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曰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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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知的。
這樣的人即使自稱名家,他人又如何能夠同意? 挑:食指向外出弦曰。
挑之精義,别有秘诠,名曰“懸指”。
今人皆傍弦挨撫,音出多溷濁①,何可言妙?惟是挑以甲尖,從空懸落,于弦中一下而虛靈無礙②,始得清健之音也。
若下三四徽彈者,則其聲已近委靡,又焉能得此清響? 【注釋】 ①溷(hùn)濁:渾濁不清。
②虛靈無礙:松活靈動而沒有滞礙。
【譯文】 挑:食指向外出弦稱為“”。
“”這一指法的精義有特别的秘解,稱為“懸指”。
今人彈琴都貼着弦下指,出音多渾濁不清,談得上什麼高妙呢?隻有用甲尖作“挑”,從空中高高落下,在弦上一彈而過,虛靈無礙,這樣才能彈出清健的聲響。
如果是下到三四徽彈,那麼出來的聲響會萎靡不振,又怎能發出清健之音呢? 勾:中指向内入弦曰。
勾貴甲肉相半。
今人但知左大指欲用甲肉,不知勾亦為然也。
勾如純甲,則聲出多浮而暴。
法以中指尖帶肉抵弦,重抵輕出,先肉後甲,而得聲者必至中至和也。
又須一徽内勾弦,則亦得中和之聲。
亦不可太下而彈,緻音柔懦不振①。
語又雲“彈欲斷弦”者,固取其下指堅實,不使失于輕浮耳,殊不知過重之病,反見殺伐之聲。
吾故曰:重抵輕出,才得堅實之中和也。
【注釋】 ①柔懦不振:綿軟而萎靡之貌。
【譯文】 勾:中指向内入弦稱為“”。
“勾”以甲肉相半為佳。
今人隻知道左手大指按弦需要甲肉相半,不知道“勾”也是如此。
如果“勾”全用指甲,那麼出來的聲響往往浮躁而暴厲。
正确的方法是用中指尖帶着一點指肉抵在弦上,重抵輕出,先肉後甲,這樣得到的聲響必然最為中和。
又必須在一徽和嶽山之間“勾”弦,這樣才能得到中和之聲。
下指的位置又不能太靠下,這樣會導緻出音柔懦而不挺拔。
前人所謂“彈欲斷弦”固然是要求下指堅實,不讓出音失于輕浮,但卻不知下指過重的弊病,反而會表現出殺伐暴厲的聲響。
所以我認為:重抵輕出,方能獲緻既堅實又中和的出音。
剔:中指向外出弦曰。
剔不可太剛,太剛則暴;指又不可太深,太深則濁。
今人往往以指着琴面剔出,則非暴即濁矣。
故法以肘腕平懸,令指得活潑之機,然後用甲尖正正剔出,則聲可得清和之緻也。
又不可令指着弦而剔,使其遏住前聲①,不得聯絡②,亦是用指之病。
但以指勾弦之後,虛虛剔出乃嘉耳。
【注釋】 ①遏(è):阻止,禁止。
①聯絡:聯貫。
【譯文】 剔:中指向外出弦稱為“”。
“剔”不能太剛硬,太剛硬就顯得粗暴;下指又不能太深,太深就會使出音渾濁。
今人往往是讓手指觸到琴面上再剔出,那麼出音就非暴即濁了。
所以正确的方法是将肘和腕平平懸起,讓手指能夠處于放松靈活的狀态,然後用甲尖以中正的狀态“剔”出,這樣聲音就可以有清和的意趣。
又不能讓手指貼弦之後再“剔”,這樣會遏止前聲的餘響,使樂句不能聯貫,這也是用指的弊病。
隻要用手指“勾”弦之後,虛虛“剔”出才好。
勾剔:譜内勾剔連寫用此。
【譯文】 勾剔:琴譜内“勾”“剔”連寫時用這個譜字。
打:名指向内入弦曰。
一二弦散聲常用。
亦取不輕不重,但若勾聲一般,無有異也。
故打者乃名指勾弦之屬名耳。
有友誤認“打”字之義,将名指用力打下,貌甚不雅,可發一噱①。
【注釋】 ①噱(xué):笑。
【譯文】 打:名指向内入弦稱為“”。
常用于一二弦的散音。
也需要不輕不重,就像“勾”聲一樣,沒什麼區别。
所以“打”是以名指勾弦的名稱。
有朋友錯誤理解了“打”字的意思,将名指往弦上用力打下,模樣很不雅觀,可發一笑。
摘:名指向外出弦曰。
摘多用于滾與輪間。
詳見後。
【譯文】 摘:名指向外出弦稱為“”。
“摘”多用于“滾”和“輪”的指法中。
詳見後。
曆:食指連挑二弦,取輕疾之聲,又雲,度也,即曆也。
【譯文】 曆:食指連續“挑”兩弦,要求彈出輕疾之聲,又稱為“”,即“度”,也就是“曆”。
撮:挑勾并下,兩弦同聲,或勾劈同聲,俱曰。
或一按一散,或俱按俱散活用。
惟貴兩聲相約而同,勿令參差①。
亦不可太響,太響則近喧鬧。
但将兩聲隐隐和同,至勻至實,則清雅可聽。
【注釋】 ①參差(cēncī):不齊貌。
【譯文】 撮:“挑”“勾”一起下指,兩弦同聲,或“勾”“劈”同聲,都稱為“”。
或是一按音一散音,或都是按音、都是散音,靈活運用。
兩聲必須要同時出,不能參差不齊。
也不可以太響,太響就近乎喧鬧。
必須讓兩聲隐隐呼應,出音非常均勻而堅實,那就清雅動聽了。
反撮:撮用挑勾者,反之則抹與剔;劈勾者,反之則托與剔也。
【譯文】 反撮:用“挑”“勾”的“撮”,反過來就是“抹”“剔”;用“劈”“勾”的“撮”,反過來就是“托”“剔”。
搯撮三聲:此結束聲也。
左大指爪起為搯①。
假如名指按七弦十徽,大指于九徽間一搯,右即一撮,次二搯,右又一撮,總名曰搯撮三聲。
計之則三搯二撮也。
【注釋】 ①搯:音tāo。
【譯文】 搯撮三聲:這是收束樂句時的聲響。
左手大指抓弦而起就是“搯”。
假如無名指按在七弦十徽上,大指在九徽的位置“搯”一聲,右手接着“撮”一聲;又“搯”兩聲,右手又“撮”一聲,總名為“搯撮三聲”。
算下來共計三“搯”二“撮”。
疊涓:一弦兩聲,用抹勾急彈也。
先抹後勾,取相連之聲。
【譯文】 疊涓:在一條弦上用“抹”“勾”急彈兩聲。
先“抹”後“勾”,要求聲音相連。
滾:名指摘弦向外,自七而連至二。
或從按處起,則不拘于七弦,然其止處必至于二弦也。
取前重後輕,聲如雷之隐隐則妙。
其秘法在善用名指筋力:曲其上節,固其下節,練就堅勁,推搖不動,而後下指,則磊然可聽矣①。
【注釋】 ①磊然:形容堅實清晰的聲音。
【譯文】 滾:無名指用“摘”的指法從七弦到二弦連續向外撥弦。
如果是從左手所按的弦開始,那就不一定始于七弦,但一定是到二弦結束。
取音須先重後輕,像隐隐的雷聲才好。
其中的訣竅在于善于使用無名指的筋力:彎曲上部指節,堅固下部指節,練就堅實的勁力,不會輕易搖動,然後下指時就磊然可聽了。
拂:食指抹弦向内,自一而連至七,或從按處止,亦不拘定七弦,但必從一起也。
不可太重,以緻暴響;輕輕拂來,連而勿斷,則得其趣矣。
【譯文】 拂:食指從一弦到七弦連續向内“抹”弦,或是結束在左手所按的弦上,也不一定限于七弦,但必然是從一弦開始。
下指不能太重,而導緻聲響暴厲;輕輕而拂,聲音連貫而不斷裂,就得到其中的意趣了。
潑剌:可分可合,有單潑止用、單剌止用者。
法以三指并而為用。
先令食、中、名三指屈曲其節,中指稍出于食指,名指稍出于中指,以作斜勢,一齊入弦,輕輕一拂,曰;又令三指屈節,食指稍出于中指,中指稍出于名指,亦作斜勢,一齊出弦,重重一掃,曰。
其手指來往名曰“遊魚擺尾勢”,貌取隽雅可觀①,聲取清健可聽。
不可太重,太重則煞起②;不可太輕,太輕則柔嫩。
但若風入松頭,衆響勻和而無煞聲,則嘉也。
手更不可離琴,離琴則勢失猛,惟傍弦出入,斯可矣。
今人多有捚拳入胸為者③,粗鄙之極,可為絕倒④。
【注釋】 ①隽雅:謂高雅脫俗。
②煞:煞聲,暴厲的聲響。
③捚(zhāi):用手掌托起。
此處用同“捏”。
④絕倒:大笑而傾倒。
【譯文】 潑剌:可分可合,有單“潑”隻用“”的,也有單“剌”隻用“”的。
方法是把三個手指并攏來運用。
先彎曲食、中、名三指的指節,讓中指略出于食指,無名指略出于中指,以傾斜的姿勢同時往内撥弦,輕輕一拂,這稱為“”;再彎曲三指的指節,讓食指略出于中指,中指略出于無名指,同樣以傾斜的姿勢同時往外撥弦,重重一掃,這稱為“”。
這樣的手指往來稱為“遊魚擺尾勢”,樣貌要優雅可觀,聲音要清健可聽。
下指不能太重,太重就會産生暴厲之聲;也不能太輕,太輕就過于柔嫩。
應該像風拂松端,所有的聲響都勻和而沒有煞聲才好。
手也不能離琴太遠,離琴太遠的話下指時很容易力量過于猛烈,必須靠着弦下指才好。
今人往往會捏拳向胸口而作“”,粗鄙至極,實在可笑。
摘潑剌:名指摘弦之一二,以潑剌也。
【譯文】 摘潑剌:無名指“摘”第一、二弦之後再作“潑剌”。
搯潑剌三聲:如前搯撮之法,用左一搯而右一潑,左二搯而右一剌,亦結聲。
【譯文】 搯潑剌三聲:和之前的搯撮之法類似,左手“搯”一下、右手“潑”一下,然後左手“搯”二下、右手“剌”一下,也是用于收束樂句的聲響。
即用“伏”字:無聲也。
其用在一二弦上,三指剌出,随以掌下罨定弦聲①,無形迹可見,使其自然不響為妙。
剌又不可多弦,弦多則聲長;獨一二弦聲,則清勁潔□耳。
【注釋】 ①罨(yǎn):覆按。
【譯文】 即用“伏”字:“”而沒有聲音。
該指法用在一二弦上,食、中、名三指“剌”出後,随即用手掌覆按在弦上,遏止餘音,必須不顯露痕迹,讓琴弦自然不響才好。
“剌”又不能用在很多弦上,弦多的話餘音就會過長;隻用在一二弦上,才會有清勁健爽的音效。
打圓:一挑一勾,先得二聲,少息,即急作二次,得四聲,後複慢挑一聲以完也。
或用一劈一勾者,亦如是法。
蓋打圓之妙處,全在急作四聲内得力,聲欲明亮,彈欲勻和,機欲圓活,無一毫阻礙為貴。
今人挑多重,勾多輕,不得勻和,故不能出其圓音也。
宜細審之。
【譯文】 打圓:“挑”一下“勾”一下,先得兩聲之後稍作停息,随即快速重複兩次“挑”“勾”,得四聲,然後再慢“挑”一聲以作收束。
或用一“劈”一“勾”,也是這樣的方法。
“打圓”的奧妙全在快彈的四聲必須彈好,聲音應該明亮清晰,指力應該均勻諧和,節奏應該松圓靈活,沒有絲毫的阻滞才好。
今人“挑”的時候往往過重,“勾”的時候往往過輕,無法勻和,所以不能彈出圓妙之音。
對此應當仔細揣摩。
圓婁:間一弦,用勾抹同聲。
欲其齊下,勿為偏重。
【譯文】 圓婁:間隔一條弦,用“勾”“抹”的指法同時出聲。
應該同時下指,音量上也不要有所偏重。
背鎖:同弦上用剔抹挑連彈三聲。
【譯文】 背鎖:同弦上先後用“剔”“抹”“挑”連彈三聲。
短鎖:同弦上先抹勾慢彈二聲,少息,加背鎖得五聲。
【譯文】 短鎖:同弦上先用“抹”“勾”慢彈兩聲,稍作停息,再加“背鎖”共得五聲。
長鎖:同弦上先抹挑,慢彈二聲,少息,加短鎖得七聲。
有用九聲者,覺太煩,勿用。
【譯文】 長鎖:同弦上先用“抹”“挑”慢彈兩聲,稍作停息,再加“短鎖”共得七聲。
也有人會用九聲,我覺得太繁瑣,所以不用。
散:左不按而彈,謂之散聲。
【譯文】 散:左手不按,隻用右手彈弦,稱為“散聲”。
輪:名、中、食三指屈而向外出弦,急得三聲。
其法以名居後,中稍前,食又稍前,要夾緊三指,摘剔挑次第而出①,如有力,勢方妙。
【注釋】 ①次第:依次。
【譯文】 輪:彎曲名、中、食三指向外出弦,快速地彈出三聲。
方法是把無名指放在後面,中指稍前,食指再稍前,必須夾緊三根手指,依次作“摘”“剔”“挑”而出,力度足夠,聲勢才好。
半輪:用名、中二指,如前法。
【譯文】 半輪:用無名指和中指,和之前“輪”的方法一樣。
全扶:泛音用。
食、中、名三指各入一弦,同拂得聲。
如實音用之意。
【譯文】 全扶:用于泛音。
食、中、名三指各入一弦,同時拂弦而得聲,和實音中用“”類似。
半扶:用食、中二指如前法。
【譯文】 半扶:用食、中二指,方法同前。
鼓:剔挑同弦二聲。
以大指款中、食二指①,先中後食,逐聲擊出。
要一按一散,取兩弦如一之聲,又名雙彈。
别譜或書字,或書字,即是也。
今本譜止用字。
【注釋】 ①款:扣。
【譯文】 鼓:在同弦上“剔”“挑”得二聲。
用大指扣住中、食二指,先中指後食指,相續彈出。
如果是兩弦一按一散的情況,就彈成兩弦如一聲,又名“雙彈”。
其他琴譜或者寫成“”,或者寫成“”,其實都是“”。
現在本譜隻用“”字。
如一:一按一散,剔而同聲。
取兩弦音葉處用之①。
假如左按七弦七徽六分,右剔一聲,與散六弦同聲也。
【注釋】 ①葉(xié):協和。
【譯文】 如一:兩弦一按一散,同時“剔”出一聲。
用于兩弦之音相互應和之處。
例如左手按在七弦七徽六分,右手連同六弦散弦一起剔出,兩弦同時發聲。
再作:從前句再彈一遍也,曰“從頭再作”,譜用字。
或從第幾字起再彈一遍,即将字傍用一,曰“從勾再作”。
譜用字。
【譯文】 再作:把前句再彈一遍,稱為“從頭再作”,琴譜中用“”字。
或從第幾字開始再彈一遍,就在該譜字邊加一個“”符号,稱為“從勾再作”,琴譜中用“”字。
索鈴:如滾之式。
左按七則挑七,按六則挑六,次第往前一路挑去。
或自七徽斜至九徽者,或自九徽斜至徽外者,有如鈴之索聲,磊磊落落①,無參差之疚,而得調勻之妙者為美也。
【注釋】 ①磊磊落落:拟聲詞,形容堅實而清晰的聲音。
【譯文】 索鈴:類似于“滾”。
左手按七弦,右手就“挑”七弦;左手按六弦,右手就“挑”六弦,依次往前一路作“挑”。
有的是從七徽斜到九徽,有的則是從九徽斜到徽外,磊磊落落像是連續的鈴铛聲,沒有參差散亂之病,而能有調和均勻之妙的聲音就是好的。
凡注譜寫七上、八上者,系上徽之一分。
此或值罨,或指上下其音有不定,方可用之。
如臨正音,要鑿然不動①,必寫出幾徽幾分,如六二、六四、七九、六九、四三、四七、八三、十八之類是也。
如有用過徽以葉音律者,亦是上一分下一分之類。
【注釋】 ①鑿然:确定的樣子。
【譯文】 凡是在琴譜上标注“七上”“八上”的情況,都是指在該徽以上一分。
這在或是遇到“罨”,或是遇到該音在弦上變動不定時才可以用。
如果是音律中的正音,則必須确定無疑地寫出幾徽幾分,如“六二”“六四”“七
這樣的人即使自稱名家,他人又如何能夠同意? 挑:食指向外出弦曰。
挑之精義,别有秘诠,名曰“懸指”。
今人皆傍弦挨撫,音出多溷濁①,何可言妙?惟是挑以甲尖,從空懸落,于弦中一下而虛靈無礙②,始得清健之音也。
若下三四徽彈者,則其聲已近委靡,又焉能得此清響? 【注釋】 ①溷(hùn)濁:渾濁不清。
②虛靈無礙:松活靈動而沒有滞礙。
【譯文】 挑:食指向外出弦稱為“”。
“”這一指法的精義有特别的秘解,稱為“懸指”。
今人彈琴都貼着弦下指,出音多渾濁不清,談得上什麼高妙呢?隻有用甲尖作“挑”,從空中高高落下,在弦上一彈而過,虛靈無礙,這樣才能彈出清健的聲響。
如果是下到三四徽彈,那麼出來的聲響會萎靡不振,又怎能發出清健之音呢? 勾:中指向内入弦曰。
勾貴甲肉相半。
今人但知左大指欲用甲肉,不知勾亦為然也。
勾如純甲,則聲出多浮而暴。
法以中指尖帶肉抵弦,重抵輕出,先肉後甲,而得聲者必至中至和也。
又須一徽内勾弦,則亦得中和之聲。
亦不可太下而彈,緻音柔懦不振①。
語又雲“彈欲斷弦”者,固取其下指堅實,不使失于輕浮耳,殊不知過重之病,反見殺伐之聲。
吾故曰:重抵輕出,才得堅實之中和也。
【注釋】 ①柔懦不振:綿軟而萎靡之貌。
【譯文】 勾:中指向内入弦稱為“”。
“勾”以甲肉相半為佳。
今人隻知道左手大指按弦需要甲肉相半,不知道“勾”也是如此。
如果“勾”全用指甲,那麼出來的聲響往往浮躁而暴厲。
正确的方法是用中指尖帶着一點指肉抵在弦上,重抵輕出,先肉後甲,這樣得到的聲響必然最為中和。
又必須在一徽和嶽山之間“勾”弦,這樣才能得到中和之聲。
下指的位置又不能太靠下,這樣會導緻出音柔懦而不挺拔。
前人所謂“彈欲斷弦”固然是要求下指堅實,不讓出音失于輕浮,但卻不知下指過重的弊病,反而會表現出殺伐暴厲的聲響。
所以我認為:重抵輕出,方能獲緻既堅實又中和的出音。
剔:中指向外出弦曰。
剔不可太剛,太剛則暴;指又不可太深,太深則濁。
今人往往以指着琴面剔出,則非暴即濁矣。
故法以肘腕平懸,令指得活潑之機,然後用甲尖正正剔出,則聲可得清和之緻也。
又不可令指着弦而剔,使其遏住前聲①,不得聯絡②,亦是用指之病。
但以指勾弦之後,虛虛剔出乃嘉耳。
【注釋】 ①遏(è):阻止,禁止。
①聯絡:聯貫。
【譯文】 剔:中指向外出弦稱為“”。
“剔”不能太剛硬,太剛硬就顯得粗暴;下指又不能太深,太深就會使出音渾濁。
今人往往是讓手指觸到琴面上再剔出,那麼出音就非暴即濁了。
所以正确的方法是将肘和腕平平懸起,讓手指能夠處于放松靈活的狀态,然後用甲尖以中正的狀态“剔”出,這樣聲音就可以有清和的意趣。
又不能讓手指貼弦之後再“剔”,這樣會遏止前聲的餘響,使樂句不能聯貫,這也是用指的弊病。
隻要用手指“勾”弦之後,虛虛“剔”出才好。
勾剔:譜内勾剔連寫用此。
【譯文】 勾剔:琴譜内“勾”“剔”連寫時用這個譜字。
打:名指向内入弦曰。
一二弦散聲常用。
亦取不輕不重,但若勾聲一般,無有異也。
故打者乃名指勾弦之屬名耳。
有友誤認“打”字之義,将名指用力打下,貌甚不雅,可發一噱①。
【注釋】 ①噱(xué):笑。
【譯文】 打:名指向内入弦稱為“”。
常用于一二弦的散音。
也需要不輕不重,就像“勾”聲一樣,沒什麼區别。
所以“打”是以名指勾弦的名稱。
有朋友錯誤理解了“打”字的意思,将名指往弦上用力打下,模樣很不雅觀,可發一笑。
摘:名指向外出弦曰。
摘多用于滾與輪間。
詳見後。
【譯文】 摘:名指向外出弦稱為“”。
“摘”多用于“滾”和“輪”的指法中。
詳見後。
曆:食指連挑二弦,取輕疾之聲,又雲,度也,即曆也。
【譯文】 曆:食指連續“挑”兩弦,要求彈出輕疾之聲,又稱為“”,即“度”,也就是“曆”。
撮:挑勾并下,兩弦同聲,或勾劈同聲,俱曰。
或一按一散,或俱按俱散活用。
惟貴兩聲相約而同,勿令參差①。
亦不可太響,太響則近喧鬧。
但将兩聲隐隐和同,至勻至實,則清雅可聽。
【注釋】 ①參差(cēncī):不齊貌。
【譯文】 撮:“挑”“勾”一起下指,兩弦同聲,或“勾”“劈”同聲,都稱為“”。
或是一按音一散音,或都是按音、都是散音,靈活運用。
兩聲必須要同時出,不能參差不齊。
也不可以太響,太響就近乎喧鬧。
必須讓兩聲隐隐呼應,出音非常均勻而堅實,那就清雅動聽了。
反撮:撮用挑勾者,反之則抹與剔;劈勾者,反之則托與剔也。
【譯文】 反撮:用“挑”“勾”的“撮”,反過來就是“抹”“剔”;用“劈”“勾”的“撮”,反過來就是“托”“剔”。
搯撮三聲:此結束聲也。
左大指爪起為搯①。
假如名指按七弦十徽,大指于九徽間一搯,右即一撮,次二搯,右又一撮,總名曰搯撮三聲。
計之則三搯二撮也。
【注釋】 ①搯:音tāo。
【譯文】 搯撮三聲:這是收束樂句時的聲響。
左手大指抓弦而起就是“搯”。
假如無名指按在七弦十徽上,大指在九徽的位置“搯”一聲,右手接着“撮”一聲;又“搯”兩聲,右手又“撮”一聲,總名為“搯撮三聲”。
算下來共計三“搯”二“撮”。
疊涓:一弦兩聲,用抹勾急彈也。
先抹後勾,取相連之聲。
【譯文】 疊涓:在一條弦上用“抹”“勾”急彈兩聲。
先“抹”後“勾”,要求聲音相連。
滾:名指摘弦向外,自七而連至二。
或從按處起,則不拘于七弦,然其止處必至于二弦也。
取前重後輕,聲如雷之隐隐則妙。
其秘法在善用名指筋力:曲其上節,固其下節,練就堅勁,推搖不動,而後下指,則磊然可聽矣①。
【注釋】 ①磊然:形容堅實清晰的聲音。
【譯文】 滾:無名指用“摘”的指法從七弦到二弦連續向外撥弦。
如果是從左手所按的弦開始,那就不一定始于七弦,但一定是到二弦結束。
取音須先重後輕,像隐隐的雷聲才好。
其中的訣竅在于善于使用無名指的筋力:彎曲上部指節,堅固下部指節,練就堅實的勁力,不會輕易搖動,然後下指時就磊然可聽了。
拂:食指抹弦向内,自一而連至七,或從按處止,亦不拘定七弦,但必從一起也。
不可太重,以緻暴響;輕輕拂來,連而勿斷,則得其趣矣。
【譯文】 拂:食指從一弦到七弦連續向内“抹”弦,或是結束在左手所按的弦上,也不一定限于七弦,但必然是從一弦開始。
下指不能太重,而導緻聲響暴厲;輕輕而拂,聲音連貫而不斷裂,就得到其中的意趣了。
潑剌:可分可合,有單潑止用、單剌止用者。
法以三指并而為用。
先令食、中、名三指屈曲其節,中指稍出于食指,名指稍出于中指,以作斜勢,一齊入弦,輕輕一拂,曰;又令三指屈節,食指稍出于中指,中指稍出于名指,亦作斜勢,一齊出弦,重重一掃,曰。
其手指來往名曰“遊魚擺尾勢”,貌取隽雅可觀①,聲取清健可聽。
不可太重,太重則煞起②;不可太輕,太輕則柔嫩。
但若風入松頭,衆響勻和而無煞聲,則嘉也。
手更不可離琴,離琴則勢失猛,惟傍弦出入,斯可矣。
今人多有捚拳入胸為者③,粗鄙之極,可為絕倒④。
【注釋】 ①隽雅:謂高雅脫俗。
②煞:煞聲,暴厲的聲響。
③捚(zhāi):用手掌托起。
此處用同“捏”。
④絕倒:大笑而傾倒。
【譯文】 潑剌:可分可合,有單“潑”隻用“”的,也有單“剌”隻用“”的。
方法是把三個手指并攏來運用。
先彎曲食、中、名三指的指節,讓中指略出于食指,無名指略出于中指,以傾斜的姿勢同時往内撥弦,輕輕一拂,這稱為“”;再彎曲三指的指節,讓食指略出于中指,中指略出于無名指,同樣以傾斜的姿勢同時往外撥弦,重重一掃,這稱為“”。
這樣的手指往來稱為“遊魚擺尾勢”,樣貌要優雅可觀,聲音要清健可聽。
下指不能太重,太重就會産生暴厲之聲;也不能太輕,太輕就過于柔嫩。
應該像風拂松端,所有的聲響都勻和而沒有煞聲才好。
手也不能離琴太遠,離琴太遠的話下指時很容易力量過于猛烈,必須靠着弦下指才好。
今人往往會捏拳向胸口而作“”,粗鄙至極,實在可笑。
摘潑剌:名指摘弦之一二,以潑剌也。
【譯文】 摘潑剌:無名指“摘”第一、二弦之後再作“潑剌”。
搯潑剌三聲:如前搯撮之法,用左一搯而右一潑,左二搯而右一剌,亦結聲。
【譯文】 搯潑剌三聲:和之前的搯撮之法類似,左手“搯”一下、右手“潑”一下,然後左手“搯”二下、右手“剌”一下,也是用于收束樂句的聲響。
即用“伏”字:無聲也。
其用在一二弦上,三指剌出,随以掌下罨定弦聲①,無形迹可見,使其自然不響為妙。
剌又不可多弦,弦多則聲長;獨一二弦聲,則清勁潔□耳。
【注釋】 ①罨(yǎn):覆按。
【譯文】 即用“伏”字:“”而沒有聲音。
該指法用在一二弦上,食、中、名三指“剌”出後,随即用手掌覆按在弦上,遏止餘音,必須不顯露痕迹,讓琴弦自然不響才好。
“剌”又不能用在很多弦上,弦多的話餘音就會過長;隻用在一二弦上,才會有清勁健爽的音效。
打圓:一挑一勾,先得二聲,少息,即急作二次,得四聲,後複慢挑一聲以完也。
或用一劈一勾者,亦如是法。
蓋打圓之妙處,全在急作四聲内得力,聲欲明亮,彈欲勻和,機欲圓活,無一毫阻礙為貴。
今人挑多重,勾多輕,不得勻和,故不能出其圓音也。
宜細審之。
【譯文】 打圓:“挑”一下“勾”一下,先得兩聲之後稍作停息,随即快速重複兩次“挑”“勾”,得四聲,然後再慢“挑”一聲以作收束。
或用一“劈”一“勾”,也是這樣的方法。
“打圓”的奧妙全在快彈的四聲必須彈好,聲音應該明亮清晰,指力應該均勻諧和,節奏應該松圓靈活,沒有絲毫的阻滞才好。
今人“挑”的時候往往過重,“勾”的時候往往過輕,無法勻和,所以不能彈出圓妙之音。
對此應當仔細揣摩。
圓婁:間一弦,用勾抹同聲。
欲其齊下,勿為偏重。
【譯文】 圓婁:間隔一條弦,用“勾”“抹”的指法同時出聲。
應該同時下指,音量上也不要有所偏重。
背鎖:同弦上用剔抹挑連彈三聲。
【譯文】 背鎖:同弦上先後用“剔”“抹”“挑”連彈三聲。
短鎖:同弦上先抹勾慢彈二聲,少息,加背鎖得五聲。
【譯文】 短鎖:同弦上先用“抹”“勾”慢彈兩聲,稍作停息,再加“背鎖”共得五聲。
長鎖:同弦上先抹挑,慢彈二聲,少息,加短鎖得七聲。
有用九聲者,覺太煩,勿用。
【譯文】 長鎖:同弦上先用“抹”“挑”慢彈兩聲,稍作停息,再加“短鎖”共得七聲。
也有人會用九聲,我覺得太繁瑣,所以不用。
散:左不按而彈,謂之散聲。
【譯文】 散:左手不按,隻用右手彈弦,稱為“散聲”。
輪:名、中、食三指屈而向外出弦,急得三聲。
其法以名居後,中稍前,食又稍前,要夾緊三指,摘剔挑次第而出①,如有力,勢方妙。
【注釋】 ①次第:依次。
【譯文】 輪:彎曲名、中、食三指向外出弦,快速地彈出三聲。
方法是把無名指放在後面,中指稍前,食指再稍前,必須夾緊三根手指,依次作“摘”“剔”“挑”而出,力度足夠,聲勢才好。
半輪:用名、中二指,如前法。
【譯文】 半輪:用無名指和中指,和之前“輪”的方法一樣。
全扶:泛音用。
食、中、名三指各入一弦,同拂得聲。
如實音用之意。
【譯文】 全扶:用于泛音。
食、中、名三指各入一弦,同時拂弦而得聲,和實音中用“”類似。
半扶:用食、中二指如前法。
【譯文】 半扶:用食、中二指,方法同前。
鼓:剔挑同弦二聲。
以大指款中、食二指①,先中後食,逐聲擊出。
要一按一散,取兩弦如一之聲,又名雙彈。
别譜或書字,或書字,即是也。
今本譜止用字。
【注釋】 ①款:扣。
【譯文】 鼓:在同弦上“剔”“挑”得二聲。
用大指扣住中、食二指,先中指後食指,相續彈出。
如果是兩弦一按一散的情況,就彈成兩弦如一聲,又名“雙彈”。
其他琴譜或者寫成“”,或者寫成“”,其實都是“”。
現在本譜隻用“”字。
如一:一按一散,剔而同聲。
取兩弦音葉處用之①。
假如左按七弦七徽六分,右剔一聲,與散六弦同聲也。
【注釋】 ①葉(xié):協和。
【譯文】 如一:兩弦一按一散,同時“剔”出一聲。
用于兩弦之音相互應和之處。
例如左手按在七弦七徽六分,右手連同六弦散弦一起剔出,兩弦同時發聲。
再作:從前句再彈一遍也,曰“從頭再作”,譜用字。
或從第幾字起再彈一遍,即将字傍用一,曰“從勾再作”。
譜用字。
【譯文】 再作:把前句再彈一遍,稱為“從頭再作”,琴譜中用“”字。
或從第幾字開始再彈一遍,就在該譜字邊加一個“”符号,稱為“從勾再作”,琴譜中用“”字。
索鈴:如滾之式。
左按七則挑七,按六則挑六,次第往前一路挑去。
或自七徽斜至九徽者,或自九徽斜至徽外者,有如鈴之索聲,磊磊落落①,無參差之疚,而得調勻之妙者為美也。
【注釋】 ①磊磊落落:拟聲詞,形容堅實而清晰的聲音。
【譯文】 索鈴:類似于“滾”。
左手按七弦,右手就“挑”七弦;左手按六弦,右手就“挑”六弦,依次往前一路作“挑”。
有的是從七徽斜到九徽,有的則是從九徽斜到徽外,磊磊落落像是連續的鈴铛聲,沒有參差散亂之病,而能有調和均勻之妙的聲音就是好的。
凡注譜寫七上、八上者,系上徽之一分。
此或值罨,或指上下其音有不定,方可用之。
如臨正音,要鑿然不動①,必寫出幾徽幾分,如六二、六四、七九、六九、四三、四七、八三、十八之類是也。
如有用過徽以葉音律者,亦是上一分下一分之類。
【注釋】 ①鑿然:确定的樣子。
【譯文】 凡是在琴譜上标注“七上”“八上”的情況,都是指在該徽以上一分。
這在或是遇到“罨”,或是遇到該音在弦上變動不定時才可以用。
如果是音律中的正音,則必須确定無疑地寫出幾徽幾分,如“六二”“六四”“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