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争篇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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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二十八日不行,複益增壘。
秦間來,奢善食而遣之。
間以報秦。
秦将大喜曰:‘夫去國三十裡而軍不行,乃增壘;阏與非趙地也!’奢既遣秦間,乃卷甲而趨,二日一夜至,令善射者去阏與五十裡而軍。
秦人聞之,悉甲而至。
有一卒曰:‘先據北山者勝!’奢使萬人據之,秦人來争不得;奢因縱擊,大破之,阏與遂得解。
”梅堯臣曰:“遠其途,誘以利,款之也。
後其發,先其至,争之也。
能知此者,變迂轉害之謀也。
” 故軍争為利,軍争為危。
(訓義)曹操曰:“善者則以利;不善者則以危。
”杜牧曰:“善者,計度審也。
”張預曰:“智者争之則為利,庸人争之則為危;明者知迂直,愚者昧之故也。
”鄭友賢曰:“或問‘軍争為利,衆争為危’;軍之與衆也,利之與危也,義果異乎?曰:武之辭未嘗妄發而無謂也!‘軍争為利’者,下所謂‘軍争之法’也。
夫惟所争而得此軍争之法,然後獲勝敵之利矣。
‘衆争為危’者,下所謂‘舉軍而争利’也。
夫惟全舉三軍之衆而争,則不及于利,而反受其危矣!蓋軍争者,案法而争也;衆争者,舉軍而趨也。
為利者,後發而先至也;為危者,擒三将軍也。
” 基博按:“軍争為危”之“軍”,鄭友賢作“衆”。
舉軍而争利,則不及; (訓義)曹操曰:“遲不及也。
”賈林曰:“舉軍往争其利,難以速至。
” 基博按:自此以下承上“軍争為危”,而專論軍争之危。
委軍而争利,則辎重捐。
(訓義)杜牧曰:“舉一軍之物行,則重滞遲緩,不及于利;委棄辎重,輕兵前追,則恐辎重因此棄捐也。
”張預曰:“委置重滞,輕兵獨進,則恐辎重為敵所掠。
” 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裡而争利,則擒三将軍;勁者先,罷者後,其法十一而至。
(訓義)杜佑曰:“強弱不複相持,率十有一人至軍也。
罷,音疲。
”杜牧曰:“此說未盡也!凡軍一日行三十裡,為一舍;倍道兼行者再舍;晝夜不息,乃得百裡,若如此争利;凡十人中,擇一人最勁者先往,其餘者則令繼後而往;萬人中先擇千人,平旦先至;其餘繼至,有巳午時至者,有未申時至者,各得不竭其力,相續而至;與先往者足得聲響相接。
凡争利必是争奪要害。
雖千人守之,亦足以拒抗敵人,以待繼至者。
太宗以三千五百騎先據武牢,窦建德十八萬衆而不能前,此可知也。
”陳皞曰:“杜說别是用兵一途,非十一而至之義也;蓋言百裡争利,勁者先,疲者後,十中得一而至;九者疲困,一則勁者也。
”王晳曰:“罷,羸也;此言争利之道,宜近不宜遠耳。
夫沖風之衰,不能起毛羽;強弩之末,不能穿魯缟。
苟日夜兼行,百裡趨利;縱使一分勁者能至,固已困乏矣;即敵人以逸擊我之勞,自當不戰而敗。
故司馬宣王曰:‘吾倍道兼行,此曉兵者之所忌也。
’或曰:趙奢亦卷甲而趨,二日一夜,卒勝秦者,何也。
曰:奢久并氣積力,增壘遣間,示怯以驕之,使秦不意其至,兵又堅。
奢去阏與五十裡而軍,比秦聞之,及發兵至,非二三日不能也;能來,是彼有五十裡趨敵之勞,而我固已二三日休息士卒,不勝其佚,且又投之險難,先據高陽,奇正相因,曷為不勝哉!”張預曰:“卷甲,猶悉甲也,悉甲而進,謂輕重俱行也。
凡軍日行三十裡,則止;過六十裡已上,為倍道;晝夜不息,為兼行;言百裡之遠,與人争利,輕兵在前,辎重在後,人罷馬倦,渴者不得飲,饑者不得食;忽遇敵,則以勞對佚,以饑敵飽,又複首尾不相及;故三軍之帥,必皆為敵所擒;若晉人獲秦三帥,是也。
輕兵之中,十人得一人勁捷者先至,下九人,悉疲困而在後,況重兵乎!何以知輕重俱行?下文雲‘五十裡而争利,則半至’;若止是輕兵,則一日行五十裡,不為遠也;焉有半至之理!是必重兵偕行也。
” 基博按:“倍道兼行,百裡而争利”;近代戰術之所謂強行軍也;《孫子》以“擒三将軍”明其為軍争之危;而近代則以強行軍争戰術之機動,實自拿破侖創之!拿破侖之用兵也,編制之改革,軍隊之運動,無不創一新紀元;而多本于普魯士菲列德立大王;由軍至師以下逐次分為小部隊以增縱隊之數,而四面八方,利用多數之道路以向戰場集中;欲增大軍隊之機動及行軍力,而以減少軍隊附屬之車輛;是即《孫子》所謂“委軍而争利,則辎重捐”;而采用菲列德立編合戰術之大團隊,以及因糧于敵之法也。
于時,英、普、奧諸大将頗以法軍之驅市人而戰,未經訓練,而緻疑于其行軍力!不意一七九六年九月,芒德之役,法軍由德朗蒂以九月五日夜首途,行經叢山疊嶺,人馬不通之地,中途經勒裡古及傑裡梅落惱兩地,遇敵激戰;至八日午前,抵巴撒惱,午後大戰,至十日而敵潰追擊,十一日,渡耶休河,直薄芒德要塞;凡六日而行軍一百八十公裡,且戰且前;敵人震驚;所以然者,固由拿破侖之責成下級指揮官以人自為戰;抑亦下級指揮官之信賴拿破侖而絕對服從也!一七九七年之義大利戰役,拿破侖未嘗責将士以強行軍;然麥色納将軍率所部追敵,以三月十日至四月七日,四星期之間,而行軍五百公裡;其一部竟超越積雪沒胫之阿爾卑斯山。
至一八〇五年烏爾穆大戰,拿破侖以久練之師,而為強行軍,歎曰:“吾未見行軍之銳有如此也!”蓋其一路,以四軍團及騎兵團,行五至六百公裡以集中于萊因河畔,而為日二十五乃至二十八,平均每日行程為二十乃至二十五公裡。
又一路,以六軍團及騎兵團,行十三日而集中于多惱河畔;每日行程十六至二十公裡。
奧将麥克措手不及而被圍于烏爾穆,乃率六萬餘人以降;而法軍死傷數百人耳;則以拿破侖之能強行軍也!顧拿破侖以為未足!至一八〇六年,普魯士之役,而以強行軍之失之過大,軍中謗煩興!及其大戰于耶拿也,自十月八日至十三日,而普軍大敗!方其時,拿破侖所将諸軍之強行軍,最大者近衛軍團,每日三十公裡;最少者第一軍團,每日十六公裡;其間第三軍團,每日二十二公裡;第四軍團,二十三公裡;第五軍團,第六軍團,每日皆平均二十四公裡;而第七軍團,則每日二十五公裡,次于近衛軍團。
顧拿破侖意猶未慊;而第六軍團長奈将軍乃選拔銳卒以編特别師;而于通過山地之時,則控置步兵于後方;而騎兵師推鋒直前,以二十四小時行軍六十公裡,而赴耶拿之會戰。
及普軍大敗而法軍追擊,拿破侖之以垂訓于吾人者,則曰:“所謂追擊者,使敵無休食之暇,而陷之于潰亂!”益以發揮無上之強行軍力,追奔逐北,而普軍逃死不遑,全數乞降!于時,第一軍團及第五軍團士兵,落伍者五分之三;騎兵師之馬匹落伍者殆半!而第五軍團以三日行軍一百五十公裡;米友拉騎兵團以四十二日行軍一千五百公裡!第五軍團長蘭内司将軍歎曰:普人欲以一日行軍二十五公裡至三十公裡制我機先;而不能者;蓋我軍團一日行軍五十至五十五公裡,殆倍于普軍矣!然“勁者先,罷者後”之兆已形!其後連兵不解,而精練之軍以耗,不能強行軍以逞拿破侖之大欲;拿破侖歎曰:“軍紀日弛,落伍者多,犯法擾民之事百出;而行軍之時,不得不集結大兵力于指揮官監視之下;故其行軍力,僅及一八〇六年之半,而作戰不能應機以疾赴;可恨也!”然一八一三年八月中旬,拿破侖方追擊勃裡慈爾将軍指揮之休勒金軍,而驟聞奧俄聯軍由白門以進逼薩克遜;乃以追擊委之大将,而親率近衛軍團及新編各軍團,向薩克遜之都城德勒斯登退卻,以圖邀擊俄奧聯軍于德勒斯登之南;此日之強行軍,實拿破侖鼓最後之勇也!蓋洛溫伯耳以至司德盆,為百五十三公裡;而拿破侖将十萬衆以行三日;其尤出人意表者,司德盆之至德勒司登,為二十六公裡;又暴風烈雨,道路泥濘,而拿破侖行以半日;俄奧聯軍不虞其至而以大敗;然辎重捐棄,給養困難;聯軍雖敗,而法亦疲于奔命矣!其裨将傑古甯著書稱之曰:“皇帝之戰勝在于腳;一日行軍三十六公裡,不惟接戰,而且宿營!”可謂有味乎其言之!傑古甯者,有名之軍事著述家也,以一八六八年卒于巴黎;而生于一七七九年,曆任奈将軍之副官參謀;以一八一一年進級少将;及拿破侖之敗,而俄皇亞力山大一世聘任為俄軍将軍,以參加一八二八年土耳其之役;後為聖彼得堡陸軍大學之創設者;于拿破侖之戰略戰術,耳目濡染,洞明得失,而言:“用兵之法,何害于全戰役間實施強行軍;然強行軍而不審慎,無不陷于全軍覆滅;故戰之勝,不在腳,而在指揮腳之腦力也!”及上次歐戰之初,德人亦以擅強行軍而為運動戰,法軍俄軍,屢為所乘!如一九一四年八月,東戰場坦能堡之戰,其預備第一軍及第十七軍團,由盎格拉堡轉移奧倫斯登以攻擊俄軍,而四日之間,行二百餘公裡;計一日平均行五十五公裡也。
其九月,駐巴黎北之德國第一軍,以法國第六軍之出擊,而轉用其兵力于巴黎東北;其第九軍團以七日之晨至八日夜半而行百二十公裡;則一日行六十公裡也。
亦為軍事家所驚歎!所以歐陸各國步兵,無不訓練強行軍于平日;而新兵入伍,必先荷槍負囊以習跑步;然後作戰無誤于應機也! 五十裡而争利,則蹶上将軍;其法半至。
(訓義)曹操曰:“蹶,猶挫也。
”李筌曰:“百裡,則十人一人至;五十裡,十人五人至,挫軍之威,不至擒也!”張預曰:“路不甚遠,十中五至,猶挫軍威,況百裡乎!蹶上将,謂前軍先行也。
或問曰:唐太宗征宋金剛,一日一夜,行二百餘裡,亦能克勝者,何也?答曰:此形同而勢異也。
且金剛既敗,衆心已沮,迫而滅之,則河東立平;若其緩之,賊必生計;此太宗所以不計疲頓而力逐也!《孫子》所陳争利之法,蓋與此異矣!” 三十裡而争利,則三分之二至。
(訓義)杜佑曰:“道近,則至者多,故不言死敗;勝負未可知也。
古者用師,日行三十裡,步騎相須;今徒而趨利,三分之二至。
”張預曰:“路近不疲,至者大半,不失行列之政,不絕人馬之力,庶幾可以争勝。
上三事,皆謂舉軍而争利也。
” 是故軍無辎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
(訓義)杜牧曰:“辎重者,器械及軍士衣裝;委積者,财貨也。
”張預曰:“無辎重,則器用不供;無糧食,則軍饷不足;無委積,則财貨不充;皆亡覆之道。
此三者,謂委軍而争利也。
” 基博按:以上言軍争之危;以下言軍争之法;軍争而有法,則“軍争為利”矣。
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 (訓義)曹操曰:“不知敵情謀者,不能結交也。
”杜牧曰:“非也!豫,先也;交,交兵也;言諸侯之謀,先須知之,然後可交兵合戰。
若不知其謀,固不可與交兵也。
”陳皞曰:“曹說以為不先知敵人之作謀,即不能豫結外援;二說并通。
” 基博按:此論軍争,上說軍争之危,下言軍争之法,何緣講到交鄰!當以杜說為是。
既知軍争之危,何可不出以審慎;非知敵謀,不與交兵耳。
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 (訓義)曹操曰:“高而崇者為山,衆樹所聚者為林,坑塹者為險,一高一下者為阻,水草漸洳者為沮,衆水所歸而不流者為澤。
”張預曰:“凡此地形,悉能知之,然後可與人争利而行軍。
” 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
(訓義)杜佑曰:“不任彼鄉人而導軍者,則不能得道路之便利也。
”何氏曰:“凡用鄉導,或軍行虜獲其人,須防賊謀,陰持奸計,為其誘誤;必在鑒其色,宜其情,參驗數人之言,始終如一,乃可為準;厚其頒賞,使之懷恩;豐其室家,使之系心;即為吾人,當無翻覆。
然不如素畜堪用者,但能谙練行途,不必土人,亦可任也。
”張預曰:“山川之夷險,道路之迂直,必用鄉人引而導之,乃可知其所利而争勝。
吳伐魯,鄫人導之以克武城,是也。
” 基博按:“地利”者,地之利于我行軍者也。
上文所稱“山林險阻沮澤之形”,不利于行軍而利于阻隘。
或我之所必争,而不必利我之行軍。
“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之“知”,“知”之于行軍之前者也。
“得地利”之“利”,“利”之于行軍之日者也。
杜氏所謂“道路之便利”,而非“山林險阻沮澤之形”也。
夫知敵謀以備交兵,知險阻以審行軍,用鄉導以得“地理”,三者皆軍争之必先有事;苟其不知不用,何能為軍争!故論軍争之法以前,曆舉之以明先務之急雲。
故兵以詐立; (訓義)杜牧曰:“詐敵人使不知我本情,然後能立勝也。
”王晳曰:“謂以迂為直,以患為利也。
” 以利動; (訓義)張預曰:“見利乃動,不妄發也。
傳曰:‘三軍以利動。
’” 以分合為變者也。
(訓義)杜牧曰:“分合者,或分或合以惑敵人,觀其應我之形,然後能變化以取勝也。
”張預曰:“或分散其形,或合聚其勢,皆因敵動靜而為變化也。
或曰:變,謂奇正相變,使敵莫測;故《衛公兵法》雲:‘兵散,則以合為奇;兵合,則以散為奇。
’三令五申,三散五合,複歸于正焉。
”鄭友賢曰:“或問:‘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立也,動也,變也,三者先後而用乎?曰:先王之道,兵家者流,所用皆有本末先後之次,而所尚不同耳。
蓋先王之道,尚仁義而濟之以權;兵家者流,貴詐利而終之以變。
《司
秦間來,奢善食而遣之。
間以報秦。
秦将大喜曰:‘夫去國三十裡而軍不行,乃增壘;阏與非趙地也!’奢既遣秦間,乃卷甲而趨,二日一夜至,令善射者去阏與五十裡而軍。
秦人聞之,悉甲而至。
有一卒曰:‘先據北山者勝!’奢使萬人據之,秦人來争不得;奢因縱擊,大破之,阏與遂得解。
”梅堯臣曰:“遠其途,誘以利,款之也。
後其發,先其至,争之也。
能知此者,變迂轉害之謀也。
” 故軍争為利,軍争為危。
(訓義)曹操曰:“善者則以利;不善者則以危。
”杜牧曰:“善者,計度審也。
”張預曰:“智者争之則為利,庸人争之則為危;明者知迂直,愚者昧之故也。
”鄭友賢曰:“或問‘軍争為利,衆争為危’;軍之與衆也,利之與危也,義果異乎?曰:武之辭未嘗妄發而無謂也!‘軍争為利’者,下所謂‘軍争之法’也。
夫惟所争而得此軍争之法,然後獲勝敵之利矣。
‘衆争為危’者,下所謂‘舉軍而争利’也。
夫惟全舉三軍之衆而争,則不及于利,而反受其危矣!蓋軍争者,案法而争也;衆争者,舉軍而趨也。
為利者,後發而先至也;為危者,擒三将軍也。
” 基博按:“軍争為危”之“軍”,鄭友賢作“衆”。
舉軍而争利,則不及; (訓義)曹操曰:“遲不及也。
”賈林曰:“舉軍往争其利,難以速至。
” 基博按:自此以下承上“軍争為危”,而專論軍争之危。
委軍而争利,則辎重捐。
(訓義)杜牧曰:“舉一軍之物行,則重滞遲緩,不及于利;委棄辎重,輕兵前追,則恐辎重因此棄捐也。
”張預曰:“委置重滞,輕兵獨進,則恐辎重為敵所掠。
” 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裡而争利,則擒三将軍;勁者先,罷者後,其法十一而至。
(訓義)杜佑曰:“強弱不複相持,率十有一人至軍也。
罷,音疲。
”杜牧曰:“此說未盡也!凡軍一日行三十裡,為一舍;倍道兼行者再舍;晝夜不息,乃得百裡,若如此争利;凡十人中,擇一人最勁者先往,其餘者則令繼後而往;萬人中先擇千人,平旦先至;其餘繼至,有巳午時至者,有未申時至者,各得不竭其力,相續而至;與先往者足得聲響相接。
凡争利必是争奪要害。
雖千人守之,亦足以拒抗敵人,以待繼至者。
太宗以三千五百騎先據武牢,窦建德十八萬衆而不能前,此可知也。
”陳皞曰:“杜說别是用兵一途,非十一而至之義也;蓋言百裡争利,勁者先,疲者後,十中得一而至;九者疲困,一則勁者也。
”王晳曰:“罷,羸也;此言争利之道,宜近不宜遠耳。
夫沖風之衰,不能起毛羽;強弩之末,不能穿魯缟。
苟日夜兼行,百裡趨利;縱使一分勁者能至,固已困乏矣;即敵人以逸擊我之勞,自當不戰而敗。
故司馬宣王曰:‘吾倍道兼行,此曉兵者之所忌也。
’或曰:趙奢亦卷甲而趨,二日一夜,卒勝秦者,何也。
曰:奢久并氣積力,增壘遣間,示怯以驕之,使秦不意其至,兵又堅。
奢去阏與五十裡而軍,比秦聞之,及發兵至,非二三日不能也;能來,是彼有五十裡趨敵之勞,而我固已二三日休息士卒,不勝其佚,且又投之險難,先據高陽,奇正相因,曷為不勝哉!”張預曰:“卷甲,猶悉甲也,悉甲而進,謂輕重俱行也。
凡軍日行三十裡,則止;過六十裡已上,為倍道;晝夜不息,為兼行;言百裡之遠,與人争利,輕兵在前,辎重在後,人罷馬倦,渴者不得飲,饑者不得食;忽遇敵,則以勞對佚,以饑敵飽,又複首尾不相及;故三軍之帥,必皆為敵所擒;若晉人獲秦三帥,是也。
輕兵之中,十人得一人勁捷者先至,下九人,悉疲困而在後,況重兵乎!何以知輕重俱行?下文雲‘五十裡而争利,則半至’;若止是輕兵,則一日行五十裡,不為遠也;焉有半至之理!是必重兵偕行也。
” 基博按:“倍道兼行,百裡而争利”;近代戰術之所謂強行軍也;《孫子》以“擒三将軍”明其為軍争之危;而近代則以強行軍争戰術之機動,實自拿破侖創之!拿破侖之用兵也,編制之改革,軍隊之運動,無不創一新紀元;而多本于普魯士菲列德立大王;由軍至師以下逐次分為小部隊以增縱隊之數,而四面八方,利用多數之道路以向戰場集中;欲增大軍隊之機動及行軍力,而以減少軍隊附屬之車輛;是即《孫子》所謂“委軍而争利,則辎重捐”;而采用菲列德立編合戰術之大團隊,以及因糧于敵之法也。
于時,英、普、奧諸大将頗以法軍之驅市人而戰,未經訓練,而緻疑于其行軍力!不意一七九六年九月,芒德之役,法軍由德朗蒂以九月五日夜首途,行經叢山疊嶺,人馬不通之地,中途經勒裡古及傑裡梅落惱兩地,遇敵激戰;至八日午前,抵巴撒惱,午後大戰,至十日而敵潰追擊,十一日,渡耶休河,直薄芒德要塞;凡六日而行軍一百八十公裡,且戰且前;敵人震驚;所以然者,固由拿破侖之責成下級指揮官以人自為戰;抑亦下級指揮官之信賴拿破侖而絕對服從也!一七九七年之義大利戰役,拿破侖未嘗責将士以強行軍;然麥色納将軍率所部追敵,以三月十日至四月七日,四星期之間,而行軍五百公裡;其一部竟超越積雪沒胫之阿爾卑斯山。
至一八〇五年烏爾穆大戰,拿破侖以久練之師,而為強行軍,歎曰:“吾未見行軍之銳有如此也!”蓋其一路,以四軍團及騎兵團,行五至六百公裡以集中于萊因河畔,而為日二十五乃至二十八,平均每日行程為二十乃至二十五公裡。
又一路,以六軍團及騎兵團,行十三日而集中于多惱河畔;每日行程十六至二十公裡。
奧将麥克措手不及而被圍于烏爾穆,乃率六萬餘人以降;而法軍死傷數百人耳;則以拿破侖之能強行軍也!顧拿破侖以為未足!至一八〇六年,普魯士之役,而以強行軍之失之過大,軍中謗煩興!及其大戰于耶拿也,自十月八日至十三日,而普軍大敗!方其時,拿破侖所将諸軍之強行軍,最大者近衛軍團,每日三十公裡;最少者第一軍團,每日十六公裡;其間第三軍團,每日二十二公裡;第四軍團,二十三公裡;第五軍團,第六軍團,每日皆平均二十四公裡;而第七軍團,則每日二十五公裡,次于近衛軍團。
顧拿破侖意猶未慊;而第六軍團長奈将軍乃選拔銳卒以編特别師;而于通過山地之時,則控置步兵于後方;而騎兵師推鋒直前,以二十四小時行軍六十公裡,而赴耶拿之會戰。
及普軍大敗而法軍追擊,拿破侖之以垂訓于吾人者,則曰:“所謂追擊者,使敵無休食之暇,而陷之于潰亂!”益以發揮無上之強行軍力,追奔逐北,而普軍逃死不遑,全數乞降!于時,第一軍團及第五軍團士兵,落伍者五分之三;騎兵師之馬匹落伍者殆半!而第五軍團以三日行軍一百五十公裡;米友拉騎兵團以四十二日行軍一千五百公裡!第五軍團長蘭内司将軍歎曰:普人欲以一日行軍二十五公裡至三十公裡制我機先;而不能者;蓋我軍團一日行軍五十至五十五公裡,殆倍于普軍矣!然“勁者先,罷者後”之兆已形!其後連兵不解,而精練之軍以耗,不能強行軍以逞拿破侖之大欲;拿破侖歎曰:“軍紀日弛,落伍者多,犯法擾民之事百出;而行軍之時,不得不集結大兵力于指揮官監視之下;故其行軍力,僅及一八〇六年之半,而作戰不能應機以疾赴;可恨也!”然一八一三年八月中旬,拿破侖方追擊勃裡慈爾将軍指揮之休勒金軍,而驟聞奧俄聯軍由白門以進逼薩克遜;乃以追擊委之大将,而親率近衛軍團及新編各軍團,向薩克遜之都城德勒斯登退卻,以圖邀擊俄奧聯軍于德勒斯登之南;此日之強行軍,實拿破侖鼓最後之勇也!蓋洛溫伯耳以至司德盆,為百五十三公裡;而拿破侖将十萬衆以行三日;其尤出人意表者,司德盆之至德勒司登,為二十六公裡;又暴風烈雨,道路泥濘,而拿破侖行以半日;俄奧聯軍不虞其至而以大敗;然辎重捐棄,給養困難;聯軍雖敗,而法亦疲于奔命矣!其裨将傑古甯著書稱之曰:“皇帝之戰勝在于腳;一日行軍三十六公裡,不惟接戰,而且宿營!”可謂有味乎其言之!傑古甯者,有名之軍事著述家也,以一八六八年卒于巴黎;而生于一七七九年,曆任奈将軍之副官參謀;以一八一一年進級少将;及拿破侖之敗,而俄皇亞力山大一世聘任為俄軍将軍,以參加一八二八年土耳其之役;後為聖彼得堡陸軍大學之創設者;于拿破侖之戰略戰術,耳目濡染,洞明得失,而言:“用兵之法,何害于全戰役間實施強行軍;然強行軍而不審慎,無不陷于全軍覆滅;故戰之勝,不在腳,而在指揮腳之腦力也!”及上次歐戰之初,德人亦以擅強行軍而為運動戰,法軍俄軍,屢為所乘!如一九一四年八月,東戰場坦能堡之戰,其預備第一軍及第十七軍團,由盎格拉堡轉移奧倫斯登以攻擊俄軍,而四日之間,行二百餘公裡;計一日平均行五十五公裡也。
其九月,駐巴黎北之德國第一軍,以法國第六軍之出擊,而轉用其兵力于巴黎東北;其第九軍團以七日之晨至八日夜半而行百二十公裡;則一日行六十公裡也。
亦為軍事家所驚歎!所以歐陸各國步兵,無不訓練強行軍于平日;而新兵入伍,必先荷槍負囊以習跑步;然後作戰無誤于應機也! 五十裡而争利,則蹶上将軍;其法半至。
(訓義)曹操曰:“蹶,猶挫也。
”李筌曰:“百裡,則十人一人至;五十裡,十人五人至,挫軍之威,不至擒也!”張預曰:“路不甚遠,十中五至,猶挫軍威,況百裡乎!蹶上将,謂前軍先行也。
或問曰:唐太宗征宋金剛,一日一夜,行二百餘裡,亦能克勝者,何也?答曰:此形同而勢異也。
且金剛既敗,衆心已沮,迫而滅之,則河東立平;若其緩之,賊必生計;此太宗所以不計疲頓而力逐也!《孫子》所陳争利之法,蓋與此異矣!” 三十裡而争利,則三分之二至。
(訓義)杜佑曰:“道近,則至者多,故不言死敗;勝負未可知也。
古者用師,日行三十裡,步騎相須;今徒而趨利,三分之二至。
”張預曰:“路近不疲,至者大半,不失行列之政,不絕人馬之力,庶幾可以争勝。
上三事,皆謂舉軍而争利也。
” 是故軍無辎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
(訓義)杜牧曰:“辎重者,器械及軍士衣裝;委積者,财貨也。
”張預曰:“無辎重,則器用不供;無糧食,則軍饷不足;無委積,則财貨不充;皆亡覆之道。
此三者,謂委軍而争利也。
” 基博按:以上言軍争之危;以下言軍争之法;軍争而有法,則“軍争為利”矣。
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 (訓義)曹操曰:“不知敵情謀者,不能結交也。
”杜牧曰:“非也!豫,先也;交,交兵也;言諸侯之謀,先須知之,然後可交兵合戰。
若不知其謀,固不可與交兵也。
”陳皞曰:“曹說以為不先知敵人之作謀,即不能豫結外援;二說并通。
” 基博按:此論軍争,上說軍争之危,下言軍争之法,何緣講到交鄰!當以杜說為是。
既知軍争之危,何可不出以審慎;非知敵謀,不與交兵耳。
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 (訓義)曹操曰:“高而崇者為山,衆樹所聚者為林,坑塹者為險,一高一下者為阻,水草漸洳者為沮,衆水所歸而不流者為澤。
”張預曰:“凡此地形,悉能知之,然後可與人争利而行軍。
” 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
(訓義)杜佑曰:“不任彼鄉人而導軍者,則不能得道路之便利也。
”何氏曰:“凡用鄉導,或軍行虜獲其人,須防賊謀,陰持奸計,為其誘誤;必在鑒其色,宜其情,參驗數人之言,始終如一,乃可為準;厚其頒賞,使之懷恩;豐其室家,使之系心;即為吾人,當無翻覆。
然不如素畜堪用者,但能谙練行途,不必土人,亦可任也。
”張預曰:“山川之夷險,道路之迂直,必用鄉人引而導之,乃可知其所利而争勝。
吳伐魯,鄫人導之以克武城,是也。
” 基博按:“地利”者,地之利于我行軍者也。
上文所稱“山林險阻沮澤之形”,不利于行軍而利于阻隘。
或我之所必争,而不必利我之行軍。
“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之“知”,“知”之于行軍之前者也。
“得地利”之“利”,“利”之于行軍之日者也。
杜氏所謂“道路之便利”,而非“山林險阻沮澤之形”也。
夫知敵謀以備交兵,知險阻以審行軍,用鄉導以得“地理”,三者皆軍争之必先有事;苟其不知不用,何能為軍争!故論軍争之法以前,曆舉之以明先務之急雲。
故兵以詐立; (訓義)杜牧曰:“詐敵人使不知我本情,然後能立勝也。
”王晳曰:“謂以迂為直,以患為利也。
” 以利動; (訓義)張預曰:“見利乃動,不妄發也。
傳曰:‘三軍以利動。
’” 以分合為變者也。
(訓義)杜牧曰:“分合者,或分或合以惑敵人,觀其應我之形,然後能變化以取勝也。
”張預曰:“或分散其形,或合聚其勢,皆因敵動靜而為變化也。
或曰:變,謂奇正相變,使敵莫測;故《衛公兵法》雲:‘兵散,則以合為奇;兵合,則以散為奇。
’三令五申,三散五合,複歸于正焉。
”鄭友賢曰:“或問:‘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立也,動也,變也,三者先後而用乎?曰:先王之道,兵家者流,所用皆有本末先後之次,而所尚不同耳。
蓋先王之道,尚仁義而濟之以權;兵家者流,貴詐利而終之以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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