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高本戚本大體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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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寶玉)……”(高本)
因有“次年”一詞,所以前後矛盾。
戚本這回文不作次年,卻作後來,便一點問題沒有了。
這是抄本可以校刻本底錯誤底一個例子。
還有一處,也是高本底疏漏,應照戚本補的。
第十六回尾,寫秦鐘臨死光景,有鬼判及小鬼底一節談話。
高本隻寫衆小鬼抱怨都判膽怯為止,下邊接一句“畢竟秦鐘死活如何”,這回就算完了。
到第十七回開場,秦鐘卻已死了,與情理未免有兩層不合:(1)寶玉特意去别秦鐘的,自應當有一番言語,文情方圓。
(2)因寶玉來了,都判吓慌,明是下文要放秦鐘還陽與寶玉一叙;否則直白叙去即可,何必幻出小鬼判官另生枝節?依高本這麼說,豈不是都判見識反不如小鬼,秦鐘就這般悶悶而死的,不但文情欠佳,即上下文勢亦不連貫。
我以為這回之末,衆鬼抱怨都判以後,應照戚本補入這一節。
“都判道:‘放屁!俗話說的好,天下官管天下民。
陰陽并無二理,别管他陰,也别管他陽,沒有錯了的。
’衆鬼聽說,隻得将他魂放回;哼了一聲,微開雙目,見寶玉在側,乃勉強歎道:‘怎麼不早來?再遲一步,也不能見了!’寶玉攜手垂淚道:‘有什麼話,留下兩句?’秦鐘道:并無别話!以前你我見識,自為高過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誤了!以後還該立志功名,以榮耀顯達為是。
’說畢,便長歎一聲,蕭然長逝了。
”(“自“為”中間疑脫一“以”字) 補了這段文字,卻是妥當得多。
雖然秦鐘最後一語,有點近于“祿蠢”底口吻;但他臨命時或不能不悔,正與第一回語相呼應。
以外各處口吻底描寫,事迹底叙述,亦都合式,很有插入底資格。
第二十二回制燈謎,兩本有好幾處不同。
現在分項說明: (1)高本上惜春沒有做燈謎,戚本卻是有的。
她底燈謎是“佛前海燈”。
文曰: “前身色相總無成,不聽菱歌聽佛經。
莫道此生沉墨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 依我看,三春既各有預兆終身之謎,惜春何得獨無。
況此謎亦甚好,應照戚本補入為是。
(2)高本中黛钗各有一謎;而戚本中黛玉無謎。
高本所謂黛玉之謎,戚本以為寶钗所作,高本寶钗之謎,不見于戚本。
所以── “朝罷誰攜兩袖煙……” 這一首七律,打的是更香,高本以為是黛玉底,戚本卻以為是寶钗底。
至于── “有眼無珠腹内空,荷花出水喜相逢。
梧桐葉落紛離别,恩愛夫妻不到冬。
” 高本以為是寶钗所作的,戚本上卻完全沒有。
這一點也很奇怪。
這一謎極重要──依高本看──可以斷定寶钗底終身是守寡,何以戚本獨獨沒有?我也疑心,這是高氏添入的,專為後文作張本而設,和改第八回之目是一個道理。
(3)寶玉一謎,打的是鏡子,高有戚無。
我依文理看,戚本是對的,應照他删去為是。
因為本回下面鳳姐對寶玉道:“适才我忘了,為什麼不當着老爺撺掇,叫你也作詩謎兒?”她既說是忘了,是明明沒有撺掇賈政,叫寶玉作謎。
若寶玉已做了極好的詩迷,鳳姐豈能拿這個來吓唬寶玉呢?這是極容易明白,不消多說的。
戚本雖也有好處,但可發一笑的地方,卻也不少。
如高本第二十五回,“賈政心中也着忙。
當下衆人七言八語,……”文氣文情都很貫串,萬無脫落之理。
而戚本卻平白地插進一段奇文,使我們為之失笑。
“賈政等心中也有些煩難,顧了這裡,丢不了那裡。
别人慌張自不必講。
獨有薛蟠更比諸人忙到十分了,又恐薛姨媽被人擠倒,又恐薛寶钗被人瞧見,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賈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見了林黛玉風流婉轉,已酥倒那裡。
當下衆人七言八語。
……”(“倒“那”中間疑脫一“在”字) 不但文理重沓不通,且把文氣上下隔斷不相連絡。
請問在舉家忙亂的時候,夾寫薛蟠之呆相,成何文法?評注人反說:“忙中寫閑,真大手眼,大章法!”這真是别有會心,非我輩所知了。
高本第三十七回,賈芸給寶玉的信,末尾有“男芸跪書,一笑。
”這是錯了。
書中叙賈芸寫信,文理不通有之,萬不會在“男芸跪書”之後,加上“一笑”一詞。
這算什麼文法?一看戚本便恍然大悟了。
戚本這一處原文作“男芸跪書(一笑)”,一笑是批語,不是正文,所以夾行細寫。
高本付刻時,因一時沒有留心,将批語并入正文,從此便以誤傳誤了。
但高氏所依據的鈔本,也有這批語,和戚本一樣,這卻是奇巧的事。
第四十二回,寶玉看寶钗為黛玉攏發,這一段癡想,高本寫得極風流,戚本卻寫得很煞風景。
我并引如下: “寶玉在旁看着,亦覺更好,不覺後悔;不該令他抿上鬓去,也該留着,此時叫他替他抿上去。
”(高本) (第一及第三之他是指黛玉,第二之他指寶钗) “寶玉……叫我替他抿去。
”(戚本) (我是寶玉自指。
) 這一個“我”字錯得好利害啊!照高本看,寶玉不愧“意淫”之名;被戚本這一誤,寶玉簡直堕落到情場底餓鬼道。
高本所寫的光景、情趣,何等的風華可喜,生生被一個“我”字糟蹋了。
凡這等地方,雖隻有一字之差,卻所關很大,我不得不辨一下。
且不但風格底優劣迥殊,即以文詞底結構論,這個“我”字萬萬安他不下。
為什麼呢?上文明有“也該留着”一兼詞,(高戚兩本同)正為說明此語之用,言當初不該讓黛玉自己攏發,最好留着,一起讓寶钗替她抿上去。
若寶玉想自己為黛玉攏發,何必說什麼留着?因為即使是留着,也與寶玉無幹。
寶玉在這回書上本沒有替黛玉抿發,何必惋惜呢?而且上文所謂“亦覺更好”一兼詞,如下文換了“我”字,又應當作何解釋?寶钗替黛玉抿鬓,所以能說更好。
以如此好的風情,而寶玉要親自出馬,豈不是煮鶴焚琴,大殺風景呢?這類謬處,都是後來傳鈔人底一己妄見,奮筆亂改所緻。
他們因被這好幾個他字攪擾不清,依自己底胸襟,莫妙于換一我字,方足以寫寶黛底親昵。
我們看戚本底眉評,就可以恍然于這類妄人底見解了。
(戚本這回眉評說:“今本将我字改作他字不知何意?”) 第四十九回,寫香菱與湘雲談詩之後,寶钗笑話她們;高戚兩本有繁簡底不同,而戚本卻很好,可以照補。
“
戚本這回文不作次年,卻作後來,便一點問題沒有了。
這是抄本可以校刻本底錯誤底一個例子。
還有一處,也是高本底疏漏,應照戚本補的。
第十六回尾,寫秦鐘臨死光景,有鬼判及小鬼底一節談話。
高本隻寫衆小鬼抱怨都判膽怯為止,下邊接一句“畢竟秦鐘死活如何”,這回就算完了。
到第十七回開場,秦鐘卻已死了,與情理未免有兩層不合:(1)寶玉特意去别秦鐘的,自應當有一番言語,文情方圓。
(2)因寶玉來了,都判吓慌,明是下文要放秦鐘還陽與寶玉一叙;否則直白叙去即可,何必幻出小鬼判官另生枝節?依高本這麼說,豈不是都判見識反不如小鬼,秦鐘就這般悶悶而死的,不但文情欠佳,即上下文勢亦不連貫。
我以為這回之末,衆鬼抱怨都判以後,應照戚本補入這一節。
“都判道:‘放屁!俗話說的好,天下官管天下民。
陰陽并無二理,别管他陰,也别管他陽,沒有錯了的。
’衆鬼聽說,隻得将他魂放回;哼了一聲,微開雙目,見寶玉在側,乃勉強歎道:‘怎麼不早來?再遲一步,也不能見了!’寶玉攜手垂淚道:‘有什麼話,留下兩句?’秦鐘道:并無别話!以前你我見識,自為高過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誤了!以後還該立志功名,以榮耀顯達為是。
’說畢,便長歎一聲,蕭然長逝了。
”(“自“為”中間疑脫一“以”字) 補了這段文字,卻是妥當得多。
雖然秦鐘最後一語,有點近于“祿蠢”底口吻;但他臨命時或不能不悔,正與第一回語相呼應。
以外各處口吻底描寫,事迹底叙述,亦都合式,很有插入底資格。
第二十二回制燈謎,兩本有好幾處不同。
現在分項說明: (1)高本上惜春沒有做燈謎,戚本卻是有的。
她底燈謎是“佛前海燈”。
文曰: “前身色相總無成,不聽菱歌聽佛經。
莫道此生沉墨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 依我看,三春既各有預兆終身之謎,惜春何得獨無。
況此謎亦甚好,應照戚本補入為是。
(2)高本中黛钗各有一謎;而戚本中黛玉無謎。
高本所謂黛玉之謎,戚本以為寶钗所作,高本寶钗之謎,不見于戚本。
所以── “朝罷誰攜兩袖煙……” 這一首七律,打的是更香,高本以為是黛玉底,戚本卻以為是寶钗底。
至于── “有眼無珠腹内空,荷花出水喜相逢。
梧桐葉落紛離别,恩愛夫妻不到冬。
” 高本以為是寶钗所作的,戚本上卻完全沒有。
這一點也很奇怪。
這一謎極重要──依高本看──可以斷定寶钗底終身是守寡,何以戚本獨獨沒有?我也疑心,這是高氏添入的,專為後文作張本而設,和改第八回之目是一個道理。
(3)寶玉一謎,打的是鏡子,高有戚無。
我依文理看,戚本是對的,應照他删去為是。
因為本回下面鳳姐對寶玉道:“适才我忘了,為什麼不當着老爺撺掇,叫你也作詩謎兒?”她既說是忘了,是明明沒有撺掇賈政,叫寶玉作謎。
若寶玉已做了極好的詩迷,鳳姐豈能拿這個來吓唬寶玉呢?這是極容易明白,不消多說的。
戚本雖也有好處,但可發一笑的地方,卻也不少。
如高本第二十五回,“賈政心中也着忙。
當下衆人七言八語,……”文氣文情都很貫串,萬無脫落之理。
而戚本卻平白地插進一段奇文,使我們為之失笑。
“賈政等心中也有些煩難,顧了這裡,丢不了那裡。
别人慌張自不必講。
獨有薛蟠更比諸人忙到十分了,又恐薛姨媽被人擠倒,又恐薛寶钗被人瞧見,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賈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見了林黛玉風流婉轉,已酥倒那裡。
當下衆人七言八語。
……”(“倒“那”中間疑脫一“在”字) 不但文理重沓不通,且把文氣上下隔斷不相連絡。
請問在舉家忙亂的時候,夾寫薛蟠之呆相,成何文法?評注人反說:“忙中寫閑,真大手眼,大章法!”這真是别有會心,非我輩所知了。
高本第三十七回,賈芸給寶玉的信,末尾有“男芸跪書,一笑。
”這是錯了。
書中叙賈芸寫信,文理不通有之,萬不會在“男芸跪書”之後,加上“一笑”一詞。
這算什麼文法?一看戚本便恍然大悟了。
戚本這一處原文作“男芸跪書(一笑)”,一笑是批語,不是正文,所以夾行細寫。
高本付刻時,因一時沒有留心,将批語并入正文,從此便以誤傳誤了。
但高氏所依據的鈔本,也有這批語,和戚本一樣,這卻是奇巧的事。
第四十二回,寶玉看寶钗為黛玉攏發,這一段癡想,高本寫得極風流,戚本卻寫得很煞風景。
我并引如下: “寶玉在旁看着,亦覺更好,不覺後悔;不該令他抿上鬓去,也該留着,此時叫他替他抿上去。
”(高本) (第一及第三之他是指黛玉,第二之他指寶钗) “寶玉……叫我替他抿去。
”(戚本) (我是寶玉自指。
) 這一個“我”字錯得好利害啊!照高本看,寶玉不愧“意淫”之名;被戚本這一誤,寶玉簡直堕落到情場底餓鬼道。
高本所寫的光景、情趣,何等的風華可喜,生生被一個“我”字糟蹋了。
凡這等地方,雖隻有一字之差,卻所關很大,我不得不辨一下。
且不但風格底優劣迥殊,即以文詞底結構論,這個“我”字萬萬安他不下。
為什麼呢?上文明有“也該留着”一兼詞,(高戚兩本同)正為說明此語之用,言當初不該讓黛玉自己攏發,最好留着,一起讓寶钗替她抿上去。
若寶玉想自己為黛玉攏發,何必說什麼留着?因為即使是留着,也與寶玉無幹。
寶玉在這回書上本沒有替黛玉抿發,何必惋惜呢?而且上文所謂“亦覺更好”一兼詞,如下文換了“我”字,又應當作何解釋?寶钗替黛玉抿鬓,所以能說更好。
以如此好的風情,而寶玉要親自出馬,豈不是煮鶴焚琴,大殺風景呢?這類謬處,都是後來傳鈔人底一己妄見,奮筆亂改所緻。
他們因被這好幾個他字攪擾不清,依自己底胸襟,莫妙于換一我字,方足以寫寶黛底親昵。
我們看戚本底眉評,就可以恍然于這類妄人底見解了。
(戚本這回眉評說:“今本将我字改作他字不知何意?”) 第四十九回,寫香菱與湘雲談詩之後,寶钗笑話她們;高戚兩本有繁簡底不同,而戚本卻很好,可以照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