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曰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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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解】 出自《溪山琴況》中的“遲”況。

    全文均摘抄自“遲”況,“遲”況中關于“氣候”之說在本篇中強調不夠,故本篇“徐”的含義容易讓讀者的理解僅僅停留在緩慢的概念上。

    “音生運指,優遊弦上,節其氣候,候至而下,以葉厥律”,摘自“遲”況“希聲之始作”;而“或章句舒徐,或緩急相間,或斷而複續,或續而複斷,因候制宜,自然調古聲希,漸入淵微”,摘自“遲”況“希聲之寓境”。

    最後引用嚴天池的詩句,嚴氏是萬曆時人,正是此詩句完全推翻了《十六法》文字作于明洪武年的說法,查阜西先生寫有《〈蕉窗九錄〉是僞書》和《是〈十六法〉剽竊〈二十四況〉》兩文,編入《查阜西琴學文萃》中。

     古人以琴涵養性情,故名其聲曰希,常于徐徐得之。

    音生運指,優遊弦上,節其氣候,候至而下,以葉厥律。

    或章句舒徐,或緩急相間,或斷而複續,或續而複斷,因候制宜,自然調古聲希,漸入淵微。

    嚴道徹詩①:“幾回拈出陽春調,月滿西樓下指遲。

    ”其于徐意,大有得也。

     【注釋】 ①嚴道徹:從嚴天池名“澂”來看,“徹”字當作“澈”。

    嚴澂,字道澈,号天池。

    譯文從之。

     【譯文】 古人借琴來涵養性情,所以稱琴聲為“希”,常在徐徐慢彈之間得其趣味。

    琴音在運指之時生出,在弦上從容自如地遊蕩,琴人需要将其劃分出“氣候”,按“候”而下指,以使其與音律相合。

    或是章句舒緩,或是快慢相間,或是斷而複續,或是續而複斷,根據曲中之“候”來調節自己的演奏,自然曲調古雅而取聲精希,逐漸進入琴樂的深微之境。

    嚴道澈詩:“幾回拈出陽春調,月滿西樓下指遲。

    ”他在“徐”上是非常有心得的。

     附錄 萬峰閣指法箋 【題解】 徐上瀛的琴學著作除了《溪山琴況》以外,還有《萬峰閣指法箋》與《左右手二十勢圖說》。

    相比起偏重于“形而上”之審美層面的《溪山琴況》,後兩者更偏重于“形而下”的技術層面。

    文獻有限,我們不知道《箋》與《圖說》究竟寫成于何時,但從《箋》最後署名的“婁江青山父徐谼”來看,其書當成于明亡之後(陸符在明亡之甲申年十月為《大還閣琴譜》所做的序文中有言:“今解褐不事武舉,将以琴隐,遂更名谼。

    ”)盡管《箋》自序似乎暗示該書曾得到單獨刊行(《圖說》的情況未知),但我們現在所見到的這兩部作品,則都附錄于康熙年間蔡毓榮所刊的《大還閣琴譜》。

     在内容上,《萬峰閣指法箋》和《溪山琴況》頗多相互印證之處,很多指法的解釋是對《溪山琴況》的進一步闡明(在本書注釋中也多用《箋》以證《琴況》);但從審美旨趣來看,《箋》有更為強烈的崇雅黜俗的傾向。

    例如在自序中,青山就很明确地提出“殊不知悅耳之音者乃俗音也”,以“悅耳”為“俗”,其明快程度可以說遠遠超越了《溪山琴況》。

    站在今人的立場上,我們很容易覺得青山的想法略顯狹隘,但從《箋》中所描述的當時琴壇的實際狀況來看,青山内心的憤憤之氣其實是不難理解的:“今人多誤認焦尾為上,嶽山為下,欲注七徽二分,反注八徽七分,每每太多。

    此亦無師妄用之徒,誤人不淺。

    ”從今天的琴人整體水準來看,恐怕不會出現這類太過低級的錯誤;而以此來反觀明清之際青山所處的琴壇生态,或許就會對其憤懑之語産生更多的同情。

     從琴學發展史來看,《萬峰閣指法箋》有兩點貢獻特别引人注目。

    首先,正如青山自己所說:“就其抹挑勾剔之類,不過是其粗迹,可得而易知也。

    而其所以抹挑,所以勾剔者,不可得而易知也。

    而況所以不易知者尤複多端乎?”在青山之前的琴譜中,盡管減字譜譜字的解釋已經産生了很多變異,但對譜字的解釋多隻停留在指法完成程序的層面。

    例如“”這一指法,明代前中期的《新刊發明琴譜》中就隻寫“擘也,用大指甲肉相半向外觸弦曰‘’,向徽曰外曰出”。

    而《箋》的解釋則遠遠超出了指法程序:1.對譜字的識讀(早期琴譜中“”多讀作“擘”,而在《箋》中則讀作“劈”,這一讀法一直沿用至今);2.對指法程序的解釋(“大指向外出弦”);3.對程序運行的細節性描述,包括動作和音響效果(“大指豎起,靠弦而出,與諸指彈聲無異”);4.對該指法之使用理由的解釋(“蓋因六弦與一應,七弦與二應,相去已遠,間勾不及,故用大指為便”);5.對當代琴壇的批判(“人皆用仰擘,以訛傳訛,令大指仰天擘弦,擊于琴面,聲則粗厲重濁,有何意趣可取”);6.對讀者的期許(“同調者幸勿誤之”)。

    盡管在青山之後的清代琴學著作中,某些指法的細節性要求得到了進一步地闡述,但以全面性、系統性而論,則很少有著作能夠超越《萬峰閣指法箋》的成就。

     其次,在《萬峰閣指法箋》的自序中,青山指出之前琴譜中的音位記錄存在着不夠明确的問題:“今吾人學琴,曾不辨其譜之何若。

    如二、六兩弦音本于七徽之九分也,而他譜則曰‘八上’;三弦之小間勾音本于十徽之八分也,而他譜則曰‘十一’。

    ”所謂“分”,即把兩徽之間的距離十等分,并從右徽開始向左計算距離,“十徽八分”即表示置指于自十徽至十一徽間的十分之八處。

    這種表述方式的精确程度無疑遠超前人——翻閱明代前中期的琴譜,在記錄徽間音位時其表述相當模糊。

    例如,如果曲譜某處出現“七八”的音位表述,其意隻是在七徽八徽之間取音,但七徽八徽之間音位甚多,“七八”可能是七徽三分、也可能是七徽六分。

    又如青山自序中所提出的“八上”在很多曲譜中也可能是指七徽六分,同名異音、同音異名的情況在早期琴譜中大量存在,很容易對初學者造成困擾。

    在減字譜中明确記錄徽分的記譜方式,《萬峰閣指法箋》及《大還閣琴譜》的确是一個裡程碑式的開端。

    另一方面,在徽分記錄明确之後,後人也能夠通過這些徽分記譜,從而對《大還閣琴譜》中涉及的律學進行深入探讨。

    例如譜中《樵歌》《炎涼操》等曲目,譜字“十八”與“十一”并用,這或許是作者對于音律的使用上有所區分,刻意為之;《樵歌》中譜字“十二半”,也表達了作者對這個按音位置須低于十二徽的強調。

    總而言之,青山對徽位的準确性記譜做了一個開端明示,自此之後的清代琴譜多采用了青山的徽分記譜法,這是《萬峰閣指法箋》在琴學史上的重要貢獻。

     自序 古人作琴操以傳後世者,蓋有譜之可考也。

    而譜之所繇①,悉本于指法而成。

    予于琴操既已著之譜矣,則指法安得不亟講乎②?然就其抹挑、勾剔之類,不過是其粗迹,可得而易知也。

    而其所以抹挑,所以勾剔者,不可得而易知也。

    而況所以不易知者尤複多端乎?漢唐以前姑勿問矣,餘隻見臞仙譜所遺指法簡略殊甚③,所謂粗迹者是已,烏知指法之中尤複有多端之妙乎④? 【注釋】 ①繇:通“由”。

     ②亟:急切,立刻。

     ③臞(qú)仙: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七子甯王朱權(1378—1448),别署涵虛子、丹丘先生,晚自号臞仙。

    善古琴,編有《神奇秘譜》。

    又善戲曲,編有《太和正音譜》。

     ④烏:哪裡,如何。

     【譯文】 古人之所以能創作琴曲傳諸後世,是因為有琴譜可供研考。

    而琴譜都是由指法構成的。

    我既然已經将琴曲寫成了琴譜,那又怎能不同時解釋指法呢?但抹挑勾剔之類的名稱不過是指法的粗略稱呼,很容易就能了解。

    而如何抹挑,如何勾剔的方法,卻并不容易明白。

    更何況之所以不能明白的原因又尤為複雜呢?漢唐以前暫且不論,我隻看到臞仙譜中所留存的指法非常簡略,僅僅是所謂的粗略名稱而已,又怎知指法中存在豐富多變的妙處? 嘗約指之抹挑勾剔之類皆有秘法①,不得其法,則茫然不知其妙。

    則雖彈至終曲,究于何處覓精微之緻哉?今吾人學琴,曾不辨其譜之何若②。

    如二、六兩弦音本于七徽之九分也,而他譜則曰“八上”;三弦之小間勾音本于十徽之八分也③,而他譜則曰“十一”。

    大都如是者,不可盡述。

    至于抹挑勾剔有順逆向背之别④,而他譜則用指皆左⑤,曆曆可證⑥。

    此則不知注譜之理者也。

    迨夫指法毫不談其如何以妙、如何以精⑦,而終日昧昧然以彈之⑧,得一邪靡悅耳之音,則忻自稱快⑨。

    殊不知悅耳之音者乃俗音也,人則反以為美。

    嗟乎!古音不複,琴道漸衰,鄭衛之聲滔滔皆是⑩,世道人心概可知矣。

    此則不知指法之妙者也。

     【注釋】 ①約:總結。

     ②何若:如何。

     ③小間勾:“間勾”指法在不同的琴譜中有不同的含義,“三弦之小間勾音”在《大還閣琴譜》中表示的是五弦散音(右手用“挑”)和三弦十徽八分按音(右手用“勾”)的應和。

     ④向背:正反。

     ⑤左:差錯。

     ⑥曆曆:清晰分明。

     ⑦迨夫:迨,至于。

    夫,發語詞,無意義。

     ⑧昧昧(mèi):昏亂,糊塗無知。

     ⑨忻(xīn):心喜。

     ⑩鄭衛之聲:代指俗樂。

     【譯文】 我曾經總結抹挑勾剔之類都有秘法,如果不得其法,那就會茫然不知其中的奧妙。

    這樣一來,即使彈完整曲,又能向哪裡尋求精微的意趣呢?現在我們學琴都不會辨析其琴譜究竟如何。

    如二、六兩弦的按音當在七徽九分處,而其他譜會寫作“八上”;三弦的小間勾音當在十徽八分處,而其他譜則會寫作“十一”。

    這樣的情況有很多,不能一一說明。

    抹挑勾剔有順逆正反的分别,而其他琴譜的用指都有差錯,處處皆是。

    這些琴譜的作者都不明白标注琴譜的道理。

    很多人不在指法上講求如何能妙、如何能精,而隻是整天昏昏然地彈琴,學會一首靡靡悅耳的琴曲就覺得非常開心。

    卻不知道悅耳的琴曲隻是流俗的音樂,人們卻反而認為它很美妙。

    唉!古代的雅樂不能恢複,琴中的正道逐漸衰微,到處都是鄭衛之聲,世道人心也就大緻可以想見了。

    這都是因為不知道指法的奧妙啊! 茲餘也,于琴譜多究理,于指法常辯難①,故少得其理與趣,而間嘗以識之②,私心以為秘于笈而不可示人也③。

    一日友至,見餘譜之指法,愕然曰:“世之忽于琴也,忽于譜之與指法也,琴道幾絕矣!然天之不欲絕此道也,賴有此書之傳,可為垂世。

    幸付之剞劂④,公諸同人,以俟夫琴道之中興也欤⑤!”餘謝之曰:“此書也,皆餘之所心得而紀之者,若雲傳世,則吾豈敢。

    ” 婁江青山父徐谼撰⑥ 【注釋】 ①辯難(nàn):辯駁問難。

     ②間:空閑時。

    識(zhì):記錄。

     ③笈(jí):書箱。

     ④幸:希望。

    剞劂(jījué):刊刻。

     ⑤俟(sì):等待。

     ⑥婁江:此指江蘇太倉。

    谼:音hóng。

     【譯文】 我會經常探究琴譜的條理,也會對指法多有辨析,所以稍稍明白其中的原理和意趣,空閑時曾将其加以記錄,自認為應當秘藏起來而不能給别人看。

    一天有朋友來,看到我所譜寫的指法,驚訝地說:“世人對琴、對琴譜與指法非常荒疏了,琴道幾乎都要斷絕了啊!但是上天不希望琴道斷絕,幸好有此書傳承琴道,可以流播後世。

    希望能将其刊行,讓同道之人都能看到,而期待琴道的中興!”我感謝他,說:“這書所記錄的都是我的心得,如果說要傳世,那真是不敢當。

    ” 婁江青山父徐谼撰 右指法 舊注指法甚簡,毫無精意示人。

    茲以心得秘诠①,明闡其旨,殊為要訣②。

    況考譜之義,全賴指法,舍此曷能喻之③? 【注釋】 ①秘诠:秘訣,秘解。

    诠,解釋。

     ②要訣:秘訣,訣竅。

     ③喻:了解,明白。

     【譯文】 前人解釋指法很簡略,完全沒有傳達出精深的内涵。

    我在此用心得秘解來明确地闡述指法的要旨,這是很關鍵的訣竅。

    何況鑽研琴譜靠的全是指法,不了解指法又怎麼能了解琴譜呢? 凡用指之例①,向徽曰“外”曰“出”,向身曰“内”曰“入”。

    據此,則知指法之所繇矣②。

     【注釋】 ①例:規矩。

     ②繇:通“由”。

     【譯文】 大凡用指的規矩,向琴徽的方向稱為“外”“出”,向身體的方向稱為“内”“入”。

    由此就能知道指法的使用依據了。

     劈:大指向外出弦曰。

    大指豎起,靠弦而出,與諸指彈聲無異。

    蓋因六弦與一應,七弦與二應,相去已遠,間勾不及①,故用大指為便。

    今人皆用仰擘②,以訛傳訛③,令大指仰天擘弦,擊于琴面,聲則粗厲重濁,有何意趣可取?同調者幸勿誤之④。

     【注釋】 ①間勾不及:六弦和一弦、七弦和二弦之間距離較遠,食指“挑”六弦或七弦後,中指“勾”一弦或二弦時有所不便,所以通常會改用大指“劈”六弦或七弦,而用中指“勾”一弦或二弦。

     ②擘(bò):撥彈琴弦的指法。

    用拇指擡弦為擘,引申為彈奏。

    元熊朋來《琴譜·指法》:“指法擘、托有二說,琴家以大指擡弦為擘,反為托。

    ” ③以訛傳訛:把本來不正确的話又錯誤地傳開去,越傳越錯。

     ④同調者:志趣相投的人。

     【譯文】 劈:大指向外出弦稱為“”。

    大指豎起,貼着弦出音,和其他手指彈弦出聲沒什麼兩樣。

    因為六弦和一弦對應,七弦與二弦對應,兩弦的距離比較遠,用食指、中指間勾的方式夠不到,所以用大指會比較方便。

    現在人們都用仰擘,以訛傳訛,讓大指朝天撥弦,弦碰擊在琴面上,聲音顯得粗厲重濁,這有什麼可取的意趣呢?希望同好之人不要産生錯誤的理解。

     托:大指向内入弦曰。

    惟不多用。

     【譯文】 托:大指向内入弦稱為“”。

    隻是“”不多用。

     抹:食指向内入弦曰。

    凡值一弦兩彈,則用先抹後挑;如一彈,止用挑①,不用抹也。

    用抹之法,必以正出,不可斜掃,又不可太重,使弦撲面。

    常在一徽内出聲,庶獲清健之音。

    如下三四徽而彈,則音出太柔而不堪聽矣。

    今人必于三四徽外彈者,比比皆是,此其通弊,而漸成锢疾也②。

    餘曰:今人撫琴,皆自以為妙矣,獨于右手,俱不能上徽内彈,至有下四五徽而不覺者。

    即自居名家,人安得許之? 【注釋】 ①止:隻。

     ②锢(gù)疾:同“痼疾”,積久難治的疾病。

     【譯文】 抹:食指向内入弦稱為“”。

    遇到兩次彈同一條弦的情況,就用先抹後挑;如果彈一次,就隻用挑而不用抹。

    用抹之法,一定要中鋒出指,不能側鋒斜掃,又不能用力太重,讓弦碰到琴面。

    需要保持在嶽山到一徽的範圍内下指,才可能彈出清健的聲響。

    如果到三四徽以下彈的話,那出音就太過柔懦而不好聽了。

    現在琴人多喜歡在三四徽以外下指,比比皆是,這是他們共同的不足,而逐漸成為難以改正的弊病。

    我認為:今人彈琴都自以為高妙,隻是右手都不能上到一徽以内來彈,甚至有下到四五徽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