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曆史學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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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考察的目的物,不在為活動主體的人或人群的經曆與運命,而在人或人群活動的效果。
發展進化的經過,其性質與由普通曆史分科出來的諸史迥異,不待辯而自明。
綜合種種特殊社會現象的曆史所考究所叙述者,就其總體以考察記述那樣人類于社會活動的産物,以尋其經曆而明其進化的由來,關于人文現象的全體以研考其發達的次第者,最宜稱為人文史,亦可稱為文化史。
人文史恰與普通史中的人類史相當。
人類史以把人類的經曆看作全體,考究叙述,以明人生的真相為目的;人文史則以把人類生存及活動的産物的來曆看作總體,考察記述,以明人文究為何物,如何發展而來的為目的。
前者綜合在種種形式人的生活經曆的曆史而成,後者則綜合種種特殊社會現象的曆史而成。
二者的性質,皆系包括的,記述的;惟其記述的主旨,則各不相同。
對于政治史、經濟史、宗教史、教育史、法律史等,記述的特殊社會現象史,已有研究一般理論的學科。
對于政治史,則有政治學;對于經濟史,則有經濟學;對于宗教史,則有宗教學;對于教育史,則有教育學;對于法律史,則有法理學;對于文學史,則有文學;對于哲學史,則有哲學;對于美術史,則有美學;但對于綜合這些特殊社會現象,看作一個整個的人文以為考究與記述的人文史或文化史(亦稱文明史),尚有人文學或文化學成立的必要。
現代史學家方在建立中的曆史理論,當分為六大部分,已如上述。
我們現在要進而略論這些部分的内容了。
第一,人類經曆論,是研究記述人類總體的經曆的部分,但此一部分理論,非到人類史的系統完成後,不能着手研究。
将來記述曆史分科的研究,日益發達,終能促進人類史及人類經曆論的實現。
現在有所謂世界史者,其内容與此處所雲的人類史不同。
這種世界史,不是并叙各國史,即是叙說列國關系的發達;其内容仍為研究國家經曆的事實,在學問的性質上,這不過是國民史的一種,決非吾人所說的人類史。
傳記裡邊有隻叙一人的,亦有并叙數人的;世界史隻是一個并叙數國的傳記,故宜列入國民史。
各部分的研究,實為總體研究的基礎;人類史的研究,又為人類經曆論的根據,故人類史及人類經曆論,是最後成立的一部分。
第二,民族經曆論,是比較種種民族的經曆,研究普通于一般民族經曆的現象的部分。
其所研究的範圍,舉其要者,如民族的盛衰興滅,其普通的理法安在?原因為何?民族的遷徙移動,本于何因?發生何果?如何的天然情境,人事狀态,有以促進之,或妨阻之?其移動常取若何的徑路?民族間的交通接觸與雜居,于文化上發生若何的影響?民族與民族接觸後,若者相安于和平,若者相殘于争戰,其因果若何?雜居以後,必生混合的種族,混種之影響于文化者又何若?先進民族與淺化民族相接觸,在淺化民族方面,發生若何的影響?這都是民族經曆論所當研究的問題。
一個民族都有一個民族的特性,即各民族都有其特别的氣質、好尚、性能。
此民族的特性,果與民族的經曆有若何的關系?亦為民族經曆論所當研究的事項。
我想一個民族的特性,可以造成一個民族的特殊曆史。
民族特性,即是使各民族各有其特殊的經曆的最有力的原動力。
而在别一方面,各民族于其生活經曆中所起的種種事變,種種經驗,有時或助長、養成、發達潛在于該民族特性中固有的特色;有時或反阻抑其發展,甚或有以變化之;故在民族經曆論,不可不于此點加以詳密的考察。
或謂民族特性實為受地理的影響而成者,然此亦非以簡單的原因所能解釋。
一民族特性的成立,固受地理的影響不少,但此外如人種的、經濟的關系,亦不能說全無影響。
曆史是多元的,不是簡單的,此理應為史學家所确認。
又如民族經曆與民族文化的關系,亦為民族經曆論所當論及的問題。
民族文化者何?即是民族生存活動的效果,包括于其民族社會發展的人文現象的總體。
民族文化的成立,民族的經曆實有偉大的影響;迨民族文化既已發展成熟,卻又為決定民族将來經曆的重要原素,其間實有密切的關系。
民族經曆論應細為比較,以明其理法。
民族經曆論與人類學、人種學不同,又與民族心理學亦各異其性質。
人類學是人類其物的理學,是關于人類的本質、現狀及其由來,所為的一般的學術的考究;人種學是考查現在諸人種的特質及其分布,并其相互關系的學問;皆與曆史理論中的民族經曆論不同。
民族經曆論,不是研究人類,亦不是研究人種,乃是關于在民族經曆中所顯現象的性質及其理法的學術的研究。
亦有同一的事實,在民族經曆論裡要研究他,在人類學裡要研究他,在人種學裡亦要研究他;但其所研究的事實雖同,而其所以研究的目的各異。
例如“移住”這一個事實,在人類學,是為解釋人類何以有今日,才去研究他;在人種學
發展進化的經過,其性質與由普通曆史分科出來的諸史迥異,不待辯而自明。
綜合種種特殊社會現象的曆史所考究所叙述者,就其總體以考察記述那樣人類于社會活動的産物,以尋其經曆而明其進化的由來,關于人文現象的全體以研考其發達的次第者,最宜稱為人文史,亦可稱為文化史。
人文史恰與普通史中的人類史相當。
人類史以把人類的經曆看作全體,考究叙述,以明人生的真相為目的;人文史則以把人類生存及活動的産物的來曆看作總體,考察記述,以明人文究為何物,如何發展而來的為目的。
前者綜合在種種形式人的生活經曆的曆史而成,後者則綜合種種特殊社會現象的曆史而成。
二者的性質,皆系包括的,記述的;惟其記述的主旨,則各不相同。
對于政治史、經濟史、宗教史、教育史、法律史等,記述的特殊社會現象史,已有研究一般理論的學科。
對于政治史,則有政治學;對于經濟史,則有經濟學;對于宗教史,則有宗教學;對于教育史,則有教育學;對于法律史,則有法理學;對于文學史,則有文學;對于哲學史,則有哲學;對于美術史,則有美學;但對于綜合這些特殊社會現象,看作一個整個的人文以為考究與記述的人文史或文化史(亦稱文明史),尚有人文學或文化學成立的必要。
現代史學家方在建立中的曆史理論,當分為六大部分,已如上述。
我們現在要進而略論這些部分的内容了。
第一,人類經曆論,是研究記述人類總體的經曆的部分,但此一部分理論,非到人類史的系統完成後,不能着手研究。
将來記述曆史分科的研究,日益發達,終能促進人類史及人類經曆論的實現。
現在有所謂世界史者,其内容與此處所雲的人類史不同。
這種世界史,不是并叙各國史,即是叙說列國關系的發達;其内容仍為研究國家經曆的事實,在學問的性質上,這不過是國民史的一種,決非吾人所說的人類史。
傳記裡邊有隻叙一人的,亦有并叙數人的;世界史隻是一個并叙數國的傳記,故宜列入國民史。
各部分的研究,實為總體研究的基礎;人類史的研究,又為人類經曆論的根據,故人類史及人類經曆論,是最後成立的一部分。
第二,民族經曆論,是比較種種民族的經曆,研究普通于一般民族經曆的現象的部分。
其所研究的範圍,舉其要者,如民族的盛衰興滅,其普通的理法安在?原因為何?民族的遷徙移動,本于何因?發生何果?如何的天然情境,人事狀态,有以促進之,或妨阻之?其移動常取若何的徑路?民族間的交通接觸與雜居,于文化上發生若何的影響?民族與民族接觸後,若者相安于和平,若者相殘于争戰,其因果若何?雜居以後,必生混合的種族,混種之影響于文化者又何若?先進民族與淺化民族相接觸,在淺化民族方面,發生若何的影響?這都是民族經曆論所當研究的問題。
一個民族都有一個民族的特性,即各民族都有其特别的氣質、好尚、性能。
此民族的特性,果與民族的經曆有若何的關系?亦為民族經曆論所當研究的事項。
我想一個民族的特性,可以造成一個民族的特殊曆史。
民族特性,即是使各民族各有其特殊的經曆的最有力的原動力。
而在别一方面,各民族于其生活經曆中所起的種種事變,種種經驗,有時或助長、養成、發達潛在于該民族特性中固有的特色;有時或反阻抑其發展,甚或有以變化之;故在民族經曆論,不可不于此點加以詳密的考察。
或謂民族特性實為受地理的影響而成者,然此亦非以簡單的原因所能解釋。
一民族特性的成立,固受地理的影響不少,但此外如人種的、經濟的關系,亦不能說全無影響。
曆史是多元的,不是簡單的,此理應為史學家所确認。
又如民族經曆與民族文化的關系,亦為民族經曆論所當論及的問題。
民族文化者何?即是民族生存活動的效果,包括于其民族社會發展的人文現象的總體。
民族文化的成立,民族的經曆實有偉大的影響;迨民族文化既已發展成熟,卻又為決定民族将來經曆的重要原素,其間實有密切的關系。
民族經曆論應細為比較,以明其理法。
民族經曆論與人類學、人種學不同,又與民族心理學亦各異其性質。
人類學是人類其物的理學,是關于人類的本質、現狀及其由來,所為的一般的學術的考究;人種學是考查現在諸人種的特質及其分布,并其相互關系的學問;皆與曆史理論中的民族經曆論不同。
民族經曆論,不是研究人類,亦不是研究人種,乃是關于在民族經曆中所顯現象的性質及其理法的學術的研究。
亦有同一的事實,在民族經曆論裡要研究他,在人類學裡要研究他,在人種學裡亦要研究他;但其所研究的事實雖同,而其所以研究的目的各異。
例如“移住”這一個事實,在人類學,是為解釋人類何以有今日,才去研究他;在人種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