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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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屬姻戚交遊之娛樂;母年不能及四十,而幸己之五十為榮,以父喪母哭之日,為置酒張樂之辰,其可乎不可?
┃今譯┃
對于我來說,更有不可以慶賀生日的原因,因為我是遺腹子。
我父親去世四個月後我才出生,呱呱墜地的那天,就把喪服當作襁褓用了。
我母親抱着我哭泣,哭暈過去又蘇醒過來,後來把我寄養在三兄嫂家。
在我三歲時,我的三嫂就去世了,不久之後又把我過繼了出去。
我的繼父、繼母、祖母又相繼棄我而去,十三歲時,生母也去世了,當時她年僅三十七歲。
計算一下,從我出生到十五歲,就沒有脫下過喪服。
看到他人穿着彩色繡花衣服、紅色鞋子,這些對于我來說就像是帝王諸公的禮服一樣不容易得到。
人生在世的孤苦,沒有更甚于此的。
每當回想這些,沒有一次不傷心難過淚流不止的。
平生從來沒有邀請親戚朋友,捧着酒杯給父母二位大人祝壽,卻享受子女家族姻親朋友為我祝壽;母親一生沒能活過四十歲,我卻把慶幸自己能活到五十歲當作一種榮耀,在父親去世、母親痛哭的日子裡擺酒奏樂慶賀生辰,可不可以這樣呢? ┃簡注┃ ①襁:襁褓(qiǎngbǎo),背負嬰兒用的寬帶和包裹嬰兒的被子,此處用為“當作襁褓”。
衰麻(cuīmá):喪服,衰衣麻绖。
②《文集》無“分”字。
③出嗣:過繼給他人為子,此處指過繼給他的堂伯父呂元啟。
④不脫:《文集》作“未嘗脫”。
衰绖(cuīdié):喪服。
古人喪服胸前當心處綴有長六寸、廣四寸的麻布,名衰,因名此衣為衰;圍在頭上的散麻繩為首绖,纏在腰間的為腰绖。
衰、绖兩者是喪服的主要部分。
⑤見:《文集》作“視”。
⑥衮舄(gǔnxì):衮,衮服,古代帝王或三公穿的禮服。
舄:指重木底鞋,是古時最尊貴的鞋,多為帝王大臣所穿。
┃實踐要點┃ 呂留良在此處叙述了自己悲苦的身世,說到自己的生日是父親不在母親痛哭的日子,為自己的出生而慶祝即為枉顧父喪母哭的悲苦,将置父母于何地?母親去世時年僅三十七歲,而自己慶祝自己活過了五十歲,這也是對母親的大不敬。
由此看來,此段說自己不适合慶生的理由,就是不能不顧父母。
這點對現在的孩子大有教育意義。
當今社會,獨生子女家庭比較多,有些人養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壞習慣,完全不顧忌自己的父母親朋,最終隻會讓父母心寒、厭棄。
或謂吾遭多難,厥宗幾覆,今幸而為不食之果,斯可慶也。
若是,則其不可也滋甚。
人固有以生為重者,亦有重于生者。
以生為重,吾幾當死而不死,則自戌、亥以後,無日不宜慶也,何待五十?如其有重于生也,則偷息一日,一日之恥也。
世有君子聞之曰:“夫夫也,何為至今不死也?”則其僇①嚴于斧,而②又何慶之有? ┃今譯┃ 也許有人要說,我自幼多次遭逢危難,這一支脈幾乎覆滅,現在僥幸成為幸存者,這也是值得慶賀的。
假若如此,那麼不能慶祝的原因也就更多了呀!人本來就有把生命看得最為重要的,也有把其他東西看得比生命更為重要的。
如果把生命看得最為重要,我是幾乎要死卻最終又幸存下來,那麼自庚戌、辛亥兩年(指四十二三歲時)以來,沒有一天是不可以慶祝的,何必要等到五十歲?如果說有些事比生命更為重要,那麼丢棄了這些而苟活一天,實際上就多了一天的恥辱。
世上有君子聽說之後肯定會說:“這個男人,為什麼到今天還沒有死掉呢?”實際上這個罪責比刀斧加身更嚴重,又有什麼值得慶賀的? ┃簡注┃ ①僇:即戮,指罪責。
②《文集》無“而”字。
┃實踐要點┃ 作為呂氏家族的一員,呂留良遭逢的危難極多,然而他并不看重所謂的幸運,反而認為明王朝有恩于呂家,他卻沒有為明朝殉節,這是偷活,也是恥辱。
此處可見其遺民情懷。
人一定要有節操,這一點非常重要。
故為吾計,惟有閉門深匿,以木葉蔽身,以泥水亂迹,如世間未嘗有我者,斯得耳!使以辱身苟活者為賢而慶之,将置夫生①不滿三十、義不顧門戶、斷脰飛首以遂其志義者于何地也?此吾終身不當慶之義,又有異乎他人者。
而六十以下之例,又其小而不必言者也。
然此言不可告于親朋,不得已援世俗避生之例。
俗之避也以明謙,其下者以惜費。
費吾素所不惜,謙亦無所謙,聊以釋吾上下之痛而已。
┃今譯┃ 所以若真是替我打算,隻有關起門來躲避于家中,用樹葉來遮蔽身子,用泥水來混淆蹤迹,就像世間從來沒有我這個人一樣,方才是正道呀!假若把忍辱苟活的人當作賢者并為此而慶賀,那又把那位沒活到三十歲、堅守道義而不顧家門、抛頭顱灑熱血而最終保全了道義的人置于何地?這就是我終身都不能慶賀生辰的理由,和别人又有所不同。
至于說年齡不到六十就慶生是在詛咒自己短命的說法,實在是太輕微完全不必多說了。
但是這些話不能告訴給親戚朋友,不得已隻能援用世上普通人不慶生辰的那些理由。
世俗之人也有用不可慶生來表明自己謙虛的,其次又有因為怕花錢的。
錢财我向來不會顧惜,謙虛也沒有什麼可謙虛的,隻不過用來緩解我内心的痛苦罷了。
┃簡注┃ ①生:《文集》作“年”。
┃實踐要點┃ 此處呂留良所說的比生命更為重要的,其實是指道義,而沒有活到三十歲,因為道義而被殺害的就是指他的侄兒呂宣忠。
呂宣忠因抗清而被殺害的那年才二十四歲。
因為想着這件事情,故而呂留良不願意慶賀自己的生日,但這又不可以随便告知他人。
呂留良告知其子這種道義,也就是一種民族氣節的教育。
凡親朋以壽盒祝儀來者,慎勿收①,雖以此得罪勿顧也。
汝等見長者,但叩頭辭謝,且禀白吾語雲:“良辰佳趣,村酒野花,奉諸先生杖履之歡,正複有日,豈必沾沾②此際,觸其惡緒而益其愆尤③哉?”諒諸先生愛我且熟其硁硁④,必不怪也。
┃今譯┃ 凡是親朋好友送來祝壽禮物的,千萬不能收,即使因此而得罪人也顧不得了。
你們見到長輩前來,隻要磕頭辭謝,并且把我下面的那些話禀明:“良辰佳趣,村酒野花,與諸位先生聚會優遊,這樣的日子還長着呢,又何必執着于什麼生日,觸發他的壞情緒還增加我的罪過呢?”想來諸位先生愛憐我并熟知我性格固執,一定不會怪罪的。
┃簡注┃ ①收:《文集》作“受”。
②沾沾:執着;拘執。
③愆(qiān)尤:罪過。
④硁硁(kēngkēng):淺陋而固執的樣子。
┃實踐要點┃ 親朋一片好意為自己祝壽,而自己又不能接受,以至拂逆了親友的一番好意,那麼又該怎樣才能堅守本心而又讓親友不怪罪呢?呂留良給了自己的孩子指引。
首先,要講原則。
不當慶生,即便因此得罪親友也在所不惜。
這也就告誡我們,做出了一項決定就要去堅持,不管遇到什麼樣的困難都不能退縮。
其次,推辭有法。
叩頭辭謝,既有對來者的尊重,也有自己的堅決。
禀白之語,則要
我父親去世四個月後我才出生,呱呱墜地的那天,就把喪服當作襁褓用了。
我母親抱着我哭泣,哭暈過去又蘇醒過來,後來把我寄養在三兄嫂家。
在我三歲時,我的三嫂就去世了,不久之後又把我過繼了出去。
我的繼父、繼母、祖母又相繼棄我而去,十三歲時,生母也去世了,當時她年僅三十七歲。
計算一下,從我出生到十五歲,就沒有脫下過喪服。
看到他人穿着彩色繡花衣服、紅色鞋子,這些對于我來說就像是帝王諸公的禮服一樣不容易得到。
人生在世的孤苦,沒有更甚于此的。
每當回想這些,沒有一次不傷心難過淚流不止的。
平生從來沒有邀請親戚朋友,捧着酒杯給父母二位大人祝壽,卻享受子女家族姻親朋友為我祝壽;母親一生沒能活過四十歲,我卻把慶幸自己能活到五十歲當作一種榮耀,在父親去世、母親痛哭的日子裡擺酒奏樂慶賀生辰,可不可以這樣呢? ┃簡注┃ ①襁:襁褓(qiǎngbǎo),背負嬰兒用的寬帶和包裹嬰兒的被子,此處用為“當作襁褓”。
衰麻(cuīmá):喪服,衰衣麻绖。
②《文集》無“分”字。
③出嗣:過繼給他人為子,此處指過繼給他的堂伯父呂元啟。
④不脫:《文集》作“未嘗脫”。
衰绖(cuīdié):喪服。
古人喪服胸前當心處綴有長六寸、廣四寸的麻布,名衰,因名此衣為衰;圍在頭上的散麻繩為首绖,纏在腰間的為腰绖。
衰、绖兩者是喪服的主要部分。
⑤見:《文集》作“視”。
⑥衮舄(gǔnxì):衮,衮服,古代帝王或三公穿的禮服。
舄:指重木底鞋,是古時最尊貴的鞋,多為帝王大臣所穿。
┃實踐要點┃ 呂留良在此處叙述了自己悲苦的身世,說到自己的生日是父親不在母親痛哭的日子,為自己的出生而慶祝即為枉顧父喪母哭的悲苦,将置父母于何地?母親去世時年僅三十七歲,而自己慶祝自己活過了五十歲,這也是對母親的大不敬。
由此看來,此段說自己不适合慶生的理由,就是不能不顧父母。
這點對現在的孩子大有教育意義。
當今社會,獨生子女家庭比較多,有些人養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壞習慣,完全不顧忌自己的父母親朋,最終隻會讓父母心寒、厭棄。
或謂吾遭多難,厥宗幾覆,今幸而為不食之果,斯可慶也。
若是,則其不可也滋甚。
人固有以生為重者,亦有重于生者。
以生為重,吾幾當死而不死,則自戌、亥以後,無日不宜慶也,何待五十?如其有重于生也,則偷息一日,一日之恥也。
世有君子聞之曰:“夫夫也,何為至今不死也?”則其僇①嚴于斧,而②又何慶之有? ┃今譯┃ 也許有人要說,我自幼多次遭逢危難,這一支脈幾乎覆滅,現在僥幸成為幸存者,這也是值得慶賀的。
假若如此,那麼不能慶祝的原因也就更多了呀!人本來就有把生命看得最為重要的,也有把其他東西看得比生命更為重要的。
如果把生命看得最為重要,我是幾乎要死卻最終又幸存下來,那麼自庚戌、辛亥兩年(指四十二三歲時)以來,沒有一天是不可以慶祝的,何必要等到五十歲?如果說有些事比生命更為重要,那麼丢棄了這些而苟活一天,實際上就多了一天的恥辱。
世上有君子聽說之後肯定會說:“這個男人,為什麼到今天還沒有死掉呢?”實際上這個罪責比刀斧加身更嚴重,又有什麼值得慶賀的? ┃簡注┃ ①僇:即戮,指罪責。
②《文集》無“而”字。
┃實踐要點┃ 作為呂氏家族的一員,呂留良遭逢的危難極多,然而他并不看重所謂的幸運,反而認為明王朝有恩于呂家,他卻沒有為明朝殉節,這是偷活,也是恥辱。
此處可見其遺民情懷。
人一定要有節操,這一點非常重要。
故為吾計,惟有閉門深匿,以木葉蔽身,以泥水亂迹,如世間未嘗有我者,斯得耳!使以辱身苟活者為賢而慶之,将置夫生①不滿三十、義不顧門戶、斷脰飛首以遂其志義者于何地也?此吾終身不當慶之義,又有異乎他人者。
而六十以下之例,又其小而不必言者也。
然此言不可告于親朋,不得已援世俗避生之例。
俗之避也以明謙,其下者以惜費。
費吾素所不惜,謙亦無所謙,聊以釋吾上下之痛而已。
┃今譯┃ 所以若真是替我打算,隻有關起門來躲避于家中,用樹葉來遮蔽身子,用泥水來混淆蹤迹,就像世間從來沒有我這個人一樣,方才是正道呀!假若把忍辱苟活的人當作賢者并為此而慶賀,那又把那位沒活到三十歲、堅守道義而不顧家門、抛頭顱灑熱血而最終保全了道義的人置于何地?這就是我終身都不能慶賀生辰的理由,和别人又有所不同。
至于說年齡不到六十就慶生是在詛咒自己短命的說法,實在是太輕微完全不必多說了。
但是這些話不能告訴給親戚朋友,不得已隻能援用世上普通人不慶生辰的那些理由。
世俗之人也有用不可慶生來表明自己謙虛的,其次又有因為怕花錢的。
錢财我向來不會顧惜,謙虛也沒有什麼可謙虛的,隻不過用來緩解我内心的痛苦罷了。
┃簡注┃ ①生:《文集》作“年”。
┃實踐要點┃ 此處呂留良所說的比生命更為重要的,其實是指道義,而沒有活到三十歲,因為道義而被殺害的就是指他的侄兒呂宣忠。
呂宣忠因抗清而被殺害的那年才二十四歲。
因為想着這件事情,故而呂留良不願意慶賀自己的生日,但這又不可以随便告知他人。
呂留良告知其子這種道義,也就是一種民族氣節的教育。
凡親朋以壽盒祝儀來者,慎勿收①,雖以此得罪勿顧也。
汝等見長者,但叩頭辭謝,且禀白吾語雲:“良辰佳趣,村酒野花,奉諸先生杖履之歡,正複有日,豈必沾沾②此際,觸其惡緒而益其愆尤③哉?”諒諸先生愛我且熟其硁硁④,必不怪也。
┃今譯┃ 凡是親朋好友送來祝壽禮物的,千萬不能收,即使因此而得罪人也顧不得了。
你們見到長輩前來,隻要磕頭辭謝,并且把我下面的那些話禀明:“良辰佳趣,村酒野花,與諸位先生聚會優遊,這樣的日子還長着呢,又何必執着于什麼生日,觸發他的壞情緒還增加我的罪過呢?”想來諸位先生愛憐我并熟知我性格固執,一定不會怪罪的。
┃簡注┃ ①收:《文集》作“受”。
②沾沾:執着;拘執。
③愆(qiān)尤:罪過。
④硁硁(kēngkēng):淺陋而固執的樣子。
┃實踐要點┃ 親朋一片好意為自己祝壽,而自己又不能接受,以至拂逆了親友的一番好意,那麼又該怎樣才能堅守本心而又讓親友不怪罪呢?呂留良給了自己的孩子指引。
首先,要講原則。
不當慶生,即便因此得罪親友也在所不惜。
這也就告誡我們,做出了一項決定就要去堅持,不管遇到什麼樣的困難都不能退縮。
其次,推辭有法。
叩頭辭謝,既有對來者的尊重,也有自己的堅決。
禀白之語,則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