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曰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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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知的。

    這樣的人即使自稱名家,他人又如何能夠同意? 挑:食指向外出弦曰。

    挑之精義,别有秘诠,名曰“懸指”。

    今人皆傍弦挨撫,音出多溷濁①,何可言妙?惟是挑以甲尖,從空懸落,于弦中一下而虛靈無礙②,始得清健之音也。

    若下三四徽彈者,則其聲已近委靡,又焉能得此清響? 【注釋】 ①溷(hùn)濁:渾濁不清。

     ②虛靈無礙:松活靈動而沒有滞礙。

     【譯文】 挑:食指向外出弦稱為“”。

    “”這一指法的精義有特别的秘解,稱為“懸指”。

    今人彈琴都貼着弦下指,出音多渾濁不清,談得上什麼高妙呢?隻有用甲尖作“挑”,從空中高高落下,在弦上一彈而過,虛靈無礙,這樣才能彈出清健的聲響。

    如果是下到三四徽彈,那麼出來的聲響會萎靡不振,又怎能發出清健之音呢? 勾:中指向内入弦曰。

    勾貴甲肉相半。

    今人但知左大指欲用甲肉,不知勾亦為然也。

    勾如純甲,則聲出多浮而暴。

    法以中指尖帶肉抵弦,重抵輕出,先肉後甲,而得聲者必至中至和也。

    又須一徽内勾弦,則亦得中和之聲。

    亦不可太下而彈,緻音柔懦不振①。

    語又雲“彈欲斷弦”者,固取其下指堅實,不使失于輕浮耳,殊不知過重之病,反見殺伐之聲。

    吾故曰:重抵輕出,才得堅實之中和也。

     【注釋】 ①柔懦不振:綿軟而萎靡之貌。

     【譯文】 勾:中指向内入弦稱為“”。

    “勾”以甲肉相半為佳。

    今人隻知道左手大指按弦需要甲肉相半,不知道“勾”也是如此。

    如果“勾”全用指甲,那麼出來的聲響往往浮躁而暴厲。

    正确的方法是用中指尖帶着一點指肉抵在弦上,重抵輕出,先肉後甲,這樣得到的聲響必然最為中和。

    又必須在一徽和嶽山之間“勾”弦,這樣才能得到中和之聲。

    下指的位置又不能太靠下,這樣會導緻出音柔懦而不挺拔。

    前人所謂“彈欲斷弦”固然是要求下指堅實,不讓出音失于輕浮,但卻不知下指過重的弊病,反而會表現出殺伐暴厲的聲響。

    所以我認為:重抵輕出,方能獲緻既堅實又中和的出音。

     剔:中指向外出弦曰。

    剔不可太剛,太剛則暴;指又不可太深,太深則濁。

    今人往往以指着琴面剔出,則非暴即濁矣。

    故法以肘腕平懸,令指得活潑之機,然後用甲尖正正剔出,則聲可得清和之緻也。

    又不可令指着弦而剔,使其遏住前聲①,不得聯絡②,亦是用指之病。

    但以指勾弦之後,虛虛剔出乃嘉耳。

     【注釋】 ①遏(è):阻止,禁止。

     ①聯絡:聯貫。

     【譯文】 剔:中指向外出弦稱為“”。

    “剔”不能太剛硬,太剛硬就顯得粗暴;下指又不能太深,太深就會使出音渾濁。

    今人往往是讓手指觸到琴面上再剔出,那麼出音就非暴即濁了。

    所以正确的方法是将肘和腕平平懸起,讓手指能夠處于放松靈活的狀态,然後用甲尖以中正的狀态“剔”出,這樣聲音就可以有清和的意趣。

    又不能讓手指貼弦之後再“剔”,這樣會遏止前聲的餘響,使樂句不能聯貫,這也是用指的弊病。

    隻要用手指“勾”弦之後,虛虛“剔”出才好。

     勾剔:譜内勾剔連寫用此。

     【譯文】 勾剔:琴譜内“勾”“剔”連寫時用這個譜字。

     打:名指向内入弦曰。

    一二弦散聲常用。

    亦取不輕不重,但若勾聲一般,無有異也。

    故打者乃名指勾弦之屬名耳。

    有友誤認“打”字之義,将名指用力打下,貌甚不雅,可發一噱①。

     【注釋】 ①噱(xué):笑。

     【譯文】 打:名指向内入弦稱為“”。

    常用于一二弦的散音。

    也需要不輕不重,就像“勾”聲一樣,沒什麼區别。

    所以“打”是以名指勾弦的名稱。

    有朋友錯誤理解了“打”字的意思,将名指往弦上用力打下,模樣很不雅觀,可發一笑。

     摘:名指向外出弦曰。

    摘多用于滾與輪間。

    詳見後。

     【譯文】 摘:名指向外出弦稱為“”。

    “摘”多用于“滾”和“輪”的指法中。

    詳見後。

     曆:食指連挑二弦,取輕疾之聲,又雲,度也,即曆也。

     【譯文】 曆:食指連續“挑”兩弦,要求彈出輕疾之聲,又稱為“”,即“度”,也就是“曆”。

     撮:挑勾并下,兩弦同聲,或勾劈同聲,俱曰。

    或一按一散,或俱按俱散活用。

    惟貴兩聲相約而同,勿令參差①。

    亦不可太響,太響則近喧鬧。

    但将兩聲隐隐和同,至勻至實,則清雅可聽。

     【注釋】 ①參差(cēncī):不齊貌。

     【譯文】 撮:“挑”“勾”一起下指,兩弦同聲,或“勾”“劈”同聲,都稱為“”。

    或是一按音一散音,或都是按音、都是散音,靈活運用。

    兩聲必須要同時出,不能參差不齊。

    也不可以太響,太響就近乎喧鬧。

    必須讓兩聲隐隐呼應,出音非常均勻而堅實,那就清雅動聽了。

     反撮:撮用挑勾者,反之則抹與剔;劈勾者,反之則托與剔也。

     【譯文】 反撮:用“挑”“勾”的“撮”,反過來就是“抹”“剔”;用“劈”“勾”的“撮”,反過來就是“托”“剔”。

     搯撮三聲:此結束聲也。

    左大指爪起為搯①。

    假如名指按七弦十徽,大指于九徽間一搯,右即一撮,次二搯,右又一撮,總名曰搯撮三聲。

    計之則三搯二撮也。

     【注釋】 ①搯:音tāo。

     【譯文】 搯撮三聲:這是收束樂句時的聲響。

    左手大指抓弦而起就是“搯”。

    假如無名指按在七弦十徽上,大指在九徽的位置“搯”一聲,右手接着“撮”一聲;又“搯”兩聲,右手又“撮”一聲,總名為“搯撮三聲”。

    算下來共計三“搯”二“撮”。

     疊涓:一弦兩聲,用抹勾急彈也。

    先抹後勾,取相連之聲。

     【譯文】 疊涓:在一條弦上用“抹”“勾”急彈兩聲。

    先“抹”後“勾”,要求聲音相連。

     滾:名指摘弦向外,自七而連至二。

    或從按處起,則不拘于七弦,然其止處必至于二弦也。

    取前重後輕,聲如雷之隐隐則妙。

    其秘法在善用名指筋力:曲其上節,固其下節,練就堅勁,推搖不動,而後下指,則磊然可聽矣①。

     【注釋】 ①磊然:形容堅實清晰的聲音。

     【譯文】 滾:無名指用“摘”的指法從七弦到二弦連續向外撥弦。

    如果是從左手所按的弦開始,那就不一定始于七弦,但一定是到二弦結束。

    取音須先重後輕,像隐隐的雷聲才好。

    其中的訣竅在于善于使用無名指的筋力:彎曲上部指節,堅固下部指節,練就堅實的勁力,不會輕易搖動,然後下指時就磊然可聽了。

     拂:食指抹弦向内,自一而連至七,或從按處止,亦不拘定七弦,但必從一起也。

    不可太重,以緻暴響;輕輕拂來,連而勿斷,則得其趣矣。

     【譯文】 拂:食指從一弦到七弦連續向内“抹”弦,或是結束在左手所按的弦上,也不一定限于七弦,但必然是從一弦開始。

    下指不能太重,而導緻聲響暴厲;輕輕而拂,聲音連貫而不斷裂,就得到其中的意趣了。

     潑剌:可分可合,有單潑止用、單剌止用者。

    法以三指并而為用。

    先令食、中、名三指屈曲其節,中指稍出于食指,名指稍出于中指,以作斜勢,一齊入弦,輕輕一拂,曰;又令三指屈節,食指稍出于中指,中指稍出于名指,亦作斜勢,一齊出弦,重重一掃,曰。

    其手指來往名曰“遊魚擺尾勢”,貌取隽雅可觀①,聲取清健可聽。

    不可太重,太重則煞起②;不可太輕,太輕則柔嫩。

    但若風入松頭,衆響勻和而無煞聲,則嘉也。

    手更不可離琴,離琴則勢失猛,惟傍弦出入,斯可矣。

    今人多有捚拳入胸為者③,粗鄙之極,可為絕倒④。

     【注釋】 ①隽雅:謂高雅脫俗。

     ②煞:煞聲,暴厲的聲響。

     ③捚(zhāi):用手掌托起。

    此處用同“捏”。

     ④絕倒:大笑而傾倒。

     【譯文】 潑剌:可分可合,有單“潑”隻用“”的,也有單“剌”隻用“”的。

    方法是把三個手指并攏來運用。

    先彎曲食、中、名三指的指節,讓中指略出于食指,無名指略出于中指,以傾斜的姿勢同時往内撥弦,輕輕一拂,這稱為“”;再彎曲三指的指節,讓食指略出于中指,中指略出于無名指,同樣以傾斜的姿勢同時往外撥弦,重重一掃,這稱為“”。

    這樣的手指往來稱為“遊魚擺尾勢”,樣貌要優雅可觀,聲音要清健可聽。

    下指不能太重,太重就會産生暴厲之聲;也不能太輕,太輕就過于柔嫩。

    應該像風拂松端,所有的聲響都勻和而沒有煞聲才好。

    手也不能離琴太遠,離琴太遠的話下指時很容易力量過于猛烈,必須靠着弦下指才好。

    今人往往會捏拳向胸口而作“”,粗鄙至極,實在可笑。

     摘潑剌:名指摘弦之一二,以潑剌也。

     【譯文】 摘潑剌:無名指“摘”第一、二弦之後再作“潑剌”。

     搯潑剌三聲:如前搯撮之法,用左一搯而右一潑,左二搯而右一剌,亦結聲。

     【譯文】 搯潑剌三聲:和之前的搯撮之法類似,左手“搯”一下、右手“潑”一下,然後左手“搯”二下、右手“剌”一下,也是用于收束樂句的聲響。

     即用“伏”字:無聲也。

    其用在一二弦上,三指剌出,随以掌下罨定弦聲①,無形迹可見,使其自然不響為妙。

    剌又不可多弦,弦多則聲長;獨一二弦聲,則清勁潔□耳。

     【注釋】 ①罨(yǎn):覆按。

     【譯文】 即用“伏”字:“”而沒有聲音。

    該指法用在一二弦上,食、中、名三指“剌”出後,随即用手掌覆按在弦上,遏止餘音,必須不顯露痕迹,讓琴弦自然不響才好。

    “剌”又不能用在很多弦上,弦多的話餘音就會過長;隻用在一二弦上,才會有清勁健爽的音效。

     打圓:一挑一勾,先得二聲,少息,即急作二次,得四聲,後複慢挑一聲以完也。

    或用一劈一勾者,亦如是法。

    蓋打圓之妙處,全在急作四聲内得力,聲欲明亮,彈欲勻和,機欲圓活,無一毫阻礙為貴。

    今人挑多重,勾多輕,不得勻和,故不能出其圓音也。

    宜細審之。

     【譯文】 打圓:“挑”一下“勾”一下,先得兩聲之後稍作停息,随即快速重複兩次“挑”“勾”,得四聲,然後再慢“挑”一聲以作收束。

    或用一“劈”一“勾”,也是這樣的方法。

    “打圓”的奧妙全在快彈的四聲必須彈好,聲音應該明亮清晰,指力應該均勻諧和,節奏應該松圓靈活,沒有絲毫的阻滞才好。

    今人“挑”的時候往往過重,“勾”的時候往往過輕,無法勻和,所以不能彈出圓妙之音。

    對此應當仔細揣摩。

     圓婁:間一弦,用勾抹同聲。

    欲其齊下,勿為偏重。

     【譯文】 圓婁:間隔一條弦,用“勾”“抹”的指法同時出聲。

    應該同時下指,音量上也不要有所偏重。

     背鎖:同弦上用剔抹挑連彈三聲。

     【譯文】 背鎖:同弦上先後用“剔”“抹”“挑”連彈三聲。

     短鎖:同弦上先抹勾慢彈二聲,少息,加背鎖得五聲。

     【譯文】 短鎖:同弦上先用“抹”“勾”慢彈兩聲,稍作停息,再加“背鎖”共得五聲。

     長鎖:同弦上先抹挑,慢彈二聲,少息,加短鎖得七聲。

    有用九聲者,覺太煩,勿用。

     【譯文】 長鎖:同弦上先用“抹”“挑”慢彈兩聲,稍作停息,再加“短鎖”共得七聲。

    也有人會用九聲,我覺得太繁瑣,所以不用。

     散:左不按而彈,謂之散聲。

     【譯文】 散:左手不按,隻用右手彈弦,稱為“散聲”。

     輪:名、中、食三指屈而向外出弦,急得三聲。

    其法以名居後,中稍前,食又稍前,要夾緊三指,摘剔挑次第而出①,如有力,勢方妙。

     【注釋】 ①次第:依次。

     【譯文】 輪:彎曲名、中、食三指向外出弦,快速地彈出三聲。

    方法是把無名指放在後面,中指稍前,食指再稍前,必須夾緊三根手指,依次作“摘”“剔”“挑”而出,力度足夠,聲勢才好。

     半輪:用名、中二指,如前法。

     【譯文】 半輪:用無名指和中指,和之前“輪”的方法一樣。

     全扶:泛音用。

    食、中、名三指各入一弦,同拂得聲。

    如實音用之意。

     【譯文】 全扶:用于泛音。

    食、中、名三指各入一弦,同時拂弦而得聲,和實音中用“”類似。

     半扶:用食、中二指如前法。

     【譯文】 半扶:用食、中二指,方法同前。

     鼓:剔挑同弦二聲。

    以大指款中、食二指①,先中後食,逐聲擊出。

    要一按一散,取兩弦如一之聲,又名雙彈。

    别譜或書字,或書字,即是也。

    今本譜止用字。

     【注釋】 ①款:扣。

     【譯文】 鼓:在同弦上“剔”“挑”得二聲。

    用大指扣住中、食二指,先中指後食指,相續彈出。

    如果是兩弦一按一散的情況,就彈成兩弦如一聲,又名“雙彈”。

    其他琴譜或者寫成“”,或者寫成“”,其實都是“”。

    現在本譜隻用“”字。

     如一:一按一散,剔而同聲。

    取兩弦音葉處用之①。

    假如左按七弦七徽六分,右剔一聲,與散六弦同聲也。

     【注釋】 ①葉(xié):協和。

     【譯文】 如一:兩弦一按一散,同時“剔”出一聲。

    用于兩弦之音相互應和之處。

    例如左手按在七弦七徽六分,右手連同六弦散弦一起剔出,兩弦同時發聲。

     再作:從前句再彈一遍也,曰“從頭再作”,譜用字。

    或從第幾字起再彈一遍,即将字傍用一,曰“從勾再作”。

    譜用字。

     【譯文】 再作:把前句再彈一遍,稱為“從頭再作”,琴譜中用“”字。

    或從第幾字開始再彈一遍,就在該譜字邊加一個“”符号,稱為“從勾再作”,琴譜中用“”字。

     索鈴:如滾之式。

    左按七則挑七,按六則挑六,次第往前一路挑去。

    或自七徽斜至九徽者,或自九徽斜至徽外者,有如鈴之索聲,磊磊落落①,無參差之疚,而得調勻之妙者為美也。

     【注釋】 ①磊磊落落:拟聲詞,形容堅實而清晰的聲音。

     【譯文】 索鈴:類似于“滾”。

    左手按七弦,右手就“挑”七弦;左手按六弦,右手就“挑”六弦,依次往前一路作“挑”。

    有的是從七徽斜到九徽,有的則是從九徽斜到徽外,磊磊落落像是連續的鈴铛聲,沒有參差散亂之病,而能有調和均勻之妙的聲音就是好的。

     凡注譜寫七上、八上者,系上徽之一分。

    此或值罨,或指上下其音有不定,方可用之。

    如臨正音,要鑿然不動①,必寫出幾徽幾分,如六二、六四、七九、六九、四三、四七、八三、十八之類是也。

    如有用過徽以葉音律者,亦是上一分下一分之類。

     【注釋】 ①鑿然:确定的樣子。

     【譯文】 凡是在琴譜上标注“七上”“八上”的情況,都是指在該徽以上一分。

    這在或是遇到“罨”,或是遇到該音在弦上變動不定時才可以用。

    如果是音律中的正音,則必須确定無疑地寫出幾徽幾分,如“六二”“六四”“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