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争篇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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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法》以仁為本,孫武以詐立;《司馬法》以義治之,孫武以利動;《司馬法》以正不獲意則權,孫武以分合為變。

    蓋本仁者,治必為義;立詐者,動必為利。

    在聖人謂之權;在兵家名曰變。

    非本與立,無以自修;非治與動,無以趨時。

    非權與變,無以勝敵。

    有本立而後能治動;能治動而後可以權變。

    權變所以濟治動;治動所以輔本立;此本末先後之次略同耳。

    ” 基博按:“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三者,軍争之原則也;以下論軍争之動作。

     故其疾如風, (訓義)王晳曰:“速乘虛也。

    ”張預曰:“其來疾暴,所向皆靡。

    ” 其徐如林, (訓義)曹操曰:“不見利也。

    ”杜佑曰:“不見利不前。

    ”杜牧曰:“徐,緩也;言緩行之時,須有行列如林木也,恐為敵人之掩襲也。

    ” 侵掠如火, (訓義)杜牧曰:“猛烈不可向也。

    ” 不動如山, (訓義)賈林曰:“未見便利,敵誘诳我,我固不動,如山之安。

    ”張預曰:“所以持重也。

    ” 難知如陰, (訓義)梅堯臣曰:“幽隐莫測。

    ”王晳曰:“形藏也。

    ” 動如雷霆; (訓義)王晳曰:“不虞而至。

    ”何氏曰:“藏謀以奮如此。

    ”張預曰:“如迅雷忽擊,不知所避;故太公曰:‘疾雷不及掩耳,迅電不及瞬目。

    ’” 掠鄉分衆, (訓義)杜牧曰:“敵之鄉邑聚落,無有守兵,六畜财谷,易于剽掠,則須分番次第,使衆人皆得往也,不可獨有所往;如此,則大小強弱,皆欲與敵争利也。

    ”張預曰:“用兵之道,大率務因糧于敵;然而鄉邑之民,所積不多,必分兵随處掠之,乃可足用。

    ” 廓地分利; (訓義)杜牧曰:“廓,開也;開土拓境,則分割與有功者。

    韓信言于漢王曰:‘項王使人,有功當封爵者,刻印刓,忍不能與。

    今大王誠能反其道,以天下城邑封功臣,天下不足取也!’《三略》曰:‘獲地裂之。

    ’”張預曰:“開廓平易之地,必分兵守利,不使敵人得之。

    或雲:得地則分賞有功者;今觀上下之文,恐非謂此也。

    ” 懸權而動, (訓義)曹操曰:“量敵而動也。

    ”張預曰:“如懸權于衡,量知輕重,然後動也。

    《尉缭子》曰:‘權敵審将而後舉’;言權量敵之輕重,審察将之賢愚,然後舉也。

    ” 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争之法也。

     (訓義)張預曰:“凡與人争利,必先量道路之迂直,審察而後動,則無勞頓寒餒之患,而且進退遲速,不失其機,故勝也。

    ” 基博按:“先知迂直之計者勝”,自承上文“先知迂直之計者也”句來;明為“計”,而非“道路之迂直”。

    “迂直之計”,即“軍争之法”;所謂“以迂為直”,“以患為利”;“後人發,先人至”;此之謂“迂直之計”也。

     右第一節,論軍争之法。

     基博按:《孫子》論軍争之法,不外二端:敵疑以詐。

    我動以決。

    “以迂為直,以患以利”,敵疑以詐也。

    “後人發,先人至”,我動以決也。

    “後人發”,所以“其徐如林”,“不動如山”。

    “先人至”,所以“其疾如風”,“侵掠如火”。

    我動以決,所以“動如雷霆”。

    敵疑以詐,所以“難知如陰”。

    而卒之曰:“懸權而動,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争之法也。

    ”蓋謂“軍争之法”,不出“迂直之計”;曰“懸權而動”,曰“先知”,運用之妙,存乎一心也。

    然《孫子》所謂“迂直之計”者,蓋“以迂為直”,“迂”與“直”一氣貫注,《計篇》所謂“近而示之以遠,遠而示之近”也。

    近代“軍争之法”,亦不出“迂直之計”;特所謂“迂直之計”者,“迂”與“直”為兩事:“迂回包圍”之謂“迂”。

    “中央突破”之謂“直”。

    從前普魯士菲烈德立大王多用圍;而法國拿破侖大帝不廢直。

    迄于第一次歐洲大戰,興登堡與麥耿生,皆德名将;而為“迂”為“直”,韬略不同。

    興登堡取勝多用圍,而張兩翼以困敵人于垓心者也。

    麥耿生則以精兵猛将,厚集其力,推鋒而入以直搗中堅,橫截敵軍為兩,首尾不相顧,而後席卷左右向以包圍之;論者鹹謂其奇變駕興登堡之上焉!特是摧其中堅,雖亦可以席卷包圍兩翼,而未易合圍,特如圍棋之角與邊;不如包圍之可以聚而殲旃也!法國兵家,亦主用圍。

    一九三七年,法參謀次長羅亞楚刊布所著《戰略之成功與戰術之成功》一書,其大指以謂:“用兵之道,在于可戰之時,選決戰之地,因利制權,以分散敵人兵力,而集中我優勢之軍隊以為攻擊;或用中央突破,或為包翼戰鬥;而曆史所啟示,包翼戰鬥,勝利為多;或側翼以作戰,或兩翼以并進,運用之妙,成功一也!側翼之戰,創于拿破侖;而施之今日,亦操勝算;所當注意者,今日武器之發展與猛烈耳!”然法人所以為包圍者,與德不同。

    德人之為包圍也,以中堅與敵軍相持,而張左右翼,迂回敵後,前後合圍以相夾擊;此攻勢之包圍,而日人亦仿之者也。

    法人之為包圍也,中路退卻以消殺敵勢;而左右兩翼,則力固防地,扼敵軍左右兩翼,使不得展;而我中路乃突反攻,與左右翼相應,以圍深入之敵軍,而聚殲之;此守勢之包圍,而蘇聯亦以之者也。

    顧蘇聯兵家普力特孟,則頗緻疑于包圍之已成過去戰術,以謂:“包圍者,謂向敵軍一翼或兩翼之側面攻擊也;必始之以行軍之秘密,繼之以襲擊之神速,而後能有功!然以敵人之空軍偵索,而我行軍之秘密不易保;以敵人之交通機關發達,而我神速之急襲,亦不能制機先!百萬軍與百萬軍之戰,包圍行軍,最易暴露,而為敵人所制止!如敵人用疾捷之交通機關,而運大兵以輸于我軍包圍之地;于是乎包圍攻擊,一變而為正面攻擊,勢成相持,而我軍且殆!如一九一四年,德法大戰于馬蘭;而德軍為包圍,徒以忽于機械力,遂以偾事焉!是故百萬大軍之作戰,包圍戰術,殆成過去之曆史;而正面攻擊之中央突破,乃為新戰場之戰術爾!”閃電戰興,而疾于用直;苟平原大野,地勢便利;而空軍之翺翔,機械化部隊之沖擊,縱橫馳驟,得以極度發展,縱貫敵陣,不難包圍,何須汲汲求翼側也!于是中央突破之法,随閃電戰以盛行!《孫子》之意,以“迂”為“直”;而閃電之戰,先“直”後“迂”。

    其法,先以縱隊直貫敵陣而突破一孔;然後以雷霆萬鈞之勢,推鋒而進,以急占敵後之交通輻辏點;由交通輻辏點之占據,而縱橫馳突,以延伸各交通線;由各交通線之縱橫馳突,而六通四辟,以擴展成面。

    約而言之:由據點而延線。

    由延線而擴面。

    而詳論之,其程序亦有可得而言者四焉:(一)曰錐形突擊;由縱隊之錐形,突破敵陣,而以進占敵後之交通輻辏點;如希特勒以一九四〇年四月進攻荷、比,引英、法聯軍以北向,而集中兵力以突破法、比防禦陣線;一九四一年四月進兵南、希,而由保加利亞分兵兩路,一路突破希臘之塞羅尼加,一路突破南斯拉夫之交通輻辏點斯科普裡,是也。

    (二)曰縱截敵陣;由錐形突擊之部隊,縱截敵陣,斷其連絡,彼此不得相援應,而迫之瓦解;如希特勒突破法、比之防禦陣線,失其連絡,而比即降服;由占領塞羅尼加,而截斷希臘軍西色雷斯軍之連絡及希、土兩國之連絡;由占領斯科普裡,截斷南斯拉夫軍南北之連絡及南、土、希三國之連絡;是也。

    (三)曰旋回橫掃;既截敵陣為二,而向右回旋,或向左回旋以橫掃敵軍;如法、比陣線之連絡既斷,而德軍右旋,橫掃法國之北境,以直趨海岸,于是英、法、比三國聯軍百餘萬人,如鼠入囊,局天蹐地而不得脫,卒之比軍告降,英軍登艦,而法一蹶不振;是也。

    (四)曰鉗形夾攻;由兩路之錐形部隊,突破敵陣以會師,而如兩翼之合以成鉗形,如斯科普裡之德軍,與塞羅尼加之德軍,相合以為夾攻;是也。

    其戰術,不外錐形之一點突破,扇形之橫拓展開,不求前進步武之一緻,隻求展開陣線之延張,而要基于歐洲第一次大戰之經驗,有以得之!先是一九一四年,馬蘭之役,德軍既挫,轉攻為守。

    兩軍相持,而進攻反攻,不過步兵出入轉戰于兩陣之間,一彼一此,疊進互退;而以機關槍之日以多,大炮火力之日以烈,于是守者前敵僅置少兵以禦進攻,而常集中主力于大炮射程以外,俟其深入,然後一鼓而擒之。

    攻者以一字長蛇陣,橫隊并進,而守者以一字長蛇陣,橫隊相抵;然守者之前線,置兵不厚;何難蹈瑕抵,推鋒直入以突破一二處;而攻者懼陣線之突出,所以沖鋒前進之隊伍,常被主将制止,以待全線抵抗之擊潰;然而全線抵抗之被擊破以盡潰,乃事實之所罕見;此所以連兵不解,而成西線相持之局也!迄于一九一八年,德軍參謀格耶爾大尉建議以謂:“攻敵之法,不可用一字長蛇陣之橫隊以并進,而當用挺進軍。

    苟得突破敵陣之一處,當即不顧其他各線之抵抗,而推鋒直入;然後橫掃側擊,以旁延其他各線,豈有敵陣不搖動者乎!所以搜索之先鋒隊伍,苟以探攻而得敵陣之弱點所在,當即導進攻之主力以前進,而并力以貫之,由點以延展成線。

    ”魯登道夫用其議以發動春季攻勢,而法軍果大潰不支;德人追奔逐北,距巴黎隻五十五哩,而不遽進者,非法軍之有力抵抗,而德人之無力再進也!今之閃電戰者,蓋依據格耶爾之“挺進論”,而推行盡利以運用機械化部隊,縱貫敵陣,翼以空軍,縱橫轶蕩,先直後迂;雖所謂“迂直之計”,若與《孫子》異,而“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則殊無二緻也!兩言以蔽之曰:敵疑以詐,我動以決而已。

     《軍政》曰: (訓義)梅堯臣曰:“軍之舊典。

    ” “言不相聞,故為鼓铎。

    ” (訓義)杜佑曰:“铎,金钲也;聽其音聲,以為耳候。

    ”王晳曰:“鼓鼙钲铎之屬,坐作進退,疾徐疏數,皆有其節。

    ” “視不相見,故為旌旗。

    ” (訓義)杜佑曰:“瞻其指麾,以為目候。

    ”王晳曰:“表部曲行列齊整也。

    ” 基博按:“言不相聞”至“故為旌旗”,乃引軍政語。

     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民之耳目也。

     (訓義)張預曰:“夫用兵既衆,占地必廣;首尾相遼,耳目不接;故設金鼓之聲,使之相聞;立旌旗之形,使之相見;視聽均齊,則雖百萬之衆,進退如一矣。

    故曰:‘鬥衆如鬥寡,形名是也。

    ’” 民既專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衆之法也。

     (訓義)張預曰:“士卒專心一意,惟在于金鼓旌旗之号令,當進則進,當退則退;一有違者,必戮。

    故曰:‘令不進而進,與令不退而退,厥罪惟均。

    ’《尉缭子》曰:‘鼓鳴旗麾,先登者,未嘗非多力國士也,将者之過也’;言不可賞先登獲隽者,恐進退不一耳。

    ”鄭友賢曰:“或問武所論舉軍動衆,皆法也,獨稱‘此用衆之法’者,何也?曰:武之法,奇正貴乎相生;節制權變兩用而無窮;既以正兵節制自治其軍,未嘗不以奇兵權變而勝敵。

    其于論勢也,以分數形名居前者,自治之節制也;以奇正虛實居後者,勝敵之權變也;是先節制而後權變也。

    凡所謂‘立于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敗’,‘修道而保法’,‘自保而全勝’者,皆相生兩用先後之術也。

    蓋鼓铎旌旗,所以一人之耳目。

    人既專一,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何法也?是節制自治之正法也;止能用吾三軍之衆而已;其法也,固未及于勝人之奇也。

    談法之流,往往至此而止矣!武則不然,曰:‘此用吾衆之法也。

    ’凡所謂變人之耳目而奪敵之心氣,是權謀勝敵之奇法也。

    ” 右第二節引軍政而論用衆之法。

     基博按:“用衆之法”,自立于不敗之地也。

    “軍争”者,不失敵之敗也。

    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必先有用衆之法,而後可與言軍争。

     故夜戰多火鼓,晝戰多旌旗,所以變人之耳目也。

     (訓義)梅堯臣曰:“多者,欲以變惑敵人之耳目。

    ”王晳曰:“多者,所以震駭視聽,使我之威武聲氣也。

    傳曰:‘多鼓鈞聲,以夜軍之。

    ’”張預曰:“凡與敵戰,夜則火鼓不息,晝則旌旗相續,所以變亂敵人之耳目,使不知其所以備我之計。

    越伐吳,夾水而陳;越為左右句卒,使夜或左或右,鼓噪而進;吳師分以禦之,遂為越所敗。

    是惑以火鼓也。

    晉伐齊,使司馬斥山澤之險,雖所不至,必斾而疏陳之;齊侯畏而脫歸。

    是惑以旌旗也。

    ” 故三軍可奪氣; (訓義)杜牧曰:“《司馬法》:‘戰,以力久,以氣勝。

    ’齊伐晉,莊公将戰于長勺,公将鼓之。

    曹刿曰:‘未可!’齊人三鼓。

    刿曰:‘可矣!’齊師敗績。

    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

    ’”王晳曰:“震衰惰,則軍氣奪矣!”何氏曰:“《淮南子》曰:‘将充勇而輕敵,卒果敢而樂戰,三軍之衆,百萬之師,志厲青雲,氣如飄風,聲如雷霆,誠積逾而威加敵人;此謂氣勢。

    ’《吳子》曰:‘三軍之衆,百萬之師,張設輕重,在于一人;是謂氣機。

    ’故奪氣者,有所待,有所乘,則可矣!”張預曰:“氣者,戰之所恃也。

    夫含生禀血,鼓作鬥争,雖死不省者,氣使然也。

    故用兵之法,若激其士卒,令上下同怒,則其鋒不可當。

    故敵人新來而氣銳,則且以不戰挫之,伺其衰倦而後擊,故彼之銳氣可以奪也。

    《尉缭子》謂‘氣實則鬥,氣奪則走’者,此之謂也。

    曹刿曰‘一鼓作氣’者,謂初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