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志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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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術》桑栽大如臂許,正月中移之。
〈亦不須髡。
〉率十步一樹,〈陰相接,則妨禾豆。
〉行欲小掎角,不用正相當。
《士農必用》園內養成荊、魯桑小樹,如轉盤時,於臘月內可去不便枝梢,小樹近上留三五條,椀口以上樹留十餘條,長一尺以上,餘者皆科去。
至來春桑眼動時,連根掘來,於漫地內,闊八步一行,行內相去四步一樹,相對栽之。
〈栽培、澆灌如前法。
桑行內種田,闊八步,牛耕一繳地也。
行內相去四步一樹,破地四步,已久可成大樹。
相對則可以橫耕,故田不廢墾,桑不緻荒也。
〉荊棘圍護。
當年橫枝上所長條,至臘月科令稀勻得所。
至來春,便可養蠶。
野桑成身者,卽可移栽。
〈留橫枝如前法。
一名一生桑,其根平淺,故不久自死。
轉盤換根,則長旺又久遠也。
農家移栽爲「轉盤」,桑同果樹,一移一旺,舊根斫斷,新根卽生。
新根不平生,向下生也,以此故長旺久遠。
〉 《齊民要術》凡耕桑田,不用近樹。
〈傷桑、破犂,所謂兩失。
〉其犂不著處,斸地令起,斫去浮根,以蠶矢糞之。
〈去浮根,不妨耬犂,令樹肥茂也。
〉 《齊民要術》又法:〈歲常繞樹一步散蕪菁子,收穫之後,放豬啖之,其地柔軟,有勝耕者。
〉種禾、豆,欲得逼樹。
〈不失地利,田又調熟。
遶樹散蕪菁者,不勞逼也。
〉 《務本新書》桑隔內修蒔宜淨,使透風日,則桑決榮茂。
萬一有步屈等蟲,又易捕打,冬春之際,免野火延燒。
《務本新書》備春旱者,秋深,預於桑下約量擁糞,經冬地氣藏濕,桑亦榮旺。
春月撥作土盆,〈雨則可聚,旱則可鋤。
〉鋤治桑隔,自然耐旱,又辟蟲傷。
瀕河、近井,若能一澆,亦不失節。
《務本新書》備霜災者,三月間,儻值天氣陡寒,北風大作,先於園北,審當日風勢,多積糞草,待夜深,發火燠熅,假借煙氣,順風以解霜凍。
《士農必用》樹桑之病:荒桑晚,則與蠶生之日不相及。
爲蠶事者,必當開墾其田,科斫其桑,使之滋長成條,次年與蠶生自不相遠。
《韓氏直說》桑樹腳科竝浮根,依時皆可斸去。
可做栽子者,依法栽之,不妨耕種,其桑自然根深耐旱,葉早生榮茂。
《沈氏農書》正月,宜種桑秧、修桑,刮蟥。
二月,桑樹翦桑。
三月,澆桑秧,刮二蟥。
四月,(丕刂)地,謝桑,倒花草田,壓桑秧,倒地,剪桑,澆桑秧。
五月,(丕刂)地,澆桑秧,拔桑附枝。
六月,捏定枯桑葉。
七月,捏二蟥,脩桑,把桑。
八月,捉蛀蟲。
九月,勒葉,捉蛀蟲。
十月,買枯葉。
十一月,刮蟥。
十二月,修桑,刮頭蟥,斫樹枝。
《齊民要術》劙桑,十二月爲上時,正月次之,二月爲下。
〈白汁出則損葉。
〉大率桑多者宜苦斫,桑少者宜省劙。
秋斫欲苦,而避日中。
〈觸熱樹澆枯,苦斫春條茂。
〉冬春省劚,竟日得作。
《士農必用》樹桑,惟在稀科、時斫,〈依時斫也。
〉使其條葉豐腴而早發,不緻蠶之穉也。
〈稀則條自豐,葉自腴。
今年科不過時,則長條豐美,明年之葉,自然早發而又腴潤也。
〉 《士農必用》斫樹法:自移栽時,〈長五七尺高。
〉便割去稍,既不留中心,其條自向外長。
長大,中心可容立一人。
如長成樹者,當中有身及枝者,亦可斫去。
《士農必用》科條法:凡可科去者,有四等:一、瀝水條,〈向下垂者。
〉一、刺身條,〈向裏生者。
〉一、駢指條,〈相併生者,選去其一。
〉一、宂脞條。
〈雖順生,卻稠宂。
〉臘月爲上,正月次之。
〈臘月津液未上,又農隙。
人家春科,隻圖容易剝皮,卻損了津液也。
欲用桑皮,將臘月、正月科下條,向陽土內培了,至二月中取之,自可剝。
〉惟在時之和融,手之審密,封繫之固,擁包之厚,使不緻疎淺而寒凝也。
《齊民要術》春採者,必須長梯高杌,數人一樹,還條復枝,務令淨盡,要欲旦暮而避熱。
〈梯不長,高枝折。
人不多,上下勞。
條不還,折人曲。
採不淨,鳩腳多。
旦暮採,令潤澤。
不避熱,條葉乾。
〉秋採欲省,裁去妨者。
〈秋多採則損條。
〉 《陳旉農書》若欲接縛,即別取好桑直上生條,不用橫垂生者,三四寸長,截如接果子樣接之,其葉倍好,然亦易衰,不可不知也。
湖中、安吉人皆能之。
《農桑輯要》廢樹,老樹也。
謂枝榦豐大,條短葉薄,不能復滋長者。
《農桑輯要》附地鋸斷,於砧盤上肌肉內附骨用竹篦子插下,可深一寸半。
〈或插或釘。
竹篦子大小,比接頭劈半樣,一面蒲背,一面平也,削成馬耳狀。
用時噙養溫和,插時平面附骨。
鋸過處砧盤,堅木爲骨,皮內骨外青輭者爲肌肉。
鋸用細齒者,齒麄傷肌膚。
〉根頭一寸半,用薄刃刀子刻下中半,刻成判官頭樣,餘半削其骨成馬耳狀。
又與刻下處相照蒲背上,用刀子遏斷浮皮,剝去,顯露肌肉。
〈輕遏,不可傷肌肉。
〉又將馬耳尖頭薄骨,割去半分,青肌肉自長於骨尖半分也。
將接頭噙養溫暖,假借人之生氣,易活。
〈人於其時,不可喫酒及濃厚滋味物。
〉取出篦子,就用青肌肉半分裹接頭馬耳尖,插下,極要嵌密。
每砧盤上,插二條或三條。
〈令接頭之骨與樹之骨相著,肌肉與樹之肌肉相著,木之津液,行于肌肉之間。
如不相對著,又不緊密,多不活。
如不用半分肌肉裹馬耳尖,則擦了肌肉,故亦有不活者。
〉用新牛糞和土爲泥,封泥了,濕土封堆,〈大小斟酌其樹盤。
〉接頭頂上可留一二眼,土厚三四寸。
周圍棘刺遮護。
接頭生芽條出土,長高一二尺,約量留三二條,其餘剝去。
傍埋
〈亦不須髡。
〉率十步一樹,〈陰相接,則妨禾豆。
〉行欲小掎角,不用正相當。
《士農必用》園內養成荊、魯桑小樹,如轉盤時,於臘月內可去不便枝梢,小樹近上留三五條,椀口以上樹留十餘條,長一尺以上,餘者皆科去。
至來春桑眼動時,連根掘來,於漫地內,闊八步一行,行內相去四步一樹,相對栽之。
〈栽培、澆灌如前法。
桑行內種田,闊八步,牛耕一繳地也。
行內相去四步一樹,破地四步,已久可成大樹。
相對則可以橫耕,故田不廢墾,桑不緻荒也。
〉荊棘圍護。
當年橫枝上所長條,至臘月科令稀勻得所。
至來春,便可養蠶。
野桑成身者,卽可移栽。
〈留橫枝如前法。
一名一生桑,其根平淺,故不久自死。
轉盤換根,則長旺又久遠也。
農家移栽爲「轉盤」,桑同果樹,一移一旺,舊根斫斷,新根卽生。
新根不平生,向下生也,以此故長旺久遠。
〉 《齊民要術》凡耕桑田,不用近樹。
〈傷桑、破犂,所謂兩失。
〉其犂不著處,斸地令起,斫去浮根,以蠶矢糞之。
〈去浮根,不妨耬犂,令樹肥茂也。
〉 《齊民要術》又法:〈歲常繞樹一步散蕪菁子,收穫之後,放豬啖之,其地柔軟,有勝耕者。
〉種禾、豆,欲得逼樹。
〈不失地利,田又調熟。
遶樹散蕪菁者,不勞逼也。
〉 《務本新書》桑隔內修蒔宜淨,使透風日,則桑決榮茂。
萬一有步屈等蟲,又易捕打,冬春之際,免野火延燒。
《務本新書》備春旱者,秋深,預於桑下約量擁糞,經冬地氣藏濕,桑亦榮旺。
春月撥作土盆,〈雨則可聚,旱則可鋤。
〉鋤治桑隔,自然耐旱,又辟蟲傷。
瀕河、近井,若能一澆,亦不失節。
《務本新書》備霜災者,三月間,儻值天氣陡寒,北風大作,先於園北,審當日風勢,多積糞草,待夜深,發火燠熅,假借煙氣,順風以解霜凍。
《士農必用》樹桑之病:荒桑晚,則與蠶生之日不相及。
爲蠶事者,必當開墾其田,科斫其桑,使之滋長成條,次年與蠶生自不相遠。
《韓氏直說》桑樹腳科竝浮根,依時皆可斸去。
可做栽子者,依法栽之,不妨耕種,其桑自然根深耐旱,葉早生榮茂。
《沈氏農書》正月,宜種桑秧、修桑,刮蟥。
二月,桑樹翦桑。
三月,澆桑秧,刮二蟥。
四月,(丕刂)地,謝桑,倒花草田,壓桑秧,倒地,剪桑,澆桑秧。
五月,(丕刂)地,澆桑秧,拔桑附枝。
六月,捏定枯桑葉。
七月,捏二蟥,脩桑,把桑。
八月,捉蛀蟲。
九月,勒葉,捉蛀蟲。
十月,買枯葉。
十一月,刮蟥。
十二月,修桑,刮頭蟥,斫樹枝。
《齊民要術》劙桑,十二月爲上時,正月次之,二月爲下。
〈白汁出則損葉。
〉大率桑多者宜苦斫,桑少者宜省劙。
秋斫欲苦,而避日中。
〈觸熱樹澆枯,苦斫春條茂。
〉冬春省劚,竟日得作。
《士農必用》樹桑,惟在稀科、時斫,〈依時斫也。
〉使其條葉豐腴而早發,不緻蠶之穉也。
〈稀則條自豐,葉自腴。
今年科不過時,則長條豐美,明年之葉,自然早發而又腴潤也。
〉 《士農必用》斫樹法:自移栽時,〈長五七尺高。
〉便割去稍,既不留中心,其條自向外長。
長大,中心可容立一人。
如長成樹者,當中有身及枝者,亦可斫去。
《士農必用》科條法:凡可科去者,有四等:一、瀝水條,〈向下垂者。
〉一、刺身條,〈向裏生者。
〉一、駢指條,〈相併生者,選去其一。
〉一、宂脞條。
〈雖順生,卻稠宂。
〉臘月爲上,正月次之。
〈臘月津液未上,又農隙。
人家春科,隻圖容易剝皮,卻損了津液也。
欲用桑皮,將臘月、正月科下條,向陽土內培了,至二月中取之,自可剝。
〉惟在時之和融,手之審密,封繫之固,擁包之厚,使不緻疎淺而寒凝也。
《齊民要術》春採者,必須長梯高杌,數人一樹,還條復枝,務令淨盡,要欲旦暮而避熱。
〈梯不長,高枝折。
人不多,上下勞。
條不還,折人曲。
採不淨,鳩腳多。
旦暮採,令潤澤。
不避熱,條葉乾。
〉秋採欲省,裁去妨者。
〈秋多採則損條。
〉 《陳旉農書》若欲接縛,即別取好桑直上生條,不用橫垂生者,三四寸長,截如接果子樣接之,其葉倍好,然亦易衰,不可不知也。
湖中、安吉人皆能之。
《農桑輯要》廢樹,老樹也。
謂枝榦豐大,條短葉薄,不能復滋長者。
《農桑輯要》附地鋸斷,於砧盤上肌肉內附骨用竹篦子插下,可深一寸半。
〈或插或釘。
竹篦子大小,比接頭劈半樣,一面蒲背,一面平也,削成馬耳狀。
用時噙養溫和,插時平面附骨。
鋸過處砧盤,堅木爲骨,皮內骨外青輭者爲肌肉。
鋸用細齒者,齒麄傷肌膚。
〉根頭一寸半,用薄刃刀子刻下中半,刻成判官頭樣,餘半削其骨成馬耳狀。
又與刻下處相照蒲背上,用刀子遏斷浮皮,剝去,顯露肌肉。
〈輕遏,不可傷肌肉。
〉又將馬耳尖頭薄骨,割去半分,青肌肉自長於骨尖半分也。
將接頭噙養溫暖,假借人之生氣,易活。
〈人於其時,不可喫酒及濃厚滋味物。
〉取出篦子,就用青肌肉半分裹接頭馬耳尖,插下,極要嵌密。
每砧盤上,插二條或三條。
〈令接頭之骨與樹之骨相著,肌肉與樹之肌肉相著,木之津液,行于肌肉之間。
如不相對著,又不緊密,多不活。
如不用半分肌肉裹馬耳尖,則擦了肌肉,故亦有不活者。
〉用新牛糞和土爲泥,封泥了,濕土封堆,〈大小斟酌其樹盤。
〉接頭頂上可留一二眼,土厚三四寸。
周圍棘刺遮護。
接頭生芽條出土,長高一二尺,約量留三二條,其餘剝去。
傍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