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史學與其相關學問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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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差别在。

    原來科學之所窮,即哲學之所始。

    凡曆史事實之非曆史科學所能探究、所能解釋的問題,都歸曆史哲學的領域。

    即凡曆史事實之須從哲學的見地基于世界全體的原理以根本的說明其本性及原則者,都為曆史哲學所當研究的問題。

    例如曆史事實究竟的本性如何?曆史事實的根本原則如何?曆史事實或于各個或于全體究竟有如何的意義?這些問題,都是曆史哲學領域内的問題。

     史學是研究人生及其産物的文化的學問,哲學亦是研究人生根本問題的學問,二者原有密切的關系。

    吾人對于人生現象,有時隻靠科學的說明,不能滿足;則進而求之于哲學,以期得一比較普遍而根本的解決,這亦是自然的要求。

    例如由統一的見地去看人生果為如何者?于個人、于氏族、于國民、于民族乃至于人類的人生,各為構成全體的部分,果有特定的意義嗎?果有特定的天職嗎?人類的經曆果有一個前定的軌道嗎?宇宙間果有一個能預想的大意匠嗎?人生果不能說是和作夢一樣嗎?所謂曆史事實,吾人所認識的,果是真實的?還是幻妄的?人事的現象,果真有如吾人所認識的形式與内容嗎?人事果然是受一定的主宰者的統制,遵着他的根本大法以為運行的呢?還是亂哄哄的瞎碰一氣,漂流在那無計畫無方向的運命的海裡,“譬彼舟流不知所屆”呢?一個人,一氏族,一國家,一民族,乃至全人類的榮枯,興亡,盛衰,隆替,果然是命也如此,無可如何呢?還是禍福吉兇,惟人自召呢?茫茫人事,果于不識不知中,由某點進行向某點歸宿嗎?人生果有目的嗎?曆史果有目的嗎?人事的紛纭變化,果然是依單純原理的發展而表現出來的嗎?所謂曆史于世界的進步者,畢竟可認為有何價值有何意義而可理解嗎?吾人紛紛擾擾的生話中,少一馳思于物外,凝想于心中,這些問題,必要自然的發生而不能遏止。

    驟見之雖似空漠無用,其實皆為關于人生最切要的問題,吾人亦安能忍而不思求一解釋?關于此等問題的解答。

    宜先根據認識論上一般的考察,精察其何者為人智所終不能知,何者可試為推論思議到如何的程度。

    于其終非人智所及知者,則說明其所以不能為人智所及知的理,所謂“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于其可試為推論思議到某程度者,則進而為推論思議至于其所能幾的程度。

    這正是哲學家的任務。

    此等關于曆史事實的根本原理原則的研究,應歸入曆史哲學的範圍。

    被曆史哲學的名辭于此等問題的研究,最為穩當。

    此等屬于哲學家範圍内的研究,史學家固不必強為包攬,而哲學家則宜引為己任。

    至若史學家于就曆史事實為科學的研究之餘暇,亦欲試為曆史哲學的研究;或以哲學名世之人,亦欲就曆史事實試其科學的考證,皆為無妨,或且必要。

    不過為明學術分界以圖是等研究的健全發展起見,不能不立曆史學與曆史哲學的區别而已。

     丙、史學與社會學 史學與社會學有密切的關系,其理至明,無待贅論。

    現今所要論的,是曆史學與社會學是否同物?倘非同物,其異點安在?既有了社會學,曆史理論的一學科,還有沒有成立的必要?設使曆史學(即是曆史理論)這一學科一旦完全成立,那與他性質最近的社會學,還有沒有存在的必要?某學者說曆史不是彙集過去所起的各種類的事件的東西,乃是人類社會的科學。

    近頃世人雖造出社會學一語,然此與Histoire實為同物。

    曆史是研究社會事實的學問,所以就是社會學。

    雖然,吾人終認二者之間,有些不同,終以為不可認作全為同物。

    不錯,社會學所研究的對象是社會,曆史學所研究的對象亦是社會;社會學的起源,實亦起于曆史上理論的考察,是由欲于曆史尋出理法的動機自然發生出來的東西。

    桑西門是尋求理法于曆史的一人,所以他又是一個社會學先驅者;孔德是尋求理法于曆史的一人,所以他亦是一個社會學先驅者;韋柯亦然,但吾人不能以此而遂不認其間有相異的性質。

    曆史學的目的,在考察人類社會生活的經曆及其變革;而社會學乃在人類社會生活的結合及其組織。

    曆史學是就人及人群的生活經曆為理論的研究,以尋其理法者;社會學是就人群的共同生存的一切社會現象,為理論的研究,以尋其理法者。

    簡明的說,曆史學是把人類社會的生活縱起來研究的學問,社會學是把人類社會的生活橫起來研究的學問。

    吾人若欲把人事現象充分的施行科學的研究,二者悉所必要。

    自其學問的性質上說,二者有相資相倚的關系,自不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