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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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之意而選定之。

    墓地上分區、植樹、莳花、立碑之屬,皆有規則。

    不許于公墓以外,買地造墳。

    分設公園若幹于距離适當之所,有池沼亭榭、花木魚鳥,以供人工作以後之休憩。

    設植物園,以觀賞四時植物之代謝。

    設動物園,以觀賞各地動物特殊之形狀與生活。

    設自然曆史标本陳列所,以觀賞自然界種種悅目之物品。

    設美術院,以久經鑒定之美術品,如繪畫、造像及各種美術工藝,刺繡、雕镂之品,陳列于其中,而有一定之開放時間,以便人觀覽。

    設曆史博物院,以使人知一民族之美術,随時代而不同。

    設民族學博物院,以使人知同時代中,各民族之美術,各有其特色。

    設美術展覽會,或以新出之美術品,供人批評;或以私人之所收藏,暫供衆覽;或由他處陳列所中,抽借一部,使觀賞者常有新印象,不為美術院所限也。

    設音樂院,定期演奏高尚之音樂,并于公園中為臨時之演奏。

    設出版物檢查所,凡流行之詩歌、小說、劇本、畫譜,以至市肆之挂屏、新年之花紙,尤其兒童所讀閱之童話與畫本等,凡粗犷、猥亵者禁止之,而擇其高尚優美者助為推行。

    設公立劇院及影戲院,專演文學家所著名劇及有關學術,能引起高等情感之影片,以廉價之入場券引人入覽。

    其他私人營業之劇院及影戲院,所演之劇與所照之片,必經公立檢查所之鑒定,凡卑猥陋劣之作,與真正之美感相沖突者,禁之。

    婚喪儀式,凡陳陳相因之儀仗、繁瑣無理之手續,皆廢之;定一種簡單而可以表示哀樂之公式。

    每年遇國慶日,或本市本鄉之紀念日,則于正式祝典以外,并可有市民極端歡娛之表示;然亦有一種不能越過之制限;蓋文明人無論何時,總不容有無意識之舉動也。

    以上所舉,似專為新立之市鄉而言,其實不然。

    舊有之市鄉,含有多數不合美育之分子者,可于舊市鄉左近之空地,逐漸建設,以與之交換,或即于舊址上局部改革。

     要之,美育之道,不達到市鄉悉為美化,則雖學校、家庭盡力推行,而其所受環境之惡影響,終為阻力,故不可不以美化市鄉為最重要之工作也。

     (據1930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教育大辭書》) 以美育代宗教說 ——在北京神州學會演講 (1917年4月8日) 兄弟于學問界未曾為系統的研究,在學會中本無可以表示之意見。

    惟既承學會諸君子責以講演,則以無可如何中,擇一于我國有研究價值之問題,為到會諸君一言,即“以美育代宗教”之說是也。

     夫宗教之為物,在彼歐西各國,已為過去問題。

    蓋宗教之内容,現皆經學者以科學的研究解決之矣。

    吾人遊曆歐洲,雖見教堂棋布,一般人民亦多入堂禮拜,此則一種曆史上之習慣。

    譬如前清時代之袍褂,在民國本不适用,然因其存積甚多,毀之可惜,則定為乙種禮服而沿用之,未嘗不可。

    又如祝壽會葬之儀,在學理上了無價值,然戚友中既以請帖訃聞相招,勢不能不循例參加,藉通情愫。

    歐人之沿習宗教儀式,亦猶是耳。

    所可怪者,我中國既無歐人此種特别之習慣,乃以彼邦過去之事實作為新知,竟有多人提出讨論。

    此則由于留學外國之學生,見彼國社會之進化,而誤聽教士之言,一切歸功于宗教,遂欲以基督教勸導國人。

    而一部分之沿習舊思想者,則承前說而稍變之,以孔子為我國之基督,遂欲組織孔教,奔走呼号,視為今日重要問題。

     自兄弟觀之,宗教之原始,不外因吾人精神作用而構成。

    吾人精神上之作用,普通分為三種:一曰知識,二曰意志,三曰感情。

    最早之宗教,常兼此三作用而有之。

    蓋以吾人當未開化時代,腦力簡單,視吾人一身與世界萬物均為一種不可思議之事。

    生自何來?死将何往?創造之者何人?管理之者何術?凡此種種,皆當時之人所提出之問題,以求解答者也。

    于是有宗教家勉強解答之。

    如基督教推本于上帝,印度舊教則歸之梵天,我國神話則歸之盤古。

    其他各種現象,亦皆以神道為惟一之理由。

    此知識作用之附麗于宗教者也。

    且吾人生而有生存之欲望,由此欲望而發生一種利己之心。

    其初以為非損人不能利己,故恃強淩弱、掠奪攫取之事,所在多有。

    其後經驗稍多,知利人之不可少,于是有宗教家提倡利他主義。

    此意志作用之附麗于宗教者也。

    又如跳舞、唱歌,雖野蠻人亦皆樂此不疲。

    而對于居室、雕刻、圖畫等事,雖石器時代之遺迹,皆足以考見其愛美之思想。

    此皆人情之常,而宗教家利用之以為誘人信仰之方法。

    于是未開化人之美術,無一不與宗教相關聯。

    此又情感作用之附麗于宗教者也。

    天演之例,由渾而晝。

    當時精神作用至為渾沌,遂結合而為宗教,又并無他種學術與之對,故宗教在社會上遂具有特别之勢力焉。

     迨後社會文化日漸進步,科學發達,學者遂舉古人所謂不可思議者,皆一一解釋之以科學。

    日星之現象、地球之緣起、動植物之分布、人種之差别,皆得以理化、博物、人種、古物諸科學證明之。

    而宗教家所謂吾人為上帝所創造者,從生物進化論觀之,吾人最初之始祖,實為一種極小之動物,後始日漸進化為人耳。

    此知識作用離宗教而獨立之證也。

    宗教家對于人群之規則,以為神之所定,可以永遠不變。

    然希臘詭辯家因巡遊各地之故,知各民族之所謂道德,往往互相抵觸,已懷疑于一成不變之原則。

    近世學者據生理學、心理學、社會學之公例,以應用于倫理,則知具體之道德不能不随時随地而變遷;而道德之原理則可由種種不同之具體者而歸納以得之;而宗教家之演繹法,全不适用。

    此意志作用離宗教而獨立之證也。

     知識、意志兩作用,既皆脫離宗教以外,于是宗教所最有密切關系者,惟有情感作用,即所謂美感。

    凡宗教之建築,多擇山水最勝之處,吾國人所謂“天下名山僧占多”,即其例也。

    其間恒有古木名花,傳播于詩人之筆,是皆利用自然之美以感人者。

    其建築也,恒有峻秀之塔、崇闳幽邃之殿堂,飾以精緻之造像、瑰麗之壁畫,構成黯淡之光線,佐以微妙之音樂。

    贊美者必有著名之歌詞,演說者必有雄辯之素養,凡此種種,皆為美術作用,故能引人入勝。

    苟舉以上種種設施而屏棄之,恐無能為役矣。

    然而美術之進化史,實亦有脫離宗教之趨勢。

    例如吾國南北朝著名之建築,則伽藍耳,其雕刻則造像耳,圖畫則佛像及地獄變相之屬為多;文學之一部分,亦與佛教為緣。

    而唐以後詩文,遂多以風景人情世事為對象;宋元以後之圖畫,多寫山水花鳥等自然之美。

    周以前之鼎彜,皆用諸祭祀。

    漢唐之吉金,宋元以來之名瓷,則專供把玩。

    野蠻時代之跳舞,專以娛神,而今則以之自娛。

    歐洲中古時代留遺之建築,其最著者率為教堂,其雕刻圖畫之資料,多取諸新、舊約;其音樂,則附麗于贊美歌;其演劇,亦排演耶稣故事,與我國舊劇《目蓮救母》相類。

    及文藝複興以後,各種美術,漸離宗教而尚人文。

    至于今日,宏麗之建築,多為學校、劇院、博物院,而新設之教堂,有美學上價值者,幾無可指數。

    其他美術,亦多取資于自然現象及社會狀态。

    于是以美育論,已有與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