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疵僞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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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有純,必有疵;有真,必有僞。
知其純者、真者,而不知其疵者、僞者,非真知也。
惟能知其疵與僞,而不至為疵、僞所欺,斯純與真者出焉矣。
凡物皆然,于瓷尤甚。
故特辟一門,以作照夜之燈、然犀之鏡也(1)。
【注釋】 (1)然犀:燒犀角而照物。
南朝宋劉敬叔《異苑》卷七:“晉溫峤至牛渚矶,聞水底有音樂之聲,水深不可測。
傳言下多怪物。
乃燃犀角而照之。
須臾,水族覆火,奇形異狀。
”本此。
【譯文】 器物有純粹就一定有瑕疵,有真實就一定有虛假。
隻知道純粹、真實而不知瑕疵、虛假,并不是真的知道。
隻有能知道其瑕疵、虛假,而不至于為瑕疵、虛假所欺騙,然後純粹與真實才能顯露出來。
凡是器物都是這樣,瓷器尤其如此。
因此特設一門,以作為照夜的燈火、燃犀的明鏡。
疵者易見,僞者難知,剖析毫芒,微之又微,往往謬以千裡,失之毫厘。
惟經驗之久曆,斯準繩之不諐耳。
【譯文】 有瑕疵容易看出,而作僞的難以判明,如解剖分析毫毛,微乎其微,重大的失誤,往往隻是由于辨别上的毫厘之失。
隻有具備長久的經驗,才能秉承原則,判斷準确。
彩色之沿革,代有不同。
繪事之流派,世有各别。
非深明乎彩色之沿革,繪事之流派,未易窮其真際也(1)。
且素瓷之質,同一白地,底足之色,同一露胎,亦有年代遠近、物質變遷之殊,非洞達其源流,而燭以巨眼,烏能不目迷五色耶(2)? 【注釋】 (1)真際:真義,真谛。
(2)目迷五色:謂五色紛呈,使人眼花缭亂。
比喻事物錯綜複雜,分辨不清。
本《老子》:“五色令人目盲。
” 【譯文】 彩色的變遷,曆代不同。
繪畫的流派,世代各異。
非深知彩色變革、繪畫流派的人,就不容易窮究其真象。
況且素瓷的本質同樣是白地,底足的顔色同樣是露胎,也有年代遠近、物質變化的不同,若非通曉它的源流變化,而施以明察銳利之目,又怎麼能夠不被其多種的假象所迷惑呢? 繪事之流派,固不易知,然易于欺常人,頗難于欺吾輩,蓋翰墨與六法沆瀣一氣故也(1)。
若彩色則尤難辨矣。
吾人于彩色之研究,雖洞知其變遷,而近年發明之藍、黃、綠,均得八九,但紅與紫稍不及耳。
故一遇此等物,屢易炫惑吾人之眼。
殆由賈胡懸金以旌(2),價值日漲,遂益淬厲工料以應其求(3)。
恒有光緒初所不能仿者,而近年竟能仿之,不得不謂為美術進步,然認作廬山真面,則非矣。
【注釋】 (1)翰墨:原指筆墨,借指書畫與文章。
六法:南朝齊謝赫《古畫品錄》謂繪畫有六法:一氣韻生動,二骨法用筆,三應物象形,四随類賦彩,五經營位置,六傳移模寫。
見唐張彥遠《曆代名畫記·論畫六法》。
後引申為中國繪畫的總法則和代稱。
沆瀣一氣:宋錢易《南部新書·戊集》載,唐代崔瀣參加科舉考試,被考官崔沆錄取。
當時有人嘲笑說:“座主門生,沆瀣一氣。
”後用以喻氣味相投的人聯結在一起。
多用于貶義。
(2)旌:表彰。
這裡引申指鼓動。
(3)淬(cuì)厲:淬火磨砺。
【譯文】 繪畫的流派固然不容易通曉,然而易于欺騙一般人,而很難蒙蔽我們這些人,是因為繪畫技法與文字六法相通的緣故。
如果是彩色,就更難分辨了。
我們對于彩色的研究,雖然能清楚的知道它的曆史變化,但近年來發明的藍、黃、綠色都有八九分象,隻是紅與紫色還略有不及。
所以一遇到這類器物,常常容易迷惑我們的眼睛。
這大緻由于外商重金懸賞,價值日漸高漲,于是更加講究工料,以滿足其要求。
常有光緒初期無法仿制的,而近年竟然能夠仿制。
這不能不說是美術的進步,然而若認作真品就錯了。
元 磁州窯白釉黑花嬰戲瓷罐 有雖疵而不得謂之疵者,曰縮釉,曰短釉,曰麻癞,曰黏釉。
縮釉者,謂入窯之際,火候驟緊,往往斂釉露出胎骨也。
短釉者,謂随意挂釉,不到底足,此等蘸釉法病在不勻。
黏釉者,謂釉汁未幹,兩器相并而為一,擘之使開(1),若黏片礫然(2)。
麻癞者,謂入窯時黏有火炭,釉汁稍縮成堆垛形。
此數者,皆宋、元所常有,且有因是而證制作之确據者,故曰雖疵而不得謂之疵也。
【注釋】 (1)擘(bò):分開,剖裂。
(2)若黏片礫然:像黏上了一頁石片的樣子。
【譯文】 有雖然屬于瑕疵但不能稱作瑕疵的,如縮釉、短釉、麻癞、黏釉等等。
所謂縮釉,是說在入窯時火候驟然緊縮,往往使釉料收縮而露出胎骨。
所謂短釉,指随意挂釉而不到底足,這類蘸釉法的弊病在于不均。
所謂黏釉,指釉汁未幹,兩件瓷器相并在一起,剖開後像黏上一頁石片的樣子。
所謂麻癞,指入窯時黏有火炭,釉汁稍有收縮而成堆垛的形狀。
這幾種情況都是宋元瓷器中常見的,而且還有把這些瑕疵作為證明其為宋元制作之确實證據的,所以說雖然是瑕疵,但不能看作是真的瑕疵。
有小疵而不掩大醇者(1),曰窯縫,曰冷紋,曰驚紋,曰爪紋。
窯縫者,謂坯質偶松,為火力所迫,土漿微坼,厥有短縫。
冷紋者,謂器皿出窯之頃,風力偶侵,一線微裂,不緻透及他面。
驚紋者,謂瓷質極薄,偶緣驚觸,内坼微痕,表面卻無傷損。
爪紋者,謂器有裂痕,略
知其純者、真者,而不知其疵者、僞者,非真知也。
惟能知其疵與僞,而不至為疵、僞所欺,斯純與真者出焉矣。
凡物皆然,于瓷尤甚。
故特辟一門,以作照夜之燈、然犀之鏡也(1)。
【注釋】 (1)然犀:燒犀角而照物。
南朝宋劉敬叔《異苑》卷七:“晉溫峤至牛渚矶,聞水底有音樂之聲,水深不可測。
傳言下多怪物。
乃燃犀角而照之。
須臾,水族覆火,奇形異狀。
”本此。
【譯文】 器物有純粹就一定有瑕疵,有真實就一定有虛假。
隻知道純粹、真實而不知瑕疵、虛假,并不是真的知道。
隻有能知道其瑕疵、虛假,而不至于為瑕疵、虛假所欺騙,然後純粹與真實才能顯露出來。
凡是器物都是這樣,瓷器尤其如此。
因此特設一門,以作為照夜的燈火、燃犀的明鏡。
疵者易見,僞者難知,剖析毫芒,微之又微,往往謬以千裡,失之毫厘。
惟經驗之久曆,斯準繩之不諐耳。
【譯文】 有瑕疵容易看出,而作僞的難以判明,如解剖分析毫毛,微乎其微,重大的失誤,往往隻是由于辨别上的毫厘之失。
隻有具備長久的經驗,才能秉承原則,判斷準确。
彩色之沿革,代有不同。
繪事之流派,世有各别。
非深明乎彩色之沿革,繪事之流派,未易窮其真際也(1)。
且素瓷之質,同一白地,底足之色,同一露胎,亦有年代遠近、物質變遷之殊,非洞達其源流,而燭以巨眼,烏能不目迷五色耶(2)? 【注釋】 (1)真際:真義,真谛。
(2)目迷五色:謂五色紛呈,使人眼花缭亂。
比喻事物錯綜複雜,分辨不清。
本《老子》:“五色令人目盲。
” 【譯文】 彩色的變遷,曆代不同。
繪畫的流派,世代各異。
非深知彩色變革、繪畫流派的人,就不容易窮究其真象。
況且素瓷的本質同樣是白地,底足的顔色同樣是露胎,也有年代遠近、物質變化的不同,若非通曉它的源流變化,而施以明察銳利之目,又怎麼能夠不被其多種的假象所迷惑呢? 繪事之流派,固不易知,然易于欺常人,頗難于欺吾輩,蓋翰墨與六法沆瀣一氣故也(1)。
若彩色則尤難辨矣。
吾人于彩色之研究,雖洞知其變遷,而近年發明之藍、黃、綠,均得八九,但紅與紫稍不及耳。
故一遇此等物,屢易炫惑吾人之眼。
殆由賈胡懸金以旌(2),價值日漲,遂益淬厲工料以應其求(3)。
恒有光緒初所不能仿者,而近年竟能仿之,不得不謂為美術進步,然認作廬山真面,則非矣。
【注釋】 (1)翰墨:原指筆墨,借指書畫與文章。
六法:南朝齊謝赫《古畫品錄》謂繪畫有六法:一氣韻生動,二骨法用筆,三應物象形,四随類賦彩,五經營位置,六傳移模寫。
見唐張彥遠《曆代名畫記·論畫六法》。
後引申為中國繪畫的總法則和代稱。
沆瀣一氣:宋錢易《南部新書·戊集》載,唐代崔瀣參加科舉考試,被考官崔沆錄取。
當時有人嘲笑說:“座主門生,沆瀣一氣。
”後用以喻氣味相投的人聯結在一起。
多用于貶義。
(2)旌:表彰。
這裡引申指鼓動。
(3)淬(cuì)厲:淬火磨砺。
【譯文】 繪畫的流派固然不容易通曉,然而易于欺騙一般人,而很難蒙蔽我們這些人,是因為繪畫技法與文字六法相通的緣故。
如果是彩色,就更難分辨了。
我們對于彩色的研究,雖然能清楚的知道它的曆史變化,但近年來發明的藍、黃、綠色都有八九分象,隻是紅與紫色還略有不及。
所以一遇到這類器物,常常容易迷惑我們的眼睛。
這大緻由于外商重金懸賞,價值日漸高漲,于是更加講究工料,以滿足其要求。
常有光緒初期無法仿制的,而近年竟然能夠仿制。
這不能不說是美術的進步,然而若認作真品就錯了。
元 磁州窯白釉黑花嬰戲瓷罐 有雖疵而不得謂之疵者,曰縮釉,曰短釉,曰麻癞,曰黏釉。
縮釉者,謂入窯之際,火候驟緊,往往斂釉露出胎骨也。
短釉者,謂随意挂釉,不到底足,此等蘸釉法病在不勻。
黏釉者,謂釉汁未幹,兩器相并而為一,擘之使開(1),若黏片礫然(2)。
麻癞者,謂入窯時黏有火炭,釉汁稍縮成堆垛形。
此數者,皆宋、元所常有,且有因是而證制作之确據者,故曰雖疵而不得謂之疵也。
【注釋】 (1)擘(bò):分開,剖裂。
(2)若黏片礫然:像黏上了一頁石片的樣子。
【譯文】 有雖然屬于瑕疵但不能稱作瑕疵的,如縮釉、短釉、麻癞、黏釉等等。
所謂縮釉,是說在入窯時火候驟然緊縮,往往使釉料收縮而露出胎骨。
所謂短釉,指随意挂釉而不到底足,這類蘸釉法的弊病在于不均。
所謂黏釉,指釉汁未幹,兩件瓷器相并在一起,剖開後像黏上一頁石片的樣子。
所謂麻癞,指入窯時黏有火炭,釉汁稍有收縮而成堆垛的形狀。
這幾種情況都是宋元瓷器中常見的,而且還有把這些瑕疵作為證明其為宋元制作之确實證據的,所以說雖然是瑕疵,但不能看作是真的瑕疵。
有小疵而不掩大醇者(1),曰窯縫,曰冷紋,曰驚紋,曰爪紋。
窯縫者,謂坯質偶松,為火力所迫,土漿微坼,厥有短縫。
冷紋者,謂器皿出窯之頃,風力偶侵,一線微裂,不緻透及他面。
驚紋者,謂瓷質極薄,偶緣驚觸,内坼微痕,表面卻無傷損。
爪紋者,謂器有裂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