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關燈
古人制幾榻(1),雖長短廣狹不齊,置之齋室,必古雅可愛,又坐卧依憑,無不便适。

    燕衎之暇(2),以之展經史,閱書畫,陳鼎彜(3),羅肴核(4),施枕簟(5),何施不可。

    今人制作,徒取雕繪文飾,以悅俗眼,而古制蕩然,令人慨歎實深。

    志《幾榻第六》。

     【注釋】 (1)幾榻:案之小者為幾,床低而小者為榻。

     (2)燕衎(kàn):宴飲行樂。

     (3)鼎彜:古代祭器,上面多刻着表彰有功人物的文字。

     (4)肴核:肉類和果類食品。

     (5)枕簟(diàn):枕頭和席子。

    簟,竹席。

     【譯文】 古人制作幾榻,雖然長短寬窄不一,但放置于居室之内,都很古雅可愛,而且坐卧憑靠,都非常方便舒适。

    宴飲行樂之餘,在上面觀覽經籍,閱讀書畫,陳放古代祭器,擺放菜肴果蔬,放置枕頭席子,無所不可。

    今人制作幾榻,隻求雕繪裝飾,以取悅時尚,古代的形制蕩然無存,實在是讓人感慨。

    記《幾榻第六》。

     【點評】 幾榻即靠幾與卧榻,泛指日用器具。

    本文為緒言,總括對日用器具的審美要求。

    說當下的器具,卻先從古人說起,這也是文震亨一貫的寫法。

    古代的幾榻不僅具有“古雅可愛”的外觀,而且舒适、實用。

    而現今的幾榻隻追求外觀的彩飾,卻抛棄了實用的功能,追求時尚,成為媚俗的産物。

    在古今對比中,文震亨貴古賤今,以古襯今,隐含着對時尚的批判。

     不同于之前對審美與幽隐氛圍的追求,文震亨在此處很重視幾榻的舒适與方便,排斥時尚的華而不實。

    因為幾榻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品,首要功能是供人坐卧,而并非僅僅是擺設。

    三國應璩《與侍郎曹長思書》:“家貧孟公,無置酒之樂。

    悲風起于閨闱,紅塵蔽于幾榻。

    ”唐白居易《洛下諸客就宅相送偶題西亭》:“幾榻臨池坐,軒車冒雪過。

    ”可見即使再貧窮的文人,也有幾榻相伴,幾榻乃是最不可缺少的生活用具。

    與文震亨同時的陳繼儒《小窗幽記》:“掃徑迎清風,登台邀明月,琴觞之餘,間以歌詠,止許鳥語花香,來吾幾榻耳。

    ”作為“幽人”,幽隐的生活中同樣不可缺少幾榻。

     榻 座高一尺二寸,屏高一尺三寸,長七尺有奇,橫三尺五寸,周設木格,中貫湘竹,下座不虛(1)。

    三面靠背,後背與兩傍等,此榻之定式也。

    有古斷紋者(2),有元螺钿者(3),其制自然古雅。

    忌有四足,或為螳螂腿(4),下承以闆,則可。

    近有大理石鑲者,有退光朱黑漆中刻竹樹以粉填者,有新螺钿者,大非雅器。

    他如花楠、紫檀、烏木、花梨,照舊式制成,俱可用。

    一改長大諸式,雖曰美觀,俱落俗套。

    更見元制榻,有長一丈五尺,闊二尺餘,上無屏者,蓋古人連床夜卧,以足抵足,其制亦古,然今卻不适用。

     【注釋】 (1)下座不虛:床腳不搖晃。

    下座,床腳。

     (2)古斷紋:舊的斷紋。

     (3)元螺钿(diàn):元代的螺钿,與下文的新螺钿相對。

    螺钿,将各種貝殼磨制後鑲嵌在家具器物表面的裝飾工藝。

     (4)螳螂腿:榻足像螳螂腿的形狀。

     【譯文】 榻座高一尺二寸,靠背高一尺三寸,長七尺有餘,寬三尺五寸,周圍設置木欄杆,中間鋪設湘竹,床腳不搖晃。

    三面有靠背,後背與兩旁的靠背相等,這是榻的定式。

    有的榻有舊斷紋,有的榻有元螺钿,樣式自然古雅。

    榻忌諱做成四隻腳,或者做成螳螂腿形狀,下面用木闆支撐就可以。

    現在有用大理石鑲嵌的,有在退光朱黑漆中刻畫竹樹用粉填塗的,還有新螺钿的,這些完全不屬于古雅器物。

    其他如花楠木、紫檀木、烏木、花梨木,按照舊式規格制成,都可以使用。

    如
0.07934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