰優孰劣,隻可付之不論。
惟颉剛以為高鹗不緻于忘記《寶玉贊》,這也是沒有憑據的。
佚本寫寶玉,不但窮苦,且終于做和尚: “然寶玉有情極之毒,亦世人莫忍為者,看至後半部,則洞明矣。
……故後文方有懸崖撒手一回。
……豈能棄而為僧哉?”(第二十一回,注。
) 這便是佚本寫寶玉做和尚的鐵證。
他為什麼要如此?注上說是“情極之毒”。
但這是什麼,依然使人迷惑。
至于他怎樣出家,佚本也不可深考。
雖注中引有一句,卻也在可解不可解之間: “伏甄寶玉送玉。
”(第十八回《仙緣》戲目下注。
) 《仙緣》是《南柯夢》劇中最後的一出,說的是盧生随“八仙”而去,正是寶玉出家底影子。
但是說甄寶玉送玉,這很奇怪。
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也沒有人能知道。
以我揣想,大概和高本是差不多的,(高本第一百十五回,和尚來送通靈玉。
)不過把和尚換了個甄寶玉罷了。
這個揣想是不是呢?我不敢知。
如果是的,那麼,在這一點上,兩本便是“魯衛之政”了。
評中還有一節,我疑心也和寶玉出家有關連的。
第二十一回,“賢襲人嬌嗔箴寶玉”,總評上說:“此回‘嬌嗔箴寶玉’……後回‘薛寶钗借詞含諷谏’,……今隻從二婢說起,後文乃直指其主。
然今日之襲人之寶玉,亦他日之襲人,他日之寶玉也。
……何今日之玉猶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他既前後對提,可見寶钗所諷谏的亦是寶玉。
諷谏些什麼,已無可考;但總是和襲人所說過的相仿佛,叫他留心“經濟”“孔孟”之道,不要罵人家“祿蠹”等等鬼話。
這兒說不可箴,可見那時的寶玉,已不複肯降心相從,委婉敷衍,大有決撒之兆了。
試想第二十一回時,寶玉又何嘗真肯受人箴規;今日之可箴不過如此,其所謂他日之不可箴可知。
我想,寶玉在那時候,已有撒手之意,所以寶钗婉施諷谏,他卻不聽,于是終于懸崖撒手。
這是寶玉為僧以前的一件公案。
現在還可以約略考知。
除掉叙賈家及寶玉外,全書底主幹便是十二钗。
佚本在這些地方的叙述和高本、我們所揣想的,都差不甚遠;這因為在第五回内,有冊子曲子,斷定她們底終身,拘束着底緣故。
但細微之歧點卻是很多的。
現在可考見的,佚本叙十二钗底事,也不完全得很。
粗略說來,稍有些異同的,是黛玉、寶钗、湘雲、鳳姐、探春、惜春這六個人。
以外所寫的諸人,或者是評注沒有提到,或者是和高本看不出什麼差别,現在隻好從略不說。
又副冊底人物,說到的隻有兩人(襲人,麝月)。
副冊中人沒有說到的。
叙香菱事能否改正高鹗底大錯,也不可知;隻是從戚本第八十回之目,“姣怯香菱病入膏肓”看去,似乎佚本不緻于和高鹗犯同一的毛病。
她們底結局,令人最無可懷疑的,是寶钗、黛玉。
而黛玉尤無問題。
大凡稍有常識的人,都相信她倆底姻緣不會團圓的。
果然團圓了,豈不是《紅樓夢》可以不作?這話原不必多說。
寶钗底結局(嫁寶玉,守寡),從别一方面想,或稍有些可疑;(我在第十章中詳及。
)若從大體上看,金玉姻緣總是先團圓而後離散的。
這類證據在八十回中多極了,不在這篇舉引,想讀者自然随處可以找得。
因為如此,佚本在這些地方,也沒有什麼特色,大緻和高本相同(黛死,钗寡)。
惟在佚本裡,钗黛兩人各有一段佚事,為高本所不載。
這其間并不發生顯著的優劣問題,隻是在佚本中,有這兩事,我們應當知道。
先說黛玉,在第一回中有還淚之說,是寶黛底一段大因緣;想其情理,到她臨死時,淚債還盡了,應當有一個照應。
評注上說: “以及寶玉軋玉,颦兒之淚枯。
……”(第二十一回,注。
) “……将來淚盡夭亡已化烏有。
”(第二十二回,注。
) 一說淚枯,再說淚盡,且和寶玉軋玉作對文。
可見黛玉淚盡,在這本上或另有一段主要文字,不僅如高鹗在第九十七回,以“一點淚也沒有了”一語了之。
再說寶钗,她諷谏寶玉,在佚本另有一回書,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