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高本戚本大體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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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怎麼是溫八叉之绮靡,李義山之隐僻;癡癡颠颠,那裡還象兩個女兒呢?’
說得香菱湘雲二人都笑起來。
”(高本) “……李義山之隐碎。
放着現在的兩個詩家不知道,提那些死人作什麼?’湘雲聽了,忙笑問:‘現在是那兩個?好姐姐,告訴我!’寶钗笑道:‘呆香菱之心苦,瘋湘雲之話多。
’二人聽了都大笑起來。
” 戚本所作,不但說話神情,極其蘊藉聰明;且依前後文合看,這後來寶钗一語,萬萬少不得的。
因為如高本所作,寶钗說話簡直是教訓底口吻,另無甚可笑,二人怎麼會都笑起來?必如戚本雲雲,方才有可笑之處,且妙合閨閣底神情。
否則,一味的正言厲色,既不成為寶钗,又太殺風景了。
第五十三回,寫賈母慶元宵事,戚本較高本多一大節文字,雖無大關系,卻也在可存之列。
現在引如下: “原來繡這璎珞的,也是個姑蘇的女子,名喚慧娘。
因他亦是書香宦門之家,他原精于書畫,不過偶然繡一兩件針線作耍,并非世賣之物。
凡這屏上所繡之花卉,皆仿的是唐宋元各名家的折枝花卉;故其格式皆從雅本來,非一味濃豔匠工可比。
每一枝花側,皆用古人題此花之舊句,或詩或歌不一,皆用黑絨繡出草字來,且字迹勾踢轉折輕重連斷,皆與筆寫無異,亦不比市繡字迹,倔強可恨。
他不仗此獲利,所以天下雖知,得者甚少。
凡世宦富貴之家,無此物者甚多。
當今稱為‘慧繡’。
竟有世俗射利者,近日仿其針迹,愚人獲利。
偏這慧娘命夭,十八歲便死了,如今再不能得一件的了。
所有之家亦不過一兩件而已,皆惜若寶玩一般。
更有那一幹翰林文魔先生們,因深惜慧繡之佳,便說這‘繡’字,不能盡其妙,這樣針迹,隻說一‘繡’字,反似乎唐突了,便大家商議了将‘繡’字隐去,換了一個‘紋’字,所以如今都稱為‘慧紋’。
若有一件真慧紋之物,價則無限。
賈府之榮,也隻有兩三件。
上年将兩件已進了上,目下隻剩這一副璎珞,一共十六扇。
賈母愛之,如珍如寶,不入請客各色陳列之内,隻留在自己這邊,高興擺酒時賞玩。
” 這雖沒有深意,卻決不在可删之列,不知高本為什麼少此一節。
或者高鹗當時所見各抄本,都是沒有這一節的,也末可知。
現在看這節文字,很可以點綴繁華,并不蕪雜可厭。
最奇特的,是戚本第六十三回寫芳官一節文字。
芳官改名耶律雄奴這一件事,高本全然沒有,在寶玉投帖給妙玉以後,便緊接着平兒還席的事。
戚本卻在這裡,插入一節不倫不類的文字。
因為原文甚長,不便全錄,隻節引有關系的一節: “寶玉忙笑道:‘……既這等再起個番名,叫耶律雄奴,二音又與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
況且這兩種人,自堯舜時便為中華之患,晉唐諸朝,深受其害。
幸得咱們有福,生在當今之世,大舜之正裔,聖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億兆不朽。
所以凡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醜,到了如今,不用一幹一戈,皆天使其拱俯,緣遠來降。
我們正該作踐他們為君父生色。
’芳官笑道:‘……何必借我們,你鼓唇搖舌,自己開心作戲,卻自己稱功頌德?’寶玉笑道:‘所以你不明白。
如今四海賓服,八方甯靜,千秋萬載,不用武備。
咱們雖一戲一笑,也該稱頌,方不負坐享升平了。
’……” 這竟全是些夢話,不但全失寶玉底口吻神情,而且文詞十分惡劣,令人作嘔。
即看文章前後氣勢,也萬萬不能插入這一節古怪文字。
但戚本何以要增添這麼多的夢話?這不會是傳鈔之誤,我以為是有意添入的。
我們且參看第五十二回,真真國女子底詩末聯,高本作“漢南春曆曆,焉得不關心”;戚本卻作“滿南”。
這個緣故,便可以猜想而得了。
以作者底身世,環境,及所處的時代而論,絕不容易發生民族思想。
即使是有的,在當時森嚴的文禁之下,也決不會寫得如此顯露;以作者底心靈手敏,又決不會寫得如此拙劣。
我以這三層揣想,甯認高本為較近真相的,戚本所作是經過後人改竄的。
為什麼要改竄?這是循文索義便可知曉的。
至于在什麼時候經過改竄,卻不容易斷定了。
第一,這決不是戚蓼生所及見的,也不是他底改筆。
因為戚氏生在乾隆中年,曾成進士,做官,決非抱民族主義的人,且亦決不敢為有民族思想的書做序。
第二,這數節文字底插入,似在高本刊行之後,我疑心竟許是有正書局印行時所加入的。
因為戚本出世底時代,正當民國元年;這時候,民族思想正彌漫于社會,有正書局底老闆,或者竟想以此博利,也未可知。
這雖是無據之揣想,卻可以姑備一說。
我看這幾節文字底顯露,生硬,很不象清代文人之筆。
(有正書局印行戚本,确在民國元年,我那時在上海,曾見過這個本子。
但我現在手頭之本,卻寫的是“民國九年三月初版”,這真不知其命意所在?讀者必有在民九以前,見過戚本的,可以作我說底印證。
) 全回文字幾全不同的,是第六十七回。
高鹗底引言曾說:“六十七回此有彼無,題同文異……”果然我們把兩本第六十七回一對看,回目雖相同,本文卻是大異。
這相異之處,或者是戚本之真相,與上邊所說經後人改竄的有些不同。
這自然,我不能全然征引來比較,隻好約略說一點。
戚本這回文字,比高本多出好幾節,舉重要的如下: (1)寶玉黛玉寶钗一節談話。
(卷七,五頁) (2)寶玉和襲人談話。
(七頁) (3)襲人和鳳姐一大節談話,并說巧姐底可愛。
(九頁) (4)鳳姐和平兒談尤二姐事,明寫鳳姐設計底狠毒。
(十一,十二頁) 多少相仿,而文字不同的又有兩節: (1)趙姨娘對王夫人誇寶钗一節。
(六頁) (2)鳳姐拷問家童一節。
(十,十一頁) 總說一句,全回文字都幾乎全有差異,是在八十回中最奇異的一回,且在高鹗時已經如此的。
我們要推求歧異底來源,隻得歸于抄本不同之故;但抄本何以在這一回獨獨多歧,當時的高氏,也沒有能說明,我們也隻好“存而不論”了。
至于優劣底比較,從大體上看,高本是較好的。
譬如鳳姐拷問家童一節,高本寫得更有聲色;鳳姐和平兒談話,及設計一節,高本隻約略點過,較為含蓄。
第一項中底(1)(2)兩節文字,都可有可無,有了并不見佳。
隻第
”(高本) “……李義山之隐碎。
放着現在的兩個詩家不知道,提那些死人作什麼?’湘雲聽了,忙笑問:‘現在是那兩個?好姐姐,告訴我!’寶钗笑道:‘呆香菱之心苦,瘋湘雲之話多。
’二人聽了都大笑起來。
” 戚本所作,不但說話神情,極其蘊藉聰明;且依前後文合看,這後來寶钗一語,萬萬少不得的。
因為如高本所作,寶钗說話簡直是教訓底口吻,另無甚可笑,二人怎麼會都笑起來?必如戚本雲雲,方才有可笑之處,且妙合閨閣底神情。
否則,一味的正言厲色,既不成為寶钗,又太殺風景了。
第五十三回,寫賈母慶元宵事,戚本較高本多一大節文字,雖無大關系,卻也在可存之列。
現在引如下: “原來繡這璎珞的,也是個姑蘇的女子,名喚慧娘。
因他亦是書香宦門之家,他原精于書畫,不過偶然繡一兩件針線作耍,并非世賣之物。
凡這屏上所繡之花卉,皆仿的是唐宋元各名家的折枝花卉;故其格式皆從雅本來,非一味濃豔匠工可比。
每一枝花側,皆用古人題此花之舊句,或詩或歌不一,皆用黑絨繡出草字來,且字迹勾踢轉折輕重連斷,皆與筆寫無異,亦不比市繡字迹,倔強可恨。
他不仗此獲利,所以天下雖知,得者甚少。
凡世宦富貴之家,無此物者甚多。
當今稱為‘慧繡’。
竟有世俗射利者,近日仿其針迹,愚人獲利。
偏這慧娘命夭,十八歲便死了,如今再不能得一件的了。
所有之家亦不過一兩件而已,皆惜若寶玩一般。
更有那一幹翰林文魔先生們,因深惜慧繡之佳,便說這‘繡’字,不能盡其妙,這樣針迹,隻說一‘繡’字,反似乎唐突了,便大家商議了将‘繡’字隐去,換了一個‘紋’字,所以如今都稱為‘慧紋’。
若有一件真慧紋之物,價則無限。
賈府之榮,也隻有兩三件。
上年将兩件已進了上,目下隻剩這一副璎珞,一共十六扇。
賈母愛之,如珍如寶,不入請客各色陳列之内,隻留在自己這邊,高興擺酒時賞玩。
” 這雖沒有深意,卻決不在可删之列,不知高本為什麼少此一節。
或者高鹗當時所見各抄本,都是沒有這一節的,也末可知。
現在看這節文字,很可以點綴繁華,并不蕪雜可厭。
最奇特的,是戚本第六十三回寫芳官一節文字。
芳官改名耶律雄奴這一件事,高本全然沒有,在寶玉投帖給妙玉以後,便緊接着平兒還席的事。
戚本卻在這裡,插入一節不倫不類的文字。
因為原文甚長,不便全錄,隻節引有關系的一節: “寶玉忙笑道:‘……既這等再起個番名,叫耶律雄奴,二音又與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
況且這兩種人,自堯舜時便為中華之患,晉唐諸朝,深受其害。
幸得咱們有福,生在當今之世,大舜之正裔,聖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億兆不朽。
所以凡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醜,到了如今,不用一幹一戈,皆天使其拱俯,緣遠來降。
我們正該作踐他們為君父生色。
’芳官笑道:‘……何必借我們,你鼓唇搖舌,自己開心作戲,卻自己稱功頌德?’寶玉笑道:‘所以你不明白。
如今四海賓服,八方甯靜,千秋萬載,不用武備。
咱們雖一戲一笑,也該稱頌,方不負坐享升平了。
’……” 這竟全是些夢話,不但全失寶玉底口吻神情,而且文詞十分惡劣,令人作嘔。
即看文章前後氣勢,也萬萬不能插入這一節古怪文字。
但戚本何以要增添這麼多的夢話?這不會是傳鈔之誤,我以為是有意添入的。
我們且參看第五十二回,真真國女子底詩末聯,高本作“漢南春曆曆,焉得不關心”;戚本卻作“滿南”。
這個緣故,便可以猜想而得了。
以作者底身世,環境,及所處的時代而論,絕不容易發生民族思想。
即使是有的,在當時森嚴的文禁之下,也決不會寫得如此顯露;以作者底心靈手敏,又決不會寫得如此拙劣。
我以這三層揣想,甯認高本為較近真相的,戚本所作是經過後人改竄的。
為什麼要改竄?這是循文索義便可知曉的。
至于在什麼時候經過改竄,卻不容易斷定了。
第一,這決不是戚蓼生所及見的,也不是他底改筆。
因為戚氏生在乾隆中年,曾成進士,做官,決非抱民族主義的人,且亦決不敢為有民族思想的書做序。
第二,這數節文字底插入,似在高本刊行之後,我疑心竟許是有正書局印行時所加入的。
因為戚本出世底時代,正當民國元年;這時候,民族思想正彌漫于社會,有正書局底老闆,或者竟想以此博利,也未可知。
這雖是無據之揣想,卻可以姑備一說。
我看這幾節文字底顯露,生硬,很不象清代文人之筆。
(有正書局印行戚本,确在民國元年,我那時在上海,曾見過這個本子。
但我現在手頭之本,卻寫的是“民國九年三月初版”,這真不知其命意所在?讀者必有在民九以前,見過戚本的,可以作我說底印證。
) 全回文字幾全不同的,是第六十七回。
高鹗底引言曾說:“六十七回此有彼無,題同文異……”果然我們把兩本第六十七回一對看,回目雖相同,本文卻是大異。
這相異之處,或者是戚本之真相,與上邊所說經後人改竄的有些不同。
這自然,我不能全然征引來比較,隻好約略說一點。
戚本這回文字,比高本多出好幾節,舉重要的如下: (1)寶玉黛玉寶钗一節談話。
(卷七,五頁) (2)寶玉和襲人談話。
(七頁) (3)襲人和鳳姐一大節談話,并說巧姐底可愛。
(九頁) (4)鳳姐和平兒談尤二姐事,明寫鳳姐設計底狠毒。
(十一,十二頁) 多少相仿,而文字不同的又有兩節: (1)趙姨娘對王夫人誇寶钗一節。
(六頁) (2)鳳姐拷問家童一節。
(十,十一頁) 總說一句,全回文字都幾乎全有差異,是在八十回中最奇異的一回,且在高鹗時已經如此的。
我們要推求歧異底來源,隻得歸于抄本不同之故;但抄本何以在這一回獨獨多歧,當時的高氏,也沒有能說明,我們也隻好“存而不論”了。
至于優劣底比較,從大體上看,高本是較好的。
譬如鳳姐拷問家童一節,高本寫得更有聲色;鳳姐和平兒談話,及設計一節,高本隻約略點過,較為含蓄。
第一項中底(1)(2)兩節文字,都可有可無,有了并不見佳。
隻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