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明八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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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起。

    羅萬藻清微澹遠,如疏雨微雲。

    而艾南英則所謂公輸運斤,指揮如意;師曠辨音,纖微必審者也。

    世人翕然歸之,稱為章、羅、陳、艾。

    大抵天啟之文,深入而失于太苦。

    崇祯之文,暢發而又嫌太盡。

    獨金聲崛起為雄,幽深矯拔,力退古初。

    而陳子龍清奇冷隽,取材于韓非《八奸》、《五蠹》、《說難》、《孤憤》諸篇,而運以魏晉風藻,故足别開生面者也。

    自科舉廢而八股成絕響,然亦文章得失之林也。

    明賢抉發理奧,洞明世故,往往以古人為時文,借題發揮,三百年之人文系焉。

    吾友吳瞿安先生嘗言:“明代文章,止有八比之時文,與四十出之傳奇,為别創之格。

    ”(語見《顧曲麈談》)吾友既備論曲學矣;獨八股文阙焉放廢。

    遂為明其流變,著其名家,以俟成學治國聞者有考焉。

     第二節 黃子澄 姚廣孝附于謙 分宜黃子澄名湜,以字行,洪武十八年會試第一。

    首題為《論語》“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其文章莊重典雅,自來著錄八股文者,以此為台閣文字,開國之冠。

    其辭曰: 治道隆于一世,政柄統于一人。

    夫政之所在,治之所在也。

    禮樂征伐,皆統于天子,非天下有道之世而何哉!昔聖人通論天下之勢,首舉其盛為言,若曰:天下大政,固非一端;天子至尊,實無二上。

    是故民安物阜,群黎樂四海之無虞;天開日明,萬國仰一人之有慶。

    主聖而明,臣賢而良,朝廷有穆皇之美也;治隆于上,俗美于下,海宇皆熙皞之休也。

    非天下有道之時乎!當斯時也,語離明,則一人所獨居也;語乾綱,則一人所獨斷也。

    若禮若樂,國之大事,則以天子制之,而掌于宗伯;若征若伐,國之大柄,則以天子操之,而掌于司馬。

    一制度,一聲容,議之者天子,不聞以諸侯而變之也;一生殺,一予奪,制之者天子,不聞以大夫而擅之也。

    皇靈丕振,而堯封之内,鹹懔聖主之威嚴;王綱獨握,而禹甸之中,皆仰一王之制度。

    信乎非天下有道之盛世,孰能若此哉! 時未立試牍科條,雍容揄揚,頗涉頌體。

    而收縱之機,浩蕩之氣,呵成一片,元氣渾囵。

    亟應首錄以存舉業之河源。

    其直射本題下文“諸侯”“大夫”字樣而不為侵下,亦可知當日格式尚寬也。

     長洲姚廣孝,為僧,名道衍。

    洪武中,诏通儒書僧試禮部,不受官。

    以僧服與謀人家國,佐成祖起兵。

    而為《大學》“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與惡惡臭,與好好色,此之謂自慊,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小人閑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揜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

    此謂誠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題文。

    至雲:“雖以聖人帝王,而不能無雜霸之心,即不能無盜跖之心”;語奇辟未經人道,亦可見心術形于文章,有不自掩者。

    其辭曰: 誠意之功在獨,非慎不可也。

    夫不慎獨,則意得欺之,此君子而小人也。

    蓋聞明德以天下為體,然每為天下之念所昏。

    聖經以緻知言誠意而求端于格物,此有深意焉。

    夫所格者何物也?若曰:一人明德耳,何為天下國家之皆貫其間,則必有為人一念欺吾初心,是與小人之不格物者一也;如何修身然後齊治平皆在其間,又有求人一念并欺我知,是與小人之不能緻知者一也。

    凡好惡發于赤子之真,皆可通之天下,此聖賢之意,亦帝王之意自慊也;凡好惡為天下而飾,即非赤子之真,此雜霸之意,即盜跖之意自欺也。

    雖以聖人帝王,而不能無雜霸之心,即不能無盜跖之心,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慎之何如?時時格物,則時時知緻矣。

    小人惟緻知格物之間,略有不慎,而求之天下。

    聖人王者方持大鑒以照心中之盜跖,而天下之盜跖,皆入其鑒,此小人之所以不免也。

    嗟乎!小人亦誤求之天下之間,而失之于先後焉者也。

    其害如此,可不慎哉!惟慎,故格物緻知;格物緻知,正慎也,此明明德也;誠意者可不知哉! 隽桀廉悍,其氣卓荦,自與黃子澄之雍容揄揚不同。

    然一渾雅,一奇警,雖規模粗具,而氣象岸異,大樸不雕,可以概見。

    世論多以八股文代古人語氣,未易見抱負,然非所論于豪傑。

    而明賢借題發揮,往往獨抒偉抱,無依阿淟涊之态;如姚廣孝之放言不顧,其一例也。

    又如錢唐于謙字廷益,遭逢國變,主虜寇深;而扶危定傾,措置若定,然亦蘊之有素。

    觀其為孟子“不待三。

    然則子之失伍也亦多矣”題八股文,起講雲:“且國家之倚重者有二:遇戰鬥,則用介胄之士。

    遇綏靖,則用旬宣之臣。

    故兵法嚴,則士奮勇。

    吏治肅,則官效職。

    人君以馭兵之法馭臣,則吏治精矣。

    人臣以死綏之義死職,則官職當矣。

    ”而後幅則曰:“一失伍,則執而論之有司,何至于再。

    再失伍,則縛而僇之于社,何至于三。

    蓋有死無犯,軍之善政也。

    信賞必罰,國之大經也。

    此大夫之所素明也。

    今子莅官以來,所謂奉職循理者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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