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國文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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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文章志》,一曰《文章流别》。

    《文章志》四卷,《文章流别集》三十卷,見《晉書》本傳。

    今其書佚不見,而體裁猶可懸揣而知。

    蓋志如今之嚴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以人為綱;而流别疑如姚鼐《古文辭類篹》,以文體為綱者也。

    爾後作者,代不乏人:梁昭明太子之《文選》,宋姚铉之《唐文粹》,呂祖謙之《宋文鑒》,真德秀之《文章正宗》,元蘇天爵之《元文類》,明唐順之之《文編》,黃宗羲之《明文海》,清嚴可均之《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姚鼐之《古文辭類篹》,姚椿之《國朝文錄》,李兆洛之《骈體文鈔》,曾國藩之《經史百家雜鈔》,王先謙黎庶昌之《續古文辭類篹》,王闿運之《八代文選》,其差著者也。

    然有文學著作而無記載,以體裁分而鮮以時代斷,于文章嬗變之迹,終莫得而窺見焉。

    則是文學作品之集,而非文學作業之史也。

    獨嚴氏書仿明梅鼎祚《文紀》,起皇古,迄隋,博蒐畢載,是為總集家變例,然而與史有别者;以所孜矻者,不在文學作業之紀載,而在文學作品之集錄也。

    此隻以與文史、文苑傳,供文學史編纂之材料焉爾。

     昔劉知幾謂作史有三難:曰才,曰學,曰識。

    而餘則謂作史有三要:曰事,曰文,曰義;孟子謂:“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其義則丘竊取之”者也。

    夫文學史之事,捃采諸史;文學史之文,滂沛寸心;而義則或于文史之屬有取焉。

    然設以人體為喻:事,譬則史之軀殼耳,必敷之以文而後史有神彩焉,樹之以義而後史有靈魂焉。

    餘以為作中國文學史者,莫如義折衷于《周易》,文裁則于馬、班。

    《易·系辭傳》曰:“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

    ”又曰:“《易》有聖人之道,……以動者尚其變;……通其變,遂成天下之文。

    ”而文學史者,則所以見曆代文學之動而通其變,觀其會通者也。

    此文學史之所為取義也。

    至司馬遷作《史記》,于六藝而後,周秦諸子,若孟、荀、三鄒、老、莊、申、韓、管、晏、屈原、賈生、虞卿、呂不韋諸人,情辭有連,則裁篇同傳;知人論世,詳次著述;約其歸趣,詳略其品;抑揚詠歎,義不拘墟;在人即為列傳,在書即為叙錄。

    其後班書合傳,體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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