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春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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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也。
昨因重費商量,謬擬群雄混合之說,亦因王本韓、郭與徐壽輝、陳友諒同傳,亦無不可,與張士誠、方國珍諸人同傳,雖曰調停,實仍舊貫。
今若以韓林兒與群雄同列,而子興獨為一傳,或與高安意允協。
蓋滁陽封王立廟,原與林兒不同,亦有義例,非敢模棱也。
”按今《明史》,郭子興、韓林兒同傳,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明玉珍同傳,不同王稿,亦不用汪議。
蓋以郭、韓為太祖之所事,陳、張四人為太祖之所敵,亦各從其類也。
揆之事例,實為允治。
汪氏書又曰:“楊憲艱險小人,王本以官爵列《李善長傅》後,然人實不倫。
應否别附,均裁定。
”又曰:“王稿視《名山藏》、《明書》諸本,不啻遠勝。
明鄧元錫撰《明書》四十五卷,清初傅維鱗撰《明書》一百七十一卷,《名山藏》不知何人所作。
今若無所據依,信筆增損,則其行文疵謬頗少,讀至終篇,一無可議。
然但略改文法,益足形其淺陋。
惟有考證事實,或有脫落互異及前後倒亂之處,補其不逮,庶為王氏功臣。
但稗官野史,脞說叢談,無足征信,而《實錄》編年系月,事迹厘然,雖是非褒貶,不足為憑,而一人之出處,及所建之言,所任之事,首尾具在,明白無疑。
故查《實錄》以改原文,視臆斷較有把握。
外間推崇王本太過,遂謂不可增損。
今即以行文而論,《江陵傳》自是神宗朝第一大傳,而王稿竟就《史料·首輔傳》删節成文,其中描寫熱鬧處,皆弇州筆。
弇州逞才使氣,抑揚軒轾之間,往往過情,平心觀之自見。
且私書不妨裝點,而乃據為信史,即令弇州知之,恐亦未免失笑。
神、光以後,此類甚多”雲雲。
據此,則知當日館臣竄改王稿,原極矜慎,而匡正其失,亦非故為索瘢之論。
至嘉慶間,禮親王昭梿為《嘯廷續錄》,中有論《明史稿》一條曰:“向聞王橫雲《明史稿》筆法精善,有勝于館臣改錄者。
近日讀之,其大端與《明史》無甚出入,其不及使館定者,有數端焉。
惠宗遜國,事本在疑似之間。
今王本力斷為無,凡涉遜國之事,皆為删削,不及史臣留《程濟》一傳以存疑。
永樂以藩臣奪國,今古大變。
王本于燕多恕辭,是以成敗論人,殊非直筆。
然則吳濞、劉安輩亦足褒耶?不及史臣厚責之為愈。
至于李廷機與沈、沈一貫,畢自嚴與陳新甲同傳,未免鸾枭并栖,殊無分析,不如史臣之分傳也。
周延儒溫體仁二相為削國脈之人,乃不入《奸臣》,而以顧秉謙輩龌龊當之,亦未及史臣本也。
其他謬戾處,不可勝紀,史臣皆為改正。
蓋首創者難工,繼述者易善也。
惟《三王福、唐、桂三王。
本紀》,較史本為詳。
至于奏牍多于辭令,奇迹罕于庸行,則二史病處正同,殊有愧于龍門,惟視《宋》、《元》二史為差勝也。
”論頗持平。
又推本《春秋》誅心之律,以為:“王尚書鴻緒左袒廉王,康熙之子。
以謀奪嫡。
讀《明史稿》,于永樂篡逆,及姚廣孝、茹瑺諸傳,每多恕辭,而于惠帝,則指責無完膚。
蓋其心有所陰蓄,不覺流露于書。
故古人不使奸人著史以此。
王司徒允之言,未可厚非也。
”則尤辭嚴而義正矣。
昔劉知幾撰《史通》,述史有六家,而歸于二體。
然編年之體,隻具人事得失,而紀傳攸作,兼詳典章因革。
若其舉一朝之将相除拜、封爵襲替,而絲聯繩貫以為之表,羅一代之兵刑禮樂、文物制度,而原始要終以為之志,此則紀傳之所獨,而為編年有未逮也。
獨怪後之為紀傳者,馬、班而還,徒萃精于紀傳,如陳壽、李延壽書,皆無表、志。
沈約、蕭子顯、魏收書,及唐初所修各史,皆有志無表。
《舊唐書》、《五代史》亦如之。
其有志有表者,又或詳略失宜,讀史者病焉。
至宋熊方、錢文子乃有補志、補表之作。
爰及前清,踵出者衆,網羅放矢,開卷厘然。
上海姚文枬嘗仿《史》、《漢·叙傳》之體,叙錄其書,然而未盡。
辄為補其阙遺,著目于左。
西漢郡國、兵制,孟堅附入《刑法志》。
京師衛士,見于《百官表》。
不立兵制,非疏阙也。
錄錢文子《補漢兵志》一卷。
搜采本書,使散者必萃,雖雲借抒胸臆,于史學亦有功矣。
宋以前十七史,自《史記》、《漢書》外,惟《新唐書》有表,餘蓋阙如。
錄萬斯同《補曆代史表》五十九卷[48]。
娲皇之石,厥功偉哉。
史之無表,自後漢始。
錄熊方《補後漢書年表》十卷,蓋補表之筚路藍縷矣。
然海昏、不其、壽亭各條,《四庫全書總目》糾之。
後有作者,削其瑕疵,摭其未備,以成一書,抑亦熊氏之功臣也。
錄錢大昭《後漢書補表》八卷。
藝文有志,昉于班《書》,所以辨章學術。
而隋唐宋明,亦有著錄。
或稱經籍,名異實同。
而《後漢書》以下,多阙不為者。
嘉定錢氏,史學世家,考鏡群籍,補其放阙。
繼起有作,亦複不鮮。
錄錢大昭《補續漢書藝文志》二卷,侯康《補後漢書藝文志》四卷、《補三國藝文志》四卷,姚振宗《補後漢藝文志》四卷、《三國藝文志》四卷,曾樸《補後漢書藝文志》一卷、《考》十卷,秦榮光《補晉書藝文志》四卷,顧懷三《補五代史藝文志》二卷,錢大昕《補元史藝文志》四卷,倪璠《補遼金元三史藝文志》一卷。
郝冀公《續後漢書》,有《職官錄》,然雜《史記》前後《漢書》、《晉書》之文,紀載冗沓,未可據為三國典要。
況《班書·百官表》實承《史記·将相大臣年表》之例。
後世史臣,但為之志,失初意矣。
錄洪孫《三國職官表》三卷。
兵之有志,始于《新唐書》。
自是樂清錢氏文子遂起而補《漢書》之阙。
越數百年,乃複有錢氏者,起而補《晉書》之阙,若有淵源者然。
錄錢儀吉《補晉兵制》一卷。
崔鴻作《十六國春秋》,并為《年表》,今久佚矣。
錄張庭碩《十六國年表》一卷,以太史公《十二諸侯》、《六國年表》、《秦楚之際月表》例之,雖補入《晉書》可也。
自漢以來,言地理者宗班《志》。
司馬彪《續漢書·志》,差可繼武。
嗣後群雄糾紛,疆域割裂,志之也愈難,而志之疏且阙也彌甚。
然為其所難,正當于群雄糾紛時見之。
有能究心于此而為其所難,豈不可珍也哉!錄洪亮吉《三國疆域志》二卷、《東晉疆域志》四卷、《十六國疆域志》十六卷。
今《隋書》十志,乃梁、陳、齊、周、隋五代史志,《史通·古今正史篇》可證,則謂《梁書》無《地理志》不可也。
然《晉書》有《地理志》,而洪亮吉《東晉》一種,史學家珍之,況梁固未有專志乎?錄洪孫《補梁疆域志》八卷。
嘗怪司馬彪志《輿服》,沈約、蕭子顯志《符瑞》、《祥瑞》,而《食貨》、《兵刑》之大阙焉。
輕重颠倒,莫此為甚。
《後漢》、《南齊》,未有為之補輯者,錄郝懿行《宋書刑法志》一卷、《食貨志》一卷。
李延壽《南北史》無表、志。
錄汪士铎《南北史補志》十四卷。
然沈約、蕭子顯、魏收及唐之史臣,既各為之志矣,雖阙有間,則志固可以緩補,而表則不可不補者也。
錄周嘉猷《南北史表》六卷。
魏收作《魏書》,立《官氏志》。
托克托修《金史》,立《部族表》。
有元起自北方,宜同斯例,而史臣阙焉,是安可以不補?錄錢大昕《元史氏族表》三卷。
凡補志十四家,成書八十八卷,補表七家,成書九十卷,斯誠稽古之淵薮,而為史家之别錄也。
讀史當知史例史意。
劉知幾《史通》明史例,章學誠《文史通義》籀史意,而趙翼《廿二史劄記》每一史融貫全書,而類族辨物,出以互勘,極《春秋》屬辭比事之能事,史例史意,互發交明,遠勝錢大昕《廿二[49]史考異》、王鳴盛《十七史商榷》之瑣碎考證。
錢氏《考異》、王氏《商榷》,鹹主考證,而有不同。
譚獻《複堂日記》謂:“錢氏《考異》,體例尤嚴。
論著述,則錢托體高;論啟發,則王為功多。
”誠哉是言。
讀史尤貴貫串。
編年之史,莫如司馬光《資治通鑒》、畢沅《續資治通鑒》。
紀事則有高士奇《左傳紀事本末》、袁樞《通鑒紀事本末》、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元史紀事本末》、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皆貫串群史之書。
掌故則《三通》并稱。
然鄭樵《通志》,惟《二十略》為精義獨辟,餘皆雜鈔史文,故應不如《通典》之義蘊宏深。
杜佑《通典》通經義以貫史實,與章學誠《文史通義》推史義以窮經學,疏通緻遠,則《書》教也,皆振古奇作。
而論典制詳贍,莫如馬端臨《文獻通考》,宜與司馬《通鑒》同讀。
《通鑒》編年系月,以通貫曆代之事實;《通考》博學詳說,以通貫曆代之典章。
《通鑒》為二十四史紀傳之總會,《通考》為二十四史書志之總會,相為經緯,可改稱為二通也。
讀史尤當知地理。
而太倉陸桴亭世儀每教人“欲知地理,須是熟看《通鑒》,将古今來許多戰争攻守去處,一一按圖細閱。
天下雖大,其大形勢所在,亦不過數項。
如秦、蜀為首,中原為脊,東南為尾。
又如守秦、蜀者,必以潼關、劍閣、夔門為險。
守東南者,必以長江上流荊、襄為險。
此等處,俱有古人說過做過,隻要用心理會。
其或因事遠遊,經過山川險易,則又留心審視,以證吾平日書傳之所得,久之貫通,胸中自然有個成局”。
然而托之空言,未及見之行事之深切著明。
吾鄉顧祖禹景範為《讀史方輿紀要》一百三十卷,中《曆代州域形勢》九卷,《南北直隸十三省封域山川險要》一百十四卷,《川渎異同》六卷,《天文分野》一卷,而開方繪圖以冠于編,貫穿諸史,出以己所獨見,征引浩博,考證詳明,于山川形勢險易、古今戰守攻取成敗得失之迹,皆得其要領。
以古今之方輿,衷之于史,即以古今之史,征之于方輿。
《職方》、《廣輿》諸書,襲訛踵謬,名實乖錯,悉據正史考訂折
昨因重費商量,謬擬群雄混合之說,亦因王本韓、郭與徐壽輝、陳友諒同傳,亦無不可,與張士誠、方國珍諸人同傳,雖曰調停,實仍舊貫。
今若以韓林兒與群雄同列,而子興獨為一傳,或與高安意允協。
蓋滁陽封王立廟,原與林兒不同,亦有義例,非敢模棱也。
”按今《明史》,郭子興、韓林兒同傳,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明玉珍同傳,不同王稿,亦不用汪議。
蓋以郭、韓為太祖之所事,陳、張四人為太祖之所敵,亦各從其類也。
揆之事例,實為允治。
汪氏書又曰:“楊憲艱險小人,王本以官爵列《李善長傅》後,然人實不倫。
應否别附,均裁定。
”又曰:“王稿視《名山藏》、《明書》諸本,不啻遠勝。
明鄧元錫撰《明書》四十五卷,清初傅維鱗撰《明書》一百七十一卷,《名山藏》不知何人所作。
今若無所據依,信筆增損,則其行文疵謬頗少,讀至終篇,一無可議。
然但略改文法,益足形其淺陋。
惟有考證事實,或有脫落互異及前後倒亂之處,補其不逮,庶為王氏功臣。
但稗官野史,脞說叢談,無足征信,而《實錄》編年系月,事迹厘然,雖是非褒貶,不足為憑,而一人之出處,及所建之言,所任之事,首尾具在,明白無疑。
故查《實錄》以改原文,視臆斷較有把握。
外間推崇王本太過,遂謂不可增損。
今即以行文而論,《江陵傳》自是神宗朝第一大傳,而王稿竟就《史料·首輔傳》删節成文,其中描寫熱鬧處,皆弇州筆。
弇州逞才使氣,抑揚軒轾之間,往往過情,平心觀之自見。
且私書不妨裝點,而乃據為信史,即令弇州知之,恐亦未免失笑。
神、光以後,此類甚多”雲雲。
據此,則知當日館臣竄改王稿,原極矜慎,而匡正其失,亦非故為索瘢之論。
至嘉慶間,禮親王昭梿為《嘯廷續錄》,中有論《明史稿》一條曰:“向聞王橫雲《明史稿》筆法精善,有勝于館臣改錄者。
近日讀之,其大端與《明史》無甚出入,其不及使館定者,有數端焉。
惠宗遜國,事本在疑似之間。
今王本力斷為無,凡涉遜國之事,皆為删削,不及史臣留《程濟》一傳以存疑。
永樂以藩臣奪國,今古大變。
王本于燕多恕辭,是以成敗論人,殊非直筆。
然則吳濞、劉安輩亦足褒耶?不及史臣厚責之為愈。
至于李廷機與沈、沈一貫,畢自嚴與陳新甲同傳,未免鸾枭并栖,殊無分析,不如史臣之分傳也。
周延儒溫體仁二相為削國脈之人,乃不入《奸臣》,而以顧秉謙輩龌龊當之,亦未及史臣本也。
其他謬戾處,不可勝紀,史臣皆為改正。
蓋首創者難工,繼述者易善也。
惟《三王福、唐、桂三王。
本紀》,較史本為詳。
至于奏牍多于辭令,奇迹罕于庸行,則二史病處正同,殊有愧于龍門,惟視《宋》、《元》二史為差勝也。
”論頗持平。
又推本《春秋》誅心之律,以為:“王尚書鴻緒左袒廉王,康熙之子。
以謀奪嫡。
讀《明史稿》,于永樂篡逆,及姚廣孝、茹瑺諸傳,每多恕辭,而于惠帝,則指責無完膚。
蓋其心有所陰蓄,不覺流露于書。
故古人不使奸人著史以此。
王司徒允之言,未可厚非也。
”則尤辭嚴而義正矣。
昔劉知幾撰《史通》,述史有六家,而歸于二體。
然編年之體,隻具人事得失,而紀傳攸作,兼詳典章因革。
若其舉一朝之将相除拜、封爵襲替,而絲聯繩貫以為之表,羅一代之兵刑禮樂、文物制度,而原始要終以為之志,此則紀傳之所獨,而為編年有未逮也。
獨怪後之為紀傳者,馬、班而還,徒萃精于紀傳,如陳壽、李延壽書,皆無表、志。
沈約、蕭子顯、魏收書,及唐初所修各史,皆有志無表。
《舊唐書》、《五代史》亦如之。
其有志有表者,又或詳略失宜,讀史者病焉。
至宋熊方、錢文子乃有補志、補表之作。
爰及前清,踵出者衆,網羅放矢,開卷厘然。
上海姚文枬嘗仿《史》、《漢·叙傳》之體,叙錄其書,然而未盡。
辄為補其阙遺,著目于左。
西漢郡國、兵制,孟堅附入《刑法志》。
京師衛士,見于《百官表》。
不立兵制,非疏阙也。
錄錢文子《補漢兵志》一卷。
搜采本書,使散者必萃,雖雲借抒胸臆,于史學亦有功矣。
宋以前十七史,自《史記》、《漢書》外,惟《新唐書》有表,餘蓋阙如。
錄萬斯同《補曆代史表》五十九卷[48]。
娲皇之石,厥功偉哉。
史之無表,自後漢始。
錄熊方《補後漢書年表》十卷,蓋補表之筚路藍縷矣。
然海昏、不其、壽亭各條,《四庫全書總目》糾之。
後有作者,削其瑕疵,摭其未備,以成一書,抑亦熊氏之功臣也。
錄錢大昭《後漢書補表》八卷。
藝文有志,昉于班《書》,所以辨章學術。
而隋唐宋明,亦有著錄。
或稱經籍,名異實同。
而《後漢書》以下,多阙不為者。
嘉定錢氏,史學世家,考鏡群籍,補其放阙。
繼起有作,亦複不鮮。
錄錢大昭《補續漢書藝文志》二卷,侯康《補後漢書藝文志》四卷、《補三國藝文志》四卷,姚振宗《補後漢藝文志》四卷、《三國藝文志》四卷,曾樸《補後漢書藝文志》一卷、《考》十卷,秦榮光《補晉書藝文志》四卷,顧懷三《補五代史藝文志》二卷,錢大昕《補元史藝文志》四卷,倪璠《補遼金元三史藝文志》一卷。
郝冀公《續後漢書》,有《職官錄》,然雜《史記》前後《漢書》、《晉書》之文,紀載冗沓,未可據為三國典要。
況《班書·百官表》實承《史記·将相大臣年表》之例。
後世史臣,但為之志,失初意矣。
錄洪孫《三國職官表》三卷。
兵之有志,始于《新唐書》。
自是樂清錢氏文子遂起而補《漢書》之阙。
越數百年,乃複有錢氏者,起而補《晉書》之阙,若有淵源者然。
錄錢儀吉《補晉兵制》一卷。
崔鴻作《十六國春秋》,并為《年表》,今久佚矣。
錄張庭碩《十六國年表》一卷,以太史公《十二諸侯》、《六國年表》、《秦楚之際月表》例之,雖補入《晉書》可也。
自漢以來,言地理者宗班《志》。
司馬彪《續漢書·志》,差可繼武。
嗣後群雄糾紛,疆域割裂,志之也愈難,而志之疏且阙也彌甚。
然為其所難,正當于群雄糾紛時見之。
有能究心于此而為其所難,豈不可珍也哉!錄洪亮吉《三國疆域志》二卷、《東晉疆域志》四卷、《十六國疆域志》十六卷。
今《隋書》十志,乃梁、陳、齊、周、隋五代史志,《史通·古今正史篇》可證,則謂《梁書》無《地理志》不可也。
然《晉書》有《地理志》,而洪亮吉《東晉》一種,史學家珍之,況梁固未有專志乎?錄洪孫《補梁疆域志》八卷。
嘗怪司馬彪志《輿服》,沈約、蕭子顯志《符瑞》、《祥瑞》,而《食貨》、《兵刑》之大阙焉。
輕重颠倒,莫此為甚。
《後漢》、《南齊》,未有為之補輯者,錄郝懿行《宋書刑法志》一卷、《食貨志》一卷。
李延壽《南北史》無表、志。
錄汪士铎《南北史補志》十四卷。
然沈約、蕭子顯、魏收及唐之史臣,既各為之志矣,雖阙有間,則志固可以緩補,而表則不可不補者也。
錄周嘉猷《南北史表》六卷。
魏收作《魏書》,立《官氏志》。
托克托修《金史》,立《部族表》。
有元起自北方,宜同斯例,而史臣阙焉,是安可以不補?錄錢大昕《元史氏族表》三卷。
凡補志十四家,成書八十八卷,補表七家,成書九十卷,斯誠稽古之淵薮,而為史家之别錄也。
讀史當知史例史意。
劉知幾《史通》明史例,章學誠《文史通義》籀史意,而趙翼《廿二史劄記》每一史融貫全書,而類族辨物,出以互勘,極《春秋》屬辭比事之能事,史例史意,互發交明,遠勝錢大昕《廿二[49]史考異》、王鳴盛《十七史商榷》之瑣碎考證。
錢氏《考異》、王氏《商榷》,鹹主考證,而有不同。
譚獻《複堂日記》謂:“錢氏《考異》,體例尤嚴。
論著述,則錢托體高;論啟發,則王為功多。
”誠哉是言。
讀史尤貴貫串。
編年之史,莫如司馬光《資治通鑒》、畢沅《續資治通鑒》。
紀事則有高士奇《左傳紀事本末》、袁樞《通鑒紀事本末》、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元史紀事本末》、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皆貫串群史之書。
掌故則《三通》并稱。
然鄭樵《通志》,惟《二十略》為精義獨辟,餘皆雜鈔史文,故應不如《通典》之義蘊宏深。
杜佑《通典》通經義以貫史實,與章學誠《文史通義》推史義以窮經學,疏通緻遠,則《書》教也,皆振古奇作。
而論典制詳贍,莫如馬端臨《文獻通考》,宜與司馬《通鑒》同讀。
《通鑒》編年系月,以通貫曆代之事實;《通考》博學詳說,以通貫曆代之典章。
《通鑒》為二十四史紀傳之總會,《通考》為二十四史書志之總會,相為經緯,可改稱為二通也。
讀史尤當知地理。
而太倉陸桴亭世儀每教人“欲知地理,須是熟看《通鑒》,将古今來許多戰争攻守去處,一一按圖細閱。
天下雖大,其大形勢所在,亦不過數項。
如秦、蜀為首,中原為脊,東南為尾。
又如守秦、蜀者,必以潼關、劍閣、夔門為險。
守東南者,必以長江上流荊、襄為險。
此等處,俱有古人說過做過,隻要用心理會。
其或因事遠遊,經過山川險易,則又留心審視,以證吾平日書傳之所得,久之貫通,胸中自然有個成局”。
然而托之空言,未及見之行事之深切著明。
吾鄉顧祖禹景範為《讀史方輿紀要》一百三十卷,中《曆代州域形勢》九卷,《南北直隸十三省封域山川險要》一百十四卷,《川渎異同》六卷,《天文分野》一卷,而開方繪圖以冠于編,貫穿諸史,出以己所獨見,征引浩博,考證詳明,于山川形勢險易、古今戰守攻取成敗得失之迹,皆得其要領。
以古今之方輿,衷之于史,即以古今之史,征之于方輿。
《職方》、《廣輿》諸書,襲訛踵謬,名實乖錯,悉據正史考訂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