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高本戚本大體的比較
關燈
小
中
大
舉(2)(3)兩項,卻遺漏了本回最重要的(1)項,亦屬不合。
總之,兩本這一回之目,犯了同一個毛病,就是隻說了一部份不能包舉全體;不過高本回目較為穩妥漂亮,戚本用“賈公子”不合全書體例,未免不倫不類。
若就書中大意作批評,這就很不容易說了。
我們試想,高戚兩本,這一個回目是完全不同的,不但字面不同,意義亦絕不同,在八十回書内實為僅見。
這一點上我們須得加一番考慮。
我們第一要知道,這決非僅是一本傳鈔底歧異,是兩本底區别。
戚本眉批上說:“作者點明金玉,特不欲标入回目,明明道破耳。
”反過來說,高本是欲明明道破的。
高本第八回之目如此,明是作後文金玉成婚底張本;而戚本卻隻有八十回,沒有前後照應底必要,所以不欲明明道破。
依我看來,戚本之回目或者是較近真的。
我先假定八十回中本文回目,多少經過高氏底改竄。
我們看高鹗底《紅樓夢》引言上說: “……今複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
……” 這還是有依據的改正,不是臆改。
但下一條又說: “……其間或有增損數字處,意在便于披閱,非敢争勝前人也。
” 這是明認他曾以已意改原本了。
雖他隻說增損數字,但在實際上,恐怕決不止數字。
他雖說,“非敢争勝前人”,但已可見他底本子,有許多地方,為前人所未有。
不然,他又何必要自解于“争勝前人”這一點? 最可笑的,他對于自己做的後四十回,反裝出一副正經面孔,說什麼“至其原文,未敢臆改”。
他自己底大作,已經改了又改,到自以為盡善盡美了,方才付印,如何再能臆改呢?這真是高氏欺人之談,無非想遮掩他底補綴的痕迹,無奈上文已明說後四十回無他本可考,所謂“欲蓋彌彰”了。
既承認了這個假定,那麼,第八回之目,就可以推度為高氏底改筆──臆改或有依據的。
高氏為什麼要如此呢?因為可以判定金玉姻緣,使他底“寶钗出閨成禮”一節文字,鐵案如山,不可搖動。
至于戚本,回目數與原本同,自然沒有這個必要。
作者即有意使金玉團圓,也不必在回目中明明道破,使讀者一覽無餘。
高氏卻有點做賊心虛,不得不引回目以自重了。
這原是一種揣測,不能斷定,不過卻是很可能的揣測罷了。
對于(9)項,我也有相同的批評。
就第八十回之目本身而論,高本是較為妥當。
即以此回本文及上回之目參看,高本也很好。
戚本這一個回目有兩個毛病:(1)第七十九回,既說賈迎春誤嫁中山狼,這回又說“懦弱迎春腸回九曲”,未免有重複之病。
(2)第八十回本文先叙香菱受屈,後叙迎春歸甯訴苦,即使要列入回目,亦當先香菱而後迎春,何得颠倒? 但高本這回目卻甚可疑,不得不說一說。
王道士謅妒婦方,不過随意行文,略弄姿态,并無甚深意,無列入回目之必要。
此可疑一。
高氏後來寫香菱,有起死回生之功,鬧了一個大笑話。
這裡若照戚本作:“香菱病入膏肓”,豈不自己打嘴巴。
這顯有改竄的痕迹,可疑二。
但戚本這回目亦非妥善,我們也不能斷定原本究竟作什麼。
在論兩本子底回目以後,有一句話可以說的。
我想《紅樓夢》既是未曾完稿的書,回目想是極草率的,前後重複之處原不可免。
到高鹗補了後四十回,刊版流傳,方才加以潤飾,使成完璧。
所以高本底回目,若就文字上看,實在要比戚本漂亮而又妥當,正是因為有這番修正底工夫。
而戚本回目底幼稚,或者正因這個,反較近于原本。
我們要搜讨《紅樓夢》底真相,最先要打破“原書是盡善盡美的”這個觀念。
否則便不免引入歧途。
即如第八十回之目,我以為原本或者競和戚本相仿佛,亦未可知。
高鹗一則因他重複颠倒,二則因不便照顧香菱底結局,于是把他改了。
兩本回目底異同既明,我們于是進而論到兩本底本文。
這自然是很繁瑣的,我隻得略舉大概,微細的地方一概從省。
但即是這樣論列,已是很繁重的了。
自然最重要的是第一回,作者論此書底效用,在高本上說: “……複可破一時之悶,醒同人之目……” “隻願世人當那醉餘睡醒之時……把此一玩……” 戚本卻作: “複可悅世之目,破人愁悶……” “隻願他們當那醉飽淫卧之時……把此一玩……” 這真是所謂“失之毫厘謬以千裡”了!在這些地方,刻本自然不可菲薄。
我們把這兩條分别解一下,優劣自見。
高 本 戚 本 “醒同人之目”,指我輩而言,明 “說世之目”,指世俗,世間而言。
以外不與。
“破一時之悶”,指自己底悶懷。
“破人愁悶”,指他人底愁悶。
“醉餘睡醒”,覺悟之初。
“醉飽淫卧”,沉淪之日。
依高本看,《紅樓夢》是文學,是喚醒癡迷,陶寫性靈的;依戚本看,《紅樓夢》是閑書,是争妍取媚,噴飯下酒的。
這實是很緊要的關鍵,不可以不詳辨。
在這回裡,戚本還有兩節很荒謬的文字,高本也是沒有的。
引如下: “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書者甚少,愛看适情閑文者特多。
” “因見上面雖有指奸責佞,眨惡誅邪之語,亦非罵世之旨。
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倫常所關之處,皆是稱功頌德,眷眷無窮,實非别書可比。
” 可憐!《紅樓夢》才脫了“優孟衣冠”,又帶上“方頭巾”了。
情不可适,反在《紅樓夢》中來講求理治,這是什麼話!貶惡誅邪,稱功頌德,眷眷于倫常,豈真是“一臉之紅榮于華衮,一鼻之白嚴于斧钺”嗎?這又是什麼話!我從前曾說過戚本大謬之處甚多,凡這些地方都可以作證。
這也并非傳鈔之誤,實在是後來人有意加添改竄的。
這層意思,後文再須詳說。
在第二回裡,有一點高本是錯了,應照戚本改正。
如戚本不發見,這個矛盾是無法解決的。
王雪香《紅樓夢存疑》裡面說:“一回雲‘生元春後次年即生銜玉公子’,後複雲‘元春長寶玉二十六歲’,又言‘在家時訓诂寶玉’……”(一回疑是二回之誤,訓诂疑是訓過之誤。
)他已見到這點上欠妥。
但現在把戚本和高本對舉,這就不成為問題。
“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元春),……不想
總之,兩本這一回之目,犯了同一個毛病,就是隻說了一部份不能包舉全體;不過高本回目較為穩妥漂亮,戚本用“賈公子”不合全書體例,未免不倫不類。
若就書中大意作批評,這就很不容易說了。
我們試想,高戚兩本,這一個回目是完全不同的,不但字面不同,意義亦絕不同,在八十回書内實為僅見。
這一點上我們須得加一番考慮。
我們第一要知道,這決非僅是一本傳鈔底歧異,是兩本底區别。
戚本眉批上說:“作者點明金玉,特不欲标入回目,明明道破耳。
”反過來說,高本是欲明明道破的。
高本第八回之目如此,明是作後文金玉成婚底張本;而戚本卻隻有八十回,沒有前後照應底必要,所以不欲明明道破。
依我看來,戚本之回目或者是較近真的。
我先假定八十回中本文回目,多少經過高氏底改竄。
我們看高鹗底《紅樓夢》引言上說: “……今複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
……” 這還是有依據的改正,不是臆改。
但下一條又說: “……其間或有增損數字處,意在便于披閱,非敢争勝前人也。
” 這是明認他曾以已意改原本了。
雖他隻說增損數字,但在實際上,恐怕決不止數字。
他雖說,“非敢争勝前人”,但已可見他底本子,有許多地方,為前人所未有。
不然,他又何必要自解于“争勝前人”這一點? 最可笑的,他對于自己做的後四十回,反裝出一副正經面孔,說什麼“至其原文,未敢臆改”。
他自己底大作,已經改了又改,到自以為盡善盡美了,方才付印,如何再能臆改呢?這真是高氏欺人之談,無非想遮掩他底補綴的痕迹,無奈上文已明說後四十回無他本可考,所謂“欲蓋彌彰”了。
既承認了這個假定,那麼,第八回之目,就可以推度為高氏底改筆──臆改或有依據的。
高氏為什麼要如此呢?因為可以判定金玉姻緣,使他底“寶钗出閨成禮”一節文字,鐵案如山,不可搖動。
至于戚本,回目數與原本同,自然沒有這個必要。
作者即有意使金玉團圓,也不必在回目中明明道破,使讀者一覽無餘。
高氏卻有點做賊心虛,不得不引回目以自重了。
這原是一種揣測,不能斷定,不過卻是很可能的揣測罷了。
對于(9)項,我也有相同的批評。
就第八十回之目本身而論,高本是較為妥當。
即以此回本文及上回之目參看,高本也很好。
戚本這一個回目有兩個毛病:(1)第七十九回,既說賈迎春誤嫁中山狼,這回又說“懦弱迎春腸回九曲”,未免有重複之病。
(2)第八十回本文先叙香菱受屈,後叙迎春歸甯訴苦,即使要列入回目,亦當先香菱而後迎春,何得颠倒? 但高本這回目卻甚可疑,不得不說一說。
王道士謅妒婦方,不過随意行文,略弄姿态,并無甚深意,無列入回目之必要。
此可疑一。
高氏後來寫香菱,有起死回生之功,鬧了一個大笑話。
這裡若照戚本作:“香菱病入膏肓”,豈不自己打嘴巴。
這顯有改竄的痕迹,可疑二。
但戚本這回目亦非妥善,我們也不能斷定原本究竟作什麼。
在論兩本子底回目以後,有一句話可以說的。
我想《紅樓夢》既是未曾完稿的書,回目想是極草率的,前後重複之處原不可免。
到高鹗補了後四十回,刊版流傳,方才加以潤飾,使成完璧。
所以高本底回目,若就文字上看,實在要比戚本漂亮而又妥當,正是因為有這番修正底工夫。
而戚本回目底幼稚,或者正因這個,反較近于原本。
我們要搜讨《紅樓夢》底真相,最先要打破“原書是盡善盡美的”這個觀念。
否則便不免引入歧途。
即如第八十回之目,我以為原本或者競和戚本相仿佛,亦未可知。
高鹗一則因他重複颠倒,二則因不便照顧香菱底結局,于是把他改了。
兩本回目底異同既明,我們于是進而論到兩本底本文。
這自然是很繁瑣的,我隻得略舉大概,微細的地方一概從省。
但即是這樣論列,已是很繁重的了。
自然最重要的是第一回,作者論此書底效用,在高本上說: “……複可破一時之悶,醒同人之目……” “隻願世人當那醉餘睡醒之時……把此一玩……” 戚本卻作: “複可悅世之目,破人愁悶……” “隻願他們當那醉飽淫卧之時……把此一玩……” 這真是所謂“失之毫厘謬以千裡”了!在這些地方,刻本自然不可菲薄。
我們把這兩條分别解一下,優劣自見。
高 本 戚 本 “醒同人之目”,指我輩而言,明 “說世之目”,指世俗,世間而言。
以外不與。
“破一時之悶”,指自己底悶懷。
“破人愁悶”,指他人底愁悶。
“醉餘睡醒”,覺悟之初。
“醉飽淫卧”,沉淪之日。
依高本看,《紅樓夢》是文學,是喚醒癡迷,陶寫性靈的;依戚本看,《紅樓夢》是閑書,是争妍取媚,噴飯下酒的。
這實是很緊要的關鍵,不可以不詳辨。
在這回裡,戚本還有兩節很荒謬的文字,高本也是沒有的。
引如下: “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書者甚少,愛看适情閑文者特多。
” “因見上面雖有指奸責佞,眨惡誅邪之語,亦非罵世之旨。
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倫常所關之處,皆是稱功頌德,眷眷無窮,實非别書可比。
” 可憐!《紅樓夢》才脫了“優孟衣冠”,又帶上“方頭巾”了。
情不可适,反在《紅樓夢》中來講求理治,這是什麼話!貶惡誅邪,稱功頌德,眷眷于倫常,豈真是“一臉之紅榮于華衮,一鼻之白嚴于斧钺”嗎?這又是什麼話!我從前曾說過戚本大謬之處甚多,凡這些地方都可以作證。
這也并非傳鈔之誤,實在是後來人有意加添改竄的。
這層意思,後文再須詳說。
在第二回裡,有一點高本是錯了,應照戚本改正。
如戚本不發見,這個矛盾是無法解決的。
王雪香《紅樓夢存疑》裡面說:“一回雲‘生元春後次年即生銜玉公子’,後複雲‘元春長寶玉二十六歲’,又言‘在家時訓诂寶玉’……”(一回疑是二回之誤,訓诂疑是訓過之誤。
)他已見到這點上欠妥。
但現在把戚本和高本對舉,這就不成為問題。
“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元春),……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