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 先秦的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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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民族的競争,極為劇烈,老子如何專教人守雌?固然守雌是有利于競争的,然而守如處女,正是為出如脫兔之計,而觀老子的意思,似乎始終是反對用兵的,既終沒有一試之時,蓄力又将作何用?在古代競争劇烈的世界,如何會有這一種學說呢?我說,中國古代民族的競争,并不十分劇烈。
民族問題的嚴重,倒是從秦漢以後才開始的。
大約古代民族的鬥争,隻有姬、姜二姓曾有過一次劇烈的戰事——河南農耕民族,與河北遊牧民族之戰——其結果,黃帝之族是勝利了。
經過頗短的時間,就和炎帝之族同化。
其餘諸民族,文化程度,大抵比炎黃二族為低,即戰鬥力亦非其敵。
所以當時,在神州大陸上,我們這一個民族——炎黃混合的民族——是侵略者。
其餘的民族——當時所謂夷蠻戎狄——是被侵略者。
我們這時候所怕的,是貪求無厭,黩武不已,以緻盛極而衰,對于異族的鬥争,處于不利的地位;而同族間也要因此而引起分裂。
至于怕異族侵略,在古代怕是沒有這事的。
如其有之,道家和儒家等,就不會一味主張慈儉德化;而法家和兵家等,也要以異族為鬥争的對象,而不肯專以同族的國家為目标了。
我國民族問題的嚴重,是周秦之際,和蒙古高原的遊牧民族接觸,然後發生的。
在古代騎寇很少,居于山林的異族,所有的隻是步兵,而我族則用車兵為主力。
毀車崇卒和胡服騎射,都是我族侵略的進步,不是防禦行為。
中山并非射騎之國,趙武靈王是學了騎寇的長技,再借用騎寇的兵,去侵略中山。
道家中還有一派是莊子。
莊子的思想,是和楊朱很為接近的。
現在《列子》中的《楊朱》篇,固然是僞物,然而不能說他的内容全無根據。
因為其思想,和《莊子》的《盜跖》篇是很接近的。
《盜跖》篇不能認為僞作。
這一派思想,對于個人自處的問題,可以“委心任運”四個字包括之。
這全是社會病态已深,生于其間的人,覺得他沒法可以控制時的表現。
至其對于政治上的見解,則楊子拔一毛利天下而不為之說,足以盡之。
拔一毛利天下而不為,是怎樣一個說法呢?此其理頗為微妙。
我們現在且不憚繁複,略述如下: 《呂氏春秋·不二》篇: 楚王問為國于詹子。
詹子對曰:何聞為身,不聞為國。
詹子豈以國可無為哉?以為為國之本,在于為身。
身為而家為,家為而國為,國為而天下為,故曰:以身為家,以家為國,以國為天下。
身當如何為法呢?《淮南子·精神訓》: 知其無所用,貪者能辭之,不知其無所用,廉者不能讓也。
夫人主之所以殘亡其國家,損棄其社稷,身死于人手,為天下笑,未嘗非為非欲也。
夫仇由貪大鐘之賂而亡其國,虞君利垂棘之璧而禽其身,獻公豔骊姬之美而亂四世,桓公甘易牙之和而不以時葬,胡王淫女樂之娛而亡土地。
使此五君者,适情辭餘,以己為度,不随物而動,豈有此大患哉? 又《诠言訓》: 原天命,治心術,理好憎,适情性;則治道通矣。
原天命則不惑禍福。
治心術則不妄喜怒。
理好憎則不貪無用。
适情性則欲不過節。
不惑禍福,則動靜循理。
不妄喜怒,則賞罰不阿。
不貪無用,則不以欲用害性。
欲不過節,則養性知足。
凡此四者,弗求于外,弗假于人,反己而得矣。
野蠻時代之所慮,就是在上者的侈欲無度,動作不循理。
其過于要好的,則又不免為無益的幹涉。
所以楊朱一派,要使人君自治其心,絕去感情,洞明事理,然後不做一件無益而有損的事。
所以說:“以若之治外,其法可暫行于一國,而未合于人心;以我之治内,可推之于天下。
”話固然說得很精了。
然而又說:“善治外者,物未必治。
善治内者,物未必亂。
”未必亂是物自己不亂,并不是我把他治好的,設使物而要亂,我即善治内,恐亦将無如之何。
固然,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然今天下紛紛,大多數都是利天下的人,因而又激起少數人,要想摩頂放踵,以利天下。
譬如集會之時,秩序大亂,人人烏合搶攘,我但閉目靜坐,何法使之各返其位,各安其位呢?如其提出這一個問題來,楊朱就将無以為答。
然則楊朱的治天下,等于無術。
他的毛病,和老子的無為主義是一樣的。
他們還是對于較早的時代的目光。
此時的社會,人民程度很低,還沒有“為”的資格。
所慮的,是在上的人,領導著他去“為”。
老子莊周的話,到這種社會裡去說,是比較有意思的。
到春秋戰國時,則其社會的“為”,已經很久了;不是化而欲作,而是已化而作了;還對他說無為,何益? (三)墨家 墨家之道原于禹,這句話是不錯的。
一者《墨子》書中屢次提起夏禹。
二者墨子所定的法度,都是原出于夏的。
詳見孫星衍《墨子後序》。
儒家說夏尚忠,又說夏之政忠。
忠便是以忠實之心對人;不肯損人以利己,還要損己以利人。
夏朝時代較早,大約風氣還很誠樸。
而且其時遭遇水患,自然可以激起上下一體,不分人我的精神;和後來此疆彼界的情形,大不相同。
由此道而推之,則為兼愛。
兼愛是墨學的根本。
至其具體的辦法,對内則為貴儉,對外則為非攻。
要明白貴儉的意思,首須知道古代的社會和後世不同。
後世習慣于私有财産久了,人家沒有而我有,公家窮困而私人奢侈,是絲毫不以為奇的。
春秋戰國時代則不然。
其時的社會,去公産之世未遠。
困窮之日,須謀節省;要節省,須合上下而通籌;這種道理,還是人人懂得的。
即其制度,也還有存在的。
譬如《禮記·曲禮》說:“歲兇,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馬不食谷,馳道不除,祭祀不縣,大夫不食粱,士飲酒不樂。
”《玉藻》說“至于八月不雨,君不舉”等都是。
衛為狄滅,而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齊頃公敗于鞍,而七年不飲酒,不食肉;都是實行此等制度的。
就越勾踐的卧薪嘗膽,怕也是實行此等制度,而後人言之過甚。
然則墨子所主張的,隻是古代兇荒劄喪的變禮,并不是以此為常行之政,說平世亦當如此。
莊子駁他說“其道大觳,反天下之心,使人不堪”,隻是說的夢話。
不論人家的立場,妄行攻駁,先秦諸子,往往有此病。
貴儉的具體辦法是節用,古人的葬事,靡費得最利害,所以又要說節葬。
既然貴儉,一切圖快樂求舒适的事,自然是不該做的,所以又要非樂。
隆古之世,自給自足的農業共産社會,彼此之間,是無甚沖突的,所以也沒有争戰之事,這便是孔子所謂講信修睦。
後來利害漸漸的沖突了,戰争之事就漸起。
然而其社會,去正常的狀态還未遠,也不會有什麼殘殺擄掠之事,這便是儒家所謂義兵。
義兵之說,見于《呂氏春秋》的《孟秋紀》、《淮南子》的《兵略訓》,這決不是古代沒有的事。
譬如西南的土司,互相攻伐,或者暴虐其民,王朝的中央政府,出兵征讨,或易置其酋長,或徑代流官,如果止于如此而已,更無他種目的,豈非吊民伐罪?固然,此等用兵,很難保軍士沒有殘殺虜掠的事。
然而這是後世的社會,去正常的狀态已久,已經有了要殘殺虜掠的人;而又用他來編成軍隊之故。
假使社會是正常的,本來沒有這一回事,沒有這一種人,那末,當征伐之際,如何會有殘殺虜掠的行為呢?就是在後世,當兵的人,已經喜歡殘殺虜掠了,然而苟得良将以禦之,仍可以秋毫無犯。
不正常的軍隊,而偶得良将,還可以秋毫無犯,何況正常的社會中産生出來的正常的軍隊呢?所以義兵決不是沒有的事。
再降一步,就要變成侵略的兵了。
此等兵,其主要的目的隻是争利,大之則争城争地,小之則争金玉重器;次之則是鬥氣,如争做霸主或報怨之類。
此等用兵,沒有絲毫正當的理由。
然而春秋戰國時代的用兵,實以此類的動機為最多。
所以墨子從大體上判定,說攻是不義的。
既以攻為不義,自然要承認救守是義的了。
墨子的話,不過救時之論,和我們現在反對侵略、主張弱小民族自決等一般。
人類到底能不能不用兵呢?用兵到底本身是件壞事情,還是要看怎樣用法的呢?這些根本問題,都不是墨子計慮所及。
拿這些根本問題去駁墨子,也隻算是夢話。
在春秋戰國時代,有一個共同的要求,是定于一。
當時所怕的,不但是君大夫對人民肆行暴虐,尤其怕的是國與國、家與家之間争鬥不絕。
前者如今日政治的不良,後者如今日軍人的互相争鬥。
兩者比較起來,自然後者诒禍更大了。
欲除此弊,希望人民出來革命,是沒有這回事的。
所可希望的,隻是下級的人,能服從上級,回複到封建制度完整時代的秩序。
此義是儒、墨、名、法諸家共同贊成的。
墨家所表現出來的,便是尚同。
當東周之世,又是貴族階級崩潰、官僚階級開始擡頭的時代。
任用官僚,廢除貴族,怕除貴族本身外,沒有不贊成的。
儒家所表現出來的是譏世卿,法家所表現的是
民族問題的嚴重,倒是從秦漢以後才開始的。
大約古代民族的鬥争,隻有姬、姜二姓曾有過一次劇烈的戰事——河南農耕民族,與河北遊牧民族之戰——其結果,黃帝之族是勝利了。
經過頗短的時間,就和炎帝之族同化。
其餘諸民族,文化程度,大抵比炎黃二族為低,即戰鬥力亦非其敵。
所以當時,在神州大陸上,我們這一個民族——炎黃混合的民族——是侵略者。
其餘的民族——當時所謂夷蠻戎狄——是被侵略者。
我們這時候所怕的,是貪求無厭,黩武不已,以緻盛極而衰,對于異族的鬥争,處于不利的地位;而同族間也要因此而引起分裂。
至于怕異族侵略,在古代怕是沒有這事的。
如其有之,道家和儒家等,就不會一味主張慈儉德化;而法家和兵家等,也要以異族為鬥争的對象,而不肯專以同族的國家為目标了。
我國民族問題的嚴重,是周秦之際,和蒙古高原的遊牧民族接觸,然後發生的。
在古代騎寇很少,居于山林的異族,所有的隻是步兵,而我族則用車兵為主力。
毀車崇卒和胡服騎射,都是我族侵略的進步,不是防禦行為。
中山并非射騎之國,趙武靈王是學了騎寇的長技,再借用騎寇的兵,去侵略中山。
道家中還有一派是莊子。
莊子的思想,是和楊朱很為接近的。
現在《列子》中的《楊朱》篇,固然是僞物,然而不能說他的内容全無根據。
因為其思想,和《莊子》的《盜跖》篇是很接近的。
《盜跖》篇不能認為僞作。
這一派思想,對于個人自處的問題,可以“委心任運”四個字包括之。
這全是社會病态已深,生于其間的人,覺得他沒法可以控制時的表現。
至其對于政治上的見解,則楊子拔一毛利天下而不為之說,足以盡之。
拔一毛利天下而不為,是怎樣一個說法呢?此其理頗為微妙。
我們現在且不憚繁複,略述如下: 《呂氏春秋·不二》篇: 楚王問為國于詹子。
詹子對曰:何聞為身,不聞為國。
詹子豈以國可無為哉?以為為國之本,在于為身。
身為而家為,家為而國為,國為而天下為,故曰:以身為家,以家為國,以國為天下。
身當如何為法呢?《淮南子·精神訓》: 知其無所用,貪者能辭之,不知其無所用,廉者不能讓也。
夫人主之所以殘亡其國家,損棄其社稷,身死于人手,為天下笑,未嘗非為非欲也。
夫仇由貪大鐘之賂而亡其國,虞君利垂棘之璧而禽其身,獻公豔骊姬之美而亂四世,桓公甘易牙之和而不以時葬,胡王淫女樂之娛而亡土地。
使此五君者,适情辭餘,以己為度,不随物而動,豈有此大患哉? 又《诠言訓》: 原天命,治心術,理好憎,适情性;則治道通矣。
原天命則不惑禍福。
治心術則不妄喜怒。
理好憎則不貪無用。
适情性則欲不過節。
不惑禍福,則動靜循理。
不妄喜怒,則賞罰不阿。
不貪無用,則不以欲用害性。
欲不過節,則養性知足。
凡此四者,弗求于外,弗假于人,反己而得矣。
野蠻時代之所慮,就是在上者的侈欲無度,動作不循理。
其過于要好的,則又不免為無益的幹涉。
所以楊朱一派,要使人君自治其心,絕去感情,洞明事理,然後不做一件無益而有損的事。
所以說:“以若之治外,其法可暫行于一國,而未合于人心;以我之治内,可推之于天下。
”話固然說得很精了。
然而又說:“善治外者,物未必治。
善治内者,物未必亂。
”未必亂是物自己不亂,并不是我把他治好的,設使物而要亂,我即善治内,恐亦将無如之何。
固然,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然今天下紛紛,大多數都是利天下的人,因而又激起少數人,要想摩頂放踵,以利天下。
譬如集會之時,秩序大亂,人人烏合搶攘,我但閉目靜坐,何法使之各返其位,各安其位呢?如其提出這一個問題來,楊朱就将無以為答。
然則楊朱的治天下,等于無術。
他的毛病,和老子的無為主義是一樣的。
他們還是對于較早的時代的目光。
此時的社會,人民程度很低,還沒有“為”的資格。
所慮的,是在上的人,領導著他去“為”。
老子莊周的話,到這種社會裡去說,是比較有意思的。
到春秋戰國時,則其社會的“為”,已經很久了;不是化而欲作,而是已化而作了;還對他說無為,何益? (三)墨家 墨家之道原于禹,這句話是不錯的。
一者《墨子》書中屢次提起夏禹。
二者墨子所定的法度,都是原出于夏的。
詳見孫星衍《墨子後序》。
儒家說夏尚忠,又說夏之政忠。
忠便是以忠實之心對人;不肯損人以利己,還要損己以利人。
夏朝時代較早,大約風氣還很誠樸。
而且其時遭遇水患,自然可以激起上下一體,不分人我的精神;和後來此疆彼界的情形,大不相同。
由此道而推之,則為兼愛。
兼愛是墨學的根本。
至其具體的辦法,對内則為貴儉,對外則為非攻。
要明白貴儉的意思,首須知道古代的社會和後世不同。
後世習慣于私有财産久了,人家沒有而我有,公家窮困而私人奢侈,是絲毫不以為奇的。
春秋戰國時代則不然。
其時的社會,去公産之世未遠。
困窮之日,須謀節省;要節省,須合上下而通籌;這種道理,還是人人懂得的。
即其制度,也還有存在的。
譬如《禮記·曲禮》說:“歲兇,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馬不食谷,馳道不除,祭祀不縣,大夫不食粱,士飲酒不樂。
”《玉藻》說“至于八月不雨,君不舉”等都是。
衛為狄滅,而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齊頃公敗于鞍,而七年不飲酒,不食肉;都是實行此等制度的。
就越勾踐的卧薪嘗膽,怕也是實行此等制度,而後人言之過甚。
然則墨子所主張的,隻是古代兇荒劄喪的變禮,并不是以此為常行之政,說平世亦當如此。
莊子駁他說“其道大觳,反天下之心,使人不堪”,隻是說的夢話。
不論人家的立場,妄行攻駁,先秦諸子,往往有此病。
貴儉的具體辦法是節用,古人的葬事,靡費得最利害,所以又要說節葬。
既然貴儉,一切圖快樂求舒适的事,自然是不該做的,所以又要非樂。
隆古之世,自給自足的農業共産社會,彼此之間,是無甚沖突的,所以也沒有争戰之事,這便是孔子所謂講信修睦。
後來利害漸漸的沖突了,戰争之事就漸起。
然而其社會,去正常的狀态還未遠,也不會有什麼殘殺擄掠之事,這便是儒家所謂義兵。
義兵之說,見于《呂氏春秋》的《孟秋紀》、《淮南子》的《兵略訓》,這決不是古代沒有的事。
譬如西南的土司,互相攻伐,或者暴虐其民,王朝的中央政府,出兵征讨,或易置其酋長,或徑代流官,如果止于如此而已,更無他種目的,豈非吊民伐罪?固然,此等用兵,很難保軍士沒有殘殺虜掠的事。
然而這是後世的社會,去正常的狀态已久,已經有了要殘殺虜掠的人;而又用他來編成軍隊之故。
假使社會是正常的,本來沒有這一回事,沒有這一種人,那末,當征伐之際,如何會有殘殺虜掠的行為呢?就是在後世,當兵的人,已經喜歡殘殺虜掠了,然而苟得良将以禦之,仍可以秋毫無犯。
不正常的軍隊,而偶得良将,還可以秋毫無犯,何況正常的社會中産生出來的正常的軍隊呢?所以義兵決不是沒有的事。
再降一步,就要變成侵略的兵了。
此等兵,其主要的目的隻是争利,大之則争城争地,小之則争金玉重器;次之則是鬥氣,如争做霸主或報怨之類。
此等用兵,沒有絲毫正當的理由。
然而春秋戰國時代的用兵,實以此類的動機為最多。
所以墨子從大體上判定,說攻是不義的。
既以攻為不義,自然要承認救守是義的了。
墨子的話,不過救時之論,和我們現在反對侵略、主張弱小民族自決等一般。
人類到底能不能不用兵呢?用兵到底本身是件壞事情,還是要看怎樣用法的呢?這些根本問題,都不是墨子計慮所及。
拿這些根本問題去駁墨子,也隻算是夢話。
在春秋戰國時代,有一個共同的要求,是定于一。
當時所怕的,不但是君大夫對人民肆行暴虐,尤其怕的是國與國、家與家之間争鬥不絕。
前者如今日政治的不良,後者如今日軍人的互相争鬥。
兩者比較起來,自然後者诒禍更大了。
欲除此弊,希望人民出來革命,是沒有這回事的。
所可希望的,隻是下級的人,能服從上級,回複到封建制度完整時代的秩序。
此義是儒、墨、名、法諸家共同贊成的。
墨家所表現出來的,便是尚同。
當東周之世,又是貴族階級崩潰、官僚階級開始擡頭的時代。
任用官僚,廢除貴族,怕除貴族本身外,沒有不贊成的。
儒家所表現出來的是譏世卿,法家所表現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