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志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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蘊積根下,謂之罨蘀,最浮泛肥美也。
至來年正月間,斫剔去枯摧細枝,雖大條之長者,亦斫去其半,卽氣浹而葉濃厚矣。
大率斫桑要得漿液未行,不犯霜雪雨,斫之乃佳。
若漿液已行而斫之,卽滲溜損傷,最不宜也。
纔斫了,便鉏開根下糞之,謂之開根糞,則是每歲兩次鉏糞耳。
《士農必用》種藝之宜,惟在審其時月,又合地方之宜,使之不失其中。
〈栽培所宜:春分前後十日,十月內,並為上時。
春分前後,以及發生也;十月號陽月,又曰小春,木氣長生之月,故宜栽培,以養元氣。
此洛陽方在佐千裡之所宜,其他地方,隨時取中可也。
桑者,易生之物,嘗於長安試地桑,除十一月不生活,餘月皆可。
然春時及寒月,必於天氣晴明巳、午間,藉其陽和。
如其栽子已出元土,忽變天寒、風、雨,以熱水調泥栽培之。
熱月則必待晚涼,仍預於園內稀種檾或麻、黍爲蔭。
〉 《士農必用》養樹桑法:牆圍成園,大小隨人所欲。
將園內地耕斸熟,方三尺許掘一阬。
〈阬之方深、下糞水,與栽地桑法同。
〉將畦內種出荊桑,全條連根掘出,栽培亦如前法。
但所築實土與地平,上復用土封身一二尺,周圍自成環池。
〈無雨則澆。
〉待桑身長至一大人高,割去梢子,則橫條自長。
〈任令滋長,休科去新條。
當春不宜科,科了數年不旺。
十二月內或次年正月科,則不妨。
〉如澆治有功,至秋可長大如壯椽。
十月內或次年春,可移爲行桑。
〈若不如此於園內養,或從小便栽爲行桑者,多被風雨、孳畜損壞。
〉野荊桑不成身者,移根於園內養之,亦同。
〈栽培如地桑法。
芽出留旺者一條,長至如大人高,其科養如前。
〉 《種樹書》午日不得鉏桑。
案:凡澆灌,須離桑三二尺澆之,其功倍。
若落葉後,必須澆灌濃糞,謂之謝桑,糞惟二三月中。
有葉在上則斷不可澆,澆之蠶食則漲死。
又案:桑下種植,惟菉豆、小豆最為益桑,菜亦無傷。
若種煙,斷不可,其味辣,薰之在上,蠶食之必死。
又案:夫桑地,田間野外,城邊市角無不可種,惟人家有燒煤,則一方之地多可不種,煤煙一起,葉面上如墨,不可飼蠶。
《齊民要術》須取栽者,正月、二月中,以鉤杙壓下枝,令著地,條葉生高數寸,仍以燥土壅之。
〈土濕則爛。
〉明年正月中,截取而種之。
〈住宅上及園畔者,固宜卽定。
其田中種者,亦如種椹法,先概種二三年,然後更移。
〉 《務本新書》寒食之後,將二年之上桑,全樹以兜撅祛定,掘地成渠,條上已成小枝者,出露土上,其餘條樹,以土全覆。
樹根周圍,撥作土盆,旱宜頻澆。
如無元樹,止就桑下腳窠,依上掘渠埋壓。
六月不宜全壓。
《士農必用》春氣初透時,將地桑邊傍一條,梢頭截了三五寸,屈倒於地空處。
〈多用栽子,多屈幾條,隨人所欲。
〉地上先兜一渠,可深五指餘,臥條於內,用鉤撅子攀釘住,〈條短則二箇,長則三箇。
〉懸空不令著土。
其後芽條向上生如細杷齒狀,橫條上約五寸留一芽,其餘剝去。
〈可飼小蠶。
〉至四五月內,晴天巳、午時間,橫條兩邊,取熱溏土擁橫條上成壠,橫條卽為臥根。
至晚,澆其根科。
〈當夜臥根生須。
〉至秋,其芽條皆為條身。
至十月,〈或次年春分前後。
〉際臥根根頭截斷取出,隨間空處斫斷。
〈一如枴子樣。
〉每一根為一栽。
〈此法萌芽栽子無窮。
〉 《陳旉農書》一種海桑,本自低亞。
若欲壓條,卽于春初視其低近根本處條,以竹木鉤釘地中,上以肥潤土培之,不三兩月生根矣。
次年鑿斷徙植,尤易於種葚也。
《務本新書》秋暮農隙時分,預掘下區,藉地氣經冬藏濕,又分減栽時併忙。
區方深各二尺之上,熟糞一二升,與土相和,納於區內。
土宜北高南下,以留冬春雨雪。
〈餘區準此。
〉臘月內,揀肥長魯桑條三二根,通連爲一窠,快斧斫下,卽將楂頭於火內微微燒過。
每四十五條與稈草相間作一束,臥於向陽阬內,〈阬深長三四尺,當預掘下,防冬深地凍難掘。
〉以土厚覆。
春分已後取出,卻將元區跑開,下水三四升,布粟三二十粒。
將條盤曲,以草索繫定,臥栽區內,覆土約厚三四指,如或出露條尖三二寸,覆土宜厚尺餘,俱當堅築,仍以虛土另封條尖。
已後芽生,虛土自充。
先於區南種檾。
地宜陰濕,時時澆之,若全臥栽者,已後逐旋添土。
芽條長高,斫去傍枝。
三年可以成樹,或就作地桑。
《務本新書》據埋頭栽桑斫下桑梢,相連三二枝爲一窠,栽如前法。
或於蘿蔔內穿過一枝,假借氣力更妙。
掘區堅埋,依前法。
《務本新書》壠種桑條:秋耕熟地,二月再擺勻,東西起場,約量遠近,墢土爲區。
將臘月元埋桑條,栽依前法。
或是單根長桑條依,上栽之,亦可。
《務本新書》栽種桑條者,若舊桑多處,可以多斫萌條,若是少處,又慮斫伐太過,次年誤蠶,故具種椹、壓條、栽條之法,三者擇而行之。
《士農必用》插條法:牆圍成園,掘阬如地桑法。
大葉魯桑條上青眼動時,科條長一尺之上,截斷兩頭,烙過。
每一阬內,微斜插三二條。
〈栽培如地桑法。
〉待芽出,封堆虛土三五寸。
每一根科,止留一條。
至秋,可長數尺,次年,割條桑葉飼蠶。
〈止怕當年三伏日,澆、蔭不闕,無不活者。
畦內插亦可。
〉如當處無可採之條,預於他處擇下大葉魯桑,臘月割條,藏於土穴。
〈如藏花果接頭,透風則乾了。
〉候至桑樹條上青眼微動時,開穴,所藏條上眼亦動,〈但黃色。
〉截、烙、栽培,用度如前。
《齊民
至來年正月間,斫剔去枯摧細枝,雖大條之長者,亦斫去其半,卽氣浹而葉濃厚矣。
大率斫桑要得漿液未行,不犯霜雪雨,斫之乃佳。
若漿液已行而斫之,卽滲溜損傷,最不宜也。
纔斫了,便鉏開根下糞之,謂之開根糞,則是每歲兩次鉏糞耳。
《士農必用》種藝之宜,惟在審其時月,又合地方之宜,使之不失其中。
〈栽培所宜:春分前後十日,十月內,並為上時。
春分前後,以及發生也;十月號陽月,又曰小春,木氣長生之月,故宜栽培,以養元氣。
此洛陽方在佐千裡之所宜,其他地方,隨時取中可也。
桑者,易生之物,嘗於長安試地桑,除十一月不生活,餘月皆可。
然春時及寒月,必於天氣晴明巳、午間,藉其陽和。
如其栽子已出元土,忽變天寒、風、雨,以熱水調泥栽培之。
熱月則必待晚涼,仍預於園內稀種檾或麻、黍爲蔭。
〉 《士農必用》養樹桑法:牆圍成園,大小隨人所欲。
將園內地耕斸熟,方三尺許掘一阬。
〈阬之方深、下糞水,與栽地桑法同。
〉將畦內種出荊桑,全條連根掘出,栽培亦如前法。
但所築實土與地平,上復用土封身一二尺,周圍自成環池。
〈無雨則澆。
〉待桑身長至一大人高,割去梢子,則橫條自長。
〈任令滋長,休科去新條。
當春不宜科,科了數年不旺。
十二月內或次年正月科,則不妨。
〉如澆治有功,至秋可長大如壯椽。
十月內或次年春,可移爲行桑。
〈若不如此於園內養,或從小便栽爲行桑者,多被風雨、孳畜損壞。
〉野荊桑不成身者,移根於園內養之,亦同。
〈栽培如地桑法。
芽出留旺者一條,長至如大人高,其科養如前。
〉 《種樹書》午日不得鉏桑。
案:凡澆灌,須離桑三二尺澆之,其功倍。
若落葉後,必須澆灌濃糞,謂之謝桑,糞惟二三月中。
有葉在上則斷不可澆,澆之蠶食則漲死。
又案:桑下種植,惟菉豆、小豆最為益桑,菜亦無傷。
若種煙,斷不可,其味辣,薰之在上,蠶食之必死。
又案:夫桑地,田間野外,城邊市角無不可種,惟人家有燒煤,則一方之地多可不種,煤煙一起,葉面上如墨,不可飼蠶。
《齊民要術》須取栽者,正月、二月中,以鉤杙壓下枝,令著地,條葉生高數寸,仍以燥土壅之。
〈土濕則爛。
〉明年正月中,截取而種之。
〈住宅上及園畔者,固宜卽定。
其田中種者,亦如種椹法,先概種二三年,然後更移。
〉 《務本新書》寒食之後,將二年之上桑,全樹以兜撅祛定,掘地成渠,條上已成小枝者,出露土上,其餘條樹,以土全覆。
樹根周圍,撥作土盆,旱宜頻澆。
如無元樹,止就桑下腳窠,依上掘渠埋壓。
六月不宜全壓。
《士農必用》春氣初透時,將地桑邊傍一條,梢頭截了三五寸,屈倒於地空處。
〈多用栽子,多屈幾條,隨人所欲。
〉地上先兜一渠,可深五指餘,臥條於內,用鉤撅子攀釘住,〈條短則二箇,長則三箇。
〉懸空不令著土。
其後芽條向上生如細杷齒狀,橫條上約五寸留一芽,其餘剝去。
〈可飼小蠶。
〉至四五月內,晴天巳、午時間,橫條兩邊,取熱溏土擁橫條上成壠,橫條卽為臥根。
至晚,澆其根科。
〈當夜臥根生須。
〉至秋,其芽條皆為條身。
至十月,〈或次年春分前後。
〉際臥根根頭截斷取出,隨間空處斫斷。
〈一如枴子樣。
〉每一根為一栽。
〈此法萌芽栽子無窮。
〉 《陳旉農書》一種海桑,本自低亞。
若欲壓條,卽于春初視其低近根本處條,以竹木鉤釘地中,上以肥潤土培之,不三兩月生根矣。
次年鑿斷徙植,尤易於種葚也。
《務本新書》秋暮農隙時分,預掘下區,藉地氣經冬藏濕,又分減栽時併忙。
區方深各二尺之上,熟糞一二升,與土相和,納於區內。
土宜北高南下,以留冬春雨雪。
〈餘區準此。
〉臘月內,揀肥長魯桑條三二根,通連爲一窠,快斧斫下,卽將楂頭於火內微微燒過。
每四十五條與稈草相間作一束,臥於向陽阬內,〈阬深長三四尺,當預掘下,防冬深地凍難掘。
〉以土厚覆。
春分已後取出,卻將元區跑開,下水三四升,布粟三二十粒。
將條盤曲,以草索繫定,臥栽區內,覆土約厚三四指,如或出露條尖三二寸,覆土宜厚尺餘,俱當堅築,仍以虛土另封條尖。
已後芽生,虛土自充。
先於區南種檾。
地宜陰濕,時時澆之,若全臥栽者,已後逐旋添土。
芽條長高,斫去傍枝。
三年可以成樹,或就作地桑。
《務本新書》據埋頭栽桑斫下桑梢,相連三二枝爲一窠,栽如前法。
或於蘿蔔內穿過一枝,假借氣力更妙。
掘區堅埋,依前法。
《務本新書》壠種桑條:秋耕熟地,二月再擺勻,東西起場,約量遠近,墢土爲區。
將臘月元埋桑條,栽依前法。
或是單根長桑條依,上栽之,亦可。
《務本新書》栽種桑條者,若舊桑多處,可以多斫萌條,若是少處,又慮斫伐太過,次年誤蠶,故具種椹、壓條、栽條之法,三者擇而行之。
《士農必用》插條法:牆圍成園,掘阬如地桑法。
大葉魯桑條上青眼動時,科條長一尺之上,截斷兩頭,烙過。
每一阬內,微斜插三二條。
〈栽培如地桑法。
〉待芽出,封堆虛土三五寸。
每一根科,止留一條。
至秋,可長數尺,次年,割條桑葉飼蠶。
〈止怕當年三伏日,澆、蔭不闕,無不活者。
畦內插亦可。
〉如當處無可採之條,預於他處擇下大葉魯桑,臘月割條,藏於土穴。
〈如藏花果接頭,透風則乾了。
〉候至桑樹條上青眼微動時,開穴,所藏條上眼亦動,〈但黃色。
〉截、烙、栽培,用度如前。
《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