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理念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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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立學校以後,一般人對于學校的觀念,仍複如此。

    教育既無改革,社會上一切事業,都是一仍舊貫。

    因此這種教育不能不改造的。

     從“改造教育去改造社會”這句話而論,有兩種解說。

    第一改造教育,以改造将來社會。

    就是學校裡養成一種人才,将來進社會做事。

    比如現在的國民學校的學生,預備将來做國民;現在的師範生,将來做教師;諸如此類,不必遍舉。

    第二改造教育同時改造社會,就是學生或教員一方面講學問,一方面效力社會。

    以前教育,注重第一層,做教員的專門教書,學生專門念書。

    這幾年來尤以去年五月到現在為最,趨重到第二層。

    學校教育同時影響到社會。

    杜威先生的教育主張,就是如此。

    現在各學校創立平民學校、講演所等等,都是學生在校即效力社會的表現。

     從教育着手,去改造社會,改造之點,繁不勝舉。

    但是簡單說來,可以歸到教育調查會定的兩句話“養成健全人格,提倡共和精神”。

    社會的各分子都具有健全人格,此外複有何求?所以第二句話離不了第一句話。

    所謂健全人格,分為德育、體育、知育、美育四項。

    換言之,和自由、平等、博愛的意思亦相契合的。

    都能自由平等,都能博愛互助,共和精神亦發展了。

     現在社會上不自由,有兩種緣故:一種人不許别人自由,自己有所憑借,剝奪别人自由,因此有奴隸制度、階級制度;又有一種人甘心不自由,自己被人束縛,不以為束縛,甘心忍受束縛。

    這種甘心不自由的人,自己得不到自由,而且最喜剝奪别人自由,壓制别人自由,所以不能博愛,不能互助,因此社會上亦不平等不安穩了!倘能全國人都想自由:一方面自己愛自由,一方面助人愛自由,那麼國事決不至于如此!要培養愛自由、好平等、尚博愛的人,在教育上不可不注重發展個性和涵養同情心兩點。

     論到發展個性一層,現在學校中行分年級制度,不論個性如何,總使讀滿幾年,方能畢業,很不适當。

    因此有人訾學校不如書塾書院。

    最顯而易見的就是國文。

    我人雖可反駁訾者說學校中科目太多,且教法亦不同。

    但學校确有不及書院之點。

    我們知道以前書院院長,或擅長文學,從其學者,能文者輩出;或長經學與小學,從其學者,莫不感化。

    因為院長以此為畢生事業,院内尚自由研究,故能自由發展。

    現在學校内科目繁多,無研究餘地。

    所以有人竭力提倡廢止年級制,行選科制。

    又有人如胡适之先生,提倡純粹自由學校,無一定校所,無上課形式,欲學某科,找得精于某科者為導師,由導師指定數種書籍,自由研究,質疑問難而已。

    我想這樣辦法,比現行年級制、劃一制可以發展個性。

     同情心就是看到别人感受的事情,和自己的一樣,彼此休戚相關,互相諒解。

    所以現行考試制度,最與此點背馳。

    為争名次之高下、分數之多寡,使同情心日減,嫉妒心大增。

    同學之間,不肯相互研究。

    竟有得一參考書籍,秘不告人,以為惟我獨知,可以奪得第一,可笑之至。

    這種考試制度,受科舉餘毒,有礙同情心,應得改良的。

    又如體育,本屬很平常之事,應有健全之體格,方能從事各種事業,苟能了解此點,無不樂為的。

    乃竟盛行比賽運動,以為獎勵體育,養成抑人我勝之觀念,并且造成運動員階級。

    這都是抑卻同情心的。

    所以自去年到現在,學生運動,在一校内,往往發生沖突。

    如甲揭條示攻乙,乙揭條示讦丙。

    又如此地學生,責備彼地學生,不能援助,彼地學生亦然。

    其實向同一目的去運動,正宜互相了解,發生同情。

    攻讦責備,都是無謂。

    因此可見學校中涵養同情心一層,尚欠注意。

     教育改造之點很多,我以為上述二層,發展個性,涵養同情心,要更加注意。

     (據1920年4月15日《教育與社會》第1卷第1号) 教育獨立議 (1922年3月) 教育是幫助被教育的人,給他能發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于人類文化上能盡一分子的責任;不是把被教育的人,造成一種特别器具,給抱有他種目的的人去應用的。

    所以,教育事業當完全交與教育家,保有獨立的資格,毫不受各派政黨或各派教會的影響。

     教育是要個性與群性平均發達的。

    政黨是要制造一種特别的群性,抹殺個性。

    例如,鼓勵人民親善某國,仇視某國;或用甲民族的文化,去同化乙民族。

    今日的政黨,往往有此等政策,若參入教育,便是大害。

    教育是求遠效的,政黨的政策是求近功的。

    中國古書說:“一年之計樹谷;十年之計樹木;百年之計樹人。

    ”可見教育的成效,不是一時能達到的。

    政黨不能掌握政權,往往不出數年,便要更疊。

    若把教育權也交與政黨,兩黨更疊的時候,教育方針也要跟着改變,教育就沒有成效了。

    所以,教育事業不可不超然于各派政黨以外。

     教育是進步的:凡有學術,總是後勝于前,因為後人憑着前人的成績,更加一番功夫,自然更進一步。

    教會是保守的:無論什麼樣尊重科學,一到《聖經》的成語,便絕對不許批評,便是加了一個限制。

    教育是公同的:英國的學生,可以讀阿拉伯人所作的文學,印度的學生,可以用德國人所造的儀器,都沒有什麼界限。

    教會是差别的:基督教與回教不同;回教又與佛教不同。

    不但這樣,基督教裡面,天主教與耶稣教又不同。

    不但這樣,耶稣教裡面,又有長老會、浸禮會、美以美會,等等派别的不同。

    彼此誰真誰僞,永遠沒有定論,隻好讓成年的人自由選擇。

    所以各國憲法中,都有“信仰自由”一條。

    若是把教育權交與教會,便恐不能絕對自由。

    所以,教育事業不可不超然于各派教會以外。

     但是,什麼樣可以實行超然的教育呢?鄙人拟一個辦法如下。

     分全國為若幹大學區,每區立一大學;凡中等以上各種專門學術,都可以設在大學裡面,一區以内的中小學校教育,與學校以外的社會教育,如通信教授、演講團、體育會、圖書館、博物院、音樂、演劇、影戲……與其他成年教育、盲啞教育等等,都由大學辦理。

     大學的事務,都由大學教授所組織的教育委員會主持。

    大學校長,也由委員會舉出。

     由各大學校長,組織高等教育會議,辦理各大學區互相關系的事務。

     教育部,專辦理高等教育會議所議決事務之關系于中央政府者,及其他全國教育統計與報告等事,不得幹涉各大學區事務。

    教育總長必經高等教育會議承認,不受政黨内閣更疊的影響。

     大學中不必設神學科,但于哲學科中設宗教史、比較宗教學等。

     各學校中,均不得有宣傳教義的課程,不得舉行祈禱式。

     以傳教為業的人,不必參與教育事業。

     各區教育經費,都從本區中抽稅充用。

    較為貧乏的區,經高等教育會議議決後,得由中央政府撥國家稅補助。

     注: 分大學區與大學兼辦中小學校的事,用法國制。

     大學可包括各種專門學術,不必如法、德等國别設高等專門學校,用美國制。

     大學兼任社會教育,用美國制。

     大學校長,由教授公舉,用德國制。

     大學不設神學科,學校不得宣傳教義,與教士不得參與教育,均用法國制。

    瑞士亦已提議。

     抽教育稅,用美國制。

     (據蔡元培手稿) 《社會學方法論》序 (1924年11月10日) 我們中國,地大物博,民族很複雜,曆蟲很悠久,占有無量數的材料,可以貢獻于科學界。

    獨惜古代學者于純粹客觀的方法,發現頗少;所以他們雖未嘗不盡力于觀察,記錄的工作,而總不能把此等無量數的材料,化為有條理,有系統的知識,就不能産生科學。

     我們現在既窺見歐洲科學的完備,自然不能不竭力介紹;但是介紹他們科學的結論,決不如介紹科學的方法為重要;因為得了結論,不過趁他人的現成;得了方法,才可以引起研究的興趣。

    從前有個小說家,說仙人呂洞賓,遇一貧士,就用指點一石成金,要贈給他;貧士不要這塊金,而要他點石成金的手指。

    科學結論,是點成的金,量終有限;科學方法,是點石的指,可以産無窮的金。

    這可以看出方法論的重要了。

     但是各種方法論,在自然科學上,都早經論定,就是有點出入,也不很多。

    在社會科學上,因為對象較為變動,科學的成立也較晚,所以研究的方法,也還多争論。

    這裡邊最新成立的社會學,争論尤多。

    這一種科學,是法國近代實證哲學家孔德氏所創立的,但孔德氏雖提倡實證主義,而他的社會學,卻用他的“人類在時間裡進步”的理想作前提,并不完全靠實驗的結果作為證據,而始成結論;所以後繼者塗爾幹氏雖紹述他的實證主義,而對于他的社會學方法,卻不能表示滿意。

    塗爾幹氏不但不滿意于孔德的方法,就是英國斯賓塞氏以社會為源于消費協合的結論,在他看起來也還是成見。

    并且他對于買石亞非的自然說,與盧梭、霍布士的強制說,道德學上義務、善行、正義等标準,經濟學上的供求律,都認為未經實驗以前的理想。

    對于加答非洛的犯罪學,與意大利派把“非物質”的現象附隸于社會現象,認為不合于社會現象的界說。

    對于穆勒“實驗方法不合于社會學之用”的判斷,尤認為不合論理。

    總說一句,他是認定社會現象是超乎生物學、心理學的種種現象而自成系統,且非完全用客觀的實驗方法不可。

    所以他提出社會學三種特性:第一,離哲學而獨立;第二,完全用客觀的方法而認社會現象是件事,要研究他,就要把他當作是件事;第三,不當是通常的事,而特别的當他是社會的事。

    他要很嚴格地表現這些特性,所以不能滿意于前時或同時的各家所用的方法。

     但是社會現象,照他所定的界說上看起來,也是複雜的了不得。

    所以他曾說:“社會事物萬千,欲把這萬千事物,詳覽無遺,不特此種表冊,不能以人力造作;即使能使人力造作,也不能就認為可靠;且即使能造作,不特有取其事實之渺而小者,而遺其事實之大而要者的弊病;恐怕就是他所認為知道之渺而小者,也未必盡然真能懂得他。

    ”所以通常科學上所用的剩餘方法,相同方法、相異方法,若照樣的用在社會學上,還覺得不滿足。

    那麼,他主張用純粹客觀的方法。

    用什麼方法呢?他就創造了一種共變方法。

    共變方法,是選取幾件可靠的事實來研究,若兩種事實,甲變而乙亦與之俱變,就可以說獲得事物的公例。

    這真得執簡禦繁的巧法,而且甚便于分别研求。

    這在社會學上可以算空前的發現。

    他在他的社會分工論上,曾經說明這一種方法。

    在社會學年報上,也陸續把他與他的同志所研究的成績,報告出來。

    而專門表示此種方法與說明所以必用此種方法的理由,就以這部社會學方法為最切要。

    若把他介紹到我國,我們就按照他所說的程序,先取材于單獨社會中的事,就是本國的社會現象;次取材于同種而異社會中的事,就是本國與日本、暹羅等的社會現象之比較;次取材于異種而異社會中的事,就是本國與歐美的社會現象之比較;不知道可以研究出多少事物公例,可以貢獻于世界社會學家的。

     大約他這一部書,在法國研究社會學的,都曾讀過,但是肯譯的還沒有。

    吾友許君德珩在國立北京大學哲學系畢業後,來法研究,已曆五年,雖然經濟狀況常常給他困難,而他的刻苦用功,積久不懈,每日用功時間,總在十點鐘左右,為留歐同學中所僅見。

    他所專研的是社會學,于各派的學說,都經涉獵,而尤服膺于塗爾幹的學說。

    特于課餘,譯述此書。

    他的譯法,精審忠實,在他自記的譯例上,可以看得出來。

    我曾經用原書檢對一過,覺得他的譯文,不但當得起“信”“達”兩個字,而且有幾處,因為原書頗涉晦澀,經他加以解釋與例證,覺得比讀原書更容易了解。

    我認為近年來最有價值的譯本,謹為鄭重介紹。

     蔡元培十三年十一月十日巴黎 (據塗爾幹著,許德珩譯《社會學方法論》, 1925年商務印書館出版) 大學教育 (1930年) 大學教育者,學生于中學畢業以後,所受更進一級之教育也。

    其科目為文、理、神學、法、醫、藥、農、工、商、師範、音樂、美術、陸海軍等。

    前五者自神學以外,為各國大學所公有。

    惟舊制合文、理為一科,而名為哲學,現今德語諸國,尚仍用之。

    農、工、商以下各科,多獨立而為專門學校,如法國之國立美術專門學校(EcoleNationaleetSpecialedesBeauxArts)之類;亦或謂之高等學校,如德國之理工高等學校(TechnischeHochschuele)之類;或僅稱學校,如法國百工學校(EcolePolytechnique)之類;或單稱學院,如法國巴士特學院(L’institutPasteur)之類。

    用大學教育之廣義,則可以包括之。

    我國舊仿日本制,于大學以下,有一種專門學校,如農業專門學校、醫學專門學校之類。

    雖程度較低,年限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