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醫藥

關燈
紹原謹複:治病的符咒,除各朝人筆記雜識所說起者外,我隻見過三四種專集:孫思邈的《禁經》,《祝由十三科古方選注》,通行本《祝由十三科》(有各種木刻石印本,内容不盡同),和上海某書局石印的《辰州符咒全書》(訂價太貴,尚未買)。

    先生所抄示者,自然與旁的符咒同樣可貴,承允續寄,至感。

    材料多了再講研究,未為晚也。

    又近蒙貴同鄉招勉之先生寄贈抄本《酬恩釋褐辭》,雲系廣州人行“跪龜”禮時,巫者所誦。

    不揣愚陋,将寫一長跋,在上海雜志上發表之。

     十七年,七月,卅日 ——《新女性》三卷10期 1928年10月1日 治瘋病法 下面一文,原載今年八月廿七日《時事新報》“青光”欄,承葉德均先生剪下寄贈,好極。

     治瘋趣聞 (上略)鄉人迷信神權者多,以為人的成瘋,都有瘋鬼附身,瘋人一切的作為,是受瘋鬼的指使,非但不去安慰他的失望,并且用嚴酷的手段,桎梏他的行動……吾鄉某少年,因受戀婦的遺棄,郁郁寡歡,就成瘋人,天天在街頭巷尾,胡言亂語。

    其父母很為擔憂,就替他用神權治瘋之術。

    一天夜裡,先使一人伏在伏魔大帝之後;再叫四人,扮了皂吏的模樣,立在兩旁。

    案上點着一對若明若滅的燭光,陰森森如入地府。

    然後由一皂吏,手握鐵索,往系少年來,跪在案前。

    這時少年口中喃喃不絕,并無懼狀。

    陡的案木一響,神(就是伏在神後的人)發言道:你這無知小醜,今在帝前,還敢胡言亂語,實屬膽大已極,快替我用刑。

    于是四個皂吏,就把少年揪倒,用粗闊的毛竹片,一五一十的打幾十下,打得不能動彈,就算了事,遂由親人把少年招回家中。

    讵料靜養數日,仍舊瘋瘋癫癫,白吃一場苦楚,也可謂可憐之至了。

     紹原按:杭州城隍山也有“審瘋子”的舉動,每年一次。

    據說被這樣吓好了的瘋人不是沒有。

    古希臘稱瘋狂為“聖病”,治法亦頗怪誕。

    在我的醫藥迷信研究計劃中,有一條是“Somespecificmaladiesmorethoroughlyconsidered”。

    我打算用為對象者,除痘瘡及瘧疾外,便是瘋狂,各處同志若願意幫助我,何幸如之! ——《文學周報》七卷13期 1928年10月7日 吳德芝《書天主教事》 同治九年(西曆一八七零年),天津謠傳天主教貞女之收養孤兒幼女,是“專為剜眼剖心,泡制洋藥之用”;至西曆六月四日,竟鬧出殺人放火的教案。

    此事的經過,北京主教樊國梁在其《燕京開教略》中述及。

    小品七十二已引過此書,故今不贅。

    這一類的流言,在從前不限于天津一地,也并不始于同治年間。

    而且文人學士竟有将此等無稽之談形諸筆墨者,下面便是一條,去年我在北京偶然看着抄下來的。

     雍正二年(西曆一七二四)天主教被清廷查禁。

    時有湖北黃岡人名吳德芝者,看了大痛快,于是提筆寫了一篇《書天主教事》,中曆數教士之罪惡,然大抵皆無稽之談。

    約百年後,福州梁章钜慨夫該教又擡了頭,故将吳文錄存于他的《浪迹叢談》卷五中,俾世人知所警戒。

    吳文有雲: (天主教宣教師)又善作奇技淫巧及燒煉金銀法,故不耕織而衣食自裕……(歸教者)按名與白銀四兩……有疾病,不得如常醫藥,必其教中人來施針灸,婦女亦裸體受治。

    主者遣人來殓,盡驅死者血屬,無一人在旁,方扃門行殓事。

    殓畢,以膏藥二紙掩屍目後,裹以紅布囊,曰衣胞,紉其項,以入棺。

    或曰借殓事以刳死人睛作煉銀藥,生前與銀四兩,正為此也,故死時不使聞知。

    若不聽其殓法者,謂之叛教,即令多人至其家,淩辱百計,權四兩之子母而索之……工繪畫,雖刻本亦奇絕。

    一幀中煙雲人物,備諸變态,而尋其理,皆世俗橫陳圖也。

    又能制物為裸婦人,肌膚骸骨耳目齒舌陰竅,無一不具。

    初折疊如衣物,以氣吹之則柔軟溫暖如美人,可擁以交接,如人道。

    其巧而喪心如此。

     “以膏藥二紙掩屍目”,不知是否extremeunction教禮之誤傳。

    “婦女裸體受治”,則無疑是誤解了西洋的診察法。

     ——《貢獻》二卷4期 1928年4月5日 畏疑西醫之故 中國人從前為什麼如此的懷疑西醫,以至于謠傳他們剜眼剖心,用以制藥呢?“四明醫學士餘岩”在他的《箴病人》篇(《靈素商兌》附)中釋曰: 新醫學之流入吾國也,以西人教會為先導,碧眼紫髯,其形狀,國人所未曾見也;旁行斜上,其文字,國人所未曾讀也;祈禱洗授,其舉動,國人所未曾習也;稱道耶稣,其所崇信之教主,國人所未曾聞也;故其對于教會,已抱疑忌畏惡之心。

    加以醫治病人,動用刀針,乃目為殺人之兇慝矣。

    且西醫來華,學問稍優者,皆具有研究之心,人種不同,骨骼筋髒,疑有差異,此其欲研究者也;病原不一,遇罕見之證,不知底蘊,必探原竟委,檢視内景,以為醫學進步之謀,此其欲研究者也;遇有奇異之處,變化明著之内髒,則取而藏之器中,加以藥品,使不腐敗,以資後學者之參考,其意至恺恻也。

    不幸而保守屍體為吾國最神聖不可犯之舊習,國人見其如此也,遂嘩然以為殺人食人,如水浒綠林之所為矣,百口辯解,終莫肯信。

    《中西紀事》一書,明載人眼可以煉紋銀之語,言之鑿鑿若有憑。

    文人學士,其論如此,又何怪乎群議沸騰,蚩蚩者之嚣然而起耶。

    道鹹同光之教案,層見疊出,喪地亡财,皆由于此,追思之幾成笑柄,可勝浩歎哉!今則學問大通,其冤漸白矣。

    然而先入為主,舊說之勢力,猶存餘孽,畏疑之念,尚在人心。

    此其原因一矣。

    (餘氏所舉原因第二第三,暫不引。

    又《靈素商兌》本書,也等将來再詳細介紹。

    ) 紹原按:西醫從何時起解剖中國的死人,待考。

    然遠在其前,似乎已有洋鬼子殺人食人或用人心人眼配藥之胡話了。

    舊時愚人用以比拟西洋傳教士者,我怕隻少分是“水浒綠林”,而多分是術士—行邪術者。

    我國的術士的确有采生折割的舉動,大家平時熟聞其說,所以容易疑心傳教士也有這種舉動。

    此點非常重要,我以前在小品中已經指出過。

    至于愚人所以會把傳教士疑為邪術家,也不是沒有他們的理由:西教士不但有“祈禱洗授”等宗教上的工作,而且他們所用的東西(如镪水,铳,攝影機以及藥物)也是靈驗不過的,也是愚人所莫明其妙的;這些東西既然如此奇巧和非常,他們便以為當然不是用普通的質料制造的了。

    中國人從何時起肯用西藥,亦待考;但我相信,如其那時所用的藥不發生效力,他們當然更不信西醫,反之,若很快的發生了很明顯的效力呢,他們仍舊會疑心制藥的原料是人心人眼一類的物事。

    總之,舊日中國人太不了解西人西醫西藥,所以無論西人西醫的言行良不良和能不能顧到中國人的好惡,也無論西藥發生不發生效力,誤解總是難免的。

    (知識因子外,自然還有政治經濟等因子足以使中國人畏疑西人。

    後面那些因子,我絕不否認。

    ) 三月七日寫 ——《貢獻》二卷4期 1928年4月5日 《中西紀事》及所引《海國圖志》 《中西紀事》一書,在杭州舊書肆中可看到四五種版本,此雖細事,足證其傳布之廣。

    我為此書跑了好幾次之後,才于三月廿二夜買了一部印工最劣而價值最廉的,燈下讀之,知為有清華洋關系史料彙編,輯者為當塗夏燮(甫),别署“江上蹇叟”(見霅中人跋)。

    書初成于道光三十年,鹹豐九年增輯為十六卷,同治四年之“定本”又增至廿四卷。

    著者做過兩江總督曾的幕府,辦過洋務。

    (同治元年三月十三日沈文肅奏折,内稱江西省城天主教堂被人拆毀後,南昌“府縣會督原派委員候補知縣夏燮等馳往查勘彈壓”,即此人。

    ) 卷廿一專記“江楚黜教”事。

    所叙同治元年江西教案情形,頗有足與沈文肅各奏折參看者。

     當法人之請領執照也,分遣傳教之士遊行各省,将至楚,楚南長沙湘潭一帶傳教之奸民,相與誇耀其事,以為吐氣揚眉,複見天日。

    楚之紳士,聞而惡之,乃為公檄,議黜天主教,有畀屋居住者,火之;有容留詭奇者,執之;有習其教者,宗族不齒,子弟永遠不準應試。

    大略謂其借宣講為名,裸淫婦女;設女嬰之會,采取紅丸;其他種種奸惡,描寫盡緻。

    流傳入江,正羅安當持照赴省逗留不去,時值試期将及,江省巨紳,大集于豫章書院。

    則有告歸之翰林院檢讨夏廷榘、在籍之甘肅臬司劉于浔等,将楚南公檄,鸠赀付梓,一日夜刷印數萬張,遍揭省城内外通衢…… 方教堂事之發也,江省紳士以釁由揭貼公檄……相與洶懼,嗣聞江撫辦理此案,不株連地方,不牽涉地方官,乃由檢讨夏廷榘呈送骨殖一包、銅管一具、血膏一盒,向江撫面稱:骨殖起自該洋人教堂院中,銅管系取睛所用,血膏系嬰兒精髓合成。

    中丞以其言多不經,亦無根據,發交南昌府縣查辦。

    經南新二縣按蒸驗法檢驗,該骨數具,并無傷痕,其銅管血膏,似系外洋之物,亦不識其所用…… 此二物究是什麼,江撫曾“咨照總理衙門,轉向駐京法使查诘,咨會來江,以釋紳民疑團”。

    不知總理衙門照辦否和法使怎樣答複。

     以上和以下的謠言都說洋人将嬰兒精髓、人骨、人眼、紅丸等物,取了去配“藥”。

    但閱者應注意所謂藥不一定是治病的東西:他們以為洋人還有壯陽助淫、逗引春心、迷人心志以及煉鉛為銀的“藥”,而後面這些藥的配合,尤其缺不得嬰兒腦髓、人骨、人眼等物。

     按法教之害人,具見于魏默深《海國圖志》所載,及黃岡吳德芝所記,具詳第二卷中。

    予閱楚南公檄,謂其收養嬰兒為采生折割之用,室女自幼入堂,必過天癸之期始行遣嫁,而紅丸被其攝取,煉入丹中,可以恣淫欲、資長生;又言黑夜傳教,所投婦女丸藥,率皆春方,能令女反求男。

    故其術久而不洩,間有洩其術者,令婦人帶歸試之,立驗。

    然皆無左證。

    若江西紳士送到之銅管血膏,尤涉暧昧。

    而其揭帖中言毀堂之後帶出女嬰,皆目瞪口呆,不省人事,皆欲加之罪而文緻之,實無稽之妄語耳。

    吾友孫雪筠,截回會中二十七人,逐名點驗。

    其十歲内外者,尚能述其裡居姓氏,且亦無一人訴稱教民害己,不願入會者。

    此可見矣。

    惟予初在筷子巷查得女嬰十三人,皆自五六歲至十歲上下者……詢此等女嬰從何而來,則稱斷乳之後,始送入堂;詢以男嬰豈無斷乳而稍長者,何以堂中不見一人?該教士詞窮,捏稱贖回,或稱送入村塾中讀書。

    皆支吾語也……會中不收男嬰而收女嬰,又男嬰之長成者,不聞置有義學,而女嬰之長成者必欲收入會中;且筷
0.08963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