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志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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鈎稽參驗,所列四百四十四字,言必有征,視宋儒執今韻部分妄以通古音者,相去蓋萬萬矣。

    此書卷帙無多,然欲求古韻之津梁,舍是無由也。

    第既撰《毛詩古音考》,複以《楚詞》去風人未遠,亦古音之遺,乃取屈原、宋玉所著騷賦三十八篇,韻與今殊者二百三十四字,推其本音,與《毛詩古音考》互相發明,成《屈宋古音義》三卷。

    惟每字列本證,旁證則間附字下,不另為條,與《毛詩古音考》體例小異,以前書已明故也。

    自陳第作《毛詩古音考》、《屈宋古音義》,而古音之門徑始明。

    然創辟榛蕪,猶未及研求邃密。

    至顧炎武乃探讨本原,推尋經傳,作《音學五書》,曰《音論》、《詩本音》、《易音》、《唐韻正》、《古音表》,大指持楊慎“古人韻緩,不煩改字”、陳第“古詩無葉韻”之說。

    《詩本音》但即本經所用之音,互相參考,每詩皆全列經文,而注音句下,與今韻合者注曰《廣韻》某部,與今韻異者即注曰古音某,大抵密于陳第而疏于江永,故永作《古韻标準》,駁正炎武者頗多,然合者十九,不合者十一。

    南宋吳棫以來古韻葉讀之謬論,至此始一一廓清,厥功尤巨。

    自序謂:“潛心《廣韻》,發悟于中,而旁通其說,于是據唐韻以正宋韻之失,據古經以正沈約、唐韻之失,而三代以上之音,部分秩如。

    乃列古今音之變,而究其所以不同,為《音論》二卷;考正三代以上之音,注三百五篇,為《詩本音》十卷;注《易》,為《易音》三卷;辨沈氏部分之誤,而一一以古音定之,為《唐韻正》二十卷;綜古音為十部,為《古音表》二卷。

    自是而六經之文乃可讀,其他諸子之書,離合有之,而不甚遠。

    ”誠哉有味言之也。

    然炎武之治古音,蓋一以《廣韻》為依據,而《廣韻》者,雖今韻之宗,其以推迹古音,猶從部次。

    故炎武據《廣韻》二百六部,作《唐韻正》、《古音表》,始分古韻為十部。

    《東》《冬》《鐘》《江》第一,《支》《脂》《之》《微》《齊》《佳》《皆》《灰》《咍》第二,《魚》《虞》《模》《侯》第三,《真》《諄》《臻》《文》《殷》《元》《魂》《痕》《寒》[14]《桓》《删》《山》《先》《仙》第四,《蕭》《宵》《肴》《豪》《幽》第五,《歌》《戈》《麻》第六,《陽》《唐》第七,《耕》《清》《青[15]》第八,《蒸》《登》第九,《侵》《覃》《談》《鹽》《添》《鹹》《銜》《嚴》《凡》第十,而《支韻》半屬第二,半屬第六,《尤韻》半屬第二,半屬第五,《麻韻》半屬第六,半屬第三,《庚韻》半屬第七,半屬第八,又入聲四部,《質》《栉》《術》《物》《迄》《月》《沒》《曷》《末》《黠》《》《屑》《薛》《麥》《錫》《職》《德》屬第二部,兼《屋》《昔》二韻字,《屋》《濁》《铎》《陌》《昔》屬第二部,兼《沃》《覺》《藥》《麥》四韻字,《沃》《覺》《藥》屬第五部,兼《屋》《铎》《錫》三韻字,《緝》《合》《盍》《葉》《帖》《洽》《狎》《業》《乏[16]》屬第十部。

    然江永訂其于《三百篇》所用有未合者,作《古韻标準》,分十三部。

    第一部《東》《冬》《鐘》《江》,第二部《支》《脂》《之》《微》《齊》《佳》《皆》《灰》《咍》,分《尤》韻字屬焉,第三部《魚》《虞》《模》,分《麻》韻字屬焉,第四部《真》《諄》《臻》《文》《殷》《魂》《痕》,分《先》韻字屬焉,第五部《元》《寒》《桓》《删》《山》《先》《仙》,第六部《蕭》《宵》《肴》《豪》,第七部《歌》《戈》《麻》,分《支》韻字屬焉,第八部《陽》《唐》,分《庚》韻字屬焉,第九部《庚》《清》《耕》《青》,第十部《蒸》《登》,第十一部《尤》《侯》《幽》,分《虞》《蕭》《肴》《宵》《豪》韻字屬焉,第十二部《侵》,分《覃》《談》《鹽》韻字屬焉,第十三部《覃》《談》《鹽》《添》《鹹》《嚴》《銜》《凡》。

    又入聲八部,第一部《屋》《沃》《燭》《覺》,第二部《質》《術》《栉》《物》《迄》,分《屑》《薛》韻字屬焉,第三部《月》《曷》《末》《黠》《》《屑》《薛》,第四部《藥》《铎》,分《沃》《覺》《陌》《麥》《昔》《錫》韻字屬焉,第五部《麥》《昔》《錫》,第六部《職》《德》,分《麥》韻字屬焉,第七部《緝》,分《合》《葉》《洽》韻字屬焉,第八部《合》《盍》《葉》《帖》《業》《狎》《乏》。

    惟以《詩三百篇》為主,謂之《詩韻》,而以周、秦以下音之近古者附之,謂之《補韻》,視諸家界限較明。

    其弟子休甯戴震東原受韻學于江氏,而複古之志益銳,力辨反切始于孫炎,不始神珙,撰《聲韻考》,分為七類,後作《聲類表》,分九類,一平聲《歌》《戈》《麻》《魚》《虞》《模》,入聲《铎》,二平聲《蒸》《登》《之》《咍》,入聲《職》《德》,三平聲《東》《冬》《鐘》《江》《尤》《侯》《幽》,入聲《屋》《沃》《燭》《覺》,四平聲《陽》《唐》《蕭》《宵》《肴》《豪》,入聲《藥》,五平聲《庚》《耕》《清》《青》《支》《佳》,入聲《陌》《麥》《昔》《錫》,六平聲《真》《臻》《諄》《文》《欣》《魂》《痕》《先》《脂》《微》《齊》《皆》《灰》,入聲《質》《術》《栉》《物》《迄》《沒》《屑》,七平聲《元》《寒》《桓》《删》《山》《仙》,去聲《祭》《泰》《夬》《廢》,入聲《月》《曷》《末》《黠》《》《辟》,八平聲《侵》《鹽》《添》,入聲《緝》,九平聲《覃》《談》《鹹》《銜》《嚴》《凡》,入聲《合》《盍》《葉》《帖》《業》《洽》《狎》《乏》。

    而以喉一類、鼻二三四五類、舌六七類、唇八九類四音分收九類焉。

    至金壇段玉裁懋堂作《六書音均表》,乃分古韻為十七部,第一部《之》《咍》,第二部《蕭》《宵》《肴》《豪》,第三部《尤》《幽》,第四部《侯》,第五部《魚》《虞》《模》,第六部《蒸》《登》,第七部《侵》《鹽》《帖》,第八部《覃》《談》《鹹》《銜》《嚴》《凡》,第九部《東》《冬》《鐘》《江》,第十部《陽》《唐》,第十一部《庚》《耕》《清》《青》,第十二部《真》《臻》《先》,第十三部《諄》《文》《欣》《魂》《痕》,第十四部《元》《寒》《桓》《删》《山》《仙》,第十五部《脂》《微》《齊》《皆》《灰》,第十六部《支》《佳》,第十七部《歌》《戈》《麻》。

    入聲八部,《職》《德》屬第一部,《屋》《沃》《燭》《覺》屬第三部,《藥》《铎》屬第五部,《緝》《葉》《帖》屬第七部,《合》《盍》《洽》《狎》《業》《乏》屬第八部,《質》《栉》《屑》屬第十二部,《術》《物》《迄》《月》《末》《曷》《沒》《黠》《》《薛》屬第十五部,《陌》《麥》《昔》《錫》屬第十六部。

    别《支》《佳》為一,《脂》《微》《齊》《皆》《灰》為一,《之》《咍》為一,《職》《德》者,《之》之入,《術》《物》《迄》《月》《沒》《曷》《末》《黠》《》《薛》者,《脂》之入,《陌》《麥》《旨》《錫》者,《支》之入,自唐、虞至陳、隋有韻之文,無不印合,而《歌》《麻》近《支》,《文》《元》《寒》《删》近《脂》,《尤》《幽》近《之》,古音今音,皆可得其條貫,自以為泛濫《毛詩》,理順節解,因其自然,足補顧炎武、江永二家部分之未備也。

    曲阜孔廣森約自以生陳第、顧炎武之後,辨去葉音,識所指歸,而據段玉裁《六書音均表》折衷諸家,疏通證明,即《廣韻》以為柢,指《毛詩》以為正,而知聲者,從其偏旁而類之者也。

    文字雖多,類其偏旁,不過數百,苟不知推偏旁以諧衆聲,雖遍[17]引六經諸子之韻語,而字終不能盡也。

    乃即偏旁之見于《詩》者而類之,撰《詩聲類》,分十八部:曰《元之屬》,《耕之屬》,《真之屬》,《陽之屬》,《東之屬》,《冬之屬》,《侵之屬》,《蒸之屬》,《談之屬》,是為陽聲者九。

    曰《歌之屬》,《支之屬》,《脂之屬》,《魚之屬》,《侯之屬》,《幽之屬》,《宵之屬》,《之之屬》,《合之屬》,是為陰聲者九。

    陰陽相配,可以對轉。

    自謂“獨抱遺經,研求豁悟,分陰分陽,九部之大綱,轉陽轉陰,五方之殊音,旁引博證,于向之不可得韻者,皆一以貫之,無牽強疑滞”也。

    大抵清儒治音,竺志于古,而前修未密,後出轉精,發明對轉,孔氏尤殊勝也。

    若其整次五音,必本字母。

    舊雲雙聲,而清之學者,多精言韻,雙聲罕究,雖以顧炎武之好學不倦,而稽古有餘,審音或滞。

    江永複過信字母,奉若科律。

    段、孔以降,含隐不言。

    獨嘉定錢大昕莘楣差次古今,乃知舌上古歸舌頭,輕唇古讀重唇。

    扶服之為匍匐,伏犧之為庖犧,佛之如弼,繁之如鞶,敷之如布,古讀輕唇如重唇之證也。

    中之如得,竺之為笃,陳之如田,姪之讀徒結切,古音舌上歸舌頭之證也。

    然後宮商有準,八風從律,斯則清儒之治古音者。

    定韻莫察乎孔廣森,審母莫辨乎錢大昕,而有開必先,舍顧炎武莫屬,雖有損益,百世可知也。

    近儒餘杭章炳麟太炎又以為孔廣森知陰陽聲相配之可以對轉,而不知陰陽聲同列之亦可旁轉,錢大昕知古音之舌上歸舌頭,輕唇歸重唇,而不知古音舌上《娘》母、半齒《日》母之并歸舌頭《泥》母,于是作《成均圖》以推究孔氏未發之指,作《古音娘日二紐歸泥說》、《古雙聲說》,以究明錢氏未盡之蘊,具見《國故論衡》,亦可謂潛心古音,獨闡新義者也。

    聲韻明而後言訓诂。

     時有古今,猶地有東西南北,相隔遠,則言語不通矣。

    地遠,則有翻譯;時遠,則有訓诂。

    有翻譯,則能使胡越如比鄰;有訓诂,則能使古今為旦暮。

    诂者,古今之異言;訓者,謂字有意義也。

    訓诂之書,莫古《爾雅》。

    《大戴禮·孔子三朝記》稱孔子教魯哀公學《爾雅》,則《爾雅》之來遠矣。

    然不雲《爾雅》為誰作。

    據魏清河張揖稚讓《進廣雅表》稱:“周公著《爾雅》一篇。

    今俗所傳三卷,或言仲尼所增,或言子夏所益,或言叔孫通所補,或言沛郡梁文所考,皆解家所說,疑莫能明也。

    ”謂之《爾雅》者,爾,近;雅,正也。

    正者,虞、夏、商、周建都之地之正言也。

    近正者,各國近于王都之正言也。

    語言因地域而殊,文字又随語言而異。

    學者舉今語以釋古語,引方言以證雅言,猶之殊語之互相翻譯。

    班固謂:“古文讀應《爾雅》,故解古今語而可知。

    ”子所雅言,《詩》、《書》、執禮。

    雅言者,誦《詩》讀《書》,從周之正言,不為魯之方言。

    而執禮者,诏相禮儀,亦依雅言稱說,而不為俚俗也。

    《小雅》、《大雅》者,皆周《詩》之正言也。

    《大戴禮·小辨篇》:“《爾雅》以觀于古,足以辨言。

    ”故曰:“《爾雅》者,所以總絕代之離詞,辨同實而殊号者也。

    ”凡《釋诂》、《釋言》、《釋訓》、《釋親》、《釋宮》、《釋器》、《釋樂》、《釋天》、《釋地》、《釋丘》、《釋山》、《釋水》、《釋草》、《釋木》、《釋蟲》、《釋魚》、《釋鳥》、《釋獸》、《釋畜》十九篇。

    漢初,經始萌芽,《爾雅》嘗立博士,故蜀郡揚雄子雲《方言》以為孔子門徒解釋六藝,會稽王充仲任《論衡》亦以為五經之訓故,然釋五經者不及十之三四。

    今觀其文,有取《山海經》者,有取《穆天子傳》者,有取《管子》者,有取《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