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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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問政一章,非皆孔子之言也,子思之言也。
孔子之言至“夫政也者蒲盧也”,其辭畢矣;故“為政在人”以下,則皆子思之言。
蓋子思欲明“為政在人”,“取人以身”,而特引夫子之語以發端也。
下文“好學近乎知”三句,又著“子曰”字,則其上非孔子之言明矣!學者不察,謂上下皆孔子語,乃以此“子曰”字為衍文。
嗟乎!如前兩章,則衍“子曰”字而不知;如此章,則應有“子曰”字而反以為衍:乃歎古書之不易讀如此!(俞樾《達齋叢說·中庸說》) 笫三,觀其會通 《中庸》一書,内貫《易》理,外通道佛。
佛教者,智信圓融之教也。
世界諸宗教,無不根植于信,而見破于智,以故宗教與科學不兩立,乃至與哲學亦相違牾。
惟佛教則不然!其利樂有情,始于由智生信;複終于由信轉智。
觀釋尊四十九年之說法,最初說有,其次說不有而空,最後乃說究竟,即非空非有之中道,此三時所說之教義,無一非極悲智雙運,朗照澄澈之觀;而其钤鍵尤在第三時之中道教。
中道教者,三時教之一,說有空不偏,中道之教也;是法相宗所立。
佛法以中道為究竟義,吾儒以中庸為第一谛。
中庸之以“誠”“明”互修,猶佛法之貴“智”“信”圓融。
“自明誠謂之教”,教之始于由智生信也。
“自誠明謂之性”,道之終于由信轉智也。
“誠則明矣!明則誠矣!”“誠者,天之道也。
誠之者,人之道也。
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執其兩端,用其中于民。
”“中”者,無過不及之名。
孔子贊《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位當者言正。
不當者非正;而言“中”也重于正。
九三,六四,皆正也;三多兇,四多懼,以其不中也。
九二,六五,皆非正也;二多譽,五多功,以其中也。
故《彖傳》言“中”三十有五,《象傳》言“中”三十有八,正不必中,中無不正也。
其言中也。
曰“正中”,曰“時中”,曰“大中”,曰“中道”,曰“中行”,曰“行中”,曰“剛中”,曰“柔中”;剛柔非“中”也,而得“中”者無咎。
故嘗謂《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一言以蔽之曰:“中”而已矣!子思昭明聖祖之德而作《中庸》,其義蓋本之《易》。
聖人之作《易》也,将以順性命之理,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窮理盡性以至于命。
(《說卦傳》)而“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此子思作《中庸》之所為開宗明義者也!然堯之傳舜曰“允執其中”,而舜亦以命禹。
《洪範》九疇,天所以錫禹也;五居九疇之中,故曰“建用皇極”。
“皇極”者,“大中”之謂也。
堯舜以來,言中不言庸。
子思之言中庸,何也?曰所以救“素隐行怪”,“愚而好自用者之失也”。
《說文》:庸,從庚從用;“庸”之言,用也。
然好自用者不能和衆;而和衆者必依“中庸”。
自性天之所命者言之,謂之中;《傳》曰“民受天地之中”,是也。
自盡人所率用者言之,謂之中庸;此曰“用其中于民”,是也。
“中”無定體,而用“中”莫如随時。
故曰:“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
”雖然,“時中”,唯聖者能之;而擇“中”而執之,則人皆可勉,中之所在,善之所在也,故亦謂之擇善。
聖人之教人也,欲使知愚賢不肖之倫,去其過不及而歸于中,故示之以從入之方,曰“擇乎中庸”。
“擇”也者,能不能未定之詞也。
擇之而得之,得之而固執之,久之而無時之不用其“中”,此之謂“時中”,此之謂“依乎中庸”矣。
然則何以複言中和?曰:自“用其中”者而言,謂之“中庸”;自“和于衆”者而言,謂之“中和”。
“發而皆中節”者,合乎時,和乎衆者也。
天有四時,順其序,不奪其倫,謂之太和,人有七情,中其節,不陵于衆,謂之“中和”。
“中”以“和”為用,“庸”以“中”為體;故《博雅》訓“庸”為“和”。
而《中庸》一篇首言“緻中和”,“中和”即“中庸”也。
惟“中”斯依乎“庸”,惟“庸”乃“和”乎衆。
孔子特發其義于《乾》之九二,而推極其緻于九五。
其贊《乾》九二曰:“龍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閑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
《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君”者,群也;“君德”之言群德也。
夫以龍德正中之德博而化,而基之于“庸言之信”,“庸行之謹”,此依乎“庸”以執“中”者也。
其贊九五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
水流濕,火就燥。
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睹。
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
”蓋聖人先得我心之同然者,故為“同聲”“同氣”之義。
聖人之于人亦類也,故為“各從其類”之義。
《彖》曰:“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
”即指九五而言。
此依乎“庸”以和衆者也。
“素隐行怪,後世有述焉”;斯不“庸”矣!“愚而自用”,求逞于人焉;斯失“和”矣!乾元用九而戒之以“天德不可為首”;懼其矯強,以不“庸”者而失“中”也。
六十四卦,不外乎“時中”,孔子知其意而特發“中庸”之義于《乾·文言》。
惟“時中”,斯因時制宜,無時不“中”;惟“中庸”,斯和光同塵,無衆不和。
莊子知其意而特發中庸之義于《齊物論》,曰:“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無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
惟達者知通為一,為是不用而寓諸庸。
庸也者,用也。
用也者,通也。
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幾已;因是已!是以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鈞。
”雖為言不同,而言“中”言“庸”則一。
然則《中庸》之書,蓋道出于《易》,而旁通于道佛書者焉! 餘五歲,受《中庸》于伯兄子蘭先生;伯兄課督綦嚴,而于朱熹《章句》多異說。
迄今四十餘,鬓毛已斑;而伯兄不祿,忽忽十年。
自傷老大無成,每展是書,未嘗不追念伯兄之教,彽徊莊誦而不能自已也!爰當啟蒙而述是篇。
孔子之言至“夫政也者蒲盧也”,其辭畢矣;故“為政在人”以下,則皆子思之言。
蓋子思欲明“為政在人”,“取人以身”,而特引夫子之語以發端也。
下文“好學近乎知”三句,又著“子曰”字,則其上非孔子之言明矣!學者不察,謂上下皆孔子語,乃以此“子曰”字為衍文。
嗟乎!如前兩章,則衍“子曰”字而不知;如此章,則應有“子曰”字而反以為衍:乃歎古書之不易讀如此!(俞樾《達齋叢說·中庸說》) 笫三,觀其會通 《中庸》一書,内貫《易》理,外通道佛。
佛教者,智信圓融之教也。
世界諸宗教,無不根植于信,而見破于智,以故宗教與科學不兩立,乃至與哲學亦相違牾。
惟佛教則不然!其利樂有情,始于由智生信;複終于由信轉智。
觀釋尊四十九年之說法,最初說有,其次說不有而空,最後乃說究竟,即非空非有之中道,此三時所說之教義,無一非極悲智雙運,朗照澄澈之觀;而其钤鍵尤在第三時之中道教。
中道教者,三時教之一,說有空不偏,中道之教也;是法相宗所立。
佛法以中道為究竟義,吾儒以中庸為第一谛。
中庸之以“誠”“明”互修,猶佛法之貴“智”“信”圓融。
“自明誠謂之教”,教之始于由智生信也。
“自誠明謂之性”,道之終于由信轉智也。
“誠則明矣!明則誠矣!”“誠者,天之道也。
誠之者,人之道也。
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執其兩端,用其中于民。
”“中”者,無過不及之名。
孔子贊《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位當者言正。
不當者非正;而言“中”也重于正。
九三,六四,皆正也;三多兇,四多懼,以其不中也。
九二,六五,皆非正也;二多譽,五多功,以其中也。
故《彖傳》言“中”三十有五,《象傳》言“中”三十有八,正不必中,中無不正也。
其言中也。
曰“正中”,曰“時中”,曰“大中”,曰“中道”,曰“中行”,曰“行中”,曰“剛中”,曰“柔中”;剛柔非“中”也,而得“中”者無咎。
故嘗謂《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一言以蔽之曰:“中”而已矣!子思昭明聖祖之德而作《中庸》,其義蓋本之《易》。
聖人之作《易》也,将以順性命之理,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窮理盡性以至于命。
(《說卦傳》)而“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此子思作《中庸》之所為開宗明義者也!然堯之傳舜曰“允執其中”,而舜亦以命禹。
《洪範》九疇,天所以錫禹也;五居九疇之中,故曰“建用皇極”。
“皇極”者,“大中”之謂也。
堯舜以來,言中不言庸。
子思之言中庸,何也?曰所以救“素隐行怪”,“愚而好自用者之失也”。
《說文》:庸,從庚從用;“庸”之言,用也。
然好自用者不能和衆;而和衆者必依“中庸”。
自性天之所命者言之,謂之中;《傳》曰“民受天地之中”,是也。
自盡人所率用者言之,謂之中庸;此曰“用其中于民”,是也。
“中”無定體,而用“中”莫如随時。
故曰:“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
”雖然,“時中”,唯聖者能之;而擇“中”而執之,則人皆可勉,中之所在,善之所在也,故亦謂之擇善。
聖人之教人也,欲使知愚賢不肖之倫,去其過不及而歸于中,故示之以從入之方,曰“擇乎中庸”。
“擇”也者,能不能未定之詞也。
擇之而得之,得之而固執之,久之而無時之不用其“中”,此之謂“時中”,此之謂“依乎中庸”矣。
然則何以複言中和?曰:自“用其中”者而言,謂之“中庸”;自“和于衆”者而言,謂之“中和”。
“發而皆中節”者,合乎時,和乎衆者也。
天有四時,順其序,不奪其倫,謂之太和,人有七情,中其節,不陵于衆,謂之“中和”。
“中”以“和”為用,“庸”以“中”為體;故《博雅》訓“庸”為“和”。
而《中庸》一篇首言“緻中和”,“中和”即“中庸”也。
惟“中”斯依乎“庸”,惟“庸”乃“和”乎衆。
孔子特發其義于《乾》之九二,而推極其緻于九五。
其贊《乾》九二曰:“龍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閑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
《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君”者,群也;“君德”之言群德也。
夫以龍德正中之德博而化,而基之于“庸言之信”,“庸行之謹”,此依乎“庸”以執“中”者也。
其贊九五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
水流濕,火就燥。
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睹。
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
”蓋聖人先得我心之同然者,故為“同聲”“同氣”之義。
聖人之于人亦類也,故為“各從其類”之義。
《彖》曰:“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
”即指九五而言。
此依乎“庸”以和衆者也。
“素隐行怪,後世有述焉”;斯不“庸”矣!“愚而自用”,求逞于人焉;斯失“和”矣!乾元用九而戒之以“天德不可為首”;懼其矯強,以不“庸”者而失“中”也。
六十四卦,不外乎“時中”,孔子知其意而特發“中庸”之義于《乾·文言》。
惟“時中”,斯因時制宜,無時不“中”;惟“中庸”,斯和光同塵,無衆不和。
莊子知其意而特發中庸之義于《齊物論》,曰:“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無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
惟達者知通為一,為是不用而寓諸庸。
庸也者,用也。
用也者,通也。
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幾已;因是已!是以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鈞。
”雖為言不同,而言“中”言“庸”則一。
然則《中庸》之書,蓋道出于《易》,而旁通于道佛書者焉! 餘五歲,受《中庸》于伯兄子蘭先生;伯兄課督綦嚴,而于朱熹《章句》多異說。
迄今四十餘,鬓毛已斑;而伯兄不祿,忽忽十年。
自傷老大無成,每展是書,未嘗不追念伯兄之教,彽徊莊誦而不能自已也!爰當啟蒙而述是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