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談德國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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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ftsdichtung),其價值是人類學與民族心理學的,而不是文學的。

     歌德受了海爾德的指示,在施特拉斯勃哥,曾搜集萊茵河岸艾耳薩斯(Elsass)的民歌有一年之久,後來便成了一本書,在1779年問世。

    其概念與海爾德當然差不多。

     專門模仿民歌的詩人畢爾格,在1776年寫過一篇論文《對民間文藝之傾心》(HerzeusergussüberVolkspoesie),發表在《德意志博物院》雜志(DeutschesMuseum)上,他卻和海爾德的錯誤也相同,便是把民衆(Volk)和村俗(P?bel)相混淆了。

     反對民歌運動的啟蒙派尼考萊,這時卻也出版了兩卷民歌集,書名叫《小巧一曆書》(EynfeynercleynerAlmanach),他原是為反對民歌用的,但其出版(1777—1778年)反在海爾德的書之前。

    海爾德的書,有一個缺點,就是沒注意到譜,尼考萊這本書乃時而有譜了,因此這本書反倒成了民歌的功臣。

     格雷特(Gr?ter)對于民歌,則特别注重口述的價值。

     A.W.施勒格耳(A.W.Schlegel)一出,對于民歌的概念一變。

    他認為民歌的作者就是下層社會(dieunterenGesellschaftsschichten),決不是真有這麼一個個人。

     浪漫派和格利姆(Grimm)對于民歌,是以神秘視之。

    他們認為民歌是民衆間不帶個人色彩的生發物,紀念品。

    他們着重民歌的民族性,這和海爾德以來着重世界性者不同了,因此在民歌的研究上也便得了一個新方向。

     烏蘭德在1830年作《古代德國文藝史》(GeschichtederAltdout-schenPoesie),其意見和舊說差不多。

    可是到了1845年,他作《德國民歌論》(AbhüberdeutschenV.er),就認為民歌終究有“個人”作為“發動者”(Urheber),不過大衆的力量超過于個人。

    其實他這點意思在1830年就已經多少透露,他說民歌中有“優美的個人的特色”(abschleifenindividuellerEigentünclichkeit)。

    這種學說的先驅是弗裡得裡希·施勒格耳(Fr.schlegel)。

    在他認為原來就是藝術家的作品,經過人們唱得不完全了,換言之,就是唱壞了(Zersingen),而跑到民間(volkl?ufig)罷了。

    現在我們就實際上看,的确有許多詩人的作品,跑到民間,而變成了真正的民歌。

    其形式有改動的,但也有原樣的,前者如在提洛耳(Tivol)地方流行的歌德所作的《小小花,小小葉》(KleineBumen,KleineBl?tter),後者如歌德所作的《小玫瑰花》(Heideur?sklein): 一個小孩兒看見小玫瑰花兒正開, 小玫瑰花兒開得野生生, 像早上的太陽那麼鮮, 他快快跑,靠跟前, 他心裡是說不出的喜歡。

     小玫瑰花兒,小玫瑰花兒,小玫瑰花兒紅, 小玫瑰花兒開得野生生。

     小孩說:“我折了你吧, 小玫瑰花兒開得野生生!” 小玫瑰花兒說:“小心我紮了你; 這樣你就永遠想着我, 我可不吃這個疼。

    ” 小玫瑰花兒,小玫瑰花兒,小玫瑰花兒紅, 小玫瑰花兒開得野生生。

     那野性的小孩兒就折了, 小玫瑰花兒開得野生生; 小玫瑰花兒抗了抗,紮了紮, 可是小花兒疼也吧,叫也吧, 小花兒不得不走這一程。

     小玫瑰花兒,小玫瑰花兒,小玫瑰花兒紅, 小玫瑰花兒開得野生生。

    [31] 又如海浬所作的《女妖勞瑞萊》(DieLorelei): 我不明白,這應該指着啥, 我這麼傷心;古時候的一個童話, 叫我離不開胸襟。

     風涼了,天已暗, 萊茵河靜靜地潺, 峰巒閃爍着入于落晖的雲煙。

     那最美的少女 坐在岸上流連, 她梳她那金黃的美發, 金黃的寶飾耀眼。

     她梳發用金黃的梳, 她又唱了一隻曲: 這曲有驚人的 強而有力的音符。

     小船裡的舟子 乃有了焦躁的悲哀; 他隻看見上空, 他沒看見船壞。

     我知道,海浪 終于要把人和船吞掉; 這就是那隻曲 女妖勞瑞萊唱得奏了效。

    [32] 還有艾欣道爾夫所作的《在一塊涼的廣場》(IneinemkühlenGrunde): 在一塊涼的廣場, 那裡有一所磨房; 我心愛的人沒了, 她曾在這裡來往。

     她曾允許我不變, 所以給我個指環; 誰知她那心改了, 我這指環也壞了。

     我要去各處賣唱, 天南海北都走走; 我要唱我的歌譜, 挨了人家的門口。

     我要去騎隻快馬, 在那血戰裡厮殺; 我要在死的夜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