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後四十回底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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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節寫黛玉之病深。
第八十四回,試文字寶玉始提親。
第八十五回,唱的戲是《冥升》和《達摩渡江》。
第八十七回,黛玉彈琴而弦忽斷。
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絕粒。
第九十一回,寶黛談禅;黛說“水止珠沉”,寶說“有如三寶”。
第九十六回,瞞消息鳳姐設奇謀,洩機關颦兒迷本性。
第九十七回,黛玉焚稿。
第九十八回,黛玉卒。
第一百四回,寶玉追念黛玉。
第一百八回,死纏綿潇湘聞鬼哭。
第一百十五回,和尚送通靈玉。
第一百十六回,得通靈幻境悟仙緣。
第一百十七回,阻超凡佳人雙護玉。
第一百十八回,警謎語妻妾谏癡人。
第一百十九回,寶玉卻塵緣。
(2)所引各回,見《高鹗續書底依據》一篇中,共有六回。
(1)項最多占了十七回。
(2)項也占了六回。
單是這兩項已占全書之半數。
以外便是些零碎描寫、叙述,大部份可以包括在(3)項中。
隻有抄家一事不在其内;但高氏卻不喜歡寫這件事,所以在抄家之時,必請出兩位王爺來優禮賈政;既抄之後又要“複世職”“沐天恩”。
可見高氏當時寫這段文字,真是不得已而為之,并非出于本心。
他底本心,隻在于使寶玉成佛做祖,功名顯赫。
如沒有第二項,寶玉中舉事,那九十八回黛玉卒時,便是寶玉做和尚的時候了。
他果然也因為如此了結,文情過促,且無以安插寶钗。
而最大的原因,仍在寶玉沒有中舉。
他以為一個人沒有中舉而去做了和尚,實在太可惋惜了。
我們隻看寶玉一中舉後便走,高氏底心真是路人皆見了。
高氏除寫十二钗還有些薄命氣息,以外便都是些“福壽全歸”的。
最是全福是寶玉了。
他寫寶玉底結局,括舉為三項: (1)寶玉中第七名舉人。
(2)寶玉有遺腹子,将來蘭桂齊芳。
(3)寶玉超凡入聖,封文妙真人。
他竟是富貴神仙都全備了。
神仙長生不老,壽考是不用說的了。
高鹗寫賈氏亦複如此,雖抄了家,依然富貴榮華,子孫衆多,全然不脫那些小說團圓迷的窠臼,大謬于作者底本意。
但我們更要去推求他緻謬底原由,不能不從作者和高氏底性格底比較下手。
我給颉剛一信上說: “我們還可以比較高鹗和雪芹底身世,可以曉得他倆見解底根本區别。
雪芹是名士,是潦倒不堪的,是痛惡科名祿利的人,所以寫寶玉也如此。
蘭墅是熱中名利的人,是舉人(将來還中進士,做禦史),所以非讓寶玉也和他一樣的中個舉人,心裡總不很痛快。
我們很曉得高鹗底‘紅學’很高明,有些地方怕比我們還高明些。
但在這裡,他卻為偏見拘住了,好像帶了副有顔色的眼鏡,看出來天地都跟着變了顔色了。
所以在那裡看見了二點線索──其實是他底誤認──便以為雪芹原意如此,毫無愧色的寫了下去,于是開宗明義就是‘兩番入家塾’。
雪芹把寶玉拉出學堂,送進大觀園;蘭墅卻生生把寶玉重新送進學堂去了……”(十,六,九。
) 在另一信上又說: “總之,弟不敢菲薄蘭墅,卻認定他和雪芹底性格差得太遠了,不适宜于續《紅樓夢》。
若然他倆性格相近一點,以蘭墅之謹細,或者成績遠過今作也未可知。
”(十,六,十八。
) 我是再三申說,高氏底失敗,不在于“才力不及”,也不在于“不細心謹慎”,實在因兩人性格嗜好底差異,而又要去強合為一,緻一百二十回成了兩橛,正應古語所謂“離之雙美合之兩傷”。
我曾有一意見,向颉剛說過: “《紅樓夢》如再版,便該把四十回和前八十回分開。
後四十回可以做個附錄,題明為高鹗所作。
既不埋沒蘭墅底一番苦心和他為人底個性,也不必強替雪芹穿這一雙不合式的靴子。
”(十,六,九。
) 高作底庸劣我們知道了,他底所以如此,我們卻可以原諒他。
總之,說高鹗不該續《紅樓夢》是對的,說高鹗特别續得不好,卻不見得的确;因為無論誰都不适于續《紅樓夢》,不但姓高的一個人而已。
但高鹗既冒充了雪芹,抖了近一百年,現在偶然倒黴一下,也不算委屈他了! 高鹗冒名頂替,是中國文人底故态,也是一種惡習,我決不想強為他辯護。
但在影響上,高氏底僭号卻不為無功,這雖非他本意所在,而我們卻不得不歸功于他。
《紅樓夢》既沒有完全,現存的八十回實在是一小部份,并且還是比較不重要的部份,所以高非補書不可。
前八十回全是紛華靡麗的文字,若沒有煞尾,恐怕不免引起一般無識讀者底誤會。
他們必定說:“書上并沒說寶走黛死,何以見得不團圓呢?”當他們豪興勃發的時候必定要來續狗尾,也必定要假傳聖旨依附前人。
《紅樓夢》給他們這一續,那糟糕就百倍于現在了。
他們決定要使寶玉拜相封王,黛玉夫榮妻貴,而且這種格局深投合社會底心理,必受歡迎無疑。
他們決不辨誰是誰,隻一氣呵成的讀了下去。
雪芹這個冤枉卻無處去訴,而烏煙瘴氣亦不知如何了局。
總之,污蔑而已,侮辱而已!幸而高氏假傳聖旨,将寶黛分離,一個走了,一個死了,《紅樓夢》到現在方才能保持一些悲劇的空氣,不緻于和那才子佳人的奇書同流合污。
這真是蘭墅底大功績,不可磨滅的功績。
即我們現在約略能揣測雪芹底原意,恐怕也不能說和高作後四十回全無關系。
如沒有四十回續書,而全憑我們底揣測,事倍功半定是難免的;且高氏不續,而被妄人續了下去,又把前後混為一談,我們能有研究《紅樓夢》底興趣與否,也未始不是疑問。
這樣說來,高氏在《紅樓夢》總不失為功多罪少的人。
妙得很啊!就事論事,寶走黛死都是高氏造的謠言,雪芹隻有暗示,并未正式說到的,而百年來的讀者,都上了高氏這一個大當,雖有十二分的難受,至多也隻好做什麼《紅樓圓夢》,《鬼紅樓夢》……這類怪書,至多也隻能把黛玉從墳裡拖出來,或者投胎換骨,再轉輪回。
他們決不敢做一部原本《紅樓夢》冒了曹雪芹底名姓,這真是痛快極了!他們可惜不知道,原本隻有八十回,而八十回中黛玉是好好的活人,原不必勞諸公底起死回生的神力。
高鹗這個把戲,可謂坑人不淺。
我真想不到“假傳聖旨”有這樣大的威權。
從這裡,高氏借大帽子來吓唬人的原因,也可猜想了。
我從前頗懷疑:高氏補書這一事既為當時聞人所知,他自己又不深諱,為什麼非假托雪芹不可,非要說從鼓擔上買來的不可?現在卻恍然有悟了。
高鹗謹守作者底原意,寫了四十回沒有下場的、大拂人所好的文字,若公然題他底大名,必被社會上一場兜頭痛罵,書亦不能傳之久遠;倒不如索性說是原本,使他們沒處去開口的好。
饒你是這樣,後來還有一班糊塗蟲,從百二十回續下去。
這可見社會心裡,容留不住悲劇的空氣,到什麼程度。
若隻有八十回本流傳,其危險尤不堪設想。
所以高氏底續書,本身上的好歹且不去講他,在效用上看,實在是《紅樓夢》底護法天王,萬萬少他不得的。
我們現在應該感謝高氏替我們開路,更應該代作者感謝他掃清妖孽的一種大功績。
我從前頗以高鹗續書假托雪芹為缺憾,現在卻反釋然了。
我想不到後四十回底批評做得這樣冗長,現在就把他結束,以緻語作為總評。
“高鹗以審慎的心思,正當的态度來續《紅樓夢》,他甯失之于拘泥,不敢失之于杜撰。
其所以失敗:一則因《紅樓夢》本非可以續補的書,二則因高鹗與曹雪芹個性相差太遠,便不自覺的相違遠了。
處處去追尋作者,而始終追他不上,以緻迷途,這是他失敗時底光景。
至于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就事論事,是一種過失;就效用影響而論,是一種功德;混合而論是功多而罪少。
“失敗了,光榮地失敗了!” 是我對于高作底贊揚和指斥! 二二,六,一八
第八十四回,試文字寶玉始提親。
第八十五回,唱的戲是《冥升》和《達摩渡江》。
第八十七回,黛玉彈琴而弦忽斷。
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絕粒。
第九十一回,寶黛談禅;黛說“水止珠沉”,寶說“有如三寶”。
第九十六回,瞞消息鳳姐設奇謀,洩機關颦兒迷本性。
第九十七回,黛玉焚稿。
第九十八回,黛玉卒。
第一百四回,寶玉追念黛玉。
第一百八回,死纏綿潇湘聞鬼哭。
第一百十五回,和尚送通靈玉。
第一百十六回,得通靈幻境悟仙緣。
第一百十七回,阻超凡佳人雙護玉。
第一百十八回,警謎語妻妾谏癡人。
第一百十九回,寶玉卻塵緣。
(2)所引各回,見《高鹗續書底依據》一篇中,共有六回。
(1)項最多占了十七回。
(2)項也占了六回。
單是這兩項已占全書之半數。
以外便是些零碎描寫、叙述,大部份可以包括在(3)項中。
隻有抄家一事不在其内;但高氏卻不喜歡寫這件事,所以在抄家之時,必請出兩位王爺來優禮賈政;既抄之後又要“複世職”“沐天恩”。
可見高氏當時寫這段文字,真是不得已而為之,并非出于本心。
他底本心,隻在于使寶玉成佛做祖,功名顯赫。
如沒有第二項,寶玉中舉事,那九十八回黛玉卒時,便是寶玉做和尚的時候了。
他果然也因為如此了結,文情過促,且無以安插寶钗。
而最大的原因,仍在寶玉沒有中舉。
他以為一個人沒有中舉而去做了和尚,實在太可惋惜了。
我們隻看寶玉一中舉後便走,高氏底心真是路人皆見了。
高氏除寫十二钗還有些薄命氣息,以外便都是些“福壽全歸”的。
最是全福是寶玉了。
他寫寶玉底結局,括舉為三項: (1)寶玉中第七名舉人。
(2)寶玉有遺腹子,将來蘭桂齊芳。
(3)寶玉超凡入聖,封文妙真人。
他竟是富貴神仙都全備了。
神仙長生不老,壽考是不用說的了。
高鹗寫賈氏亦複如此,雖抄了家,依然富貴榮華,子孫衆多,全然不脫那些小說團圓迷的窠臼,大謬于作者底本意。
但我們更要去推求他緻謬底原由,不能不從作者和高氏底性格底比較下手。
我給颉剛一信上說: “我們還可以比較高鹗和雪芹底身世,可以曉得他倆見解底根本區别。
雪芹是名士,是潦倒不堪的,是痛惡科名祿利的人,所以寫寶玉也如此。
蘭墅是熱中名利的人,是舉人(将來還中進士,做禦史),所以非讓寶玉也和他一樣的中個舉人,心裡總不很痛快。
我們很曉得高鹗底‘紅學’很高明,有些地方怕比我們還高明些。
但在這裡,他卻為偏見拘住了,好像帶了副有顔色的眼鏡,看出來天地都跟着變了顔色了。
所以在那裡看見了二點線索──其實是他底誤認──便以為雪芹原意如此,毫無愧色的寫了下去,于是開宗明義就是‘兩番入家塾’。
雪芹把寶玉拉出學堂,送進大觀園;蘭墅卻生生把寶玉重新送進學堂去了……”(十,六,九。
) 在另一信上又說: “總之,弟不敢菲薄蘭墅,卻認定他和雪芹底性格差得太遠了,不适宜于續《紅樓夢》。
若然他倆性格相近一點,以蘭墅之謹細,或者成績遠過今作也未可知。
”(十,六,十八。
) 我是再三申說,高氏底失敗,不在于“才力不及”,也不在于“不細心謹慎”,實在因兩人性格嗜好底差異,而又要去強合為一,緻一百二十回成了兩橛,正應古語所謂“離之雙美合之兩傷”。
我曾有一意見,向颉剛說過: “《紅樓夢》如再版,便該把四十回和前八十回分開。
後四十回可以做個附錄,題明為高鹗所作。
既不埋沒蘭墅底一番苦心和他為人底個性,也不必強替雪芹穿這一雙不合式的靴子。
”(十,六,九。
) 高作底庸劣我們知道了,他底所以如此,我們卻可以原諒他。
總之,說高鹗不該續《紅樓夢》是對的,說高鹗特别續得不好,卻不見得的确;因為無論誰都不适于續《紅樓夢》,不但姓高的一個人而已。
但高鹗既冒充了雪芹,抖了近一百年,現在偶然倒黴一下,也不算委屈他了! 高鹗冒名頂替,是中國文人底故态,也是一種惡習,我決不想強為他辯護。
但在影響上,高氏底僭号卻不為無功,這雖非他本意所在,而我們卻不得不歸功于他。
《紅樓夢》既沒有完全,現存的八十回實在是一小部份,并且還是比較不重要的部份,所以高非補書不可。
前八十回全是紛華靡麗的文字,若沒有煞尾,恐怕不免引起一般無識讀者底誤會。
他們必定說:“書上并沒說寶走黛死,何以見得不團圓呢?”當他們豪興勃發的時候必定要來續狗尾,也必定要假傳聖旨依附前人。
《紅樓夢》給他們這一續,那糟糕就百倍于現在了。
他們決定要使寶玉拜相封王,黛玉夫榮妻貴,而且這種格局深投合社會底心理,必受歡迎無疑。
他們決不辨誰是誰,隻一氣呵成的讀了下去。
雪芹這個冤枉卻無處去訴,而烏煙瘴氣亦不知如何了局。
總之,污蔑而已,侮辱而已!幸而高氏假傳聖旨,将寶黛分離,一個走了,一個死了,《紅樓夢》到現在方才能保持一些悲劇的空氣,不緻于和那才子佳人的奇書同流合污。
這真是蘭墅底大功績,不可磨滅的功績。
即我們現在約略能揣測雪芹底原意,恐怕也不能說和高作後四十回全無關系。
如沒有四十回續書,而全憑我們底揣測,事倍功半定是難免的;且高氏不續,而被妄人續了下去,又把前後混為一談,我們能有研究《紅樓夢》底興趣與否,也未始不是疑問。
這樣說來,高氏在《紅樓夢》總不失為功多罪少的人。
妙得很啊!就事論事,寶走黛死都是高氏造的謠言,雪芹隻有暗示,并未正式說到的,而百年來的讀者,都上了高氏這一個大當,雖有十二分的難受,至多也隻好做什麼《紅樓圓夢》,《鬼紅樓夢》……這類怪書,至多也隻能把黛玉從墳裡拖出來,或者投胎換骨,再轉輪回。
他們決不敢做一部原本《紅樓夢》冒了曹雪芹底名姓,這真是痛快極了!他們可惜不知道,原本隻有八十回,而八十回中黛玉是好好的活人,原不必勞諸公底起死回生的神力。
高鹗這個把戲,可謂坑人不淺。
我真想不到“假傳聖旨”有這樣大的威權。
從這裡,高氏借大帽子來吓唬人的原因,也可猜想了。
我從前頗懷疑:高氏補書這一事既為當時聞人所知,他自己又不深諱,為什麼非假托雪芹不可,非要說從鼓擔上買來的不可?現在卻恍然有悟了。
高鹗謹守作者底原意,寫了四十回沒有下場的、大拂人所好的文字,若公然題他底大名,必被社會上一場兜頭痛罵,書亦不能傳之久遠;倒不如索性說是原本,使他們沒處去開口的好。
饒你是這樣,後來還有一班糊塗蟲,從百二十回續下去。
這可見社會心裡,容留不住悲劇的空氣,到什麼程度。
若隻有八十回本流傳,其危險尤不堪設想。
所以高氏底續書,本身上的好歹且不去講他,在效用上看,實在是《紅樓夢》底護法天王,萬萬少他不得的。
我們現在應該感謝高氏替我們開路,更應該代作者感謝他掃清妖孽的一種大功績。
我從前頗以高鹗續書假托雪芹為缺憾,現在卻反釋然了。
我想不到後四十回底批評做得這樣冗長,現在就把他結束,以緻語作為總評。
“高鹗以審慎的心思,正當的态度來續《紅樓夢》,他甯失之于拘泥,不敢失之于杜撰。
其所以失敗:一則因《紅樓夢》本非可以續補的書,二則因高鹗與曹雪芹個性相差太遠,便不自覺的相違遠了。
處處去追尋作者,而始終追他不上,以緻迷途,這是他失敗時底光景。
至于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就事論事,是一種過失;就效用影響而論,是一種功德;混合而論是功多而罪少。
“失敗了,光榮地失敗了!” 是我對于高作底贊揚和指斥! 二二,六,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