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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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患其科學程度之不若人,患其模仿太過而消亡其特性。
所謂特性,即地理、曆史、家庭、社會所影響于人之性質者是已。
學者言進化最高級為各具我性,次則各具個性。
能保我性,則所得于外國之思想、言論、學術,吸收而消化之,盡為“我”之一部,而不為其所同化。
否則留德者為國内增加幾輩德人,留法者、留英者,為國内增加幾輩英人、法人。
夫世界上能增加此幾輩有學問,有德行之德人、英人、法人,甯不甚善?無如失其我性為可惜也。
往者學生出外,深受刺激,其有毅力者,或緣之而益自發憤;其志行稍薄弱者,即棄捐其“我”而同化于外人。
所望後之留學者,必須以“我”食而化之,而毋為彼所同化。
學業修畢,更遍遊數邦,以盡吸收其優點,且發達我特性也。
二曰信仰自由。
吾人赴外國後,見其人不但學術政事優于我,即品行風俗亦優于我,求其故而不得,則曰是宗教為之。
反觀國内,黑暗腐敗,不可救療,則曰是無信仰為之。
于是或信從基督教,或以中國不可無宗教,而又不願自附于耶教,因欲崇孔子為教主,皆不明因果之言也。
彼俗化之美,仍由于教育普及,科學發達,法律完備。
人人于因果律知之甚明,何者行之而有利,何者行之而有害,辨别之甚析,故多數人率循正軌耳。
于宗教何與?至于社會上一部分之黑暗,何國蔑有,不可以觀察未周而為懸斷也。
質言之,道德與宗教,渺不相涉。
故行為不能極端自由,而信仰則不可不自由。
行為之标準,根于習慣;習慣之中往往有并無善惡是非之可言,而社交上不能不率循之者。
苟無必不可循之理由,而故與違反,則将受多數人無謂之嫌忌,而我固有之目的,将因之而不得達。
故入境問禁,入國問俗,不能不有所遷就。
此行為之不能極端自由也。
若夫信仰則屬之吾心,與他人毫無影響,初無遷就之必要。
昔之宗教,本初民神話創造萬物末日審判諸說,不合科學,在今日信者蓋寡。
而所謂與科學不相沖突之信仰,則不過玄學問題之一假定答語。
不得此答話,則此問題終梗于吾心而不快。
吾又窮思冥索而不得,則且于宗教哲學之中,擇吾所最契合之答語,以相慰藉焉。
孔之答語可也,耶之答話可也,其他無量數之宗教家、哲學家之答語亦可也。
信仰之為用如此。
既為聊相慰藉之一假定答語,吾必取其與我最契合者,則吾之抉擇有完全之自由,且亦不能限于現在少數之宗教。
故曰,信仰期于自由也。
明乎此,則可以勿眩于習聞之宗教說矣。
三曰服役社會。
美洲有取締華工之法律,雖由工價賤,而美工人不能與之競争,緻遭擯斥,亦由我國工人知識太低,行為太劣,而有以自取其咎。
唐人街之腐敗,久為世所诟病。
留學生對于此不幸之同胞,有補救匡正之天職。
歐洲留學界已有行之者,如巴黎之儉學會,對于法國招募華工,力持工價與法人平等及工人應受教育之議。
儉學會并設一華工學校,授工人以簡易國文、算術及法語,又刊《華工雜志》,用白話撰述,别附中法文對照之名詞短語,以牖華工之知識。
英國留學生亦有同樣之事業,其所出雜志,定名《工讀》。
是皆于求學之暇,為同胞謀幸福者也。
美洲華工,其需此種扶助尤急,而商人巨賈,不暇過問,惟待将來之學者急起圖之耳。
貴校平日對于社會服役,提倡實行,不遺餘力,如校役夜課及通俗演講等,均他校所未嘗有。
竊望常抱此主義,異日到美後,推行于彼處之華工,則造福宏矣。
(據1920年新潮社編《蔡孑民先生言行錄》) 東西文化結合 ——在華盛頓喬治城大學演說詞 (1921年6月14日) 當一九一九年九月間國立北京大學行暑假後開學式,請杜威博士演說。
彼說“現代學者當為東西文化作媒介,我願盡一分子之義務,望大學諸同人均盡力此事”雲雲。
此确為現代的重要問題。
其中包有兩點:(一)以西方文化輸入東方;(二)以東方文化傳布西方。
綜觀曆史,凡不同的文化互相接觸,必能産出一種新文化。
如希臘人與埃及及美瑣波達米諸國接觸,所以産生雅典的文化。
羅馬人與希臘文化接觸,所以産出羅馬的文化。
撒克遜人、高盧人、日耳曼人與希臘羅馬文化接觸,所以産出歐美諸國的文化。
這不是顯著的例證麼?就在中國,與印度文化接觸後,産出十世紀以後的新文化,也是這樣。
東方各國輸入西方文化,在最近一世紀内,各方面都很盡力。
如日本,如暹羅,傳布的很廣。
中國地大人衆,又加以四千餘年舊文化的抵抗力,輸入作用,尚未普及。
但現今各地方都設新式學校,年年派學生到歐美各國留學,翻譯歐美學者的著作,都十分盡力。
我想十年或二十年後,必能使全國人民都接觸歐美文化。
至于西方文化,固然用希伯來的基督教與希臘、羅馬的文化為中堅,但文藝中興時代,受了阿拉伯與中國的影響,已經不少。
到近代,幾個著名的思想家,幾乎沒有不受東方哲學的影響的。
如Schopenhauer的厭世哲學,是采用印度哲學的。
Nietzsche的道德論,是采用阿拉伯古學的。
Tol
所謂特性,即地理、曆史、家庭、社會所影響于人之性質者是已。
學者言進化最高級為各具我性,次則各具個性。
能保我性,則所得于外國之思想、言論、學術,吸收而消化之,盡為“我”之一部,而不為其所同化。
否則留德者為國内增加幾輩德人,留法者、留英者,為國内增加幾輩英人、法人。
夫世界上能增加此幾輩有學問,有德行之德人、英人、法人,甯不甚善?無如失其我性為可惜也。
往者學生出外,深受刺激,其有毅力者,或緣之而益自發憤;其志行稍薄弱者,即棄捐其“我”而同化于外人。
所望後之留學者,必須以“我”食而化之,而毋為彼所同化。
學業修畢,更遍遊數邦,以盡吸收其優點,且發達我特性也。
二曰信仰自由。
吾人赴外國後,見其人不但學術政事優于我,即品行風俗亦優于我,求其故而不得,則曰是宗教為之。
反觀國内,黑暗腐敗,不可救療,則曰是無信仰為之。
于是或信從基督教,或以中國不可無宗教,而又不願自附于耶教,因欲崇孔子為教主,皆不明因果之言也。
彼俗化之美,仍由于教育普及,科學發達,法律完備。
人人于因果律知之甚明,何者行之而有利,何者行之而有害,辨别之甚析,故多數人率循正軌耳。
于宗教何與?至于社會上一部分之黑暗,何國蔑有,不可以觀察未周而為懸斷也。
質言之,道德與宗教,渺不相涉。
故行為不能極端自由,而信仰則不可不自由。
行為之标準,根于習慣;習慣之中往往有并無善惡是非之可言,而社交上不能不率循之者。
苟無必不可循之理由,而故與違反,則将受多數人無謂之嫌忌,而我固有之目的,将因之而不得達。
故入境問禁,入國問俗,不能不有所遷就。
此行為之不能極端自由也。
若夫信仰則屬之吾心,與他人毫無影響,初無遷就之必要。
昔之宗教,本初民神話創造萬物末日審判諸說,不合科學,在今日信者蓋寡。
而所謂與科學不相沖突之信仰,則不過玄學問題之一假定答語。
不得此答話,則此問題終梗于吾心而不快。
吾又窮思冥索而不得,則且于宗教哲學之中,擇吾所最契合之答語,以相慰藉焉。
孔之答語可也,耶之答話可也,其他無量數之宗教家、哲學家之答語亦可也。
信仰之為用如此。
既為聊相慰藉之一假定答語,吾必取其與我最契合者,則吾之抉擇有完全之自由,且亦不能限于現在少數之宗教。
故曰,信仰期于自由也。
明乎此,則可以勿眩于習聞之宗教說矣。
三曰服役社會。
美洲有取締華工之法律,雖由工價賤,而美工人不能與之競争,緻遭擯斥,亦由我國工人知識太低,行為太劣,而有以自取其咎。
唐人街之腐敗,久為世所诟病。
留學生對于此不幸之同胞,有補救匡正之天職。
歐洲留學界已有行之者,如巴黎之儉學會,對于法國招募華工,力持工價與法人平等及工人應受教育之議。
儉學會并設一華工學校,授工人以簡易國文、算術及法語,又刊《華工雜志》,用白話撰述,别附中法文對照之名詞短語,以牖華工之知識。
英國留學生亦有同樣之事業,其所出雜志,定名《工讀》。
是皆于求學之暇,為同胞謀幸福者也。
美洲華工,其需此種扶助尤急,而商人巨賈,不暇過問,惟待将來之學者急起圖之耳。
貴校平日對于社會服役,提倡實行,不遺餘力,如校役夜課及通俗演講等,均他校所未嘗有。
竊望常抱此主義,異日到美後,推行于彼處之華工,則造福宏矣。
(據1920年新潮社編《蔡孑民先生言行錄》) 東西文化結合 ——在華盛頓喬治城大學演說詞 (1921年6月14日) 當一九一九年九月間國立北京大學行暑假後開學式,請杜威博士演說。
彼說“現代學者當為東西文化作媒介,我願盡一分子之義務,望大學諸同人均盡力此事”雲雲。
此确為現代的重要問題。
其中包有兩點:(一)以西方文化輸入東方;(二)以東方文化傳布西方。
綜觀曆史,凡不同的文化互相接觸,必能産出一種新文化。
如希臘人與埃及及美瑣波達米諸國接觸,所以産生雅典的文化。
羅馬人與希臘文化接觸,所以産出羅馬的文化。
撒克遜人、高盧人、日耳曼人與希臘羅馬文化接觸,所以産出歐美諸國的文化。
這不是顯著的例證麼?就在中國,與印度文化接觸後,産出十世紀以後的新文化,也是這樣。
東方各國輸入西方文化,在最近一世紀内,各方面都很盡力。
如日本,如暹羅,傳布的很廣。
中國地大人衆,又加以四千餘年舊文化的抵抗力,輸入作用,尚未普及。
但現今各地方都設新式學校,年年派學生到歐美各國留學,翻譯歐美學者的著作,都十分盡力。
我想十年或二十年後,必能使全國人民都接觸歐美文化。
至于西方文化,固然用希伯來的基督教與希臘、羅馬的文化為中堅,但文藝中興時代,受了阿拉伯與中國的影響,已經不少。
到近代,幾個著名的思想家,幾乎沒有不受東方哲學的影響的。
如Schopenhauer的厭世哲學,是采用印度哲學的。
Nietzsche的道德論,是采用阿拉伯古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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