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觀篇
關燈
小
中
大
分合之兩派。
以此兩派相較,美育之附麗于宗教者,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養之作用,而轉以激刺感情。
蓋無論何等宗教,無不有擴張己教、攻擊異教之條件。
回教之谟罕默德,左手持《可蘭經》,而右手持劍,不從其教者殺之。
基督教與回教沖突,而有十字軍之戰,幾及百年。
基督教中又有新、舊教之戰,亦亘數十年之久。
至佛教之圓通,非他教所能及。
而學佛者苟有拘牽教義之成見,則崇拜舍利受持經忏之陋習,雖通人亦肯為之,甚至為護法起見,不惜于共和時代,附和帝制。
宗教之為累,一至于此,皆激刺感情之作用為之也。
鑒激刺感情之弊,而專尚陶養感情之術,則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純粹之美育。
純粹之美育,所以陶養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純潔之習慣,而使人我之見、利己損人之思念,以漸消沮者也。
蓋以美為普遍性,決無人我差别之見能參入其中。
食物之入我口者,不能兼果他人之腹;衣服之在我身者,不能兼供他人之溫,以其非普遍性也。
美則不然。
即如北京左近之西山,我遊之,人亦遊之;我無損于人,人亦無損于我也。
隔千裡兮共明月,我與人均不得而私之。
中央公園之花石,農事試驗場之水木,人人得而賞之。
埃及之金字塔、希臘之神祠、羅馬之劇場,瞻望賞歎者若幹人,且曆若幹年,而價值如故。
各國之博物院,無不公開者,即私人收藏之珍品,亦時供同志之賞覽。
各地方之音樂會、演劇場,均以容多數人為快。
所謂獨樂樂不如與人樂樂,與寡樂樂不如與衆樂樂,以齊宣王之惛,尚能承認之,美之為普遍性可知矣。
且美之批評,雖間亦因人而異,然不曰是于我為美,而曰是為美,是亦以普遍性為标準之一證也。
美以普遍性之故,不複有人我之關系,遂亦不能有利害之關系。
馬牛,人之所利用者,而戴嵩所畫之牛,韓幹所畫之馬,決無對之而作服乘之想者。
獅虎,人之所畏也,而蘆溝橋之石獅,神虎橋之石虎,決無對之而生搏噬之恐者。
植物之花,所以成實也,而吾人賞花,決非作果實可食之想。
善歌之鳥,恒非食品;燦爛之蛇,多含毒液。
而以審美之觀念對之,其價值自若。
美色,人之所好也,對希臘之裸像,決不敢作龍陽之想;對拉飛爾若魯濱司之裸體畫,決不敢有周昉秘戲圖之想。
蓋美之超絕實際也如是。
且于普通之美以外,就特别之美而觀察之,則其義益顯。
例如崇闳之美,有至大、至剛兩種。
至大者如吾人在大海中,惟見天水相連,茫無涯涘;又如夜中仰數恒星,知一星為一世界,而不能得其止境,頓覺吾身之小雖微塵不足以喻,而不知何者為所有。
其至剛者,如疾風震霆,覆舟傾屋,洪水橫流,火山噴薄,雖拔山蓋世之氣力,亦無所施,而不知何者為好勝。
夫所謂大也,剛也,皆對待之名也。
今既自以為無大之可言,無剛之可恃,則且忽然超出乎對待之境,而與前所謂至大、至剛者肸合而為一體,其愉快遂無限量。
當斯時也,又豈尚有利害得喪之見能參入其間耶!其他美育中,如悲劇之美,以其能破除吾人貪戀幸福之思想。
《小雅》之怨悱,屈子之離憂,均能特别感人。
《西廂記》若終于崔、張團圓,則平淡無奇;惟如原本之終于草橋一夢,始足發人深省。
《石頭記》若如《紅樓後夢》等,必使寶黛成婚,則此書可以不作;原本之所以動人者,正以寶黛之結果一死一亡,與吾人之所謂幸福全然相反也。
又如滑稽之美,以不與事實相應為條件。
如人物之狀态,各部分互有比例,而滑稽畫中之人物,則故使一部分特别長大或特别短小。
作詩則故為不諧之聲調,用字則取資于同音異義者。
方朔割肉以遺細君,不自責而反自誇;優旃谏漆城,不言其無益,而反謂漆城蕩蕩,寇來不得上,皆與實際不相容,故令人失笑耳。
要之,美學之中,其大别為都麗之美、崇闳之美(日本人譯言優美、壯美)。
而附麗于崇闳之悲劇,附麗于都麗之滑稽,皆足以破人我之見,去利害得失之計較,則其所以陶養性靈,使之日進于高尚者,固已足矣。
又何取乎侈言陰骘、攻擊異派之宗教,以激刺人心,而使之漸喪其純粹之美感為耶? (據1920年新潮社編《蔡孑民先生言行錄》) 美育與人生 (1931年前後) 人的一生,不外乎意志的活動,而意志是盲目的,其所恃以為較近之觀照者,是知識,所以供遠照、旁照之用者,是感情。
意志之表現為行為。
行為之中,以一己的衛生而免死、趨利而避害者為最普通;此種行為,僅僅普通的知識,就可以指導了。
進一步的,以衆人的生及衆人的利為目的,而一己的生與利即托于其中。
此種行為,一方面由于知識上的計較,知道衆人皆死而一己不能獨生,衆人皆害而一己不能獨利。
又一方面,則亦受感情的推動,不忍獨生以坐視衆人的死,不忍專利以坐視衆人的害。
更進一步,于必要時,願舍一己的生以救衆人的死,願舍一己的利以去衆人的害,把人我的分别,一己生死利害的關系,統統忘掉了。
這種偉大而高尚的行為,是完全發動于感情的。
人人都有感情,而并非都有偉大而高尚的行為,這由于感情推動力的薄弱。
要轉弱而為強,轉薄而為厚,有待于陶養。
陶養的工具,為美的對象;陶養的作用,叫作美育。
美的對象,何以能陶養感情?因為他有兩種特性:一是普遍;二是超脫。
一瓢之水,一人飲了,他人就沒得分潤;容足之地,一人占了,他人就沒得并立。
這種物質上不相入的成例,是助長人我的區别、自私自利的計較的。
轉而觀美的對象,就大不相同。
凡味覺、嗅覺、膚覺之含有質的關系者,均不以美論;而美感的發動,乃以攝影及音波輾轉傳達之視覺聽覺為限,所以純然有“天下為公”之概。
名山大川,人人得而遊覽;夕陽明月,人人得而賞玩;公園的造像、美術館的圖畫,人人得而暢觀。
齊宣王稱“獨樂樂不若與人樂樂”“與少樂樂不若與衆樂樂”;陶淵明稱“奇文共欣賞”,這都是美的普遍性的證明。
植物的花,不過為果實的準備;而梅、杏、桃、李之屬,詩人所詠歎的,以花為多。
專供賞玩之花,且有因人擇的作用,而不能結果的。
動物的毛羽,所以禦寒,人固有制裘、織呢的習慣,然白鹭之羽、孔雀之尾,乃專以供裝飾。
宮室,可以避風雨就好了,何以要雕刻與彩畫?器具,可以應用就好了,何以要圖案?語言,可以達意就好了,何以要特制音調的詩歌?可以證明美的作用,是超越乎利用的範圍的。
既有普遍性以打破人我的成見,又有超脫性以透出利害的關系。
所以當着重要關頭,有“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氣概,甚且有“殺身以成仁”而不“求生以害仁”的勇敢。
這種是完全不由于知識的計較,而由于感情的陶養,就是不源于智育,而源于美育。
所以吾人固不可不有一種普通職業,以應利用厚生的需要;而于工作的餘暇,又不可不讀文學、聽音樂、參觀美術館,以謀知識與感情的調和,這樣,才算是認識人生的價值了。
(據蔡元培手稿)
以此兩派相較,美育之附麗于宗教者,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養之作用,而轉以激刺感情。
蓋無論何等宗教,無不有擴張己教、攻擊異教之條件。
回教之谟罕默德,左手持《可蘭經》,而右手持劍,不從其教者殺之。
基督教與回教沖突,而有十字軍之戰,幾及百年。
基督教中又有新、舊教之戰,亦亘數十年之久。
至佛教之圓通,非他教所能及。
而學佛者苟有拘牽教義之成見,則崇拜舍利受持經忏之陋習,雖通人亦肯為之,甚至為護法起見,不惜于共和時代,附和帝制。
宗教之為累,一至于此,皆激刺感情之作用為之也。
鑒激刺感情之弊,而專尚陶養感情之術,則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純粹之美育。
純粹之美育,所以陶養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純潔之習慣,而使人我之見、利己損人之思念,以漸消沮者也。
蓋以美為普遍性,決無人我差别之見能參入其中。
食物之入我口者,不能兼果他人之腹;衣服之在我身者,不能兼供他人之溫,以其非普遍性也。
美則不然。
即如北京左近之西山,我遊之,人亦遊之;我無損于人,人亦無損于我也。
隔千裡兮共明月,我與人均不得而私之。
中央公園之花石,農事試驗場之水木,人人得而賞之。
埃及之金字塔、希臘之神祠、羅馬之劇場,瞻望賞歎者若幹人,且曆若幹年,而價值如故。
各國之博物院,無不公開者,即私人收藏之珍品,亦時供同志之賞覽。
各地方之音樂會、演劇場,均以容多數人為快。
所謂獨樂樂不如與人樂樂,與寡樂樂不如與衆樂樂,以齊宣王之惛,尚能承認之,美之為普遍性可知矣。
且美之批評,雖間亦因人而異,然不曰是于我為美,而曰是為美,是亦以普遍性為标準之一證也。
美以普遍性之故,不複有人我之關系,遂亦不能有利害之關系。
馬牛,人之所利用者,而戴嵩所畫之牛,韓幹所畫之馬,決無對之而作服乘之想者。
獅虎,人之所畏也,而蘆溝橋之石獅,神虎橋之石虎,決無對之而生搏噬之恐者。
植物之花,所以成實也,而吾人賞花,決非作果實可食之想。
善歌之鳥,恒非食品;燦爛之蛇,多含毒液。
而以審美之觀念對之,其價值自若。
美色,人之所好也,對希臘之裸像,決不敢作龍陽之想;對拉飛爾若魯濱司之裸體畫,決不敢有周昉秘戲圖之想。
蓋美之超絕實際也如是。
且于普通之美以外,就特别之美而觀察之,則其義益顯。
例如崇闳之美,有至大、至剛兩種。
至大者如吾人在大海中,惟見天水相連,茫無涯涘;又如夜中仰數恒星,知一星為一世界,而不能得其止境,頓覺吾身之小雖微塵不足以喻,而不知何者為所有。
其至剛者,如疾風震霆,覆舟傾屋,洪水橫流,火山噴薄,雖拔山蓋世之氣力,亦無所施,而不知何者為好勝。
夫所謂大也,剛也,皆對待之名也。
今既自以為無大之可言,無剛之可恃,則且忽然超出乎對待之境,而與前所謂至大、至剛者肸合而為一體,其愉快遂無限量。
當斯時也,又豈尚有利害得喪之見能參入其間耶!其他美育中,如悲劇之美,以其能破除吾人貪戀幸福之思想。
《小雅》之怨悱,屈子之離憂,均能特别感人。
《西廂記》若終于崔、張團圓,則平淡無奇;惟如原本之終于草橋一夢,始足發人深省。
《石頭記》若如《紅樓後夢》等,必使寶黛成婚,則此書可以不作;原本之所以動人者,正以寶黛之結果一死一亡,與吾人之所謂幸福全然相反也。
又如滑稽之美,以不與事實相應為條件。
如人物之狀态,各部分互有比例,而滑稽畫中之人物,則故使一部分特别長大或特别短小。
作詩則故為不諧之聲調,用字則取資于同音異義者。
方朔割肉以遺細君,不自責而反自誇;優旃谏漆城,不言其無益,而反謂漆城蕩蕩,寇來不得上,皆與實際不相容,故令人失笑耳。
要之,美學之中,其大别為都麗之美、崇闳之美(日本人譯言優美、壯美)。
而附麗于崇闳之悲劇,附麗于都麗之滑稽,皆足以破人我之見,去利害得失之計較,則其所以陶養性靈,使之日進于高尚者,固已足矣。
又何取乎侈言陰骘、攻擊異派之宗教,以激刺人心,而使之漸喪其純粹之美感為耶? (據1920年新潮社編《蔡孑民先生言行錄》) 美育與人生 (1931年前後) 人的一生,不外乎意志的活動,而意志是盲目的,其所恃以為較近之觀照者,是知識,所以供遠照、旁照之用者,是感情。
意志之表現為行為。
行為之中,以一己的衛生而免死、趨利而避害者為最普通;此種行為,僅僅普通的知識,就可以指導了。
進一步的,以衆人的生及衆人的利為目的,而一己的生與利即托于其中。
此種行為,一方面由于知識上的計較,知道衆人皆死而一己不能獨生,衆人皆害而一己不能獨利。
又一方面,則亦受感情的推動,不忍獨生以坐視衆人的死,不忍專利以坐視衆人的害。
更進一步,于必要時,願舍一己的生以救衆人的死,願舍一己的利以去衆人的害,把人我的分别,一己生死利害的關系,統統忘掉了。
這種偉大而高尚的行為,是完全發動于感情的。
人人都有感情,而并非都有偉大而高尚的行為,這由于感情推動力的薄弱。
要轉弱而為強,轉薄而為厚,有待于陶養。
陶養的工具,為美的對象;陶養的作用,叫作美育。
美的對象,何以能陶養感情?因為他有兩種特性:一是普遍;二是超脫。
一瓢之水,一人飲了,他人就沒得分潤;容足之地,一人占了,他人就沒得并立。
這種物質上不相入的成例,是助長人我的區别、自私自利的計較的。
轉而觀美的對象,就大不相同。
凡味覺、嗅覺、膚覺之含有質的關系者,均不以美論;而美感的發動,乃以攝影及音波輾轉傳達之視覺聽覺為限,所以純然有“天下為公”之概。
名山大川,人人得而遊覽;夕陽明月,人人得而賞玩;公園的造像、美術館的圖畫,人人得而暢觀。
齊宣王稱“獨樂樂不若與人樂樂”“與少樂樂不若與衆樂樂”;陶淵明稱“奇文共欣賞”,這都是美的普遍性的證明。
植物的花,不過為果實的準備;而梅、杏、桃、李之屬,詩人所詠歎的,以花為多。
專供賞玩之花,且有因人擇的作用,而不能結果的。
動物的毛羽,所以禦寒,人固有制裘、織呢的習慣,然白鹭之羽、孔雀之尾,乃專以供裝飾。
宮室,可以避風雨就好了,何以要雕刻與彩畫?器具,可以應用就好了,何以要圖案?語言,可以達意就好了,何以要特制音調的詩歌?可以證明美的作用,是超越乎利用的範圍的。
既有普遍性以打破人我的成見,又有超脫性以透出利害的關系。
所以當着重要關頭,有“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氣概,甚且有“殺身以成仁”而不“求生以害仁”的勇敢。
這種是完全不由于知識的計較,而由于感情的陶養,就是不源于智育,而源于美育。
所以吾人固不可不有一種普通職業,以應利用厚生的需要;而于工作的餘暇,又不可不讀文學、聽音樂、參觀美術館,以謀知識與感情的調和,這樣,才算是認識人生的價值了。
(據蔡元培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