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軍篇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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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張預曰:“知九地之變,然後可以擇利而行軍,故次九變。
” 基博按:《孫子》以為通于九變之利者,乃可以擇利而行軍,故以《行軍》次《九變》。
然行軍而不知處軍,則何以自立于不敗而為不可勝;不能相敵,則何以不失敵之敗;故以“處軍相敵”立論。
得地利之以“處軍”,審敵情之謂“相敵”,起總冒一句;以下“處軍”凡有四,“相敵”三十有一。
惟今古異宜,其所列舉“處軍相敵”之條件,于現今多不适用;而行軍之必以“處軍相敵”為先務之急,其意固不可廢也。
孫子曰:凡處軍相敵: (訓義)李筌曰:“軍,我;敵,彼也;相其依止,則勝敗之數,彼我之勢,可知也。
”王晳曰:“行軍當據地便,察敵情也;處軍凡有四,相敵凡三十有一。
”張預曰:“‘自絕山依谷’至‘伏奸之所處’,則處軍之事也;自‘敵近而靜’至‘必謹察之’,則相敵之事也。
相,猶察也,料也。
” 絕山依谷, (訓義)李筌曰:“絕山,守險也;谷近水草。
”杜牧曰:“絕,過也;依,近也;言行軍經過山險,須近谷而有水草之利也。
《吳子》曰:‘無當天竈大谷之口’;言不可當谷,但近谷而處,可也。
”賈林曰:“絕山,跨山;依谷,傍谷也。
跨山,無後患;依谷,有水草也。
”梅堯臣曰:“前為山所隔,則依谷以為固。
”張預曰:“絕,猶越也,凡行軍越過山險。
必依附溪谷而居;一則利水草,一則負險固。
後漢武都羌為寇,馬援讨之,羌在山上,援據便地,奪其水草,不與戰,羌窮困悉降;羌不知依谷之利也。
” 基博按:張預謂“羌不知依谷之利”;然亦有我依谷而敵絕山,遂以挫敗者,勝負亦何常之有!甲午之戰,我之以兵援朝鮮也,聶士成駐成歡,扼兩山間之大道,豈非所謂依谷乎?戰方酣,而不虞日人之以炮兵繞登東山,乘高以射我也,勢不支,遂敗,則是我依谷而敵絕山,遂以挫敗也。
“絕山”,當以李筌“守險”,賈林“跨山無後患”之說為是。
視生處高, (訓義)李筌曰:“向陽曰生;在山曰高。
”杜牧曰:“言須處高而面南也。
”陳皞曰:“若地有東西,其法如何?答曰:然則面東也。
” 基博按:現代戰術,以飛機、大炮為利器,而處軍以得掩護為有利;“視生處高”,則予敵人以攻擊之目标,未為有利也! 戰隆無登, (訓義)杜牧曰:“隆,高也;言敵人在高,我不可自下往高,迎敵人而接戰也。
一作‘戰降無登’;降,下也。
”張預曰:“敵處隆高之地,不可登迎與戰。
一作‘戰降無登迎’,謂敵下山來戰,引我上山,則不可登迎。
” 此處山之軍也。
(訓義)張預曰:“凡高而崇者皆謂之山;處山拒敵,以上三事為法。
” 基博按:克老山維茲亦論山地之處軍相敵,與平地全異;其書第五卷《論戰鬥力》,中有“地形”一章;第六卷《論守》,中有“山嶽之守”三章;第七卷《論攻》,中有“山嶽之攻”一章;皆論“處山之軍”,而詳哉言之,有足以補《孫子》所未逮者;其持論以謂:“處山之軍,運動障害,利守不利攻!大抵強者攻而弱者守;守則不足,攻則有餘;如處平原而為守,隻以相當強力之若幹支隊進攻,即不得不委而去之,衆寡之勢異也;若以處之山,則以寡弱之兵力,保廣大之地域,而為堅強持久之抵抗者,往往有之!然未必其力與兵數之增加成為正比例;此山嶽之在弱者,所以為避難所也!然可以用寡而不可以用衆;可用小部隊以為受動之抵抗,而不能用主力以為主動之反攻!山嶽者,與大河相同,可視之為不易通過之栅牆,以障害敵軍之進攻,而制止之于僅有之通道;然後守者在山嶽之後方,以集中配備之兵力,襲擊敵軍之各個部隊,而斷其交通線,阻其歸路。
當攻者之由山中前進也,所尤患者,不能維持其縱隊,若欲強維持之,僅有一條退路,而不無後顧之虞!然在山嶽,亦有在其他地形所無之一特性,即能由一地點,瞰制他地點,是也。
倘守者依谷以為阻,而攻者絕山以處高,則守者為所俯瞰,而暴露以受監視矣!則是利于守而不必利于守!山嶽之不利攻,以運動障害;而山嶽之不利守,亦以運動障害!設守山嶽者,以堅固不可攻之排哨,配置于各地,而全軍散布,如鐵釘之屹不動,則因之而反予攻者以大膽迂回之餘地;蓋以其時攻者已不必懸念自軍之兩翼也!于是守者以制止攻者之迂回,而陣地之線益伸張;以陣地之線益伸張,而正面薄弱;攻者乃集中兵力以突擊正面,而不向守者之兩翼迂回;于時,守者若非以迅速之運動力,轉移兵力于正面以為抵抗,則不能以救敗;然運動力之與山嶽不相容,則兵力之轉移不易,而鮮不為攻者所突破!所以運動為攻者之事,則山嶽為守者之利;苟守者而亦有事于運動,則山嶽之為不利亦同!所以山嶽可用小部隊以為受動之抵抗;而不能用主力以為主動之決勝也!夫守者之所以為守而決勝者,非惟正面為受動之抵抗;亦必同時在後方為強有力之能動抵抗;然後方之能動抵抗,為山嶽之所不許!第一,由後方以向前方,無可迅速行軍之道路;而戰術之奇襲,亦以土地不平坦而有妨!第二,以地形之障害,而成視線之障害,山地若由其緣端以望平原,則可俯瞰甚廣大之地域;而山地自身,則常如被蔽于黑暗之帳中,對地勢及敵人運動之展望不自由!第三,亦不無切斷退路之虞!雖在正面對敵之全壓力,由山地之蔭蔽,而頗有可為退路之保護者;又敵欲迂回之時,亦以運動之障害,而多予以時間之損失;然守者在山中為集中配備之時,則迂回為攻者之唯一法!何也?蓋攻正面,則必與守者最堅強之主力相沖突也!然迂回,亦非攻守者之側及背,而以切斷退路為尤有效;蓋足有守兵之山中陣地,則背後之抵抗力更大也!使守兵有退路喪失之虞,則易以迅速收功;而退路喪失,乃山中守兵之所大懼;蓋一喪失而地阻隘,不能以兵力開拓血路而突圍也!然則山地,既以妨害守者之俯瞰敵人;又以運動障害而不能應敵以轉移兵力,不得不為受動之抵抗;抑亦以不得不阻扼所有之道路,而不能無單線式戰争之傾向;縱攻者無力包圍以切斷守者之退路;抑亦可集中兵力以突擊,而破碎守者之防禦線也!然守山者,不能不傾向單線配備!所謂單線配備者,蓋由互相依賴之一系列哨兵,而以掩護某地帶之謂也。
欲直接掩護廣大之地帶,則其防禦線必無限延長以成一系列;而一系列之無後繼以不能持久抵抗,則其為攻者之易集中突破,可知也!特守山者,能以全軍配備于山背廣大高原之時,則可以消滅此等不利之大半而瞰制敵軍;正面既頗堅固,兩翼又難接近,而陣地之内部及背面,可保有運動之自由;此可謂理想之最堅強陣地也;抑亦不過理想而已!大抵山嶽,自中腹傾斜地以至山頂,必有數處以易接近者;而山頂之高原,往往狹小不足以配備大兵!觀奧國帝位繼承戰争,七年戰争,革命戰争,處山之軍,其配備未有包括全山脈體系!當時之軍隊,未有位置于山之背者,常沿斜面或高或低以為位置,而方向亦不一,或彼或此,或直角,或平行,或斜出,或順沿水流,或橫斷水流。
至于一七九九年及一八〇〇年之諸役,法軍及奧軍,皆以其主要哨兵配備于溪谷,有遮斷溪谷以與為直谷配備者;亦有順溪谷之勢以為配備者;而山背不配備兵力,不過置少數之孤立哨兵而占領之以為觇望耳!蓋阿爾卑斯山脈之山背,無法以配備兵力,而舍溪谷配備以外無他道!或有疑而言者曰:‘山背之高地瞰制溪谷也!’然而不然!蓋山背之小徑僅有,而得攀緣以上者,惟步兵;至于車騎之通路,無不沿溪谷以行也!所可慮者,或敵之步兵,出沒山背以射擊溪谷耳!特以阿爾卑斯山山脈之大,則山背與溪谷之距離過遠,而欲憑山背以為有效之射擊,雖在溪谷,亦不如想像之可虞!然此非謂溪谷之守,可以一無所虞也;乃别有虞,即虞退路之切斷,是也!然攻者之切斷退路,亦劇不易;僅能以步兵由數處無連絡之地點,徐徐而下溪谷耳!凡守者之配備,可于敵之所易接近,而擇全線中央之陣地以置主軍;然後派遣部隊以占領溪谷之出口,而置三人,四人,五六人乃至以上之哨兵,略成一線;此線之延長,以一兩日間行程,即六德裡至八德裡之距離為普通;然因地制宜,亦有延長至二三十德裡者。
惟在相隔一二小時間
” 基博按:《孫子》以為通于九變之利者,乃可以擇利而行軍,故以《行軍》次《九變》。
然行軍而不知處軍,則何以自立于不敗而為不可勝;不能相敵,則何以不失敵之敗;故以“處軍相敵”立論。
得地利之以“處軍”,審敵情之謂“相敵”,起總冒一句;以下“處軍”凡有四,“相敵”三十有一。
惟今古異宜,其所列舉“處軍相敵”之條件,于現今多不适用;而行軍之必以“處軍相敵”為先務之急,其意固不可廢也。
孫子曰:凡處軍相敵: (訓義)李筌曰:“軍,我;敵,彼也;相其依止,則勝敗之數,彼我之勢,可知也。
”王晳曰:“行軍當據地便,察敵情也;處軍凡有四,相敵凡三十有一。
”張預曰:“‘自絕山依谷’至‘伏奸之所處’,則處軍之事也;自‘敵近而靜’至‘必謹察之’,則相敵之事也。
相,猶察也,料也。
” 絕山依谷, (訓義)李筌曰:“絕山,守險也;谷近水草。
”杜牧曰:“絕,過也;依,近也;言行軍經過山險,須近谷而有水草之利也。
《吳子》曰:‘無當天竈大谷之口’;言不可當谷,但近谷而處,可也。
”賈林曰:“絕山,跨山;依谷,傍谷也。
跨山,無後患;依谷,有水草也。
”梅堯臣曰:“前為山所隔,則依谷以為固。
”張預曰:“絕,猶越也,凡行軍越過山險。
必依附溪谷而居;一則利水草,一則負險固。
後漢武都羌為寇,馬援讨之,羌在山上,援據便地,奪其水草,不與戰,羌窮困悉降;羌不知依谷之利也。
” 基博按:張預謂“羌不知依谷之利”;然亦有我依谷而敵絕山,遂以挫敗者,勝負亦何常之有!甲午之戰,我之以兵援朝鮮也,聶士成駐成歡,扼兩山間之大道,豈非所謂依谷乎?戰方酣,而不虞日人之以炮兵繞登東山,乘高以射我也,勢不支,遂敗,則是我依谷而敵絕山,遂以挫敗也。
“絕山”,當以李筌“守險”,賈林“跨山無後患”之說為是。
視生處高, (訓義)李筌曰:“向陽曰生;在山曰高。
”杜牧曰:“言須處高而面南也。
”陳皞曰:“若地有東西,其法如何?答曰:然則面東也。
” 基博按:現代戰術,以飛機、大炮為利器,而處軍以得掩護為有利;“視生處高”,則予敵人以攻擊之目标,未為有利也! 戰隆無登, (訓義)杜牧曰:“隆,高也;言敵人在高,我不可自下往高,迎敵人而接戰也。
一作‘戰降無登’;降,下也。
”張預曰:“敵處隆高之地,不可登迎與戰。
一作‘戰降無登迎’,謂敵下山來戰,引我上山,則不可登迎。
” 此處山之軍也。
(訓義)張預曰:“凡高而崇者皆謂之山;處山拒敵,以上三事為法。
” 基博按:克老山維茲亦論山地之處軍相敵,與平地全異;其書第五卷《論戰鬥力》,中有“地形”一章;第六卷《論守》,中有“山嶽之守”三章;第七卷《論攻》,中有“山嶽之攻”一章;皆論“處山之軍”,而詳哉言之,有足以補《孫子》所未逮者;其持論以謂:“處山之軍,運動障害,利守不利攻!大抵強者攻而弱者守;守則不足,攻則有餘;如處平原而為守,隻以相當強力之若幹支隊進攻,即不得不委而去之,衆寡之勢異也;若以處之山,則以寡弱之兵力,保廣大之地域,而為堅強持久之抵抗者,往往有之!然未必其力與兵數之增加成為正比例;此山嶽之在弱者,所以為避難所也!然可以用寡而不可以用衆;可用小部隊以為受動之抵抗,而不能用主力以為主動之反攻!山嶽者,與大河相同,可視之為不易通過之栅牆,以障害敵軍之進攻,而制止之于僅有之通道;然後守者在山嶽之後方,以集中配備之兵力,襲擊敵軍之各個部隊,而斷其交通線,阻其歸路。
當攻者之由山中前進也,所尤患者,不能維持其縱隊,若欲強維持之,僅有一條退路,而不無後顧之虞!然在山嶽,亦有在其他地形所無之一特性,即能由一地點,瞰制他地點,是也。
倘守者依谷以為阻,而攻者絕山以處高,則守者為所俯瞰,而暴露以受監視矣!則是利于守而不必利于守!山嶽之不利攻,以運動障害;而山嶽之不利守,亦以運動障害!設守山嶽者,以堅固不可攻之排哨,配置于各地,而全軍散布,如鐵釘之屹不動,則因之而反予攻者以大膽迂回之餘地;蓋以其時攻者已不必懸念自軍之兩翼也!于是守者以制止攻者之迂回,而陣地之線益伸張;以陣地之線益伸張,而正面薄弱;攻者乃集中兵力以突擊正面,而不向守者之兩翼迂回;于時,守者若非以迅速之運動力,轉移兵力于正面以為抵抗,則不能以救敗;然運動力之與山嶽不相容,則兵力之轉移不易,而鮮不為攻者所突破!所以運動為攻者之事,則山嶽為守者之利;苟守者而亦有事于運動,則山嶽之為不利亦同!所以山嶽可用小部隊以為受動之抵抗;而不能用主力以為主動之決勝也!夫守者之所以為守而決勝者,非惟正面為受動之抵抗;亦必同時在後方為強有力之能動抵抗;然後方之能動抵抗,為山嶽之所不許!第一,由後方以向前方,無可迅速行軍之道路;而戰術之奇襲,亦以土地不平坦而有妨!第二,以地形之障害,而成視線之障害,山地若由其緣端以望平原,則可俯瞰甚廣大之地域;而山地自身,則常如被蔽于黑暗之帳中,對地勢及敵人運動之展望不自由!第三,亦不無切斷退路之虞!雖在正面對敵之全壓力,由山地之蔭蔽,而頗有可為退路之保護者;又敵欲迂回之時,亦以運動之障害,而多予以時間之損失;然守者在山中為集中配備之時,則迂回為攻者之唯一法!何也?蓋攻正面,則必與守者最堅強之主力相沖突也!然迂回,亦非攻守者之側及背,而以切斷退路為尤有效;蓋足有守兵之山中陣地,則背後之抵抗力更大也!使守兵有退路喪失之虞,則易以迅速收功;而退路喪失,乃山中守兵之所大懼;蓋一喪失而地阻隘,不能以兵力開拓血路而突圍也!然則山地,既以妨害守者之俯瞰敵人;又以運動障害而不能應敵以轉移兵力,不得不為受動之抵抗;抑亦以不得不阻扼所有之道路,而不能無單線式戰争之傾向;縱攻者無力包圍以切斷守者之退路;抑亦可集中兵力以突擊,而破碎守者之防禦線也!然守山者,不能不傾向單線配備!所謂單線配備者,蓋由互相依賴之一系列哨兵,而以掩護某地帶之謂也。
欲直接掩護廣大之地帶,則其防禦線必無限延長以成一系列;而一系列之無後繼以不能持久抵抗,則其為攻者之易集中突破,可知也!特守山者,能以全軍配備于山背廣大高原之時,則可以消滅此等不利之大半而瞰制敵軍;正面既頗堅固,兩翼又難接近,而陣地之内部及背面,可保有運動之自由;此可謂理想之最堅強陣地也;抑亦不過理想而已!大抵山嶽,自中腹傾斜地以至山頂,必有數處以易接近者;而山頂之高原,往往狹小不足以配備大兵!觀奧國帝位繼承戰争,七年戰争,革命戰争,處山之軍,其配備未有包括全山脈體系!當時之軍隊,未有位置于山之背者,常沿斜面或高或低以為位置,而方向亦不一,或彼或此,或直角,或平行,或斜出,或順沿水流,或橫斷水流。
至于一七九九年及一八〇〇年之諸役,法軍及奧軍,皆以其主要哨兵配備于溪谷,有遮斷溪谷以與為直谷配備者;亦有順溪谷之勢以為配備者;而山背不配備兵力,不過置少數之孤立哨兵而占領之以為觇望耳!蓋阿爾卑斯山脈之山背,無法以配備兵力,而舍溪谷配備以外無他道!或有疑而言者曰:‘山背之高地瞰制溪谷也!’然而不然!蓋山背之小徑僅有,而得攀緣以上者,惟步兵;至于車騎之通路,無不沿溪谷以行也!所可慮者,或敵之步兵,出沒山背以射擊溪谷耳!特以阿爾卑斯山山脈之大,則山背與溪谷之距離過遠,而欲憑山背以為有效之射擊,雖在溪谷,亦不如想像之可虞!然此非謂溪谷之守,可以一無所虞也;乃别有虞,即虞退路之切斷,是也!然攻者之切斷退路,亦劇不易;僅能以步兵由數處無連絡之地點,徐徐而下溪谷耳!凡守者之配備,可于敵之所易接近,而擇全線中央之陣地以置主軍;然後派遣部隊以占領溪谷之出口,而置三人,四人,五六人乃至以上之哨兵,略成一線;此線之延長,以一兩日間行程,即六德裡至八德裡之距離為普通;然因地制宜,亦有延長至二三十德裡者。
惟在相隔一二小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