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辨原本回目隻有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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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從程高二人底話看,作僞底痕迹雖然可見;但這些總是揣想,不足以服他們底心。

    我所用的總方法來攻擊高氏的,說來也很簡單,就是他既說八十回和四十回是一人做的,當然不能有矛盾;有了矛盾,就可以反證前後不出于一人之手。

    我處處去找前後底矛盾所在,即用八十回來攻四十回,使補作與原作無可調和,不能兩立。

    我們若承認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就不能同時承認後四十回也是他做的。

    高鹗喜歡和雪芹并家過日子,我們卻強迫他們分居,這是所謂對症下藥。

     我研究《紅樓夢》,最初便懷疑後四十回之目。

    寫信給颉剛說:“後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續補,即回目亦斷非固有。

    ”(十,四,二十七。

    )後來颉剛來問我斷論底依據,我回他一封信上舉了三項,(1)後四十回中寫寶玉結局,和回目上所标明的,都不合第一回中自叙底話。

    而《紅樓夢》确是一部自傳的書。

    ①(2)史湘雲底丢卻,第三十一回之目沒有關照。

    (3)本文未成,回目先具,不合作文時底程序。

    (十,五,四。

    ) (1)(2)兩節所述,現在看來,尚須略加修正,且留在下面說。

    (3)節的話,引錄如下: “我們從做文章底經驗,也可以斷定回目系補作的。

    因為現在已證明四十回之文非原有的,我們也可以推想得出回目底真假。

    一篇文字未落筆之先,自然有一個綱要,但這個大抵是不成文的,即使是成文,也是草率的。

    真正妥當的節目底編制,總在文字寫定之後。

    雪芹既無後四十回之文,決不會先有粲若列眉,對仗工整的後四十回之目。

    先有确定成文的題目,然後依題做文章,在考場中有之。

    而在書室中做文底程序,應是:概括草率的綱要--文字--成文固定的節目。

    若使回目在前,文字在後;簡直是自己考試自己,車兒在馬前了。

    我想,有正書局印行的抄本,八十回後無文無目,卻是原書底真面目。

    ” 這些話雖不是重要,卻也是就情理推測的,可以作主要證據的幫助。

    現在說到正面的攻擊文字。

    因有許多議論批評的話,将在本卷以下各篇,及中卷内詳說。

    這裡隻簡單地舉出證據,使讀者一目了然矛盾之所在,而深信回目不是原作所有。

    這樣,已盡本篇應有的職責。

    至于高作底詳細批評,已在下面另有專篇,這裡不複說一遍了。

     最顯明的矛盾之處,是寶玉應潦倒,而目中明寫其“中鄉魁”;賈氏應一敗塗地,而目中明寫其“延世澤”;香菱應死于夏金桂之手,而目中明寫“金桂自焚身”。

    其餘可疑之處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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