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志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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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後,為可惜耳。
然自秦、漢之文,其音已漸戾于古,至東京益甚。
而沈約作譜,乃不能上據《雅》、《南》,旁采騷、子,以成不刊之典,而僅按班、張以下諸人之賦、曹、劉以下諸人之詩所用之音撰為定本,于是今音行而古音亡,為音學之一變。
隋文帝時,陸法言偕顔之推、蕭該、劉臻等八人,本沈約旨,共相撰集,是謂《切韻》,凡五卷,二百六部,萬二千一百五十八字。
唐郭知元、關亮、薛恂、王仁煦、祝尚丘等因陸書,遞有增益。
玄宗之世,有孫愐者,乃以《切韻》為謬,重為刊正,别為《唐韻》。
唐僧神珙或稱神珙,六朝僧。
然據《四聲五音九弄反紐圖》序引南陽釋處忠撰《元和韻譜》,知此神珙元和以後人。
始定三十字母。
後有僧守溫者益以六字。
今所傳牙音“見”、“溪”、“群”、“疑”,即顧野王《玉篇》載古切字要法之“經堅”、“輕牽”、“擎虔”、“迎妍”也;舌頭音“端”、“透”、“定”、“泥”,即古切字要法之“丁颠”、“汀天”、“亭田”、“甯年”也;舌上音“知”、“徹”、“澄”、“娘”,即古切字要法之“真氈”、“稱”、“澄陳”、“迎妍”也;重唇音“幫”、“滂”、“并”、“明”,即古切字要法之“賓邊”、“娉偏”、“平便”、“民眠”也;輕唇音“非”、“敷”、“奉”、“微”,即古切字要法之“芬蕃”、非敷“文”、奉微也;齒頭音“精”、“清”、“從”、“心”、“邪”,即古切字要法之“精箋”、“清千”、“秦前”、“新鮮”、“饧涎”也;正齒音“照”、“穿”、“狀”、“審”、“禅”,即古切字要法之“真氈”、“稱”、“澄陳”、“聲羶”、“神禅”也;喉音“影”、“曉”、“喻”、“匣”,即古切字要法之“因煙”、“興掀”、“寅延”、“刑賢”也;半舌音“來”,即古切字要法之“零連”;而半齒音“舌”,則“人然”也。
設以七音相配,則牙音者角,齒音者商,舌音者徵,喉音者宮,唇音者羽,半舌音者半徵,半齒音者半商。
于是三十六母全而國音定也。
迨宋真宗以景德四年,诏陳彭年、邵雍等校定《切韻》五卷,凡二萬六千一百九十四字,注十九萬一千六百九十二言,大中祥符四年書成,賜名《大宋重修廣韻》,以《切韻》亦名《廣韻》也。
《宋史[10]·藝文志》皆載陸法言《廣韻》五卷,則法言《切韻》亦兼《廣韻》之名,故陳彭年等校定本增題“大宋重修”四字[11]。
自是《廣韻》行而《唐韻》亡。
然宋初徐铉奉诏校許慎《說文》,在重修《廣韻》以前,所用翻切,一從《唐韻》,是《唐韻》亡而不亡也。
迨清獻縣紀容舒遲叟作《唐韻考》五卷,以為:“翻切之法,其上字必同母,下字必同部,謂之音和。
間有用類隔之法者,亦僅假借其上字,而不假借其下字。
因其翻切下一字,參互鈎稽,輾轉相證,猶可得其部分。
”乃取《說文》所載《唐韻》,翻切排比,析歸各類,乃知《唐韻》部分與《大宋重修廣韻》同。
蓋《唐韻》之作,亦以刊正隋陸法言《切韻》。
而法言《切韻》近始出土敦煌千佛洞石室,益以紀氏之《唐韻考》,而隋、唐、宋音韻變遷之迹可考也。
至宋仁宗時,太常博士直史館宋祁、太常丞直史館鄭戬等建言:“陳彭年、邵雍所定《廣韻》,多用舊文,繁略失當。
”因诏祁、戬與國子監直講賈昌朝、王洙同加修定,刑部郎中知制诰丁度、禮部員外郎知制诰李淑為之典領,凡成書十卷,中平聲四卷,上去入各二卷,共五萬三千五百二十五字,視《重修廣韻》增二萬七千三百三十二字,是字如孳乳寖多,音韻亦寖多矣,蓋即世所傳《集[12]韻》雲。
世又傳有夏縣司馬光君實《切韻指掌圖》者,序稱:“仁宗诏丁度、李淑增崇韻學,自許叔重而降,凡數十家,總為《集韻》。
餘得旨繼纂其職。
書成上之,有诏頒焉。
”則是《集韻》成于司馬光之手也。
又考之《切韻指掌圖》序,司馬光蓋因纂《集韻》,科别清濁,成《切韻指掌圖》二卷,大指以三十六字母,總三百八十四聲,别為二十圖。
取同音、同母、同韻、同等四者皆同,謂之音和。
取唇重唇輕、舌頭舌上、齒頭正齒三音中清濁同者,謂之類隔。
是音和統三十六字母,類隔統唇齒舌等二十六母也。
同歸一母,則為雙聲。
同出一韻,則為疊韻。
同韻而分兩切者,謂之憑切。
同音而分兩韻者,謂之憑韻。
辨開阖以分輕重,審輕重以訂虛實。
言等韻者宗焉。
或者以為《切韻指掌圖》非司馬光作。
獨等韻之說,自後漢與佛經俱來。
然《隋書》僅有十四音之說,而不明其例。
《華嚴》四十二字母,亦自為梵音,不隸以中國之字。
而神珙之圖,附載《玉篇》,僅粗舉大綱,具體而微。
其有成書傳世者,僅光此圖與《四聲等子》為最古。
《四聲等子》,或出遼僧行均,而此圖疑南宋人依托《集韻》,襲《四聲等子》之所作,不必出光手筆也。
然閩縣孫奕景山作《示兒編》,辨“不”字作“逋骨切”,一則曰“今以司馬公之《切韻》考之”,再則曰“自溫公之圖出而音始定”,知宋人信圖為光之作,而據以為定韻之張本矣。
《廣韻》、《集韻》雖為敕修之書,然仁宗以還,頒學宮而遵行者,蓋不為《廣韻》、《集韻》而為《禮部韻略》。
特《禮部韻略》有二本:其一曰《附釋文互注禮部韻略》者,仁宗時刑部郎中知制诰丁度奉敕撰也;其一曰《增修互注禮部韻略》者,南宋時衢州免解進士毛晃父子所增修也。
宋初程試,用韻漫無章程,故閩士至有以“天道如何,仰之彌高”葉韻者。
至仁宗敕撰此書,雖專為科舉設,而字之去取,既經廷評,又付公論,故較他韻書特謹嚴。
然收字頗狹,止九千五百九十字。
著為令式,迄南宋不改。
毛晃搜采典籍,依韻增附,并厘訂音義字畫之誤,凡增訂四千八百三十一字,其子居正續拾所遺,複增一千四百二字,即所謂《增韻》者是也。
父子相繼,用力頗勤,但不知古今文字音韻之殊,往往以古音入律詩,借聲為本讀,或以引漢律斷唐獄少之,不古不今,殊難依據。
徒以便于程試,遵用頗廣,亦利祿之途則然。
然而韻書規模未大變也。
自金韓道昭據《廣韻》、《集韻》撰《五音集韻》,始以七音四等三十六母颠倒唐、宋之字紐,而韻書一變。
金王文郁增并《禮部韻略》成《平水韻略》,南宋劉淵因之,刻《淳祐壬子新刊禮部韻略》,始以上下平各十五,上去各三十,入聲十七,合一百七部,合并唐宋之二百六部,而韻書又一變。
嘉定錢大昕曰:“後人往往以平水為劉淵。
考元椠《平水韻略》卷首有河間許古序,乃知《平水韻》王文郁所撰,後題‘正大六年己醜’,則文郁書成于金哀宗時,非宋人也。
劉淵刊王文郁《平水韻略》而去其序,故萊公終以劉淵所撰也。
”茲從其說。
至元昭武熊忠子中撰《古今韻會舉要》三十卷,字紐遵韓道昭法,部分遵王文郁例,兼二家所變而用之,而韻書舊第至是盡變無遺。
而其力排曆來韻書之江左吳音,則尤為後來《洪武正韻》之所本。
然而曆來韻書之造作不經,罔有過于《洪武正韻》者也。
《洪武正韻》者,蓋明太祖敕翰林侍講學士樂韶鳳、宋濂等纂修,其注釋一以毛晃父子《增韻》為稿本,書成于洪武八年,而宋濂奉敕為之序。
大旨斥沈約為吳音,一以中原之韻更正其失,并平、上、去三聲各為二十二部,入聲為十部,于是古來相傳之二百六部,并為七十有六焉。
然考《隋書·經籍志》載沈約《四聲》一卷,新、舊《唐書》皆不著錄,是其書至唐已佚,而唐以來之《唐韻》、《廣韻》、《集韻》諸韻書,皆以陸法言《切韻》為藍本。
濂序乃以陸法言以來之韻,指為沈約,殊為失據。
而陸法言《切韻》序則明明載“開皇初,儀同劉臻等八人同詣法言,論及音韻,以今聲調既自有别,諸公取舍亦複不同。
吳、楚則時傷輕淺,燕、趙則多傷重濁,秦、隴則去聲為入,梁、益則平聲似去,江東取韻,與河北複殊。
因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欲更捃選精切,除削疏緩。
蕭、顔多所決定。
魏著作謂法言曰:‘向有論難,疑處悉盡。
我輩數人,定則定矣。
’法言即燭下握筆,略記綱紀”。
今《廣韻》之首列同定八人,其中劉臻沛國相人,顔之推琅邪臨沂人,盧思道範陽涿人,蕭該蘭陵人,辛德源隴西狄道人,薛道衡河東汾陰人,而陸法言則臨漳人。
其人有南有北,且北人多而南人少,則非惟韻不定于吳人,而序中“江左取韻”諸語,且亦明斥吳音之失,安得複指為吳音?濂在明初,号為宿學,甯知誣妄不經若此。
蓋明太祖既欲重造韻書,以更古人,如不誣古人以罪,則改之無名。
濂亦曲學阿世,強為舞文耳。
然終明之世,竟不能行于天下,則是是非之心,終有不可奪者。
元、明以來,朝廷頒行學宮之韻書,蓋一以南宋劉淵重刊王文郁《平水韻略》為藍本。
于是宋韻行而唐韻亦亡,為隋、唐以來音學之又一變。
而音韻名家,則專以讨論古音為功,谥《平水韻略》曰今韻,以為今古音淆,無所用之也。
南宋以降,專著一書以辨明古音者,蓋自武夷吳棫才老始也。
考棫之著書,有《詩補音》、《楚辭釋音》、《韻補》三種。
其《詩補音》、《楚辭釋音》,類能依據本文,互相比較,推求古讀。
朱子注《詩》釋《騷》,有取焉。
書佚不傳,獨傳《韻補》五卷,乃牴牾百端。
然後來言古音者,皆從此而推闡加密,荜路之功,不可沒也。
厥後用吳棫《韻補》之例而搜采赅備者,則有明新都楊慎升庵之《古音叢目》、《古音獵要》、《古音餘》、《古音附錄》四書,雖各為卷帙,而核其體例,全仿吳棫《韻補》,以今韻分部而分隸以古音之相協者,知本為一書。
顧慎之讀書雖多于棫,而韻學亦疏,故援據秦、漢古書頗繁富,而時時舛漏牴牾,與棫同譏。
然慎撰《古音略例》一卷,取《易》、《詩》、《禮記》、《楚詞》、《老》、《莊》、《荀》、《管》諸子有韻之詞,标為略例。
若《易》例“日昃之離”,離音羅,與歌、嗟為韻;“三歲不觌”,觌音徒谷切,與木、谷為韻;“并受其福”,福音偪,與食、汲為韻;“吾與爾靡之”,靡音磨,與和為韻;《詩》“嘒彼小星,惟參與昴[13]”,昴音旄,下文“抱衾與裯”,裯音調,“實命不猶”,猶音搖,昴、裯、猶為韻,鹹于古音有據。
而慎又謂“吳棫于《詩》‘棘心夭夭,母氏劬勞’,勞必葉音僚;‘我思肥泉,茲之永歎’,歎必葉他涓切。
不思古韻寬緩,如字讀,自可葉,何必勞唇齒,費簡冊”。
其論亦頗足糾正吳棫之說,而視《古音叢目》四書實為勝焉。
然掇拾成書,有離有合,終不如清儒昆山顧炎武甯人、婺源江永慎修諸人之能本末融貫也。
顧炎武作《音學五書》,江永作《古韻标準》,以經證經,推究古音,始獨探本真,廓清妄論。
而開除先路,則明連江陳第季立撰《毛詩古音考》四卷,實為首功。
大旨以為古人之音,原與今異,凡今所稱葉韻,皆即古人之本音,非随意改讀,輾讀牽就。
如“母”必讀“米”,“馬”必讀“姥”,“京”必讀“疆”,“福”必讀“偪”之類,曆考諸篇,悉截然不紊。
又《左》、《國》、《易》象、《離騷》、《楚詞》、秦碑、漢賦以至上古歌謠箴銘頌贊,往往多與《詩》合,可以互證。
于是排比經文,參以群籍,定為本證、旁證二條。
本證者,《詩》自相證,以探古音之源。
旁證者,他經所載以及秦、漢以下去風雅未遠者,以竟古音之委,而采《易》獨詳者,以時世近而音聲同也。
然自秦、漢之文,其音已漸戾于古,至東京益甚。
而沈約作譜,乃不能上據《雅》、《南》,旁采騷、子,以成不刊之典,而僅按班、張以下諸人之賦、曹、劉以下諸人之詩所用之音撰為定本,于是今音行而古音亡,為音學之一變。
隋文帝時,陸法言偕顔之推、蕭該、劉臻等八人,本沈約旨,共相撰集,是謂《切韻》,凡五卷,二百六部,萬二千一百五十八字。
唐郭知元、關亮、薛恂、王仁煦、祝尚丘等因陸書,遞有增益。
玄宗之世,有孫愐者,乃以《切韻》為謬,重為刊正,别為《唐韻》。
唐僧神珙或稱神珙,六朝僧。
然據《四聲五音九弄反紐圖》序引南陽釋處忠撰《元和韻譜》,知此神珙元和以後人。
始定三十字母。
後有僧守溫者益以六字。
今所傳牙音“見”、“溪”、“群”、“疑”,即顧野王《玉篇》載古切字要法之“經堅”、“輕牽”、“擎虔”、“迎妍”也;舌頭音“端”、“透”、“定”、“泥”,即古切字要法之“丁颠”、“汀天”、“亭田”、“甯年”也;舌上音“知”、“徹”、“澄”、“娘”,即古切字要法之“真氈”、“稱”、“澄陳”、“迎妍”也;重唇音“幫”、“滂”、“并”、“明”,即古切字要法之“賓邊”、“娉偏”、“平便”、“民眠”也;輕唇音“非”、“敷”、“奉”、“微”,即古切字要法之“芬蕃”、非敷“文”、奉微也;齒頭音“精”、“清”、“從”、“心”、“邪”,即古切字要法之“精箋”、“清千”、“秦前”、“新鮮”、“饧涎”也;正齒音“照”、“穿”、“狀”、“審”、“禅”,即古切字要法之“真氈”、“稱”、“澄陳”、“聲羶”、“神禅”也;喉音“影”、“曉”、“喻”、“匣”,即古切字要法之“因煙”、“興掀”、“寅延”、“刑賢”也;半舌音“來”,即古切字要法之“零連”;而半齒音“舌”,則“人然”也。
設以七音相配,則牙音者角,齒音者商,舌音者徵,喉音者宮,唇音者羽,半舌音者半徵,半齒音者半商。
于是三十六母全而國音定也。
迨宋真宗以景德四年,诏陳彭年、邵雍等校定《切韻》五卷,凡二萬六千一百九十四字,注十九萬一千六百九十二言,大中祥符四年書成,賜名《大宋重修廣韻》,以《切韻》亦名《廣韻》也。
《宋史[10]·藝文志》皆載陸法言《廣韻》五卷,則法言《切韻》亦兼《廣韻》之名,故陳彭年等校定本增題“大宋重修”四字[11]。
自是《廣韻》行而《唐韻》亡。
然宋初徐铉奉诏校許慎《說文》,在重修《廣韻》以前,所用翻切,一從《唐韻》,是《唐韻》亡而不亡也。
迨清獻縣紀容舒遲叟作《唐韻考》五卷,以為:“翻切之法,其上字必同母,下字必同部,謂之音和。
間有用類隔之法者,亦僅假借其上字,而不假借其下字。
因其翻切下一字,參互鈎稽,輾轉相證,猶可得其部分。
”乃取《說文》所載《唐韻》,翻切排比,析歸各類,乃知《唐韻》部分與《大宋重修廣韻》同。
蓋《唐韻》之作,亦以刊正隋陸法言《切韻》。
而法言《切韻》近始出土敦煌千佛洞石室,益以紀氏之《唐韻考》,而隋、唐、宋音韻變遷之迹可考也。
至宋仁宗時,太常博士直史館宋祁、太常丞直史館鄭戬等建言:“陳彭年、邵雍所定《廣韻》,多用舊文,繁略失當。
”因诏祁、戬與國子監直講賈昌朝、王洙同加修定,刑部郎中知制诰丁度、禮部員外郎知制诰李淑為之典領,凡成書十卷,中平聲四卷,上去入各二卷,共五萬三千五百二十五字,視《重修廣韻》增二萬七千三百三十二字,是字如孳乳寖多,音韻亦寖多矣,蓋即世所傳《集[12]韻》雲。
世又傳有夏縣司馬光君實《切韻指掌圖》者,序稱:“仁宗诏丁度、李淑增崇韻學,自許叔重而降,凡數十家,總為《集韻》。
餘得旨繼纂其職。
書成上之,有诏頒焉。
”則是《集韻》成于司馬光之手也。
又考之《切韻指掌圖》序,司馬光蓋因纂《集韻》,科别清濁,成《切韻指掌圖》二卷,大指以三十六字母,總三百八十四聲,别為二十圖。
取同音、同母、同韻、同等四者皆同,謂之音和。
取唇重唇輕、舌頭舌上、齒頭正齒三音中清濁同者,謂之類隔。
是音和統三十六字母,類隔統唇齒舌等二十六母也。
同歸一母,則為雙聲。
同出一韻,則為疊韻。
同韻而分兩切者,謂之憑切。
同音而分兩韻者,謂之憑韻。
辨開阖以分輕重,審輕重以訂虛實。
言等韻者宗焉。
或者以為《切韻指掌圖》非司馬光作。
獨等韻之說,自後漢與佛經俱來。
然《隋書》僅有十四音之說,而不明其例。
《華嚴》四十二字母,亦自為梵音,不隸以中國之字。
而神珙之圖,附載《玉篇》,僅粗舉大綱,具體而微。
其有成書傳世者,僅光此圖與《四聲等子》為最古。
《四聲等子》,或出遼僧行均,而此圖疑南宋人依托《集韻》,襲《四聲等子》之所作,不必出光手筆也。
然閩縣孫奕景山作《示兒編》,辨“不”字作“逋骨切”,一則曰“今以司馬公之《切韻》考之”,再則曰“自溫公之圖出而音始定”,知宋人信圖為光之作,而據以為定韻之張本矣。
《廣韻》、《集韻》雖為敕修之書,然仁宗以還,頒學宮而遵行者,蓋不為《廣韻》、《集韻》而為《禮部韻略》。
特《禮部韻略》有二本:其一曰《附釋文互注禮部韻略》者,仁宗時刑部郎中知制诰丁度奉敕撰也;其一曰《增修互注禮部韻略》者,南宋時衢州免解進士毛晃父子所增修也。
宋初程試,用韻漫無章程,故閩士至有以“天道如何,仰之彌高”葉韻者。
至仁宗敕撰此書,雖專為科舉設,而字之去取,既經廷評,又付公論,故較他韻書特謹嚴。
然收字頗狹,止九千五百九十字。
著為令式,迄南宋不改。
毛晃搜采典籍,依韻增附,并厘訂音義字畫之誤,凡增訂四千八百三十一字,其子居正續拾所遺,複增一千四百二字,即所謂《增韻》者是也。
父子相繼,用力頗勤,但不知古今文字音韻之殊,往往以古音入律詩,借聲為本讀,或以引漢律斷唐獄少之,不古不今,殊難依據。
徒以便于程試,遵用頗廣,亦利祿之途則然。
然而韻書規模未大變也。
自金韓道昭據《廣韻》、《集韻》撰《五音集韻》,始以七音四等三十六母颠倒唐、宋之字紐,而韻書一變。
金王文郁增并《禮部韻略》成《平水韻略》,南宋劉淵因之,刻《淳祐壬子新刊禮部韻略》,始以上下平各十五,上去各三十,入聲十七,合一百七部,合并唐宋之二百六部,而韻書又一變。
嘉定錢大昕曰:“後人往往以平水為劉淵。
考元椠《平水韻略》卷首有河間許古序,乃知《平水韻》王文郁所撰,後題‘正大六年己醜’,則文郁書成于金哀宗時,非宋人也。
劉淵刊王文郁《平水韻略》而去其序,故萊公終以劉淵所撰也。
”茲從其說。
至元昭武熊忠子中撰《古今韻會舉要》三十卷,字紐遵韓道昭法,部分遵王文郁例,兼二家所變而用之,而韻書舊第至是盡變無遺。
而其力排曆來韻書之江左吳音,則尤為後來《洪武正韻》之所本。
然而曆來韻書之造作不經,罔有過于《洪武正韻》者也。
《洪武正韻》者,蓋明太祖敕翰林侍講學士樂韶鳳、宋濂等纂修,其注釋一以毛晃父子《增韻》為稿本,書成于洪武八年,而宋濂奉敕為之序。
大旨斥沈約為吳音,一以中原之韻更正其失,并平、上、去三聲各為二十二部,入聲為十部,于是古來相傳之二百六部,并為七十有六焉。
然考《隋書·經籍志》載沈約《四聲》一卷,新、舊《唐書》皆不著錄,是其書至唐已佚,而唐以來之《唐韻》、《廣韻》、《集韻》諸韻書,皆以陸法言《切韻》為藍本。
濂序乃以陸法言以來之韻,指為沈約,殊為失據。
而陸法言《切韻》序則明明載“開皇初,儀同劉臻等八人同詣法言,論及音韻,以今聲調既自有别,諸公取舍亦複不同。
吳、楚則時傷輕淺,燕、趙則多傷重濁,秦、隴則去聲為入,梁、益則平聲似去,江東取韻,與河北複殊。
因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欲更捃選精切,除削疏緩。
蕭、顔多所決定。
魏著作謂法言曰:‘向有論難,疑處悉盡。
我輩數人,定則定矣。
’法言即燭下握筆,略記綱紀”。
今《廣韻》之首列同定八人,其中劉臻沛國相人,顔之推琅邪臨沂人,盧思道範陽涿人,蕭該蘭陵人,辛德源隴西狄道人,薛道衡河東汾陰人,而陸法言則臨漳人。
其人有南有北,且北人多而南人少,則非惟韻不定于吳人,而序中“江左取韻”諸語,且亦明斥吳音之失,安得複指為吳音?濂在明初,号為宿學,甯知誣妄不經若此。
蓋明太祖既欲重造韻書,以更古人,如不誣古人以罪,則改之無名。
濂亦曲學阿世,強為舞文耳。
然終明之世,竟不能行于天下,則是是非之心,終有不可奪者。
元、明以來,朝廷頒行學宮之韻書,蓋一以南宋劉淵重刊王文郁《平水韻略》為藍本。
于是宋韻行而唐韻亦亡,為隋、唐以來音學之又一變。
而音韻名家,則專以讨論古音為功,谥《平水韻略》曰今韻,以為今古音淆,無所用之也。
南宋以降,專著一書以辨明古音者,蓋自武夷吳棫才老始也。
考棫之著書,有《詩補音》、《楚辭釋音》、《韻補》三種。
其《詩補音》、《楚辭釋音》,類能依據本文,互相比較,推求古讀。
朱子注《詩》釋《騷》,有取焉。
書佚不傳,獨傳《韻補》五卷,乃牴牾百端。
然後來言古音者,皆從此而推闡加密,荜路之功,不可沒也。
厥後用吳棫《韻補》之例而搜采赅備者,則有明新都楊慎升庵之《古音叢目》、《古音獵要》、《古音餘》、《古音附錄》四書,雖各為卷帙,而核其體例,全仿吳棫《韻補》,以今韻分部而分隸以古音之相協者,知本為一書。
顧慎之讀書雖多于棫,而韻學亦疏,故援據秦、漢古書頗繁富,而時時舛漏牴牾,與棫同譏。
然慎撰《古音略例》一卷,取《易》、《詩》、《禮記》、《楚詞》、《老》、《莊》、《荀》、《管》諸子有韻之詞,标為略例。
若《易》例“日昃之離”,離音羅,與歌、嗟為韻;“三歲不觌”,觌音徒谷切,與木、谷為韻;“并受其福”,福音偪,與食、汲為韻;“吾與爾靡之”,靡音磨,與和為韻;《詩》“嘒彼小星,惟參與昴[13]”,昴音旄,下文“抱衾與裯”,裯音調,“實命不猶”,猶音搖,昴、裯、猶為韻,鹹于古音有據。
而慎又謂“吳棫于《詩》‘棘心夭夭,母氏劬勞’,勞必葉音僚;‘我思肥泉,茲之永歎’,歎必葉他涓切。
不思古韻寬緩,如字讀,自可葉,何必勞唇齒,費簡冊”。
其論亦頗足糾正吳棫之說,而視《古音叢目》四書實為勝焉。
然掇拾成書,有離有合,終不如清儒昆山顧炎武甯人、婺源江永慎修諸人之能本末融貫也。
顧炎武作《音學五書》,江永作《古韻标準》,以經證經,推究古音,始獨探本真,廓清妄論。
而開除先路,則明連江陳第季立撰《毛詩古音考》四卷,實為首功。
大旨以為古人之音,原與今異,凡今所稱葉韻,皆即古人之本音,非随意改讀,輾讀牽就。
如“母”必讀“米”,“馬”必讀“姥”,“京”必讀“疆”,“福”必讀“偪”之類,曆考諸篇,悉截然不紊。
又《左》、《國》、《易》象、《離騷》、《楚詞》、秦碑、漢賦以至上古歌謠箴銘頌贊,往往多與《詩》合,可以互證。
于是排比經文,參以群籍,定為本證、旁證二條。
本證者,《詩》自相證,以探古音之源。
旁證者,他經所載以及秦、漢以下去風雅未遠者,以竟古音之委,而采《易》獨詳者,以時世近而音聲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