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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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愧色,就是一個确切的證據。

    所以民族國家的盛衰興亡,全是判之于其文化的優劣。

     文化為什麼會有優劣呢?文化本是控制環境的工具,不同的環境,自然需要不同的控制方法,就會造成不同的文化。

    文化既經造成以後,就又成為人們最親切的環境,人們在不同的文化中進化,其結果,自然更其差異了。

    文化是無所謂優劣的,各種不同的文化,各适宜于對付各種不同的環境。

    但是環境不能無變遷,而人們控制環境的方法,卻變遷得沒有這麼快。

    人們控制環境的方法,為什麼變遷得不會有環境這麼快呢?那是由于,(1)大多數人,總隻會蹈常習故。

    審察環境的變遷,而知道控制的方法不可不随之而變遷的,總隻有少數人。

    (2)而我們現在社會的組織,沒有能劃出一部分人,且揀出一部分最适宜的人來,使之研究環境變遷的情形,制定人類控制的方法,而大家遵而行之,而隻是蹈常習故。

    古希臘人有一種理想,以為君主宜以最大的哲學家為之,中國古代亦系如此。

    《公羊》隐公元年《何注》,說“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之義道:“《春秋》以元之氣,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諸侯之即位,以諸侯之即位,正境内之治。

    諸侯不上奉王之政,則不得即位,故先言正月而後言即位,政不由王出,則不得為政,故先言王而後言正月也。

    王者不承天以制号令則無法,故先言春而後言王,天不深正其元,則不能成其化,故先言元而後言春,王者同日并見,相須成體,乃天人之大本,不可不察也。

    ”此謂王者應根據最高的原理,制為定法,以治天下,其說原無誤缪。

    但在小國寡民之世,事務簡單,庸或能事事措置妥帖。

    在廣土衆民之世,就斷無法悉知悉見了。

    悉知尚且不能,何況加以研究,而制定适當的處置方法?所以古人希望有一個聖人出來,對于一切事情無不明白,因而能指示衆人以适當處置的方法,事實上是不可能的。

    但一人之智不及此,合衆人而共同研究,則不能謂其智不及此。

    我們的誤缪在于,(一)迷信世界上有一個萬古不變之道,此道昔人業已發現,我們隻要遵而行之,遂不複從事于研究。

    (二)處事之時,亦不肯注重于研究。

    即或迫于事勢,不得不加以研究,而研究的人數,既苦于不足,其人選又不适宜。

    所以社會科學的道理,迄今多黯然不明。

    現代科學的研究,不合理想的地方還很多,因其規模比較大,研究的人數比較多,人選亦比較适宜,其成績就非前此所可同日而語了。

    所以治世的方法,并非不可發現的,不過人們現在的所為,不足以語于此。

    于是環境變遷了,人還是茫然不覺。

    (3)雖然沒有能夠推出一部分人來,使之從事于研究環境的情形,以定衆人行為的方針,然事實上總有處于領導地位的人。

    這種人,往往頭腦頑固,而且其利益往往和大衆及全體沖突,以全體的利益論,在某時代,适宜于改行新制度,制度二字,舊時多就政治方面言,此處所用,兼該社會的規則。

    所謂環境,實有兩方面:一為自然,一即社會,可謂人類的自身。

    制度即人類所以控制自己的。

    而這種人的私利,都是藉舊制度為護符的。

    因為和其私利沖突,新制度,即适宜于控制環境的方法,往往為此等人所反對。

    甚至知識為利欲所蔽,連此等新制度的适宜,他也不知道了,而真以舊制度為适宜,遂至盡力以反對新制度,保存舊制度。

    因為此等人在社會上是有力分子,人們要改變控制環境的方法,就成為非常艱難的事,因為先要對付反對改變的人。

    如此,人們改變控制環境的方法,就往往要成為革命行為,這是何等艱難的事? 文化的興起,本是所以應付自然的。

    在最初的一刹那間,所謂環境,其中本隻包含自然的成分。

    此系就理論上言,勿泥。

    但是到文化興起以後,文化就成為環境中的一個因素了。

    而且較諸自然的因素,更為重要。

    因為自然的變遷,是緩慢的。

    在短期内,不會使人們有大變其控制方法的必要。

    人為的因素則不然。

    其變遷往往甚劇,迫令人們非改變其方法不可。

    能改變則更臻興盛,不能改變則日就衰亡,大概都是這種因素。

    文化是有傳播性質的,即甲社會控制環境的方法,可以為乙社會所仿效,乙社會之方法,可為甲社會所仿效亦然。

    此其相互之間,較優的社會,往往欣然願意指導較劣的社會,而較劣的社會,亦恒欣然樂于接受。

    此等現象的由來,我們除掉說:人是生而有仁智之心的,别無解釋的方法。

    人心之不可改變,等于人體之不可改變。

    心理是根于生理的,其實二者原系一事。

    要使人不愛人,人不求善,正和不許人直立而使之倒懸一樣的難。

    如此,世界上各地方各種不同的文化,就應當迅速的互相傳播,各地方很快的風同道一;而全人類的文化,也因之日進無疆了。

    然而不能不為前述的原因所阻礙。

    因此,各民族國家的文化,就不能無适宜與不适宜之分,因而生出盛衰興亡之事。

     當盛衰興亡迫于眉睫,非大改變其文化不能控制環境,以謀興盛而避衰亡之時,其能否改變,改變之速度能否與環境的變遷相應,所謂能否改變,其實就是速度能否相應的問題。

    若不為環境所迫而至于衰亡,時間盡着延長,是沒有什麼民族,能斷言其不會改變的。

    仍看其本來文化的高低。

     因為自然的環境不會急變,急變的總是人造出來的環境,所以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環境的劇變,恒在與一個向不交通的區域交通之時。

    這所謂交通,非普通所謂往來之義。

    世界上無論如何隔絕的區域,和别一區域直接或間接的往來,怕總是有的,但是此等偶爾的往來,并不能使該區域中的文化,發生需要改變的情形,便非我在此地所說的交通。

    我在此地所說的交通,乃指因兩造的往來,使其中的兩造或一造所處的環境,為之改變,達于非改變控制方法不可的程度而言。

    不達于此程度,雖日日往來,亦不相幹。

    準此以談,則中國的文化,可以劃分為三大時期:即 (1)中國文化獨立發展時期。

     (2)中國文化受印度影響時期。

     (3)中國文化受歐洲影響時期。

     第一時期的界限,截至新室滅亡以前,尋常都以秦的統一,為古今的大界,其實這是表面上的事情,若從根本上講,則社會組織的關系,實遠較政治組織為大。

    中國在古代,本有一種部族公産的組織,其部族的内部,及其相互之間,都極為安和,此種文化,因交通範圍的擴大,各部族的互相合并而破壞了。

    但其和親康樂的情形,永為後世所追慕,而想要恢複他,因為昔人不明于社會組織的原理,所走的是一條錯誤的路,因此,自東周至前漢之末,此種運動,垂六七百年,此不過約略之辭,實際上,此等運動,或更早于此,亦未可知。

    不過在兩周以前,史料缺乏,無可征信罷了。

    而終于無成。

    自新室的革命失敗以後,我們遂認現社會的組織是天經地義而不可變。

    不以為社會的組織,能影響于人心,反以為人心的觀念,實造成社會的組織,遂專向人的觀念上去求改良。

    在這種情形之下,印度的哲學思想,是頗為精深的;其宗教感情,亦極濃厚;适合我們此時的脾胃,遂先後輸入,與中國固有的哲學宗教,合同而化,而成為中國的所謂佛教。

    發達到後來,離現實太遠了,于是有宋朝的理學,欲起而矯其弊。

    然其第一時期以觀念為根本,第二時期承認現社會的組織為天經地義,還是一樣的。

    所以理學代佛學,在社會上,并不起什麼變化。

    近幾百年來,歐洲人因為生産的方法改變了,使經濟的情形大局改變。

    其結果,連社會的組織,亦受其影響,而引起大改革的動機。

    其影響亦及于中國。

    中國在受印度影響的時代,因其影響專于學術思想方面,和民族國家的盛衰興亡,沒有什麼直接的緊迫的關系。

    到現在,就大不相同了。

    交通是無法可以阻止的,最小的部族為什麼要進為較大的大國?較大的國家為什麼要進為統一的大國?統一以後,為什麼還要與域外之國相往來,都是受這一個原理的支配。

    既和異國異族相交通,決沒有法子使環境不改變,環境既改變,非改變控制的方法,斷無以求興盛而避衰亡。

    所以在所謂近世期中,我們實有改變其文化的必要。

    而我國在受著此新影響之後,亦時時在改變之中,迄于今而猶未已。

     轉變,偉大的轉變! 要講中國的近世史,必先知道入近世期以前中國的情形,現在從政治、社會兩方面,說其大略。

     中國的政治,是取放任主義的。

    從前的政治家,有一句老話,說“治天下不如安天下,安天下不如與天下安”。

    隻這一句話,便表明了中國政治的消極性。

    中國的政治,為什麼取這種消極主義呢?原來政治總是随階級而興起的。

    既有階級,彼此的利害,決不能相同。

    中國政治上的治者階級,是什麼呢?在封建時代,為世襲的貴族。

    封建既廢,則代之以官僚。

    所謂官僚,是合(1)官;(2)士,即官的預備軍;(3)輔助官的人,又分為(甲)幕友,(乙)吏胥,(丙)差役;(4)與官相結托的人,亦分為(子)紳士,(醜)豪民。

    此等人,其利害都和被治者相反,都是要剝削被治者以自利的。

    固然,官僚階級中,未嘗無好人,視被治階級的利害,即為自己的利害。

    然而總隻是少數。

    這是因為生物學上的公例,好的和壞的,都是反常的現象,隻有中庸是常态。

    中庸之人,是不會以他人之利為己利,亦不會以他人之害為己害的,總是以自己的利益為本位。

    社會的組織,使其利害與某一部分人共同,他就是個利他者。

    使其利害和某一部分人相對立,就不免要損人以自利了。

    所以官僚階級,決不能廢督責。

    督責二字,為先秦時代法家所用的術語。

    其義與現在所謂監察有些相似,似乎還要積極些。

    然中國地大人衆,政治上的等級,不得不多,等級多則監督難。

    任辦何事,官僚階級都可借此機會,以剝民而自利。

    既監督之不勝其監督,倒不如少辦事,不辦事,來得穩妥些。

    在中國曆史上,行放任政策,總還可以苟安,行幹涉政策,就不免弊餘于利,就是為此。

    因此,造成了中國政治的消極性。

     試看政治上的制度:中國是世界上最古的大國,皇帝的尊嚴,可謂并時無二,然其與臣下的隔絕亦特甚。

    現在世界上,固有版圖更大于中國的國家,然合最古和最大兩條件言之,則中國實為世界第一。

    康有為《歐洲十一國遊記》曾說:中國人所見外國有君主,往往臆想,以為亦和中國的皇帝一樣,其實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歐洲小國的君主,時常步行出宮,人民見之,脫帽鞠躬,他亦含笑答禮,較之中國州縣官,出有儀衛的,還覺得平易近人得多呢。

    中國君主的尊嚴,乃由其地大人衆,而政治上的等級,不得不多,等級多,則不得不隔絕,隔絕得厲害,自然覺得其尊嚴了。

    再加曆史上的制度和事實,都是向這一方面進行的。

    所以曆時愈久,尊嚴愈甚,而其隔絕亦愈甚。

    秦漢時的宰相,是有相當的權力,而其地位亦頗尊嚴的。

    然自武帝以後,其權已漸移于尚書。

    曹魏以後,又移于中書,劉宋以後,又參以門下。

    至唐代,遂以此三省長官為相職,而中書、門下,尤為機要。

    後來兩省長官,不複除人,但就他官加一同平章事等名目,即為宰相。

    其事務,則合議于政事堂。

    政事堂初在門下省,後移于中書省。

    宋元之世,遂以中書省為相職。

    中書、門下等官,其初起,雖是天子的私人,至此其權力又漸大,地位又漸尊了。

    明世,乃又廢之而代以殿閣學士。

    清代,内閣之權,又漸移于軍機處。

    總而言之,政治上正式的機關,其權桓日削,而皇帝的秘書和清客一類的人,其權恒日張。

    内閣至清代,已成為政治上正式的機關。

    軍機處則不過是一個差事,和末年的練兵處、學務處一樣。

    外官:秦漢時的縣,實為古代的一國,此乃自然發達而成的一個政治單位。

    五等之封,在經學上,今古文立說不同。

    今文之說,見于《孟子·萬章下》篇和《禮記·王制》,大國百裡,次國七十裡,小國五十裡,此乃自然的趨勢所發達而成的政治單位。

    《漢書·百官公卿表》說:漢承秦制,縣大率方百裡,即是将此等政治區域,改建而成的。

    古文之說,見《周官·職方氏》,公之地方五百裡,侯、伯、子、男,遞減百裡,乃根據東周以來的事實立說的。

    如《孟子·告子下》篇說:今魯,方百裡者五,就是《周官》所說的公國了。

    此等國中,實包含許多政治單位,而其自身并非一個政治單位。

    更大的國,如晉、楚、齊、秦等,就更不必說了。

    大率方百裡為一政治單位,實從春秋以後,直到現在,未曾有根本變更。

    因為縣這一個區域,從來沒變動過。

    郡本是設在邊陲之地,以禦外侮的,與縣各自獨立,不相統屬。

    後來大約因其兵備充足,縣須仰賴其保護,乃使之隸屬于郡,然仍隻是邊陲之地。

    戰國時,楚之巫、黔中,燕之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趙之雲中、雁門、代郡等,均在沿邊之地。

    秦始皇滅六國,因其民未心服,覺得到處有用兵力鎮壓的必要,乃分天下為三十六郡,而以郡統縣,始成為普遍的制度。

    此時距封建之世近,郡守的威權,又怕其太大,乃設監察禦史,漢朝則遣刺史監察之。

    漢朝的刺史,一年一任,沒有一定的駐所;其人的資格和官位,都遠較太守為低。

    所察以诏書所列舉的六條為限,不外乎太守的(1)失職,(2)濫用威權,(3)依附豪強,其他概非所問,真是一個純粹的監察官。

    唐宋以後的監司官,就不能如此了。

    然即使把它算作行政官,也還隻有三級。

    至元代,乃又于其上設一中書行省。

    明雖廢之而改設布政、按察兩司,其區域則仍元行省之舊。

    至清代,督撫又成為常設的官,而布政司的參政、參議,分守各道,按察使的副使、佥事,分巡各道的,又漸失其原來的性質,而俨若在司府之間,自成一級。

    于是合(1)督撫,(2)司,(3)道,(4)府、直隸州廳,(5)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