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志卷第三

關燈
條目,仍令按司與州縣官相風土之所宜,講究可否,別頒行之。

     《元史.世祖紀》至元二十三年,詔以《農桑輯要》書頒諸路。

     《元史.世祖紀》至元二十五年,詔論廉訪司巡行,勸課農桑。

     《元史.成宗紀》元貞元年,詔以農桑水利諭中外。

     《元史.武宗紀》至大三年,詔諭大司農,勸課農桑。

     《元史.仁宗紀》皇慶元年,諭司農曰:農桑衣食之本,汝等舉諳知農事者用之。

     《元史.仁宗紀》皇慶二年,敕守令,勸課農桑。

     《元史.仁宗紀》延祐二年,詔印《農桑輯要》萬部,頒降有司。

     《元史.順帝紀》至正元年,詔守令選立社長,勸課農桑。

     《續文獻通考》太祖洪武五年,敕考課必書農桑之績。

     《明史.太祖紀》洪武八年,詔曰:農桑衣食之本,朕嘗設置有司,頒行條章,何有司不遵朕命,往往給由赴京者皆無桑株數目,甚與朕意相違,特敕中書令有司,今後敢有無農桑者,論擬違制。

     《明史.成祖紀》永樂二年,諭曰:今春和時,東作方興,宜各勸課農桑。

     《禮.祭義》古者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之,築宮仞有三尺,棘牆而外閉之,及大昕之朝,君皮弁素積,蔔三宮之夫人,世婦之吉者,使入蠶于蠶室,奉種浴于川,桑于公桑,風戾以食之。

     《禮.月令》季春之月,後妃齋戒,親東鄉躬桑。

     《漢書.元後傳》孝元皇後為太後,幸蠒館,率皇後及列侯夫人桑。

     衛宏《漢舊儀》春桑生而皇後親桑于苑中,羣臣妾從桑還,獻于繭觀,皆賜從從桑者樂,皇後自行。

     丁孚《漢儀》皇後出,乘鸞輅,青羽葢,駕駟馬,龍旂九旒,大將軍妻參乘,太僕妻禦,前鸞旂車,皮軒闒戟,雒陽令奉引,亦千乘萬騎。

    車府令設鹵簿駕,公、卿、五營校尉、司隸校尉、河南尹妻皆乘其官車,帶夫本官綬,從其官屬導從皇後。

    置虎賁、羽林騎、戎頭、黃門鼓吹,五帝車,女騎夾轂,執法禦史在前後,亦有金鉦黃鉞,五將導,桑于蠶宮。

     董巴《輿服志》漢皇後桑于東郊苑中。

     《晉書.禮志》皇後著十二笄步搖,依漢魏故事,衣青衣,乘油葢雲母車,駕六騩馬。

    女尚書著貂蟬佩璽陪乘,載筐鉤。

    公主、三夫人、九嬪、世婦、諸太妃、太夫人及縣鄉君、郡公侯特進夫人、外世婦、命婦皆步搖,衣青,各載筐鉤從。

    先桑二日,蠶宮生蠶著簿上。

    蠶桑日,皇後未到,太祝令質明以太牢告祠。

    皇後至西郊升壇,公主以下陪列壇東。

    皇後東面躬桑,采三條,諸妃公主各采五條,鄉縣君以下各采九條,悉以桑授蠶母,還蠶室。

    事訖,皇後還便坐,公主以下乃就位,設饗宴,賜絹各有差。

     《宋書.禮志》大明四年,皇後率六宮躬桑于西郊。

     《北齊書》皇後親桑于壇,備法駕,服鞠衣,乘重翟,帥六宮升桑壇東陛,即禦座。

    女尚書執筐,女主衣執鉤,立壇下。

    皇後自東陛,執筐者處右,執鉤者處左。

    乃躬桑三條訖,升壇,即禦座。

    內命婦以次就桑,服鞠衣者采五條,展衣、綠衣者九條,以授蠶母。

    還蠶室,切之授世婦,灑二簿,凡應蠶者竝復本位。

    後乃降壇,還便殿,設勞酒,頒賚而還。

     《後周書》皇後乘翠輅,率六宮、三妃、三?、禦媛、禦婉、三公夫人、三孤內子至蠶所。

    禮畢,降壇,令二嬪為亞獻、終獻,因以躬桑。

     《隋書》季春上巳,皇後服鞠衣,親桑于位壇東南。

    尚功進金鉤,典奉筐。

    皇後采三條,反鉤。

    命婦各依班采五條、九條。

    世婦以授蠶母,受切桑,灑訖。

    皇後降壇。

     《大唐開元禮》為采桑壇于壇南二十步所,方一丈,高五尺,西出陛。

    尚舍量施帷幛于外壝之外,四面開門,其東門使容厭翟車。

    又設禦采桑位于采桑壇下,東。

    設內命婦采桑位于壇下。

    當禦位東北,每等異位,南向西上。

    設外命婦采桑位于壇下,當禦位東南,每等異位,北向西上。

    設執禦鉤筐者位于內命婦之西少南,西上。

    〈尚功執鈎,司制執筐。

    〉設內命婦執鉤筐者位,各于其采桑位之者。

    〈尚功下四典執鉤,司制下女史執筐。

    〉 《大唐開元禮》前享一日,金吾奏,請外命婦等應集壇所者,竝聽夜行。

    其應采桑者四人,各具女侍者,進筐鉤,載之而行。

    監門先奏請享日未明四刻,開所由苑門。

    諸親及命婦以下,以次入,詣壇
0.05165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