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哲學之極峰(上)——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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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之所由構成;二為客觀的目的性,其悅人為間接的,乃借助于一種經驗或間接推理者,此則物之有效用者(dasZweckm?ssige)之所由構成。

    例如同為一花,可由藝人觀之,為審美判斷之對象,那就是好看的一朵花而已;亦可由博物學者觀之,則為效用判斷之對象,那便成了治什麼病的藥了。

     上面是《判斷力批判》中所說的。

     二部《批判》所論,實以絕對的精神主義(absolutespiritualism)為歸,這也就是他之自诩為哥白尼的功績處。

    哥白尼給天空找了一個中心是太陽,康德卻給現象界找了一個中心是我們主觀! 康德的哲學一出,立刻為許多哲學家所歡迎,雖然不一定完全懂得。

    宣傳康德哲學的人,主要的有大詩人席勒(Schiller),他發揮的是康德的美學;還有菲希特,他發揮的是康德的倫理學。

     康德哲學中原有絕對唯心論的成分。

    所謂“物之自身”既不能意想,即不能認為一實在,亦即不認為系任何實有之物,那麼,它豈不是隻是存在于能思想之主體中,和時空及諸範疇同為主觀之物了嗎?亦豈不是現象中之不可知物和我們自身中之不可知物,就是一物了嗎?“物之自身”和自我(非現象中之自我,乃超時空的自我)亦豈不一而二、二而一了嗎?但康德卻沒說這樣顯明。

    持這樣顯明的主張的是菲希特。

    康德的哲學不啻是和1789年的大革命一樣,對形上學有極大的破壞性,但是菲希特、謝林、黑格耳這般革命巨潮中的産兒一出,卻又在斷垣廢墟中将形上學重建了。

     菲希特(johannGottliebFichte)生于1765年,卒于1814年。

    他曾到過哥尼斯堡,就學于康德。

    他是喚起德人反抗拿破侖最力的一人,他那時的《告德意志民族演講》(RedenandiedeutscheNation),就是現在讓我們外國人讀了,也都為之動容。

    他的學說,是形上學的原則和倫理學的原則乃是同一的。

    最高的原則不是實體而是義務(duty),不是“是什麼”而是“應當怎麼樣”。

    宇宙就是純粹意志的化身,也就是道德觀念之象征。

    這意志,這觀念,便是物之自身,也便是真正的絕對體。

    知識是自我的創造物。

    唯心論外無哲學,先驗方法外無方法。

    哲學不在産生事實,而在創造真理。

    客觀世界并非自我之限制,乃是自我故意去創造出來作為自我奮鬥的手段的。

    所以消滅自我,便是消滅世界,命中注定我們是要為不朽事業而奮鬥的。

    自由為最高真理,為最高實在。

    真正自由在創造其自身,實現其自身。

    自由之實現其自身,須于時間中行之,故時間為自由之必須助手。

    但自由之實現其自身,靠單獨的個體(經驗的自我)是不夠的,卻須實現于人類社會中,這便是政治權利的所由來。

    講自由而歸到全體(社會或國家),這是代表我們所說西洋的一種文化傳統處。

    照菲希特看,行動是一切,知識是手段。

    實踐理性是一切,純粹理性是手段。

    菲希特的哲學,像赫拉克利圖斯一樣,是極富有革命性的。

    但原動力自然是發自康德! 菲希特的學說又影響了謝林(FriedrichWilhelmJosephSchelling)。

    謝林生于1775年,卒于1854年。

    他曾在耶納(Jena)等地方作教授。

    耶納是那時浪漫主義運動的中心,菲希特、黑格耳,都和謝林相遇于此。

    謝林是一個早熟而多産的天才。

    但思想不很一緻,他前一期的思想,自稱為消極哲學(NegativePhilosophy)。

    他這時認為自然與精神乃是同一絕對體之二重表現,并非“我”産生“非我”,亦非“非我”産生“我”。

    斯賓耨薩的本質(substance)實是包括“我”與“非我”之一種非人格的理性。

    自然是存在着的理性(existingreason),精神是思想着的理性(thinkingreason),如此而已。

    二者發展的原則乃是一樣的。

    “自然”有生命,否則如何産生生命呢?所謂無機界實是植物界的萌芽,而動物界不過是植物界發揮到高處。

    原來自然間并無死物,亦無靜物,一切是生命,一切在變,一切在動。

    當精神為理智或事業時永不能實現絕對體,卻隻有在為自然中或藝術中之美感時始能之。

    藝術,宗教,與神之啟示(revelation),實是一事,乃較哲學為尤高者。

    哲學意想神,而藝術即是神。

    知識為神性之“理想的存在”,而藝術則為神性之“實際的存在”。

    他後一期的哲學,自稱為積極哲學(PositivePhilosophy)。

    他的積極哲學始于1809年,他三十四歲了。

    他這時的主張是一種主意論(voluntarism),他說絕對體就是原始意志。

    生存欲望(desire-to-be)乃在一切之先,即神亦非例外。

    謝林的思想啟發了黑格耳和叔本華。

    但都源于康德。

    倘若學司馬遷贊美老子的話,便不能不說:“而康德深遠矣!”[13] 近代哲學之極峰(下)——黑格耳 像柏拉圖之後有亞裡斯多德一樣,康德之後有黑格耳。

    亞裡斯多德雖不如柏拉圖之有獨創性,但有着可驚的組織力,黑格耳之與康德亦然。

    黑格耳的組織力,尤為罕見!假若許我用照相作比方,則哲學到了康德,如對準了鏡頭的一般;照已經拍好了;黑格耳卻是顯像液定像液從而有了清晰的輪廓。

     黑格耳(GeorgWilhelmFriedrichHegel)以1770年即清乾隆二十五年生于德國西南部的施徒喜德(Stuttgart),以1831年即清道光十一年享壽六十一歲而卒。

    他死時,中國曾國藩已經是二十歲的青年了,焦循和阮元則和他并世。

    黑格耳曾經到各地講學,最後在柏林大學繼菲希特為教授。

    主要著作有:《精神現象學》(PhanomenologiedesGeistes),《邏輯科學》(WissenschaftderLogik),《哲學百科全書》(EncyclopediederphilosophischenWissenschaften)。

    此外,還有《美學講義》(VorlesungenueherdieAesthetik),《曆史哲學講義》(VorlesungenueberdiePhilosophiederGeschichte)等。

    黑格耳實是一個體大而思精的哲人! 照菲希特的看法,絕對體是“自我”,但因為“自我”又必然地為“非我”所包圍之故,所以他的“自我”在事實上是被限制了的,因而他的“絕對體”實在夠不上絕對;照謝林的看法,絕對體既非“自我”亦非“非我”,卻是二者的共同根源,限制固然沒有了,但是對“實在”(reality)不免為“超越的”(transcendent),所以實沒解釋了何以顯現為自然與精神之故。

    黑格耳即救二氏之失者,以為自我與自然之共同根源并非超越乎實在,卻是内在(immanent)于實在之中的。

    絕對體是動的、發展的。

    動與發展自有其法則,自有其鹄的,此法則與鹄的并非自外而來加于絕對體者,卻是内在于絕對體之中,即為絕對體之自身。

    但是為人類思想與無意識的自然之法則者乃“理性”,為萬物之鹄的者亦“理性”,所以絕對體(absolute)與理性(reason)乃是同義字了。

    絕對體即理性,在無生物中即已具有,繼而達于有生物,最後化身于人類之中。

    理性不唯為思想體之款式,亦目為萬物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