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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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

    有極精巧的,然真正全國聞名的工業品并不多。

    即使有,其銷場實亦仍限于一區域中。

    流行全國的,數實有限。

    如湖筆、徽墨,其實并未推行全國,各處都有制造筆墨的人。

    此因制造的規模不大,産量不多,又運輸費貴,受購買力的限制之故。

    普通用品,大抵各有行銷的區域。

    工人無甚智識,一切都照老樣子做,所以改良進步頗遲;而各地方的出品,形式亦不一律。

    商人在閉關時代,可謂最活躍的階級,這因為社會的經濟,既進于分工合作,即非交換不能生存。

    而生産者要找消費者,消費者要找生産者極難,商人居其間,卻盡可找有利的條件買進,又可盡找有利的條件賣出。

    他買進的條件,是隻要生産者肯忍痛賣。

    賣出的條件,是隻要消費者能勉力買,所以他給與生産者的,在原則上,隻有最低限度。

    取諸消費者的,在原則上,卻達于最高限度。

    又且他們手中,握有較多的流動資本。

    所以商人與非商人的交易,商人總是處于有利地位的。

    在他們之中,專以流通資本為業的,是錢莊和票号,亦占有相當勢力。

    當鋪則是專與貧民做交易的,這可說是放債者的組織。

    中國的商業,雖有相當的發達,但受交通及貨币、度量衡等制度發達不甚完美的影響,所以國内商業,還饒有發展的餘地。

    商人經營的天才,亦有足稱。

    但欲以之與現代資本雄厚、組織精密的外國商人為敵,自然是不夠的。

    加以他們(1)向來是習于國内商業的,對于國外商業的經營,不甚習熟。

    (2)資本又不夠雄厚。

    (3)外國機器制品輸入,在中國饒有展拓之地,即居間亦有厚利可圖。

    所以海通以來,遂發達而成為買辦階級。

     農工商三種人,都是直接生利的,士則否。

    士人:(1)最得意的,自然是做官去了。

    (2)次之則遊幕,亦是與官相輔而行的。

    (3)因做官的人生活寬裕,往往可以支持數代又讀書,從前算做高尚的職業,所以農工商中,生活寬裕的,以及無一定職業,而生活寬裕的,亦或以讀書為業。

    此等讀書人,純粹成為有閑階級。

    (4)大多數無産的,則以教館為生,握有全國文字教育之權。

    從前的讀書人,知識大體是淺陋的。

    這因(1)中國人的讀書,一部分系受科舉制度的獎勵。

    (2)又一部分,則因實際應用的需要,如寫信、記賬等。

    志在科舉而讀書的,自然專以應舉為目的。

    從前人讀書,所以入手即讀四書,即因考試專重四書文之故。

    讀到相當程度,即教以作應舉之文,應舉之文,如前述,是可以窮老盡氣的。

    教者既除此之外,一無所知,學者的天資,在中等以下的,自亦限于此而不能自拔。

    所以一部分生計較裕、願望較大的人,讀了書,往往成為淺陋頑固之士。

    至于其讀書,系為識得幾個字,以便應用的,則教之之人,亦更為淺陋。

    大抵鄉間的蒙館,做老師的人,亦多數是不通科舉之學的,他們本亦隻能教人識幾個字,寫寫信,記記賬。

    在古代此等識字之書,編成韻語,使人且識字且誦讀的。

    如《急就篇》等是。

    但在近代,此等書久未編纂,于是改而教人識方字。

    既已認識方字,此等編成韻語的書本可不讀,因為方字便是其代用品。

    然此等闾裡書師,四字見《漢書·藝文志》,可見現在村館蒙師,曆代都有。

    是隻知道相沿的事實,而不知其原理的。

    既識方字之後,乃教之以《三字經》《千字文》《百家姓》《千家詩》等。

    再進一步,就惟有仍教之以四書了,其結果,于此等人的生活,全不适切,應用的技能,亦所得有限。

    士人本有領守他階級的責任,中國士人最能盡此責任的,要算理學昌明時代,因為理學家以天下為己任,而他們所謂治天下,并不是專做政治上的事情,改良社會,在他們看得是很要緊的。

    他們在鄉裡之間,往往能提倡興修水利、舉辦社倉等公益事業。

    又或能改良冠婚喪祭之禮,行之于家,以為民模範。

    做官的,亦多能留意于此等教養之政。

    他們所提倡的,為非為是,姑置勿論,要之不是與社會絕緣的。

    入清代以後,理學衰落,全國高才的人,集中其心力的是考據。

    考據之學,是與社會無關系的。

    次之,則有少數真通古典主義文學的人,其為數較多的,則有略知文字,會做幾篇文章、幾首詩,寫幾個字,畫幾筆畫的人。

    其和社會無關系,亦與科舉之士相等。

    總而言之,近代的讀書人,是不甚留意于政治和社會的事務的。

    所以海通以來,處從古未有的變局,而這一個階級反應的力量并不大,若在宋明之世,士子慷慨好言天下事之時,則處土橫議,早已風起雲湧了。

     士子而外,還有一種不事生産的人。

    此等人,在鄉裡則稱為無賴,稱為地痞,稱為棍徒,出外則稱為江湖上人,即現在上海所謂白相人,亦即古代所謂豪傑、惡少年等。

    此等人大抵不事生産,其生活卻較一般平民為優裕。

    其進款的來源,則全靠其一種結合,因而成為一種勢力。

    于是(1)或者遇事生風,向人敲詐。

    (2)則做犯法的事,如販賣私鹽等等。

    (3)或且為盜為賊。

    此等人和吏役大抵有勾結,吏役又有些怕他,所以在政治上,很難盡法懲治。

    在秩序安定之時,不過是一種遊食之人,在秩序不安定之時,即可起而為亂,小之則盤踞山澤,大之則就要攻劫州縣,成為叛徒了。

    曆代的亂事,其擴大,往往由于多數農民的加入,其初起,往往是由此等人發動的。

    中國的平民是無組織的,此等人卻有組織,所以英雄豪傑,有志舉事的,亦往往想利用他們,尤其是在異族入據之世。

    但此等人的組織,根本是為解決自己的生活問題的。

    其組織雖亦有相當的精嚴,乃所謂盜亦有道。

    盜雖有道,其道究隻可以為盜,真要靠他舉行革命事業是不夠的。

     一般的風氣,家族主義頗為發達。

    人類在較早的時代,其團結大概是依據血統的,當這時代,治理之權,和相生相養之道,都由血緣團體來擔負,是為氏族時代。

    後來交通漸廣,交易日繁,一團體的自給自足,不如廣大的分工合作來得有利,于是氏族破壞,家族代興。

    中國的家族,大體以“一夫上父母下妻子”為範圍,較諸西洋的小家庭,多出上父母一代,間有超過于此的,如兄弟幾房同居等,其為數實不多。

    此等組織,觀念論者多以為其原因在倫理上,說中國人的團結,勝于歐美人。

    其實不然,其原因仍在經濟上。

    (1)因有些财産,不能分析,如兄弟數人,有一所大屋子,因而不能分居是。

    (2)而其最重要的原因,則小家庭中,人口太少,在經濟上不足自立。

    譬如一夫一妻,有一個害了病,一個要看護他,其餘事情就都沒人做了。

    若在較大的家庭中,則多少可借些旁人的力,須知在平民的家庭中,老年的父母,亦不是坐食的,多少幫着照顧孩子,做些輕易的事情。

    (3)慕累世同居等美名以為倫理上的美談,因而不肯分析的,容或有之,怕究居少數,但亦未必能持久。

    凡人總有一件盡力經營的事情,對于它總是十分愛護的。

    中國人從前對于國家的關系,本不甚密切,社會雖互相聯結,然自分配變為交易,明明互相倚賴之事,必以互相剝削之道行之,于是除财産共同的團體以内的人,大率處于半敵對的地位。

    個人所恃以為保障的,隻有家族,普通人的精力,自然聚集于此了。

    因此,家族自私之惰,亦特别發達。

    (1)為要保持血統的純潔,則排斥螟蛉子,重視婦女的貞操。

    (2)為要維持家族,使之不絕,則人人以無後為大戚。

    因而獎勵早婚,獎勵多丁,緻經濟上的負擔加重,教養都不能達到相當的程度。

    (3)公益事情,有一部分亦以家族為範圍,如族内的義田、義學等是。

    (4)因此而有害于更大的公益。

    如官吏的貪污,社會上經手公共事業的人的不清白,均系剝削廣大的社會,以利其家族。

    (5)一部分人,被家族主義所吞噬,失其獨立,而人格不能發展。

    尤其是婦女,如說女子無才便是德。

    因而不施以教育,反加以抑壓锢蔽之類。

    總而言之,家族制度和交換制度,是現代社會的兩根支柱,把這兩根支柱拉倒了,而代以他種支柱,社會的情形就大變了。

     鄉土觀念亦是習慣所重的。

    (1)因交通不便,各地方的風俗,不能齊一,尤其言語不能盡通。

    (2)而家族主義,亦本來重視鄉土的。

    因為家族的根據,總在一定的地方,而習俗重視墳墓,尤屬難于遷移之故。

    因此離開本鄉,辄有凄涼之念,雖在外數十年,立有事業,仍抱着“樹高千丈,葉落歸根”的思想,總想要歸老故鄉,而屍棺在千裡之外,亦要運歸埋葬。

    此于遠适異域,建立功業,從事拓殖,頗有些阻礙。

    羁旅之人,遇見同鄉,亦覺得特别親近,隻看各地會館的林立,便可知道,此于國族的大團結,亦頗有妨礙。

    後來旅外的華僑,雖在異國,仍因鄉貫分幫,即其一證。

     中國人是現實主義的,不甚迷信宗教。

    其故:因自漢以後,儒教盛行,儒教的宗旨,系将已往的時代,分為三階段。

    (1)在部族公産之世,社會内部,絕無矛盾,對外亦無争鬥,謂之大同。

    (2)及封建時代,此等美妙的文化,業經過去了,然大同時代的規制,仍有存留。

    社會内部的矛盾,還不甚深刻,是為小康。

    大同、小康之名,見于《禮記·禮運》。

    (3)其第三個時期,沒有提及,我們隻得借《春秋》中的名詞,稱之為亂世了。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分為三世:(1)據亂而作,(2)進于升平,(3)再進于太平,明是要把世運逆挽至小康,再挽之大同的。

    太平大同的意義,後世已無人能解,小康之義,儒書傳者較詳,後人都奉為治化的極則。

    其實儒家的高義,并不止此。

    其說法,還是注重于社會組織的。

    想把事務件件處置得妥帖,使人養生送死無憾。

    儒教盛行,大家所希望的,都在現世,都可以人力緻之。

    所以别種宗教,所希望的未來世界,或别一世界,靠他力緻之的,在中國不能甚占勢力。

    雖然如此,人對現世的觖望,總是不能無有的,于是有道、佛二教,以彌補其空隙。

    (1)儒教的善惡報應,是限于現世的,延長之則及于子孫,這往往沒有應驗,不能使求報的人滿足。

    佛教乃延長其時間而說輪回,另辟一空間而說淨土,使人不緻失望。

    (2)高深的哲學,在中國是不能發達的,佛教則極為發達,可以滿足一部分人的求知欲。

    (3)其随時随地,各有一神以臨之,或則系屬善性,而可以使人祈求;或則系屬惡性,而可以使人畏怖;則自古以來,此等迷信的對象本甚多,即後來亦有因事而發生的,都并入于道教之中。

    前者如各地方的土地、山川之神;後者如後世貨币用弘,則發生财神,天痘傳染,則發生痘神等是。

    中國宗教,發達至此,已完全具足,所以再有新宗教輸入,便不易盛行。

     以上所說,系就通常情形立論。

    若在社會秩序特别不安定之時,亦有借宗教以資煽惑的,則其宗教,迷信的色彩,必較濃厚,而其性質,亦不如平時的宗教的平和,曆代喪亂時所謂邪教者都是。

     以上是中國政治和社會的輪廓。

    總而言之: (1)當時中國的政治,是消極性的,在閉關時代,可以苟安,以應付近世列國并立的局面則不足。

     (2)當時中國的人民和國家的關系是疏闊的,社會的規則都靠相沿的習慣維持,所以中國人民無其愛國觀念,要到真有外族侵入時,才能奮起而與國家一緻。

     (3)中國社會的風俗習慣,都是中國社會的生活情形所規定的,入近世期以後,生活情形變,風俗習慣亦不得不變。

    但中國疆域廣大,各地方的生活,所受新的影響不一緻,所以其變的遲速,亦不能一緻,而積習既深,變起來自然也有相當的困難。

     (選自《呂思勉文集·中國近代史八種·中國近世史前編》第一、二章) 自述學習曆史之經過[1] 一 少時得益于父母師友 《堡壘》的編者,囑我撰文一篇,略述自己學習曆史的經過,以資今日青年的借鑒。

    我的史學,本無足道;加以現在治史的方法,和從前不同,即使把我學習的經過,都說出來,亦未必于現在的青年有益。

    所以我将此題分為兩橛,先略述我學習的經過,再略談現在學習的方法。

     我和史學發生關系,還遠在八歲的時候。

    我自能讀書頗早,這一年,先母程夫人,始取《綱鑒正史約編》,為我講解,先母無暇時,先姊頌宜(諱永萱),亦曾為我講解過。

    約講至楚漢之際。

    我說:我自己會看了,于是日讀數頁。

    約讀至唐初,而從同邑魏少泉先生(景徵)讀書。

    先生命我點讀《綱鑒易知錄》,《約編》就沒有再看下去。

    《易知錄》是點讀完畢的。

    十四歲,值戊戌變法之年,此時我已能作應舉文字。

    八股既廢,先師族兄少木先生(諱景栅)命我點讀《通鑒輯覽》,約半年而畢。

    當中日戰時,我已讀過徐繼畬的《瀛環志略》,并翻閱過魏默深的《海國圖志》,該兩書中均無德意志之名,所以竟不知德國之所在,由今思之,真覺得可笑了。

    是年,始得鄒沅帆的《五洲列國圖》,讀日本岡本監輔的《萬國史記》,蔡爾康所譯的《泰西新史攬要》,及王韬的《普法戰紀》。

    黃公度的《日本國志》,則讀而未完,是為我略知世界史之始。

    明年,出應小試,徼幸入學。

    先考譽千府君對我說:你以後要多讀些書,不該兢兢于文字之末了。

    我于是又讀《通鑒》和畢沅的《續通鑒》,陳克家的《明紀》,此時我讀書最勤,讀此三書時,一日能盡十四卷,當時茫無所知,不過讀過一遍而已。

    曾以此質諸先輩,先輩說:“初讀書時,總是如此,讀書是要自己讀出門徑來的,你讀過兩三千卷書,自然自己覺得有把握,有門徑。

    初讀書時,你須記得《曾文正公家書》裡的話:‘讀書如略地,但求其速,勿求其精。

    '”我謹受其教,讀書不求甚解,亦不求其記得,不過讀過就算而已。

    十七歲,始與表兄管達如(聯第)相見,達如為吾邑名宿謝鐘英先生之弟子,因此得交先生之子利恒(觀),間接得聞先生之緒論。

    先生以考證著名,尤長于地理,然我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