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十回後的的《紅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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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隻有八十回,八十回以後那裡還有《紅樓夢》?所以這個标題嚴格地解釋是不很通的。

    但從戚蓼生、高蘭墅以來,凡讀《紅樓夢》的人都說這書是沒有完全,即以我們底眼光看也是如此。

    這可見現存的《紅樓夢》雖隻有八十回,而《紅樓夢》卻不應當終于八十回;換句話說,即八十回以後應當還有《紅樓夢》。

    隻可惜實際上卻找不出全璧的書,隻有狗尾續貂的高鹗底一百二十回本,這自然不能使愛讀《紅樓》的人滿意。

    這節小文專想彌補這個缺陷,希望能把八十回以後原來應有的──可以考見的──面目顯露一二。

    這本是一個很大膽的企圖、妄想,恐不免終于失敗。

    但我被迫于研究這書底興味,不得不輕率地負荷這個擔子,雖然我自知是個無力的人。

    我總竭力避免不知妄說這個毛病,雖然妄說終是難免的。

     八十回以後全是黑漫漫的長夜,而我卻偏要從其間去辨别路途,自然得借重─盞明燈。

    以我們所知的作者身世是這樣地少,決不夠引路底需要,這使我更添二重困難。

    現在可以勉強當作燈燭的,隻有原書八十回。

    因為一書首尾每有照應,可以由前推後;而且八十回的留下的煞尾底暗示又不算很少。

    這仿佛是洞口底微明,使入洞的朋友,至少有幾丈的光明,可以借他看見洞内一切的偉麗。

    但幾丈以外,則為光明之力所不能及,隻好去暗中摸索,憑着自己底猜詳。

    我以為猜詳是變形的瞎說,菽麥不辨,鹿馬不分,是常有的現象;雖說得天花亂墜,而究竟無可信的價值。

    所可信的,還隻在幾丈之内,光明所及的地方,是憑我們底目,不是憑我們底想。

    我寫這節文字,即抱這個态度,甯少說,說得簡略些,老實些,不完全些。

    這全是應有的缺陷,不是我一個人底過失。

    至于誇張敷衍,想當然才是求真理底蟊賊,我們應當盡力去排斥。

    雖然,《紅樓夢》研究是學問界中底滄海一粟,無有甚深甚廣的價值;我總認定搏兔得用獅子底全力,方才可免兔脫的危險。

     曹氏為什麼隻做了八十回書便戛然中止?以我們揣想,是他在那時病死了。

    《紅樓夢》到八十回并不成為一段落,以文章論,萬無可以中止之理;可見那時必有不幸的偶然事發生,使著書事業為之中斷。

    看敦誠贈詩有“著書黃葉村”之語,事在一七五七年,假定為着《紅樓夢》之時,下距雪芹之卒隻八年(雪芹卒于一七六四)。

    而《紅樓夢》八十回底成就,依本書第一回看,有十年之久。

    可見書未完成而作者衰病以卒,确是可能的事。

    颉剛也這麼揣想。

    他說:“……不久,他竟病死了,所以這部書沒有做完。

    ”(十,五,十信)這原僅僅是揣想,無可證明的,但除此更無較近情理的,我們故勉強采用了這個。

     《紅樓夢》既是殘本,那麼現存的八十回是當全書底幾分之幾?這也不容易徑直解答,因全書并沒有真的存在,如何能衡量出一個确定的比例。

    依本書八十回内所叙的事比看,似八十回至多可當全書之半即全書應當有一百六十回),至少可當全書九分之四(即全書一百八十回)。

    這原是粗略地計算,但已可見現行的一百二十回本和已佚的一百十回本都是後人底手筆,決非原書了。

    我在《石頭記底風格與作者底态度》一文裡說: “依我底眼光,現存的八十回隻是《石頭記》底一小半,至多也不過一半,真要補完全書,至少也得八十回,像現在所有的四十回決不夠的。

    因《石頭記》以夢幻為本旨,必始于榮華終于憔悴,然後夢境乃顯。

    現存的八十回正是榮華未謝之時,說不到窮愁潦倒,更說不到自色悟空。

    以前八十回行文格局推之,以後情事即極粗略寫去,亦必八十回方可。

    就事實論,截至現存八十回看,十二钗已結局者隻一可卿,将盡者有迎春,巧姐則尚未正式登場。

    副冊中将下世者有香菱,已死者有晴雯、金钏、尤二姐、尤三姐,其餘大觀園中人物均尚無恙。

    知其結局雖極匆匆,亦決非四十回所能了。

    況且寶玉将由富貴而貧賤,由貧賤而衰病,由衰病而出家;若曲折盡量寫去,即百回亦不嫌其多,況乃僅僅四十回。

    觀高君續作末數回,匆促忙亂之象,不是行文,大類寫帳,可見原作決不止百二十回之數。

     “若依大情大體看,結果亦正複相同。

    《石頭記》本演色空;(見第一回)由夢中人說,色是正,空是反,由夢後人說,空是正,色是反。

    所以道士給賈瑞的風月寶鑒,有正反兩面,其實骷髅才是鏡子底真的正面。

    作者做書時當然自居為夢醒的人,故《石頭記》又名《風月寶鑒》,正是這個意思。

    既曉得《石頭記》中底色是書底反面,那麼,現存的八十回不過一段反跌文字,正文尚在其後。

    依文格推斷,反跌文字已占了八十回,正文至少亦得八十回方能相稱。

    不然,豈不頭重腳輕呢?況且前八十回備記風月繁華之盛,若無後文一振便味同嚼蠟;惟其前榮後悴,然後方極感歎無聊之緻。

    ”(《學林》第一卷第三号) 八十回後,回目約有多少,已說明了。

    我們便要研究結構與事實這兩點。

    事實呢,比較還有些可以推求,容在下文說。

    結構卻因不見原書,簡直無從懸揣,即使可以懸揣,也總是不可靠的。

    我已聲明,本篇不願羅列沒有依據的話;所以關于八十回後底結構問題,我願付缺如,一字不提,自安于不知。

    我隻消極地說一句,決非是高鹗底一百二十回本底樣子,雖然或者許有相似的地方。

    我怎麼能知道呢?因為事實既有了差異,不得再有很相同的結構。

     八十回後的《紅樓夢》原有三方面可以讨論:(1)回目之數,(2)結構,(3)事實。

    現在(1)項約略說了一點,(2)項是無可說的,隻剩(3)項了。

    而(3)項底内容,可考見的卻比較(1)(2)豐富得多,所以成了本文底主幹題目。

    自此以下,專在這一點上研究。

     八十回後底書中事實,可依照八十回中底書中事實,大略分為四項:(1)賈氏,(2)寶玉,(3)十二钗,(4)衆人。

    我逐一明簡地去說明。

    有許多例證前已引過全文的,隻節引一點。

    懷疑的地方也明白叙出,使讀者知我所以懷疑之故。

     (一)賈氏──賈氏後來是終于衰敗,所謂“樹倒猢狲散”,這是無可疑的。

    雖然以高鹗這樣的勢利中人,尚且寫了抄家一事。

    至于高本以外的兩種補本,在這一點上也正相同,且描寫得更凄涼蕭瑟。

    這可謂“人有同心”了!所以大家肯公認這一點,沒有疑惑,是因八十回中底暗示太分明了,使人無可懷疑;且文章一正一反也是常情,可以不必懷疑。

    既然如此,似乎在這裡可以不必多說,我們看了高本,便可以知原本之味。

    但在實際上卻沒有這樣簡單。

     賈氏終于衰敗雖确定了,但怎樣地衰敗?衰敗以後又怎麼樣?卻并沒有因此決定。

    這就是本節應讨論的題目。

    我先列舉三補本底寫法:(1)高鹗的四十回,賈氏是抄家,抄家以後又複世職,發還家産。

    (2)三十回補本,賈氏子孫流散,一敗塗地。

    (3)所謂舊時真本的補本,榮甯籍沒備極蕭條。

    三本中(2)項寫得最利害;(3)項亦差不多;(1)項卻寫到複興,即抄家時也隻約略說過。

    這三本底批評,各有專篇,不在這裡說。

    我們且讨論這兩個問題。

     賈家是怎樣地衰敗的?這有兩個可能的答語:(1)漸漸的枯幹下去,(2)事敗罹法網,如抄家之類。

    我們最初是相信第一個解答,最近才傾向于第二個了。

    要表示我們當時的意見,最好是轉錄那時和颉剛來往的信。

    我當初因欲求“八十回後無回目”這個判斷底證據,所以說: “抄家事聞兄言無考,則回目系高補,又是一證。

    ”(十,五,四信) 颉剛後來又詳細把他底意見說了一番: “賈家的窮,有許多證據可以指定他不是由于抄家的: (1)‘如今生齒日繁,事務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榮的盡多,運籌謀劃者無一;其日用排場費用,又不能将就省儉,如今外面的架子雖未甚倒,内囊卻也盡上來了!’(第二回,冷子興對賈雨村說的話) (2)‘林黛玉常聽得母親說,他外祖母家與别家不同。

    他近日所見的這幾個三等仆婦,穿吃用度,已是不凡。

    ’(第三回) (3)‘賈宅族中凡有的子侄,……都是那些纨绔(換為衣旁)氣習,  ……今日會酒,明日觀花,甚至聚賭嫖娼無所不至。

    ’(第四回) (4)‘外面看着雖是烈烈轟轟,不知大有大的難處,說與人也未必信呢!’(第六回,鳳姐對劉老老說) (5)‘可卿死後,賈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過盡我所有罷了!”又賈珍托鳳姐辦喪事,說:“隻求别存心替我省錢,要好看為上。

    ”(第十三回) (6)‘平兒向鳳姐說:“我們二爺那脾氣,油鍋裡的還要撈出來花呢!”’(第十六回) (7)‘趙嬷嬷道:“咱們賈府正在姑蘇揚州一帶監造海船,修理海塘,隻預備接駕一次,把銀子化的象淌海水似的!”’(第十六回) (8)‘賈妃在轎内看了此園内外光景,因點頭歎道,“太奢華過費了!”……賈妃極加獎贊,又勸以後不可太奢了,此皆過份。

    ……賈妃……再四叮囑:“倘明歲天恩仍許歸省,不可如此奢華靡費了!”’ “由以上八條歸納起來,賈家的窮不外下列幾項緣故: “(甲)排場太大,又收不小;外貌雖好,内囊漸幹。

    (1)(2)(4) “(乙)管理甯府的賈珍,管理榮府的賈琏,都是浪費的巨子。

    其他子弟也都是纨绔(換為衣旁)氣習很重。

    一家中消費的程度太高,不至傾家蕩産不止。

    (3)(5)(6) “(丙)為皇室事件耗費無度。

    (7)(8) “所以賈氏便不經抄家,也可漸漸的貧窮下來。

    高鹗斷定他們是抄家,這乃是深求之誤。

    ”(十,五,十七信) 但他後來漸漸覺得高氏補這節是不很錯的,雖然仍以為原書不應有抄家這件事,他說: “籍沒一件事雖非原書所有,但書上衰敗的預言實在太多了。

    要說他們衰敗的狀況,覺得‘漸漸的乾枯’不易寫,而籍沒則既易寫,又明白:高鹗擇善而從,自然取了這一節。

    ”(十,六,十信) 我在六月十八日複他一信,贊成他底意見。

    這時候,我們兩人對于這點,實在是騎牆派;一面說原書不應有抄家之事,一面又說高鹗補得不壞。

    以現在看去,實在是個笑話。

    我們當時所以定要說原書不寫抄家事,有兩個緣故:(1)這書是紀實事,而曹家沒有發見抄家的事實(以那時我們所知)。

    (2)書中并無應當抄家之明文。

    至于現在的光景,卻大變了,這兩個根據已全推翻了,我們不得不去改換以前的斷語。

     現在我們得從三方面去觀察這個問題。

    (1)從本書看,(2)從曹家看,(3)從雪芹身世看。

    若三方面所得的結果相符合,便可以斷定“書中賈氏應怎樣衰敗”這個問題。

    我們知道,從本書看,确有将來事敗抄家這類預示,且很覺明顯不煩猜詳。

    (所引各證見上卷《高鹗續書底依據》及下卷《後三十回的紅樓夢》)我們又知道,曹家雖尚未發見正式被抄沒的證據,但類似的事項卻已有明證,很可以推測後來應有這麼一回事。

    這一點胡适之先生說得最明白。

    我引他底話:(他原文上面引謝賜履一折,從略不引,但應當參看。

    ) “這時候,曹(兆頁)(雪芹之父)雖然還未得罪,但謝賜履折内已提及兩事:一是停止兩淮應解織造銀兩,一是要曹(兆頁)賠出本年已解的八萬一千餘兩。

    這個江甯織造就不好做了。

    我們看了李煦的先例,就可以推想曹(兆頁)的下場也必是因虧空而查追,因查追而抄沒家産。

    ”(《胡适文存》,卷三,二二七頁) 這雖非抄家,但追賠八萬多兩銀子也就和抄家差不多。

    所以胡先生這個揣想,大緻是确實的。

    (惟我以本書底年代推看,抄家似不應在曹(兆頁)卸任之時,恐尚須移後十餘年。

    )即我們如考查雪芹底身世也可以揣測他家必遭逢不幸的變局,使王孫降為寒士,雖然不一定是抄家。

    我們知道,雪芹幼年享盡富貴溫柔的人間福分,所以才有《紅樓夢》(看書中的寶玉便知);但在中年(三十多歲),已是赤窮,幾乎不能度日了。

    敦誠寄懷雪芹詩,在一七五七年,中已有“于今環堵蓬蒿屯”之句,可見他已落魄很久了。

    (如假定雪芹生于一七二九,到敦誠作詩時,雪芹年三十八。

    )後來甚至于舉家食粥(一七六一,敦誠贈詩),則家況之赤貧可知。

    但曹氏世代簪纓,曹雪芹之父尚及身為織造,怎麼會在十年之内,由豪華驟轉為寒酸(換為田旁),由吃蓮葉羹的人降為舉家食粥?(依本書看,八十回終了時雪芹已有十九歲,到他三十歲後便已赤貧,可見境遇底劇變即在此十年之中。

    )要解釋這個,自然不便采用“漸漸枯幹”這個假定。

    雖然“漸漸枯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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