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志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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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無不可通之處,斯經傳無不可通之處矣。
”自以為揆諸經義,例以許書,以字考經,以經考字,昭然若發蒙也。
時元和江艮庭聲者,生平服膺許氏,不為行楷者數十年,凡尺牍率皆依《說文》書之,為《說文解字考證》,既見玉裁之注,多自符合,歎服辍稿焉。
故其書精實通博,非前之傳《說文》者可及。
惟吳縣鈕樹玉非石作《段氏說文注訂》,訂其義例,鄒伯奇有《讀段注說文劄記》,糾其牴牾,而段氏之書,終為治《說文》者所不廢也。
樹玉著有《說文解字校記》三十卷,《說文新附考》七卷。
曲阜桂未谷馥謂“訓诂不明,不足以通經”,日取《說文》與諸經之義相疏證,為《說文辨字義證》五十卷,然征引群書,不加斷制,或有類書之譏。
安邱王筠貫山著有《說文釋例》二十卷,蓋即許氏書而釋其條例,其目曰《六書總[3]說》,曰《指事》,曰《象形》,曰《形聲》,曰《亦聲》,曰《一全一省》,曰《兩借》,曰《以雙聲字為聲》,曰《一字數音》,曰《形聲之失》,曰《會意》,曰《轉注》,曰《假借》,曰《彣[4]飾》,曰《籀文好重疊》,曰《或體》,曰《俗體》,曰《同部重文》,曰《異部重文》,曰《分别文累增字》,曰《疊文同異》,曰《體同音義異》,曰《互從》,曰《展轉相從》,曰《母從子》,曰《說文與經典互易字》,曰《列文次第》,曰《列文變例》,曰《說解正例》,曰《說解變例》,曰《一曰》,曰《非字者不出于說解》,曰《同意》,曰《阙》,曰《讀若直指》,曰《讀若本義》,曰《讀同[5]》,曰《讀若引經》,曰《讀若引諺》,曰《聲讀同字》,曰《雙聲疊韻》,曰《捝文》,曰《衍文》,曰《誤字》,曰《補篆》,曰《删篆》,曰《迻篆》,曰《改篆》,曰《觀文》,曰《糾徐》,曰《鈔存》,曰《存疑》,其自《指事》至《列文變例》皆論篆籀,自《說解正例》至《雙聲疊韻》皆論說解,自《捝文》至末則皆臆說,而《存疑》則訂許氏之誤兼訂段玉裁注之誤,雖例目失之繁多,論說或有穿鑿,然條舉許氏書所稱引而部分之,便于學者。
惟許氏書雖明形體,而于形聲訓诂間亦述及,然以诠明本義為宗,群書中文字義訓之不合于《說文》者,多屬通假,段玉裁[6]注乃由通假以推求本字,猶未宣究,至元和朱駿聲豐芑撰《說文通訓定聲》十八卷,更暢發之。
但駿聲僅求之于同韻,而晻于雙聲相借,又不明旁轉對轉之條,粗有補苴,猶不免于專斷。
近儒儀征劉師培申叔撰《古本字考》,餘杭章炳麟太炎撰《小學答問》,乃于許氏書本字、借字流變之迹,甄明益衆。
炳麟又讀許氏書,叙稱:“倉颉作書,依類象形,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
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寖多。
”以為:“獨體者,倉颉之文;合體者,後王之字。
古文大篆雖殘缺,倉颉之文,固悉在許氏書也。
”于是刺取許氏書獨體,命以初文,其諸省變及合體象形指事,與聲具而形殘,若同體複重者,謂之準初文,都五百十字,集為四百三十七條,讨其類物,比其聲均,音義相雠,謂之變易,義自音衍,謂之孳乳,比而次之,得五六千名,撰成《文始》九卷,所以明形體聲類之更相扶胥,異于偏觭之議。
若夫囪、同語,、櫎一文,天即為颠,語本于囟,臣即為牽,義通于玄,、出、耑、壬,同種而禅,丮、巨、攵、互,連理而發,斯蓋先哲之所未谕,炳麟之所獨曉也。
自是學者道原窮流,讀劉師培《古本字考》及炳麟《小學答問》,而本字、借字之流變明;次讀炳麟《文始》,而文字之流變亦明。
小學之條例至炳麟益精切,而小學之境宇亦至炳麟斯恢宏焉。
惟自宋儒薛尚功諸人而後,治小學者喜據三代鐘鼎彜器款識以考證古文,乃雲“李斯作篆,已多承誤,叔重沿而不治”,至欲改易經記,獨炳麟證為未然,而著意于《文始·叙例》,以為“古文自漢時所見,獨孔子壁中書,更王莽、赤眉喪亂,至于建武,《史篇》亦十亡三四,《說文》徒以秦篆苴合古籀,非不欲備,勢不可也。
然《倉颉》、《爰曆》、《博學》三篇,才[7]三千三百字。
《凡将》、《訓纂》繼之,縱不增倍,已轶出秦篆外。
蓋古籀及六國時書,骎骎複出,而班固尤好古文,作十三章,網羅成周之文及諸山川鼎彜蓋衆。
《說文》最字九千,視秦篆三之矣。
此則古籀慭遺,其梗概具在《說文》。
猶有不備,《禮經》古文、《周官》故書、《三體石經》、陳倉[8]《石鼓》之倫,亦足裨補一二。
自宋以降,地藏所發,真僞交糅,數器相應,足以保任不疑。
即暫見一二器者,宜在蓋阙,雖捃摭不具,則無傷于故訓也。
若乃熒眩奇字,不審詞言之符,譬之瘖聾,蓋何足選”。
斯誠矯枉救敝之論。
然殷虛甲骨文字出土清季,而考古文者别得徑途,珍如球壁焉。
蓋殷商文字,昔人惟于三代鐘鼎彜器間見之,然其數頗少。
至光緒時,河南安陽縣西北五裡之小屯,洹水厓岸為水齧,有龜甲牛骨出土,上镌古文字,以其地三周環洹水,蓋《史記·項羽本紀》所稱“洹水南,殷虛上”者,或者遂定為殷商文字雲。
有估客攜千餘片至京師,為福山王懿榮連孫所得。
會拳禍作,懿榮被殺,其所藏悉歸丹徒劉鹗鐵雲。
而洹水之虛,土人于農隙掘地,歲皆有得,亦歸于鹗,都鹗先後得四千五百餘片焉。
然論殷虛甲骨收藏之富,莫如上虞羅振玉叔言,蓋三萬片雲。
其餘散在諸家者,亦當以萬計。
而駐彰德之某國牧師,所藏亦且近萬片。
其拓墨影印成書者,有劉鹗之《鐵雲藏龜》十冊,羅振玉之《殷虛書契前編》八卷、《後編》二卷、《殷虛書契菁華》一卷、《鐵雲藏龜之餘》一卷。
後英人哈同氏複購得劉鹗所藏之一部八百片,影印《戬壽堂所藏殷虛文字》一卷,則多出《鐵雲藏龜》之外。
所刻文字,皆殷王室所蔔祭祀征伐行幸田獵之事,故殷先公先王及土地之名,所見甚衆。
又其文字之數,比三代鐘鼎彜器尤多且古,故裨益于古文之考證者尤大。
惟事類多同,故文字亦有重複。
劉鹗所印,未及編類,而羅振玉則分别部居,去其重複,選印稱最精純。
此殷虛文字之影印也。
其最先考釋者,瑞安孫诒讓仲容即《鐵雲藏龜》考其文字,于光緒甲辰成《契文舉例》二卷。
雖創獲無多,而殷虛文字之考釋,實自此始。
其後羅振玉之《殷商貞蔔文字考》、《殷虛書契考釋》、《殷虛書契待問編》,海甯王國維靜庵之《戬壽堂所藏殷虛文字考釋》,先後成書。
而殷人文字之獲考釋者,且什之五六焉。
此實近二十年來治文字學者之一大成功也,故特表而出之。
形制明而後言聲韻。
韻書始于魏晉,然生民之初,必先有聲音而後有言語,有語言而後有文字。
詩歌之作,應在書契以前,但求其聲之葉,不求其文之工也。
《尚書》非有韻之文也。
夔之典樂,依永和聲,其聲韻之始乎?臯陶赓歌,明良康、喜起熙之詞,皆韻文也。
商周風、雅、頌存于今者,蓋三百篇。
作詩者雖未必如今人之檢韻以求葉,然今人之考古音者,惟據《詩》三百及經子有韻之文足以互證。
《易》彖辭如“初筮告,再三渎”之類,蓋屋、沃古通也;爻辭如“需于血,出自穴”,皆在屑韻;“長子帥師,弟子輿屍”,皆在支韻,則古今所同也。
《文言》“同聲相應,同氣相求。
水流濕,火就燥”,求、燥同韻,與箕子《麥秀歌》相同,則古今迥異也。
《禮記·曲禮》首章:“毋不敬,俨若思。
安定辭,安民哉。
”思、辭、哉同韻。
其餘韻文散見于《禮經》之中者,則不可枚舉矣。
《儀禮》士冠禮、士婚禮之醮辭,《周官·考工記》之梓人祭侯辭、栗氏量銘,皆有韻之文也。
《春秋左氏傳》之筮辭童謠,輿誦諺語,亦有韻之文也。
故近世考古韻者,大抵取群經有韻之文,折衷于《詩》三百,而後谛煌以上之元音,乃複顯于世。
既風雅寝聲,下降戰國,奇文郁起,其《離騷》哉。
考之屈、宋之作,其音往往與三百篇合,而三百篇所無者,則又往往與周、秦、漢、魏之歌謠詩賦合,其為上古之音何疑?而《荀子》第二十六篇曰《賦》,有《禮賦》、《知賦》、《雲賦》、《蠶賦》、《箴賦》,鼎立于風、騷之間,倘亦譚先秦古音者之所取資,而為有韻文之大宗焉。
至漢高皇《大風》之歌,漢武帝《秋風》之辭,以及魏武帝橫槊賦詩,所用之韻,皆與今韻為近,非若先秦以上之音,诘屈聱牙也。
《文選》錄漢魏人詩賦及箴銘頌贊之屬,其有韻之文,多于群經諸子。
而史遊《急就》、焦氏《易林》,全書用韻,故考證漢韻,比考證經韻尤易。
惜唐人自撰《唐韻》,漢人未嘗自撰《漢韻》也。
鄭玄注六經,許慎撰《說文》,但雲音某或讀若某而已。
自後漢佛法行于中國,得西域胡書,能以十四字貫一切音,謂之婆羅門書。
自是字母傳入中國。
而樂安孫炎叔然作《爾雅音義》,乃創反語,而聲音之道備。
蓋反語生于雙聲,雙聲生于字母。
字母以一字貫衆字之音,而等韻明;反語以二字定一字之音,而切韻出。
切,即反也。
兩字互相切,謂之反,取反複之義,亦謂之翻,如同泰之反為大通,桑落之反為索郎是也。
兩字切一字,磨切而出聲謂之切,德紅之切東,徒紅之切同是也。
亦謂之紐,有正紐,有倒紐,有旁紐,不越一反。
反也,切也,紐也,名異而實同。
等韻之法,以若幹母貫穿天下無窮之字。
而切韻則以同母之字出切,以同韻之字定聲也。
至魏,此事大行。
王肅《周易音》用反語者十餘條,見陸德明《經典釋文·叙例》。
王弼注《易》,亦有反切兩事,而高貴鄉公不解,反以為怪異。
自茲厥後,音韻鋒出。
曹魏左校令李登撰《聲類》十卷,凡萬一千五百二十字。
東晉安複令呂靜呂忱之弟撰《韻集》六卷,中宮、商、角、徵、羽各一卷,時音有五而聲未四也。
南齊汝南周颙彥倫始作《四聲切韻》。
梁吳興沈約休文繼之,撰《四聲譜》,以為在昔詞人,累千載不悟,而獨得胸襟,自謂入神之作,而韻譜成矣。
初,沈約與陳郡謝朓玄晖、琅玡王[9]融元長在齊永明時,以氣類相推,為文皆用宮商,将平、上、去、入四聲,以此制韻,世呼永明體。
獨梁武帝不好焉,問周舍周颙之子曰:“何謂四聲?”舍應聲曰:“天子聖哲。
”然帝竟不甚遵用約,而四聲之說自此興也。
夫漢人課籀隸,始為字書,以通文字之學。
江左競風騷,始為韻書,以通聲音之學。
然漢儒識文字而不識聲音,既昧造字之本。
倘江左之儒,知縱有平上去入四聲為韻譜,而不知衡有宮商角徵羽半商半徵七音為字母,亦甯為曉立韻之源?字母起自西域。
後漢婆羅門書雖不傳,而釋藏譯經字母,自晉僧伽婆羅以下可考者尚十二家,然以之翻胡經,而未以制國音。
紐字之圖,亦創沈約,見引于唐僧神珙《四聲五音九弄反紐圖》序者可證也。
初,吳郡顧野王希馮造《玉篇》,中載古切字要法之“因煙”、“人然”、“新鮮”、“饧涎”、“迎妍”、“零連”、“清千”、“賓邊”、“經堅”、“神禅”、“秦前”、“甯年”、“寅延”、“真氈”、“娉偏”、“澄陳”、“平便”、“擎虔”、“輕牽”、“稱”、“丁颠”、“興掀”、“汀天”、“精箋”、“民眠”、“聲羶”、“刑賢”、“芬番”、“文”、“亭田”凡三十類,蓋即沈約《紐字圖》之所由本,而為後世言字母者之祖焉。
乃宋儒鄭樵譏“江左之儒,識四聲而不識七音”,其然豈其然乎?獨沈約《紐字》之圖,不傳
”自以為揆諸經義,例以許書,以字考經,以經考字,昭然若發蒙也。
時元和江艮庭聲者,生平服膺許氏,不為行楷者數十年,凡尺牍率皆依《說文》書之,為《說文解字考證》,既見玉裁之注,多自符合,歎服辍稿焉。
故其書精實通博,非前之傳《說文》者可及。
惟吳縣鈕樹玉非石作《段氏說文注訂》,訂其義例,鄒伯奇有《讀段注說文劄記》,糾其牴牾,而段氏之書,終為治《說文》者所不廢也。
樹玉著有《說文解字校記》三十卷,《說文新附考》七卷。
曲阜桂未谷馥謂“訓诂不明,不足以通經”,日取《說文》與諸經之義相疏證,為《說文辨字義證》五十卷,然征引群書,不加斷制,或有類書之譏。
安邱王筠貫山著有《說文釋例》二十卷,蓋即許氏書而釋其條例,其目曰《六書總[3]說》,曰《指事》,曰《象形》,曰《形聲》,曰《亦聲》,曰《一全一省》,曰《兩借》,曰《以雙聲字為聲》,曰《一字數音》,曰《形聲之失》,曰《會意》,曰《轉注》,曰《假借》,曰《彣[4]飾》,曰《籀文好重疊》,曰《或體》,曰《俗體》,曰《同部重文》,曰《異部重文》,曰《分别文累增字》,曰《疊文同異》,曰《體同音義異》,曰《互從》,曰《展轉相從》,曰《母從子》,曰《說文與經典互易字》,曰《列文次第》,曰《列文變例》,曰《說解正例》,曰《說解變例》,曰《一曰》,曰《非字者不出于說解》,曰《同意》,曰《阙》,曰《讀若直指》,曰《讀若本義》,曰《讀同[5]》,曰《讀若引經》,曰《讀若引諺》,曰《聲讀同字》,曰《雙聲疊韻》,曰《捝文》,曰《衍文》,曰《誤字》,曰《補篆》,曰《删篆》,曰《迻篆》,曰《改篆》,曰《觀文》,曰《糾徐》,曰《鈔存》,曰《存疑》,其自《指事》至《列文變例》皆論篆籀,自《說解正例》至《雙聲疊韻》皆論說解,自《捝文》至末則皆臆說,而《存疑》則訂許氏之誤兼訂段玉裁注之誤,雖例目失之繁多,論說或有穿鑿,然條舉許氏書所稱引而部分之,便于學者。
惟許氏書雖明形體,而于形聲訓诂間亦述及,然以诠明本義為宗,群書中文字義訓之不合于《說文》者,多屬通假,段玉裁[6]注乃由通假以推求本字,猶未宣究,至元和朱駿聲豐芑撰《說文通訓定聲》十八卷,更暢發之。
但駿聲僅求之于同韻,而晻于雙聲相借,又不明旁轉對轉之條,粗有補苴,猶不免于專斷。
近儒儀征劉師培申叔撰《古本字考》,餘杭章炳麟太炎撰《小學答問》,乃于許氏書本字、借字流變之迹,甄明益衆。
炳麟又讀許氏書,叙稱:“倉颉作書,依類象形,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
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寖多。
”以為:“獨體者,倉颉之文;合體者,後王之字。
古文大篆雖殘缺,倉颉之文,固悉在許氏書也。
”于是刺取許氏書獨體,命以初文,其諸省變及合體象形指事,與聲具而形殘,若同體複重者,謂之準初文,都五百十字,集為四百三十七條,讨其類物,比其聲均,音義相雠,謂之變易,義自音衍,謂之孳乳,比而次之,得五六千名,撰成《文始》九卷,所以明形體聲類之更相扶胥,異于偏觭之議。
若夫囪、同語,、櫎一文,天即為颠,語本于囟,臣即為牽,義通于玄,、出、耑、壬,同種而禅,丮、巨、攵、互,連理而發,斯蓋先哲之所未谕,炳麟之所獨曉也。
自是學者道原窮流,讀劉師培《古本字考》及炳麟《小學答問》,而本字、借字之流變明;次讀炳麟《文始》,而文字之流變亦明。
小學之條例至炳麟益精切,而小學之境宇亦至炳麟斯恢宏焉。
惟自宋儒薛尚功諸人而後,治小學者喜據三代鐘鼎彜器款識以考證古文,乃雲“李斯作篆,已多承誤,叔重沿而不治”,至欲改易經記,獨炳麟證為未然,而著意于《文始·叙例》,以為“古文自漢時所見,獨孔子壁中書,更王莽、赤眉喪亂,至于建武,《史篇》亦十亡三四,《說文》徒以秦篆苴合古籀,非不欲備,勢不可也。
然《倉颉》、《爰曆》、《博學》三篇,才[7]三千三百字。
《凡将》、《訓纂》繼之,縱不增倍,已轶出秦篆外。
蓋古籀及六國時書,骎骎複出,而班固尤好古文,作十三章,網羅成周之文及諸山川鼎彜蓋衆。
《說文》最字九千,視秦篆三之矣。
此則古籀慭遺,其梗概具在《說文》。
猶有不備,《禮經》古文、《周官》故書、《三體石經》、陳倉[8]《石鼓》之倫,亦足裨補一二。
自宋以降,地藏所發,真僞交糅,數器相應,足以保任不疑。
即暫見一二器者,宜在蓋阙,雖捃摭不具,則無傷于故訓也。
若乃熒眩奇字,不審詞言之符,譬之瘖聾,蓋何足選”。
斯誠矯枉救敝之論。
然殷虛甲骨文字出土清季,而考古文者别得徑途,珍如球壁焉。
蓋殷商文字,昔人惟于三代鐘鼎彜器間見之,然其數頗少。
至光緒時,河南安陽縣西北五裡之小屯,洹水厓岸為水齧,有龜甲牛骨出土,上镌古文字,以其地三周環洹水,蓋《史記·項羽本紀》所稱“洹水南,殷虛上”者,或者遂定為殷商文字雲。
有估客攜千餘片至京師,為福山王懿榮連孫所得。
會拳禍作,懿榮被殺,其所藏悉歸丹徒劉鹗鐵雲。
而洹水之虛,土人于農隙掘地,歲皆有得,亦歸于鹗,都鹗先後得四千五百餘片焉。
然論殷虛甲骨收藏之富,莫如上虞羅振玉叔言,蓋三萬片雲。
其餘散在諸家者,亦當以萬計。
而駐彰德之某國牧師,所藏亦且近萬片。
其拓墨影印成書者,有劉鹗之《鐵雲藏龜》十冊,羅振玉之《殷虛書契前編》八卷、《後編》二卷、《殷虛書契菁華》一卷、《鐵雲藏龜之餘》一卷。
後英人哈同氏複購得劉鹗所藏之一部八百片,影印《戬壽堂所藏殷虛文字》一卷,則多出《鐵雲藏龜》之外。
所刻文字,皆殷王室所蔔祭祀征伐行幸田獵之事,故殷先公先王及土地之名,所見甚衆。
又其文字之數,比三代鐘鼎彜器尤多且古,故裨益于古文之考證者尤大。
惟事類多同,故文字亦有重複。
劉鹗所印,未及編類,而羅振玉則分别部居,去其重複,選印稱最精純。
此殷虛文字之影印也。
其最先考釋者,瑞安孫诒讓仲容即《鐵雲藏龜》考其文字,于光緒甲辰成《契文舉例》二卷。
雖創獲無多,而殷虛文字之考釋,實自此始。
其後羅振玉之《殷商貞蔔文字考》、《殷虛書契考釋》、《殷虛書契待問編》,海甯王國維靜庵之《戬壽堂所藏殷虛文字考釋》,先後成書。
而殷人文字之獲考釋者,且什之五六焉。
此實近二十年來治文字學者之一大成功也,故特表而出之。
形制明而後言聲韻。
韻書始于魏晉,然生民之初,必先有聲音而後有言語,有語言而後有文字。
詩歌之作,應在書契以前,但求其聲之葉,不求其文之工也。
《尚書》非有韻之文也。
夔之典樂,依永和聲,其聲韻之始乎?臯陶赓歌,明良康、喜起熙之詞,皆韻文也。
商周風、雅、頌存于今者,蓋三百篇。
作詩者雖未必如今人之檢韻以求葉,然今人之考古音者,惟據《詩》三百及經子有韻之文足以互證。
《易》彖辭如“初筮告,再三渎”之類,蓋屋、沃古通也;爻辭如“需于血,出自穴”,皆在屑韻;“長子帥師,弟子輿屍”,皆在支韻,則古今所同也。
《文言》“同聲相應,同氣相求。
水流濕,火就燥”,求、燥同韻,與箕子《麥秀歌》相同,則古今迥異也。
《禮記·曲禮》首章:“毋不敬,俨若思。
安定辭,安民哉。
”思、辭、哉同韻。
其餘韻文散見于《禮經》之中者,則不可枚舉矣。
《儀禮》士冠禮、士婚禮之醮辭,《周官·考工記》之梓人祭侯辭、栗氏量銘,皆有韻之文也。
《春秋左氏傳》之筮辭童謠,輿誦諺語,亦有韻之文也。
故近世考古韻者,大抵取群經有韻之文,折衷于《詩》三百,而後谛煌以上之元音,乃複顯于世。
既風雅寝聲,下降戰國,奇文郁起,其《離騷》哉。
考之屈、宋之作,其音往往與三百篇合,而三百篇所無者,則又往往與周、秦、漢、魏之歌謠詩賦合,其為上古之音何疑?而《荀子》第二十六篇曰《賦》,有《禮賦》、《知賦》、《雲賦》、《蠶賦》、《箴賦》,鼎立于風、騷之間,倘亦譚先秦古音者之所取資,而為有韻文之大宗焉。
至漢高皇《大風》之歌,漢武帝《秋風》之辭,以及魏武帝橫槊賦詩,所用之韻,皆與今韻為近,非若先秦以上之音,诘屈聱牙也。
《文選》錄漢魏人詩賦及箴銘頌贊之屬,其有韻之文,多于群經諸子。
而史遊《急就》、焦氏《易林》,全書用韻,故考證漢韻,比考證經韻尤易。
惜唐人自撰《唐韻》,漢人未嘗自撰《漢韻》也。
鄭玄注六經,許慎撰《說文》,但雲音某或讀若某而已。
自後漢佛法行于中國,得西域胡書,能以十四字貫一切音,謂之婆羅門書。
自是字母傳入中國。
而樂安孫炎叔然作《爾雅音義》,乃創反語,而聲音之道備。
蓋反語生于雙聲,雙聲生于字母。
字母以一字貫衆字之音,而等韻明;反語以二字定一字之音,而切韻出。
切,即反也。
兩字互相切,謂之反,取反複之義,亦謂之翻,如同泰之反為大通,桑落之反為索郎是也。
兩字切一字,磨切而出聲謂之切,德紅之切東,徒紅之切同是也。
亦謂之紐,有正紐,有倒紐,有旁紐,不越一反。
反也,切也,紐也,名異而實同。
等韻之法,以若幹母貫穿天下無窮之字。
而切韻則以同母之字出切,以同韻之字定聲也。
至魏,此事大行。
王肅《周易音》用反語者十餘條,見陸德明《經典釋文·叙例》。
王弼注《易》,亦有反切兩事,而高貴鄉公不解,反以為怪異。
自茲厥後,音韻鋒出。
曹魏左校令李登撰《聲類》十卷,凡萬一千五百二十字。
東晉安複令呂靜呂忱之弟撰《韻集》六卷,中宮、商、角、徵、羽各一卷,時音有五而聲未四也。
南齊汝南周颙彥倫始作《四聲切韻》。
梁吳興沈約休文繼之,撰《四聲譜》,以為在昔詞人,累千載不悟,而獨得胸襟,自謂入神之作,而韻譜成矣。
初,沈約與陳郡謝朓玄晖、琅玡王[9]融元長在齊永明時,以氣類相推,為文皆用宮商,将平、上、去、入四聲,以此制韻,世呼永明體。
獨梁武帝不好焉,問周舍周颙之子曰:“何謂四聲?”舍應聲曰:“天子聖哲。
”然帝竟不甚遵用約,而四聲之說自此興也。
夫漢人課籀隸,始為字書,以通文字之學。
江左競風騷,始為韻書,以通聲音之學。
然漢儒識文字而不識聲音,既昧造字之本。
倘江左之儒,知縱有平上去入四聲為韻譜,而不知衡有宮商角徵羽半商半徵七音為字母,亦甯為曉立韻之源?字母起自西域。
後漢婆羅門書雖不傳,而釋藏譯經字母,自晉僧伽婆羅以下可考者尚十二家,然以之翻胡經,而未以制國音。
紐字之圖,亦創沈約,見引于唐僧神珙《四聲五音九弄反紐圖》序者可證也。
初,吳郡顧野王希馮造《玉篇》,中載古切字要法之“因煙”、“人然”、“新鮮”、“饧涎”、“迎妍”、“零連”、“清千”、“賓邊”、“經堅”、“神禅”、“秦前”、“甯年”、“寅延”、“真氈”、“娉偏”、“澄陳”、“平便”、“擎虔”、“輕牽”、“稱”、“丁颠”、“興掀”、“汀天”、“精箋”、“民眠”、“聲羶”、“刑賢”、“芬番”、“文”、“亭田”凡三十類,蓋即沈約《紐字圖》之所由本,而為後世言字母者之祖焉。
乃宋儒鄭樵譏“江左之儒,識四聲而不識七音”,其然豈其然乎?獨沈約《紐字》之圖,不傳